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2457|回復: 0

[論史] 史记:秦本纪 第五[上](2)

[複製鏈接]
裡人 發表於 2009-5-21 10:2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摘自《史记》
注⒁集解地理志曰临淮有徐县,云故徐国。尸子曰:“徐偃王有筋而无骨。”

   S谓号偃由此。正义括地志云:“大徐城在泗州徐城县北三十里,古徐国也。博物志云徐君宫人有娠而生卵,以为不祥,□于水滨洲。孤独母有犬鹄苍,衔所□卵以归,覆暖之,乃成小儿。生时正偃,故以为名。宫人闻之,更取养之。

  及长,袭为徐君。后鹄苍临死,生角而九尾,化为黄龙也。鹄苍或名后苍。”

  括地志又云:“徐城在越州县东南入海二百里。夏侯志云翁洲上有徐偃王城。

   传云昔周穆王巡狩,诸侯共尊偃王,穆王闻之,令造父御,乘[之马,日行千里,自还讨之。或云命楚王帅师伐之,偃王乃于此处立城以终。”

   注⒂正义古史考云:“徐偃王与楚文王同时,去周穆王远矣。且王者行有周],岂得救乱而独长驱日行千里乎?”并言此事非实。按:年表穆王元年去楚文王元年三百一十八年矣。

   注⒃集解徐广曰:“赵城在河东永安县。”正义括地志云:“赵城,今晋州赵城县是。本彘县地,后改曰永安,即造父之邑也。”


   非子居犬丘,①好马及畜,②善养息之。犬丘人言之周孝王,孝王召使主马于F渭之闲,③马大蕃息。孝王欲以为大骆适嗣。申侯之女为大骆妻,生子成为适。申侯乃言孝王曰:“昔我先郦山之女,④为戎胥轩妻,⑤生中,以亲故归周,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今我复与大骆妻,生适子成。申骆重婚,西戎皆服,所以为王。⑥王其图之。”于是孝王曰:“昔伯翳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赐姓嬴。今其后世亦为朕息马,朕其分土为附庸。”邑之秦,⑦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亦不废申侯之女子为骆适者,
  以和西戎。

   注①集解徐广曰:“今槐里也。”正义括地志云:“犬丘故城一名槐里,亦曰废丘,在雍州始平县东南十里。地埋志云扶风槐里县,周曰犬丘,懿王都之,秦更名废丘,高祖三年更名槐里也。”

  注②正义好,火到反。畜,许救反。

  注③正义F音牵。言于二水之闲,在陇州以东。

  注④正义申侯之先,娶于郦山。

  注⑤正义胥轩,仲衍曾孙也。

  注⑥正义重,直龙反。言申骆重婚,西戎皆从,所以得为王。王即孝王。

   注⑦集解徐广曰:“今天水陇西县秦亭也。”正义括地志云:“秦州清水县本名秦,嬴姓邑。十三州志云秦亭,秦谷是也。周太史儋云‘始周与秦国合而别’,故天子邑之秦。”


  秦嬴生秦侯。秦侯立十年,卒。生公伯。公伯立三年,卒。生秦仲。

   秦仲立三年,周厉王无道,诸侯或叛之。西戎反王室,灭犬丘大骆之族。周宣王即位,①乃以秦仲为大夫,诛西戎。西戎杀秦仲。秦仲立二十三年,死于戎。②有子五人,其长者曰庄公。周宣王乃召庄公昆弟五人,与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于是复予秦仲后,及其先大骆地犬丘并有之,为西垂大夫。③

  注① 集解徐广曰:“秦仲之十八年也。”

  注② 集解毛诗序曰:“秦仲始大,有车马礼乐侍御之好也。”

   注③正义注水经云:“秦庄公伐西戎,破之,周宣王与大骆犬丘之地,为西垂大夫。”括地志云:“秦州上县西南九十里,汉陇西西县是也。”


   庄公居其故西犬丘,生子三人,其长男世父。世父曰:“戎杀我大父仲,我非杀戎王则不敢入邑。”遂将击戎,让其弟襄公。襄公为太子。庄公立四十四年,卒,太子襄公代立。

   襄公元年,以女弟缪嬴为丰王妻。襄公二年,①戎围犬丘,*(世父)*世父击之,为戎人所虏。岁余,复归世父。七年春,周幽王用镦Ψ咸子,立镦ψ游适,数欺诸侯,诸侯叛之。西戎犬戎与申侯伐周,杀幽王郦山下。而秦襄公将兵救周,战甚力,有功。周避犬戎难,东徙雒邑,②襄公以兵送周平王。

   平王封襄公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曰:“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与誓,封爵之。襄公于是始国,与诸侯通使聘享之礼,乃用妇浴③黄牛、羝羊各三,祠上帝西。④十二年,伐戎而至岐,卒。

   生文公。

   注①正义括地志云:“故F城在陇州F源县东南三里。帝王世纪云秦襄公二年徙都F,即此城。”

  注③ 正义周平王徙居王城,即雒诰云“我卜涧水东,e水西”者也。

  注④ 集解徐广曰:“赤马黑髦曰浮!

   注④集解徐广曰:“年表云立西,祠白帝。”索隐襄公始列为诸侯,自以居西*()*,西*()*,县名,故作西,祠白帝。,止也,言神灵之所依止也。亦音市,谓为坛以祭天也。


  文公元年,居西垂宫。①三年,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四年,至F渭之会。

   曰:“昔周邑我先秦嬴于此,后卒获为诸侯。”乃卜居之,占曰吉,②即营邑之。十年,初为~,③用三牢。十三年,初有史以纪事,民多化者。十六年,文公以兵伐戎,戎败走。于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东献之周。十九年,得陈宝。④二十年,法初有三族之罪。⑤二十七年,伐南山大梓,丰大特。⑥四十八年,文公太子卒,赐谥为x公。⑦x公之长子为太子,是文公孙也。五十年,文公卒,葬西山。⑧x公子立,是为宁公。⑨

小黑屋|举报|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