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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教育] 保衛漢語能否如願以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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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天道化 發表於 2010-12-23 09:5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北京晨報
昨天,本報報道了新聞出版總署下發通知,要求進一步規範出版物文字。通知要求,在漢語出版物中,禁止出現隨意夾帶使用英文單詞或字母縮寫等外國語言文字;禁止生造非中非外、含義不清的詞語;禁止任意增減外文字母、顛倒詞序等違反語言規範現象。
應該承認,任何一種文明,假如對於自身的文化和語言都不知道保護,顯然說不過去,從這個角度來看,新聞出版總署對於出版物語言的規範,至少並非全無道理。然而,語言,從來不是一成不變的。對夾雜外文進行封殺,是否就是對漢語的保護?尤其當這樣的保護來自於行政強制,是否會如願以償?
質疑
不同語言滲透頻繁規範也要考慮實際
在這個國際交往越來越密切,不同語言之間的滲透越來越平常的時候,拿什麼來實現讓漢語出版物中『千山A飛絕,萬徑B蹤滅』這一偉大構想?其難度恐怕不亞於在大街上開闢出一個沒有細菌的真空地帶。
難道說,就為了所謂的『漢語言文字的純潔性和規範性』,我們從此以後就要和CCTV、GDP、CPI這些已經混得臉熟的英文詞彙說拜拜了?畢竟,哪怕僅僅是數字數,『中國中央電視台』、『國內生產總值』、『消費者物價指數』讀起來都費勁多了。更別說,放着好好的DNA、MP3不用,非要讓人家寫成『脫氧核糖核酸』、『動態影像專家壓縮標準音頻層面3』,那不僅是折騰作者浪費紙張,更是故意挑戰讀者的閱讀能力。
明明有捷徑卻不讓大家走,別怪民眾有怨言,這條禁令實在讓人無法理解,而什麼叫『隨意夾帶』,新聞出版總署沒有明說,更是給人留下了足夠的想象空間,足以嚇得人渾身冒冷汗。其實,依據憲法規定,公民享有出版的權利,而法律並沒有就公民在漢語出版物中的外語文字的比例作出硬性規定啊。
溫國鵬
評判
要想保護漢語禁止不如提倡
要保護漢語的規範純潔,首先就要知道它的規範和純潔在哪兒。其實這是一個大而化之的命題。我覺得漢語的純潔和規範來源於它的包容和同化。所以,我不擔心使用了縮寫的字母或者單詞,就能讓漢語失去它的原汁原味。
其實,靜觀這幾年來的漢語發展,倒是可以看出,由於漢語和外語的天然糅合,從而有更多的新詞,開拓了漢語的境界。比如『粉絲』一詞,起先來源於英語的『fans』,隨着大眾娛樂的不斷發展,使得英語原先的詞被遺忘了,反而是中式的表達越來越有廣闊的天地了。某某明星的『粉絲』,微博上關注了還是『粉絲』,報紙上在說『粉絲』,電視上還在說『粉絲』,網絡上更是離不開『粉絲』。試想,簡單的一紙禁令,能夠讓『粉絲』消失掉,讓漢語顯得更規範和純潔嗎?
不管是以漢語為母語,還是以其他語言為母語,或者還有更多雜交的語言,語言的純潔和規範只有一點,那就是便於交流,失去了這一點,語言也就無任何意義可言了。雖然,漢語是需要保持一些獨有的東西,但這並不妨礙說它的同時再夾雜一些舶來品。如果真要和規範純潔等較勁的話,那麼漢語就得回歸繁體,就得之乎者也,但這又給交流帶來了諸多的不便,沒有了群眾基礎的漢語,還會讓人引以為豪嗎?恐怕難啊。
我們可以提倡漢語出版物,少些字母縮寫、含混不清的詞,但是沒有必要搞到非要『禁止』不可。如果禁止漢語『交配、交流』的話,保持規範純潔之身,那麼等於是給語言『閉關鎖國』了。把自己裝在語言的天朝大國里,自娛自樂,對漢語還是弊大於利。
保護漢語,使其保持規範性和純潔性,這是有必要的。語言作為一個不斷發展和進化的過程來說,總是在變,但是其作為交流的工作性質永遠不會變。可以提倡公眾在交流的時候少說些『怪話』,少寫『火星文』,它怎麼方便交流就讓它怎麼言說和書寫去吧。我覺得,這才是最大地保持了漢語的規範性和純潔性。

汪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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