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1734|回復: 0

[汉语词典] 关于比较句和比拟句试析(2)

[複製鏈接]
顺天道化 發表於 2012-1-13 15:2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北方教育
(15)头种的西瓜,个个都有篮球大。  
  (16)地摊上卖的西瓜,个个都有你手里的篮球那么大。  
  底下加线的为无指成分,加点的为有指成分。“篮球”着眼点是该名词的抽象属性,而“你手里的篮球”是有所指的某个实体。也就是说例(15)中的“篮球”,说话人取其“大”的属性,借以极言西瓜之大,是一种说明,当然有夸张的成分;而例(16)“你手中的篮球”则是说话人用以作为比较的具体对象,是一种叙实。也就是说,当人们想要比拟、夸张某一事物的性状、程度时,往往选用认知心理中具有极端地位的性状或程度的事物作为“比较”的对象,即“比较参项”。这时往往是非叙实的夸张。例如:  
  (17)“你孩子有多高了?”“我孩子?比书架还高了。”(引自陆俭明1999)  
  (18)半年不见,小女儿比桌子还高了。(引自殷志平1995)上述两例的语义基本一致,我们以殷先生的例句为例分析其语义。小女儿一定是年龄很小,如按正常的成长一定不会有一般的桌子高,说话人在此想强调其高,故用其心理中的较高的事物作为比拟的标准,以极言其高。可变换此例为:  
  (19)小女儿比这张桌子还高了。拿“小女儿”与“这张桌子”相比,强调的是二者的高度差,应该是一种真正的比较,“这张桌子”高,“小女儿”更高,这是一种“双项同向比较”。(参见周小兵1995)  
  2. 4通过比较结果的语义特征辨析  
  比较结果大多由形容词充当,可充当比较结果的形容词大体分为两类:“一类为‘高、大、宽、粗、重’等,我们称之为‘高大’类形容词;另一类为‘低、小、短、窄、细、轻’等,我们称为‘低小’类形容词。语法学界曾有人提出‘高大’类形容词是褒义词,‘低小’类形容词是贬义词。”(张豫峰1998)张先生在此想证明表比较的“有”字句里“‘高大’类词语本身无所谓褒义或贬义,当这些词语进入到句子中,他们的性质、状态随着句子所要表达的某种表意倾向的变化而发生偏移”。在此我们想用张先生的图示和例子来说明本文的问题: (+表正值, -表负值,O表零点)  
     O             O             O  
 -      +      -      +     -      +  
        粗          粗         粗      
  (a)她的腰竟有水桶那么粗。 (b)她的腰有小王那么粗。 (c)她的腰只有柳条那么粗。“例(a)的表意倾向重在强调‘她的腰’不是‘细’而是‘粗’,因此形容词‘粗’的性状处在正值。例(b)在表意上既不倾向‘粗’也不倾向‘细’,只是对‘腰’的粗细进行衡量,因此形容词‘粗’的性状处于零点,这样的句子可说成‘她的腰有小王那么粗细’。例(c)的表意倾向重在强调‘她的腰’不是‘粗’而是‘细’,因此形容词‘粗’的性状偏向负值,这样的句子还可以选择表示性状负值的‘细’代替‘粗’作D项,如说成‘她的腰只有柳条那么细’。”(比较结果张文称为“比较点”,用D表示)也就是说“水桶”和“柳条”是人们极言腰粗或腰细的两个极致,说话人正是取其抽象的属性,故其性状值有正或负的偏向,因此(a)、(c)句表达的是一种比拟,极言腰粗或腰细;而一般的比较则只是一种客观的叙述,主观上无所谓“先入为主”的概念,故表比较语义的例句(b)选用一个具体的客观的事物作为比较参项。  
  三 余论  
  比较和比拟两种语义可以同寓于一种句式结构中,都是对事物间的关系加以陈述的语义范畴。广义的比较应该是比拟的上位概念,即比较包含比拟,但狭义的比较和比拟应是同位概念,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比较侧重“异同高下”,而比拟侧重相似和修辞。以往的研究对二者的区别与联系重视不够,把“比拟”和“比较”两种语义范畴混为一谈,不利于澄清比较句的发展演变过程。区别比较句和比拟句的异同对研究比较范畴的形成时间和历时演变过程都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对外汉语教学也有一定的帮助和启发。 (作者:于立昌 夏群)



  参考文献  


  陈 平1987 释汉语中与名词性成分相关的四组概念,《中国语文》第2期。  
  丁声树等1961 《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商务印书馆。  
  陆俭明1982 析“像……似的”,《语文月刊》第1期。  
  陆俭明、马真1999 《现代汉语虚词散论》,语文出版社。  
  吕叔湘1942 《中国文法要略》,商务印书馆。  
  吕叔湘主编1980 《现代汉语八百词》,商务印书馆。  
  马建忠1898 《马氏文通》,商务印书馆, 1998年版。  
  王红旗2004 功能语法指称分类之我见,《世界汉语教学》第2期。  
  夏 铭2000 比较与比喻,《常德师范学院学报》第1期。  
  殷志平1995 “X比Y还W”的两种功能,《中国语文》第2期。  
  张豫峰1998 表比较的“有”字句,《语文研究》第4期。  
  周小兵1995 论现代汉语的程度副词,《中国语文》第2期。

小黑屋|举报|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