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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史记:秦本纪 第五[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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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舟 發表於 2009-5-21 10:2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摘自《史记》
注⑤正义为八反。括地志云:“缑氏故城在洛州缑氏县东二十五里,滑伯国也。

  韦昭云,姬姓小国也。”

  注⑥正义卖,麦卦反。贾音古。左传作“商人”也。

  注⑦集解人姓名。


   当是时,晋文公丧尚未葬。太子襄公怒曰:“秦侮我孤,因丧破我滑。”遂墨衰,发兵遮秦兵于ィ击之,大破秦军,无一人得脱者。虏秦三将以归。文公夫人,秦女也,①为秦三囚将请曰:“缪公之怨此三人入于骨髓,愿令此三人归,令我君得自快烹之。”晋君许之,归秦三将。三将至,缪公素服郊迎,向三人哭曰:“孤以不用百里荸p蹇叔言以辱三子,三子何罪乎?子其悉心雪耻,毋怠。”遂复三人官秩如故,愈益厚之。

  注①集解服虔曰:“缪公女。”


  三十四年,楚太子商臣s其父成王代立。

   缪公于是复使孟明视等将兵伐晋,战于彭衙。①秦不利,引兵归。

   注①集解杜预曰:“冯翊合阳县西北有衙城。”正义括地志云:“彭衙故城在同州白水县东北六十里。”


   戎王使由余①于秦。由余,其先晋人也,亡入戎,能晋言。闻缪公贤,故使由余观秦。秦缪公示以宫室p积聚。由余曰:“使鬼为之,则劳神矣。使人为之,亦苦民矣。”缪公怪之,问曰:“中国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然尚时乱,今戎夷无此,何以为治,不亦难乎?”由余笑曰:“此乃中国所以乱也。夫自上圣黄帝作为礼乐法度,身以先之,仅以小治。及其后世,日以骄淫。阻法度之威,以责督于下,下罢极②则以仁义怨望于上,上下交争怨而相篡s,至于灭宗,皆以此类也。夫戎夷不然。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怀忠信以事其上,一国之政犹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圣人之治也。”于是缪公退而问内史廖曰:③“孤闻邻国有圣人,敌国之忧也。今由余贤,寡人之害,将奈之何?”内史廖曰:“戎王处辟匿,未闻中国之声。君试遗其女乐,以夺其志;④为由余请,以疏其闲;留而莫遣,以失其期。戎王怪之,必疑由余。

   君臣有闲,乃可虏也。且戎王好乐,必怠于政。”缪公曰:“善。”因与由余曲席而坐,⑤传器而食,问其地形与其兵势尽纵,而后令内史廖以女乐二八遗戎王。戎王受而说之,终年不还。于是秦乃归由余。由余数谏不听,缪公又数使人闲要由余,由余遂去降秦。缪公以客礼礼之,问伐戎之形。

  注①正义戎人姓名。

   注②正义罢音皮。

  注②集解汉书百官表曰:“内史,周官也。”

   注④集解徐广曰:“夺,一作‘徇’。”

  注⑥正义按:a在穆公左右,相连而坐,谓之曲席也。


   三十六年,缪公复益厚孟明等,使将兵伐晋,渡河焚船,大败晋人,取王官及z,①以报ブ役。晋人皆城守不敢出。于是缪公乃自茅津②渡河,③封ブ惺,④为发丧,哭之三日。乃誓于军曰:“嗟士卒!听无哗,余誓告汝。古之人谋黄发番番,⑤则无所过。”以申思不用蹇叔p百里葜谋,故作此誓,令后世以记余过。君子闻之,皆为垂涕,曰:“嗟乎!秦缪公之与人周也,⑥卒得孟明之庆。”

   注①集解徐广曰:“左传作‘郊’。”S案:服虔曰“皆晋地,不能有”。正义z音郊。左传作“郊”。杜预云:“书取,言易也。”括地志云:“王官故城在同州澄城县西北九十里。又云南郊故城在县北十七里。又有北郊故城,又有西郊古城。左传云文公三年,秦伯伐晋,济河焚舟,取王官及郊也。”括地志云:“蒲州猗氏县南二里又有王官故城,亦秦伯取者。”上文云“秦地东至河”,盖猗氏王官是也。

  注③集解徐广曰:“在大阳。”正义括地志云:“茅津在陕州河北县p大阳县也。”

   注③正义自茅津南渡河也。

   注④集解贾逵曰:“封识之。”正义左传云:“秦伯伐晋,济河焚舟,晋人不出,遂自茅津济,封ナ而还。”杜预云:“封,埋藏也。”

   注⑤正义音婆。字当作“皤”。皤,白头貌。言发白而更黄,故云黄发番番,*(以申思)*谓蹇叔p百里奚也。

  注⑦集解服虔曰:“周,备也。”


   三十七年,秦用由余谋伐戎王,益国十二,开地千里,①遂霸西戎。天子使召公过贺缪公以金鼓。三十九年,缪公卒,葬雍。②从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舆氏三人③名曰奄息p仲行p针虎,亦在从死之中。④秦人哀之,为作歌黄鸟之诗。君子曰:“秦缪公广地益国,东服强晋,西霸戎夷,然不为诸侯盟主,亦宜哉。死而□民,收其良臣而从死。且先王崩,尚犹遗德垂法,况夺之善人良臣百姓所哀者乎?是以知秦不能复东征也。”缪公子四十人,其太子代立,是为康公。

   注①正义韩安国云“秦穆公都地方三百里,并国十四,辟地千里”,陇西p北地郡是也。

   注②集解皇览曰:“秦缪公在橐泉宫祈年观下。”正义庙记云:“橐泉宫,秦孝公造。祈年观,德公起。盖在雍州城内。”括地志云:“秦穆公在岐州雍县东南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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