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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语法] 清代官场谚语 莫用三爷,废职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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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受學 發表於 2010-10-27 10:3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北京日报
 文/李文海   
清代的官场上流传一句谚语,叫做“莫用三爷,废职亡家”。
这里所说的“三爷”,其实是指三种人:“子为少爷,婿为姑爷,妻兄弟为舅爷。这少爷、姑爷和舅爷,“未必才无可用”,但居高位者,决不可将之倚为心腹,委以重任。原因很简单,这些人“内有嘘云掩月之方,外有投鼠忌器之虑。威之所行,权辄附焉;权之所附,威更炽焉”。一旦权力落入彼等之手,就不免狐假虎威,残民以逞,“通贿赂,变是非”,“弊难枚举”。(汪祖辉《学治臆说》)如果对亲属任意放纵,最终就不免落得个“废职亡家”的结局。
来自民间的这一官场谚语,实际是总结了一条十分重要的历史经验,那就是大臣们要做一个清正廉洁的好官,不仅要洁身自好,严于律己,而且要严格要求和管理好自己的至爱亲朋,不可让他们任意逞威弄权,尤其不可一味任用至亲,“一用子弟至亲,百弊丛生”。(《居官警语》,第71页)
其实不仅是自己的亲属,只要居官者疏于警惕,忽于防范,就很容易受到各种心怀叵测者的蒙蔽。因此有人说:“居官大戒,第一蒙蔽。盖上下内外,非蒙蔽无以行其奸欺也。蒙蔽之在内者,有官亲、家人;蒙蔽之在外者,有猾书、蠹役。内外勾连,鬻情卖法,则为官者孤立无与,而坐听声名之败裂,其亦危险矣哉!”(徐栋、丁日昌《牧令书辑要・治原》)(作者为中国史学会会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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