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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學的發展觀重視和加強喇家遺址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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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人 發表於 2011-3-10 23:2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國考古網
    喇家遺址十分難得地保留下史前多重災難遺蹟,具有獨一無二的考古價值,是不可多得的文物資源。2001年公布為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作為重點大遺址保護項目,我們應該以科學的發展觀來認識喇家遺址的保護與利用。
    1、喇家遺址保護面臨的主要矛盾
    喇家遺址位於黃河邊,呂家溝把遺址分為兩大塊。環境考古證明,沖溝的形成年代晚於喇家遺址,其沖刷無疑對遺址造成了很大破壞。黃土階地的水土流失也是遺址自然侵蝕破壞的重要因素。
    長期以來,村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對遺址形成了嚴重損毀,而且也是今後遺址保護面臨的最大威脅。分布在下喇家自然村的大部分遺址,是遺址的密集區和中心區,屬於重點保護範圍,而村子就建在遺址之上,占據了遺址的主要位置。目前,遺址保護與村民生產生活及鄉村建設之間的矛盾,構成了遺址保護的主要矛盾。
    另外,青海是西部貧困地區,保護經費存在相當大困難。
    2、制定遺址保護法規,納入地方發展規劃
    喇家遺址的考古發掘為認識和保護遺址提供了許多依據。在此基礎上制定遺址保護法規和保護管理條例,是將遺址保護納入法律保障的舉措。只有依法開展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能處理好遺址保護與生產生活的矛盾,協調社會發展與文化遺產的關係,保護才可能良性循環。
    遺址保護關係到全局和局部利益,關係到長遠和眼前利益,關係到國家、地方和群眾利益,是關係可持續發展的大問題。要制定有前瞻性的遺址保護規劃,納入當地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之中。各級政府應該可以採取諸如調整產業結構和土地用途,以及土地置換等措施,還可以利用古遺址保護為地方和群眾帶來好處的辦法,強化保護意識,實行有效管理。
    3、喇家遺址保護要與科學研究和科學管理協調開展
    文化遺產保護要講科學發展觀,要講實效,要講可持續發展。喇家遺址發現的一些重要遺蹟雖然進行了現場保護,但經費所限,保護措施簡陋,自然風化明顯。土遺址保護本身就是世界性難題,有待多學科交叉的攻關。遺址保護還是一個系統工程,它不僅是技術問題,還涉及社會各方綜合因素,包括遺址環境。保護的科學管理及效果與方法,也非常重要。
    大遺址保護,考古發掘和研究是基礎,是認識古遺址文化內涵的基本方法。發掘與保護是有機的,喇家遺址發掘揭開了塵封數千年的遺存,提高了其重要性的認識。今後的保護工作,也有賴於考古發掘研究提供更新的資料。考古發掘也一直積極配合遺址保護規劃。
    4、保護與利用相結合,發揮獨特優勢,創造社會效益
    喇家遺址展現的是一幅先民生活的場景,是人類遭遇災難時的慘狀和人性真情的顯露,有很強的震撼力。從發現開始就受到廣泛關注,至今慕名而來的人們不計其數,簡單的保護棚已無法適應。這要求我們改變思維,把考古成果及時展示給公眾。合理利用,符合可持續發展戰略。我們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正視保護與利用之間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尋求之間的平衡點,探索更有效的保護辦法。遺址展示是一種宣傳教育,客觀上有利於保護。
    文物保護不僅是各級政府的事,更需要全社會參與,要讓群眾充分認識保護文物有益。喇家遺址可以發揮它的社會效益,使人們在親臨現場的參觀中得到唯物史觀和愛國主義教育,獲得科學知識,喚起文物保護意識,從而調動全社會保護文物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同時讓村民引以為榮、引以為幸,更加理解和遵守遺址保護的法規,更主動配合保護喇家遺址。
    總之,我們要在『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指導下,積極努力,真正實現保護和利用的良性循環,使喇家遺址保護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作者:曹萍,青海省文化廳廳長)
(文章原載【中國文物報】2005年1月7日第7版【喇家遺址保護與研究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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