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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考古] 中国考古:从陶寺遗址考古收获看中国早期国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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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 發表於 2009-9-2 05:5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h1]中国考古:从陶寺遗址考古收获看中国早期国家特征[/h1]
1978年至1984年,为了寻找历史上最早的朝代夏朝的遗存,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队与临汾行署文化局合作,发掘了与文献所谓的『夏墟』有联系的陶寺遗址。揭露了居住区和墓葬区,发掘墓葬一千余座。其中大贵族墓葬9座,出土了陶龙盘、陶鼓、鼍鼓、大石磬、玉器、彩绘木器等精美文物,震惊海内外[1]。确定了陶寺文化。随着二里头文化为夏文化的观点越来越得到认同,学界将陶寺遗址视为『尧都平阳』的观点更加炽热[2]。
社科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

1999年开始,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队在陶寺的考古工作,以寻找城墙为中心。2000年终于发现了陶寺文化中期城址的北墙,2001年确定了东墙和南墙。陶寺文化中期城址得以确定[3]。陶寺中期城址呈圆角长方形,总面积为280万平方米,其中南部中期小城10万平方米。方向315°。从此陶寺遗址的田野发掘与研究的目的从探索一个龙山文化晚期的超大型聚落,转向探索一个都邑聚落布局与性质,追寻其社会组织发展水平是否已经进入到国家社会。而从考古的角度探索一个都城遗址,可以通过城墙、宫殿、王陵、宗教礼制建筑等考古遗存在判定。
在这样的理论指导下,2002年春季至2007年春季,为了完成国家科技攻关项目『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子课题『聚落反映社会结构』之重点聚落陶寺城址内部布局的研究任务,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队与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和临汾市文物局合作,在陶寺城址I、II、IV区共发掘4000平方米,确定了陶寺早期城址[4]、下层贵族居住区[5]、大贵族宫殿区[6]、东部大型仓储区、中期小城内大贵族墓地[7]以及祭祀区内的观象台基址[8]。
由于陶寺城址的年代不仅早于二里头遗址,甚至稍早于被看好为『禹都阳城』的登封王城岗城址,陶寺文化高度发达的程度、陶寺城址都城的性质、陶寺文化社会组织的国家特质,均是周围同期文化所难以企及的。更加之,我个人认为,陶寺观象台所表现出来的天文历法知识,与【尚书・尧典】里的『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的记载基本吻合,更关键的是陶寺遗址出土的朱书扁壶上『文尧』二字[9],大约可作为陶寺遗址归属的文字自证,于是我认为将陶寺遗址视为『尧都平阳』的观点在目前来看,可能性越发增强。我们考古学家的任务是,寻找更多的证据,从更广泛的视角、更深入的层面进一步证实这一点。
从陶寺遗址的新发现,我们大致可以了解中国早期国家的一些特征。
[h2](1)聚落形态[/h2]
早期国家社会的考古学特征首先表现在都城遗址上。都城遗址必须有几大要件构成,宫殿区、王陵区、大型礼制建筑、王权控制大型仓储区、官营手工业作坊区,此外应当有外郭城墙。都城从城市形态角度说实质上是郭城城与宫殿区甚至宫城区明确分离的双城制[10],即使形式上是单城制,内涵上因独立宫殿区的存在而孕育着双城制。以上可以说是国家社会形态的物化表现标志。
陶寺宫殿区位于早期城址的中南部,陶寺中期继续沿用,位于中期城址的东北部,周边由20米左右宽度的空白地带隔离环护。早期王族墓地位于早期城址外东南方。中期王族墓地位于中期大城外侧中期小城内。已知的早期大型礼制建筑很可能位于早期城址外西北部。中期的礼制建筑以观象台为代表,位于中期小城内。大型仓储区位于早期城址外东部,中期继续沿用。手工业作坊已知大约有两部分,紧贴宫殿建筑的手工业作坊以竖窑IY7为代表,可能与铜器的熔铸有关,由王亲自控制;另一部分以遗址内西南沟西一带石器制造作坊区为代表,远离宫殿区形成独立功能区。西南部单一的石器制造手工业作坊区的划定与形成,可能不是自发的工匠聚居的结果,而是工官管理、行政组织的结果。由此判定陶寺城址西南沟西一带的手工业作坊也应是官营。
陶寺早期和中期城址均有城墙环护。陶寺城址按照城圈子严格区分起来一共有三个城:陶寺早期城址、陶寺中期大城、陶寺中期小城,但绝不是简单的三城制或双城制。经过探源工程阶段的考古工作,我们可以确定陶寺早期小城城墙始建于陶寺早期偏早,毁于陶寺早期偏晚或早中期之际。陶寺早期小城城圈子废弃的同时,陶寺中期城址开始扩建,毁于陶寺晚期。陶寺中期城址包括陶寺中期大城及其外侧东南部的中期小城两部分。
尽管陶寺中期城址所包括的大城和小城两部分确实是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同时使用、同时被毁,貌似双城制。但是,陶寺中期小城的考古工作结果告诉我们,中期小城不是宫城,没有宫殿建筑。其东部是中期王族墓地,中部是以观象祭祀台为主体的建筑群,西部是十分零星小型建筑基址,很可能也与祭祀有关。所以我们认为陶寺中期小城是一个特殊的祭祀区,与鬼、神有关神圣区域(precinct),与『卫君』、『卫民』皆无关系,不是作为一个政治中心区而独立存在的,它实际上是附属于中期大城内宫庙区的一个『分院』而已。据此我们仍认为陶寺城址是一个『单城制』形式。但是在内涵上,我们根据陶寺相对独立宫殿区的存在又认为,『双城制』在陶寺中期城址实际上已在孕育之中。
[h2](2)社会组织[/h2]
早期国家的社会组织关系以都城为最明确的代表,可分为国王、大贵族、下层贵族和普通平民。
陶寺遗址所代表的早期国家,虽然王族墓地反映出来的宗族血缘关系在丧葬制度上依然存在。然而墓葬里反映出来极度奢华的极少数大墓、豪华中型墓与绝大多数几乎一无所有的小墓之间,在宗族的框架内,早已抛弃了宗族的亲情,权力与财富完全按照政治权利和经济集团利益来分配和传承,而绝非按照血缘继嗣系统传承,阶级对立已经产生。
居住形式在社会结构的总体上早已打破了聚族而居的居住形式,按照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统治阶级内部按照等级严格地区别开来:国王住在宫殿区内;大贵族居住在宫殿区周围;下层贵族有独立的居住区,位于早期城址的西南部;平民则聚居在远离宫殿区的部位,早期主要居住在早期城址内北部和城外的南部,中期集中居住在中期城址的西北部。当然,根据家族墓地依然存在的事实,我们同时也不否认下层贵族居住区内部和平民居住区北部,可能仍保留着聚族而居的形式,但这并不能改变陶寺城址整体上按照阶级和阶层规划的居址等级制度。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陶寺早期与中期的王族使用不同的家族墓地,相隔300米远,分属不同的茔域。早期王族墓地实际沿用到晚期,中期王族墓地开始于陶寺中期,晚期也有墓葬,证明两个王族不是同一个家族,甚至没有血缘关系。早、中期大墓随葬品的组合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早期大墓习见的世俗陶器群如小⒍埂⒃睢⒌ザ罐、大口罐等不再起用,陶鼓、龙盘、彩绘双腹盆、瓶和木鼍鼓、仓形器等成套木器以及石特磬等礼器群也销声匿迹。IIM22改而崇尚玉器,包括钺、戚、琮、璧、璜、兽面等;彩绘陶器包括折肩罐、圆肩盖罐、双耳罐、大圈足盆、深腹盆、簋等,漆器包括豆、觚形器、恰⑾洹⒐绯摺㈩岜等,它们有可能组成陶寺中期新的礼器群。这充分表明陶寺城址早期与中期之间政权在没有血缘关系的王族之间更迭,陶寺遗址的社会组织在高层次和世俗政治中是依赖地缘政治来维系运作的。
而在低层级即下层贵族和平民阶级以及丧葬当中,则容忍和保留血缘关系和政治即所谓的『家族自治』,传统称谓为『父系氏族公社』,奠定了地缘政治为主体、血缘政治为辅助的所谓的『东方模式』,直至今天在偏远乡村仍延绵不绝。于是我们认为,基层社会组织的血缘政治不能影响和决定国家政治体制的根本,也就不能决定社会体制的根本性质与形态,因此判定国家社会形态必须着眼于整体社会组织是否按照地缘政治来构建和运作,而不是死盯住基层社会组织是否按照血缘政治构建和运作。直至夏商周时期,基层组织以血缘关系为主,但是无人能否认夏商周三代地缘性国家政治的总体特征和根本属性[11]。
进一步看,国家社会与酋邦社会的区别很可能在于聚落形态上是否出现都城,社会组织方面在社会上层是否出现了突破血缘关系的统治阶级从而导致整个社会组织整体上成为阶级(classic)社会而不是阶等(ranked)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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酋邦社会:酋长、贵族、平民等级(rank)关系依赖血缘继嗣关系维系

国家社会:国王与贵族是统治阶级(class),不一定有血缘关系;平民是被统治阶级,其内部存在血缘关系,与国王不一定没有血缘关系
[h2](3)政治报复[/h2]
陶寺晚期,城墙被扒毁,中期大墓和中型墓被捣毁,宫殿被破坏,观象台被平毁,灰坑中有残杀的人骨与建筑垃圾、手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共存,带有明显的政治报复色彩。例如宫殿区IT5026揭露的陶寺晚期灰沟HG8里不仅出土大量石坯剥片,而且还出土了六层人头骨总计30余个,散乱人骨个体近40~50人。人骨明显被肢解,许多颅骨有钝器劈啄痕,其中人工劈下的面具式面颅有6个之多。经我所专业人员现场鉴定,这些人骨以青壮年男性为多。T5126揭露的HG8③层还出土一具35岁左右的女性完整骨架,她被折颈残害致死,并在阴道部位插入一件牛角。该单位出土了大量的骨镞,以三棱形骨镞为主,残断者多见,另有一些骨针、骨锥、砺石,应是与骨器制作有关的垃圾[12]。
陶寺早期与中期的政权更迭,是在陶寺文化内部两个没有血缘关系家族之间争斗的结果,这与新石器时代社会统治权力仅在文化内部同一血缘宗族内部传承相比,发生了本质的变化,意味着地缘政治苗头的出现。于是导致陶寺晚期陶寺文化内部政治混乱、社会动荡,国家社会特有的政治报复现象极为惨烈,以扒城墙、毁宫庙(包括观象台)、挖祖陵、滥杀为最典型的行为标志。
我个人认为,陶寺早期王族后裔在陶寺中期便沦为平民即被统治阶级而饱受中期王族的欺压,陶寺晚期时早期王族后裔带领全体被统治阶级揭竿而起,推翻了中期政权在陶寺的统治,采取了极端的政治报复行为。陶寺中期大墓和中型墓流行壁龛藏物的葬俗,陶寺早期基本不见,我推测就是中期的王和大贵族下葬之前就防备着死后有人造反毁墓。事实证明,大墓IIM22和中型墓IIM26在晚期被捣毁后,仅壁龛和立靠在墓壁上的随葬品幸存下来,防范措施确实收到实效。这个例子充分说明陶寺中期时,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矛盾已非常尖锐,统治者自己早已心知肚明。
虽然报复行为中难免掺杂早期、中期王族之间的家族仇恨,但是政治报复更多的是阶级对立与国家意识形态的使然。比如,我认为陶寺早期王族墓地中晚期小墓M3296腰系铜玲的墓主生前参与过中期王墓的捣毁行为,铜玲是他的『战利品』,表明他是早期王族的后裔平民,与中期王族既有家族仇恨也有阶级仇恨。但是,中期城址北墙外侧晚期家族墓地显然不属于早期王族,该墓地M11出土铜齿轮形器表明该墓主也参加过中期王墓捣毁行动[13],铜齿轮形器是他的『战利品』,他与中期王族可能不存在家族仇恨,而只存在阶级仇恨。准此,陶寺晚期的政治报复已经明显超越了王族之间家族仇恨,阶级对立是最根本的原因。
[h2](4)意识形态[/h2]
早期国家的意识形态基本上以维护王权垄断为核心。王权垄断首先是空间控制权力,用都城将自己所居的居址与乡野隔离开来,不仅制造城乡差别,而且特意要将都城在各方面建设成首善之区,成为乡野敬仰的权力中心。在都城内,王居住在史无前例的宫殿区或宫城内,与下层民众格格不入,高高在上,彻底地脱离了自己的民众,甚至脱离了王族内的普通平民,唯我独尊的意识形态彰显无遗。
王权对祭祀天、地、王系祖先(帝)权力的垄断表现为对祭祀天、地、祖先上帝大神礼制建筑的垄断,表现为王级大墓中出土的龙盘、特謦、陶鼓、鼍鼓、漆恰⒂袷畏ㄒ碌壤褚怯闷贰
王权对于兵权的垄断可以通过大墓里随葬成组的精美的玉礼兵器钺、戚、弓、矢来表现。
王权对经济的垄断可表现为大型的王权所控制的仓储区,成为储藏国家粮食贡赋、备战备荒不可或缺的设施。
王权对手工业的垄断可能集中在金属工业等对于政治和宗教以及宫廷生活具有重要意义的手工业。就陶寺而言,石器制造业可能也是官营管理的重要手工业。
王权对于统治版图内社会的控制,还可以通过垄断天文历法、控制布授农时的途径得到有效和有力的增强。
陶寺中期王墓IIM22墓室东南角竖立一根漆杆IIM22:43,我们通过研究和实验证明这是陶寺文化测日影立中的圭尺[14]。【论语・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所谓的『中』就是西周以前圭尺的称谓。掌握好圭尺,不仅可以使君王通过掌握天文历法的制定与颁布以达到控制整个农业社会经济命脉的实用整治目的,同时还可以借助圭表立中的功能体现『王权中心』意识形态,更可借助圭表大地测量的功能表达君王统治疆域的象征意义,基于此,王必『允执其中』,是王权统治的集中象征。
圭表测影立中,不仅用于历法的制定,更能够通过立中强化都城位居地中的象征意义,为『王者居中』提供舆论支撑和『地理科学依据』。圭表大地测量功能,演化成国家疆土的幅员象征。因此,观象台和圭表系统作为天文观测仪器被国王所垄断,标志着王权专制、君临天下意识形态,在西周则被解读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当然,社会存在的实际疆土可能并没有理想中的大。
基于此,政权的更迭以授收圭尺中为象征。【论语・尧曰】说尧传位于舜时嘱咐:『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陶寺IIM22:43圭尺表明【论语・尧曰】所云恐非空穴来风。为何中国古代立国建都一定首先立中、国家政权交替一定要传中?武家璧先生认为对应于『天之中极』的『极下』地区,就是『土中』或『地中』,这里是以绍上帝、与上帝沟通上下的唯一通道。我们认为他的解释有一定道理,【说文】『中,内也,从口丨,下上通也』,正是此意。各路英雄豪杰逐鹿中原,争夺地中,谋求立中所用的圭表,实际在争夺与上帝沟通的地中―天极通道的垄断权力,从而昭示自己所夺取的政权乃『君权天授』的合法性。由是奠定了『中国』称谓的内涵精髓――地中之都、中土之国。于是中国早期国家的都城必定选定在这个政体所认为的『地中』。陶寺的例证表明,我们是能够透过考古遗存发现相关的蛛丝马迹的。
政治报复则是国家意识形态在政权更迭或动荡时期异化,是对旧王权垄断的挑战、否定和铲除,目的是使新王权垄断合法化与合理化。遗憾的是,陶寺晚期,陶寺遗址的新政权没能有效的控制政治和社会局面,抑或是陶寺文化政权的中心被赶出了陶寺遗址。
[h2](5)陶寺遗址国家社会的『邦国』性质[/h2]
陶寺遗址考古收获反映出来中国早期国家最本质的特征还是地缘政治和阶级对立的出现,这是中国史前以血缘为基础的等级化社会或称酋邦社会所没有的新现象,仍然符合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国家社会的定义。
然而,不可否认,陶寺遗址的国家形态比二里头遗址的国家形态具有更多的原始性,最突出的区别在于陶寺没有宫城,还是典型的『单城制』,尽管孕育着『双城制』;二里头则出现了宫城,完成了单城制向双城制的过渡。另一个重大的区别在于陶寺政体的实际控制区域即所谓的疆土可能就限于临汾盆地,尚缺乏跨考古学文化区的控制领地;二里头则出现地跨多个考古学文化区的控制领域,出现了中央与地方的行政管理关系而不是考古学文化上的传播与同化关系。显然陶寺遗址的国家政体与二里头国家形态还存在着明显的差异,那么陶寺遗址的国家形态是什么性质呢?
西方史学界曾流行使用过『城邦』(citystate)概念。城邦一词源自希腊古代社会,但是最早出现是在西元前4000年前的两河流域。城邦的核心是城市,由市民组成的机构实施治理。原始民主制是城邦最显著的特点。然而陶寺遗址的国家社会是有强制性权力机构的,不是原始民主制,因而陶寺遗址的国家性质与『城邦』不符。
王震中先生以陶寺为例提出『邦国』的概念,他在【中国古代文明与国家形成研究】一书表述为『都邑国家』,又称之为『邦国』[15],是最原始的国家,在酋邦之后,在王国之前。『其最显著的区别是强制性权力机构的出现,而邦国与王国的区别则在于有无王权的存在。』[16]我们认同陶寺遗址国家形态为『邦国』的观点,但是我们认为陶寺已经存在着王权。假如我们认定二里头遗址的国家性质为『王国』,则陶寺遗址的『邦国』与二里头遗址的『王国』区别在于都城聚落的单城制与双城制的区别;行政管理模式上『王国』具有中央与地方的关系[17],而『邦国』则无。
10.结语
从上述陶寺遗址考古收获不难看出,中国最初的早期国家应当是邦国,与王国相比从政治体制到行政管理结构和模式都带有更多稚嫩的原始性,但是国家社会所应具备的基本要素如王权、都城、阶级、地缘政治、官营手工业、贡赋制度、国家意识形态等等都已齐备,缺乏的是中央集权的王权。


[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临汾地区文化局:【山西襄汾县陶寺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80年1期。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临汾地区文化局:【1978――1980年山西襄汾陶寺墓地发掘简报】,【考古】1983年1期。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临汾地区文化局:【山西襄汾陶寺遗址首次发现铜器】,【考古】1984年12期。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临汾地区文化局:【陶寺遗址1983――1984年III区居住址发掘的主要收获】,【考古】1986年9期。

[2]曲英杰:【尧舜禹及夏代都城综论】,【从考古到史学研究之路――尹达先生百年诞辰纪念文集】,云南人民出版,2007年,269~299页。

[3]何驽、严志斌:【黄河流域史前最大城址进一步探明】,【中国文物报】2002年2月8日,第一版。

[4]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汾市文物局:【山西襄汾陶寺城址2002年发掘报告】,【考古学报】2005年3期。

[5]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汾市文物局:【山西襄汾陶寺城址2002年发掘报告】,【考古学报】2005年3期。

[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汾市文物局:【山西襄汾县陶寺城址发现陶寺文化中期大型夯土建筑基址】,【考古】2008年3期,3~6页。

[7]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等:【陶寺城址发现陶寺文化中期墓葬】,【考古】2003年9期。
王晓毅、严志斌:【山西抢救性发掘陶寺墓地被盗墓葬】,【中国文物报】2005年11月9日第一版。

[8]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汾市文物局:【山西襄汾陶寺城址祭祀区大型建筑基址2003年发掘简报】,【考古】2004年7期。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汾市文物局:【山西襄汾县陶寺中期城址大型建筑IIFJT1基址2004~2005年发掘简报】,【考古】2007年4期,3~25页。

[9]何驽:【陶寺遗址扁壶朱书『文字』新探】,【中国文物报】2003年11月28日,第7版。

[10]刘庆柱:【中国古代都城遗址布局形制的考古发现所反映的社会形态变化研究】,【考古学报】2006年3期。

[11]王巍:【中国考古学对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理解和运用】,【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8年2月28日,第8版。

[12]何驽:【陶寺文化遗址――走出尧舜禹『传说时代』的探索】,【中国文化遗产】创刊号,2004年3月。
王晓毅、丁金龙:【也谈尧舜禅让与篡夺】,【中国文物报】2004年5月7日第七版。

[13]梁星彭、严志斌:【山西襄汾陶寺文化城址】,【2001年中国重要考古发现】,文物出版社,2002年。

[14]何驽:【山西襄汾陶寺城址中期王级大墓IIM22出土漆杆『圭尺』功能试探】,【中国科技史杂志】2009年3期。

[15]王宇信、王震中等:【中国古代文明与国家形成研究】,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页46~70。

[16]王震中:【从邦国到王国再到帝国――先秦国家形态的演进】,【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7期,2004年1月。

[17]何驽:【夏王朝『五服』内政外交运作制度模式发微】,【二里头遗址与二里头文化研究】,科学出版社,2006年。493~497页。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
原载:中国考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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