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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技] 中国古代农业史的分期和特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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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丘 發表於 2007-9-21 16:0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网络
(二)

  综观我国古代农业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它和世界其它国家古代农业的发展有着共同的规律。例如都是从使用木石工具、实行刀耕火种和撂荒制的原始农业开始的,进入阶级社会以后,逐步使用和推广了金属农具,农业动力是人畜力,并以牛耕铁犁为其典型形态,形成了一套建立在直观经验基础上的农业技术,由撂荒制逐步过渡到轮作制,小农经营为主等等。然而我国古代农业与西欧中世纪农业比较,又有其显著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 精耕细作是我国古代农业生产技术的主导形式和发展方向。我国早在沟洫农业时期,精耕细作的农业技术即已孕育,秦汉以后逐渐成型,并不断扩展和提高,西欧中世纪长期实行休闲制,我国古代则很早就从休闲制过渡到连作制,并逐步发展了多熟种植。西欧中世纪不重视施肥,我国古代则强调施肥重要性。西欧中世纪种植制度死板,我国古代则强调因时因地制宜种植,并实行灵活的轮作倒茬方式。西欧耕作管理粗放,产量低,我国古代耕作管理精细,产量高,等等。我国的精耕细作农业,是以精耕、细管、良种、重肥等综合措施和高土地利用率为手段,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为主攻方向的劳动集约型农业。无论从农艺方面或产量方面都达到世界古代农业的最高水平。

  二、我国古代农业生产结构的主导形式是以种植业为中心、农牧结合、综合经营的经济,形成了广大的农区,同时又是游牧为主的广大牧区的存在为其补充。这种格局原始农业时代即已开始酝酿,至战国时代正式形成,并一直延续至今年内。西欧游牧的或半游牧的蛮族入侵并倾覆了罗马帝国以后,与当地居民融合在一起,建立了马尔克公社,并在这基础上形成了封建庄园,此后没有出现强大的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长期并存并互相斗争的情况。在马尔克公社或封建庄园内部有公区牧场,三圃制中休闲的耕地也成为公区放牧的场所,因此,在马尔克公社或封建庄园的范围内,农牧的比例是比较接近的。我国古代井田制解体以后,在个体农民独立经营的经济单位之上,一般没有别的经济实体,也没有稳定的公共牧场,畜牧业只是作为一种家庭副业来经营。因此,在单个农家范围内,畜牧业比重要比种植业小得多。但我国农民很早就懂得利用农副产品喂养牲畜,并重视利用牲畜的粪肥和动力为农业服务,比较合理地利用作物和牲畜之间互相利用产品、互相促进的关系。这又是较西欧中世纪农业优胜的地方。从更大范围看,除小农经营的畜牧业以外,还有地主经营和国家经营的大畜牧业,还有牧区少数民族的发达的畜牧经济。因此,从总体看,我国古代畜牧业在生产结构中的比重不比西欧中世纪低,畜牧业发达程度则超过西欧,起码在唐宋以前是这样。此外,我国古代农牧区的划分是民族关系交织在一起的,农区牧区的经济联系是通过民族的交流和斗争进行的,这也是我国古代农牧关系区别于西欧中世纪的一个显著特点。总之,与西欧中世纪相比,中国古代也是农牧结合的,只是结合的方式与西欧不同而已。我国古代农业不是“单一经济”,也不是“跛足农业”,而是以种植业为主的综合经济。

  三、我国古代各地区和各民族农业的发展是不平衡的。精耕细作技术虽然出现很早,但它最初只是出现于黄河中下游的局面地区,而与之并存的相对落后的地区可以说是汪洋大海。它出现后,在水平的提高和地区的扩展方面经历了漫长的过程。这两个方面是交叉地曲折地向前推进的。如果以战国时代为这种精耕细作农业技术的出现时期,以宋代作为其在全国范围内确立的时期,这中间经过了一千多年。即使在唐宋以后,仍有相当一部分地区农业经营处于粗放状态。我国边疆某些少数民族和内地部分山区的刀耕火种或“畲田”即是其例。这种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对自然资源破坏严重,成为我国传统农业的历史赘疣。农业发展不平衡的情况西欧中世纪也是存在的,不过我国古代表现得更为显著罢了。

  以上这些特点是如何形成和发展的?我们试从以下四方面的关系进行分析:

  第一:农业生产与社会经济制度之间的关系

  社会经济制度对农业生产影响很大,我国古代每次农业生产高潮的出现,都是与社会经济制度的变革或调整分不开的。但农业生产不是单纯地受社会经济制度的制约。农业生产一定程度的发展,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的建立或这种经济制度的调整提供了客观需要和物质基础,而这种经济制度建立和调整后,又反过来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及其形态的演变产生深刻的影响。

  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领主制社会都实行井田制,而井田制正是建立在沟洫农业的基础上的。原始井田制就是农村公社,它是由于维系集体兴建和维修沟洫系统这种公共职能的需要而产生的。井田制后来虽然改变了性质,但始终把兴建沟洫、疆理土地作为自己的经济职能。井田制的实行又反过来使耒耜、沟洫、耦耕相结合这样一种农业形态获得了加强。

  铁犁牛耕的使用,商品交换的发展突破了井田制的樊篱,导致了封建地主制的建立,而我国精耕细作农业也进入了成型期。沟洫农业时期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的进步已经孕育着精耕细作农业,但它的形成和发展也是离不开封建地主经济制度发生和发展这个重要条件的。在我国封建地主制下,虽然与西欧中世纪农奴制下一样,农业生产主要是由个体农户经营的,但西欧中世纪农民是人身依附于领主的农奴,份地比较固定,但只有使用权,实行劳役地稻,经营上受领主较多干预和农村公社古老生产习惯的束缚。相比之下,我国封建主义坟制下的农民人身相对自由,土地可以私有,实行实行地租,经营比较自主,因此他们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比西欧中世纪农奴为高。但在多子继承、土地可以买卖和兼并等条件下,他们的经营规模狭小,生产条件不稳定。这样,中国古代农民就有必要、有可能,而且也愿意用多投劳动、精细耕作的方法,争取在有限的土地上获得尽可能多的产品。精耕细作农业技术体系正是在这种条件下形成的。我国封建地主经济制度有其特有的强大的自我调节能力和再生能力,从唐宋以迄明清,正是地主经济制的自我调整,使小农进行生产的条件获得某种改善,从而使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精耕细作农业继续获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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