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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懋基

[未解決] 江西殯葬改革遭質疑,是否違反了傳統喪葬文化?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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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客  發表於 2019-1-10 21:09
江西老百姓先人的墓地絕大多數都在荒山上,占耕地的少之又少,打著節省耕地的幌子逼老百姓用高價去買他們新開發的墓地,還冠冕堂皇地唱著高調:什麼『造福子孫、功在千秋、移風易俗、破除迷信』。就是一般偽君子,他們這是『牢記使命、不忘初衷』嗎?是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嗎?簡直是共產黨隊伍中的敗類!恰恰是這般敗類把大片大片的良田做房地產、建造污染工廠占用了。他們心裡哪有什么子孫?哪有什麼百姓?殯葬改革的背後就是利益集團在榨取老百姓的血汗!爲某些人升官發財創造所謂的』政績』。這些人慾望膨脹,已經沒有人性了,都瘋了!
遊客  發表於 2019-1-10 22:20
棺材、魂墓、老房子,都是個人的私有財產,地方政府強行毀滅,不僅侵害了公民的財產,還傷害了公民的精神。毋庸置疑是違法行爲!然而,誰來承擔這個法律責任呢?誰來賠償老百姓的損失呢?呼籲人大立法完善法律條文:個體違法由個體承擔法律責任,集體違法由決策者承擔法律責任。否則,所謂的『集體決策』就是決策者的護身符,有了這個護身符他就可以胡作非爲。殯葬改革本身不可厚非,究其背後是官商勾結,利用這項改革來達到升官發財的目的。這樣一個涉及到天下百姓的大事,爲什麼不做調查研究,不理睬百姓的呼籲,不拿到人大代表會上討論?僅憑一小撮腐敗官員就可以主宰天下百姓的意願,這完完全全是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背道而馳!現在他們死心了嗎?大有反彈的可能,升官發財的路就這麼斷了?希望中央打掉這隻新老虎!
遊客  發表於 2019-1-11 20:55
江西人民團結起來,堅決抵制他們的違法行政!他們挖老百姓的祖魂,拆老百姓的祖屋,大逆不道,公然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必須接受黨紀國法嚴懲!
遊客  發表於 2019-1-11 21:05
我們江西人民迫切地期待中央派調查組進駐江西、深入民間,對江西所謂的殯葬改革進行查處!
遊客  發表於 2019-1-13 19:48
俗話說『前人栽樹後人乘涼』,贛州現在許多地方卻是『前任種樹後任換樹』,城內各條主幹道、公路沿線兩旁,全部換成從山東運過來的樹,本來綠樹成蔭的縣城,經這麼一折騰,已經是『陽光普照』了。老百姓都說現在的地方官員花起國家的錢來一個比一個有注意。有些地方還把學校、醫院等抵押給銀行了。賣土地、賣祖業就是他們所謂的『搞活經濟』,只會花國家的錢,不會爲國家掙錢。扶貧攻堅、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他們鋪天蓋地貼標語、拍照片,表面工作做得天衣無縫,應對上面檢查的辦法層出不窮。不過,上面下來的人也是走走過場而已,反正跟老百姓沒關係,有道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遊客  發表於 2019-1-16 07:02
遊客 182.110.166.x 發表於 2019-1-13 19:48
俗話說『前人栽樹後人乘涼』,贛州現在許多地方卻是『前任種樹後任換樹』,城內各條主幹道、公路沿線兩旁, ...

這是地方官員在『拉動內需』,哈哈,嘗試一下舉報
延章 發表於 2019-4-20 05:20 手機頻道 | 顯示全部樓層
二十一名學者聯名呼籲:保護鄉村傳統喪葬禮俗
趙法生等  中道而立

今年(2016年)以來,有的基層地方政府以殯葬改革的名義,下文取消家族辦喪,取消穿孝服,取消『三天喪』改爲『一天喪』,取消吹鼓手,取消喪禮筵席,取消扎製紙草,有的還取消陪靈、路祭等傳統鄉村喪禮儀式,據說在某些地區積累經驗後還要向其他省市推廣。以上做法是強行廢除了中華文明中延續三千多年的喪葬禮儀,不但剝奪了村民以中華民族傳統禮儀悼念逝去親人的權利,也必將構成對於中國大陸僅存的儒家人生禮儀的致命打擊。在弘揚優秀傳統文化,重建民族精神家園的今天,這種做法令人深感詫異。爲避免對岌岌可危的鄉村傳統文化造成更大傷害,我們呼籲有關部門立即制止上述不當舉措,茲說明如下:
第一,目前遺存的鄉村葬禮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化價值。中華文明以禮樂著稱於世,主要傳統禮儀有吉、凶、賓、軍、嘉五禮,其中的凶禮就是指喪禮而言。五禮之中,尤其以喪禮的傳承最具連續性,從周代至近代大體未變,堪稱迄今世界上最爲源遠流長的喪葬儀式。中華文明能夠延續至今,不僅僅是由於四書五經和先王典訓誥謨,更由於民間生活禮儀涵養教化,培養了中華民族的禮樂文明和君子風範。目前,我國傳統祭喪之禮在韓國和海外華僑那裡依然得到尊重奉行,南洋華僑普遍遵行中華傳統葬禮,三天喪期中包含了【儀禮】所規定的主要喪葬禮儀。韓國於李朝初期在現在的首爾修建王室宗廟,作爲祭祀歷代祖先的場所,由於宗廟的祭禮和祭樂以及祭祀制度保存完好,1995年被列入世界遺產,2001年又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李朝宗廟的建設和祭禮形成於1394年左右,相形之下,淵源於周代並具有三千多年歷史的中國傳統喪禮,其文化價值不言自明,值得我們保持一份敬意並慎重對待。
第二,傳統喪葬禮儀所以能夠傳承日久,是因爲它包含著慎終追遠的人文道德價值。生死是人生大事,父母爲骨肉至親,爲了安頓好父母的後事,我們的祖先制定了完備的喪葬禮儀,作爲子女禮敬父母最後的禮節和義務。就其內涵而言,傳統喪禮是爲了表達思親孝親之情的需要,是『因人之情而爲之節文』,其中的儀式都指向『事死如事生』的生命體驗和『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的長遠考慮。古話說:百善孝爲先,孝爲德之本。孝親之情是人性中的珍貴內容,也是培養更爲高尚情操的基礎。傳統祭喪禮,正是爲了護持和涵養這一道德的根本,根深方能葉茂,本固才會枝榮,根本動搖,再大的樹木也會枯萎死去。因此,傳統葬禮不是迷信,不是『四舊』,而是文化,是禮俗,是人們表達孝親之情的有益儀式,是禮樂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直到今天,有人依然將傳統喪葬禮儀與封建迷信劃等號,是對於民族文化的無知,也是對於華夏禮樂精神的曲解。
第三,鑑於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習慣風俗差異較大,古人所謂十里不同俗,百里不同風;加以各地民間信仰不同,不同民族、不同宗教對於喪葬禮儀的規定也各不相同;更有海外華人回家祭祖等多重因素——如果對於喪葬禮儀實行行政一刀切,勢必導致喪葬政策與現有宗教文化政策的衝突,引發諸多問題和矛盾,甚至影響民族團結,應當三思而後行。
第四,要充分認識包括葬禮在內的傳統禮俗對於鄉村社會的重要意義。在沒有現代警察制度的背景下,傳統鄉村之所以能長期維繫和平穩定,首先要歸功於各種生活禮儀的作用,它們喚起了平民百姓的自尊感和上進心,使大家以禮相待,彼此尊重,進而化民成俗,安定一方,形成了中華民族特有的禮治秩序和鄉村自治,是世界範圍內基層社會管理的寶貴經驗。當代鄉村面臨的一系列問題表明,一旦將傳統禮俗統統打倒,人變得冷漠無情,喪失禮義廉恥,則法律越多,犯罪也越多,使得鄉村最終陷於無法治理的狀態,當年只靠刑罰治國的秦國走的就是這樣一條不歸路。當前鄉村面臨嚴重的秩序紊亂和道德失范,有些鄉村老人甚至因爲老無所養和缺乏親情關愛自殺,對鄉土傳統文化的肆意破壞可以說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五,要慎重對待和保護傳統喪葬禮儀中那些有意義的具體儀式。由於長時間的批判與破壞,這些儀式在今人眼中已經變得十分陌生,甚至顯得有些怪異,對於其意義更是無從知曉。其實,傳統喪禮中的許多儀式都包含致敬達哀和教化後人的苦心。比如傳統喪禮規定三日斂,【禮記·問喪】的解釋是『孝子親死,悲哀志懣,故匍匐而哭之,若將復生然,安可得奪而斂之也?故曰:三日而後斂者,以俟其生也』。大意是說,父母去世,兒女悲痛欲絕,哪能馬上就放到棺材裡埋掉呢?孝子心裡盼著父母能夠再活過來,三天之後沒有復活,知道人死不能復生,也就可以入棺了。今天媒體上有時見到死者在火化場復活的消息,可見上面的擔心並非完全是無中生有。經過三天的祭喪舉哀,喪親之痛得以宣洩表達,創傷的心靈得以逐漸撫平。三日喪期長久流行於華人社會和漢文化圈,今天的南洋華僑普遍實行具有濃厚傳統文化色彩的三天喪期;現今的韓國法律依然規定,父母去世後公務員可以請假三天奔喪。可是,現在有的地區竟然強行在鄉村推行一天喪期,如果這樣,連遠方工作的親人都來不及回家見最後一面;父母去世後屍骨未寒就要拉出去火化,情何以堪?難道就這樣迫不及待嗎?難道人不是父母所生所養嗎?這種違背人倫親情的做法引起村民強烈反感和反對,是勢所必然的。
現行傳統喪禮有跪靈和路祭之禮。跪靈是在棺槨抬出家門之前,兒女們跪在靈棚里,向即將永別的親人表達生離死別之痛;隨後是路祭,在逝者走了一輩子的路上最後一次祭奠他,送他遠行,是既合乎人情表達又意義深遠的儀式。強行取消它們,道理何在?有何意義?其他如穿孝服、吹鼓手、扎紙草等,都是數千年來中國人用來表達喪親之痛的形式,無一不指向孝道和親情,難道非得取消,一定要採用那些過於簡單粗陋又無法表達中國人孝親情感的外來形式?
另外,在鄉村喪禮上,有賓主互拜禮、謝牢謝客禮,還有謝莊禮,孝子賢孫清早起床後,在嗩吶聲中繞行村莊一周,代表逝者向碰到的每位鄰居致謝,感謝他們對於老人一生的幫助,難道這不十分有利於培養鄉民的友情,而這不正是目前的鄉村所最爲急需的嗎?取消這些富有教化意義的禮節,究竟有何益處?
第六,合理確定殯葬改良的基本原則。【禮記·王制篇】說:『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古人又說『化俗不易,貴在因民』,強調只有尊重地方禮俗和順應民眾意願,才可能實現良治,這是中國數千年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經驗。近代以來,我國逐漸形成了城鄉兩種不同喪葬禮儀,從禮重逝者、致敬盡哀和教化人心多方面看,鄉村喪葬禮俗在不少方面要優於城市喪儀,更有文化內涵。目前農村流喪葬活動確實有過度鋪張現象,甚至有人藉機斂財。但總起來看,主流是健康的,有益於慎終追遠、寄託哀思和傳承文明,應該予以肯定。目前,個別地方政府官員以『破四舊』的心態,必欲除之而後快,其實體現了對於傳統文化的蒙昧隔膜而已。古代禮法規定,地方官員有責任懲戒那些不慎重對待父母葬禮者,這與今天的上述做法形成明顯反差。傳統的喪葬禮儀不是不能改良,這種改良一直在進行,歷史上從『三年喪』、『三月喪』改爲近代的三天喪期,儀式已經十分簡約,難以大減。因此,喪禮改良不能以追求簡化爲目標,禮儀並非越簡單越好,沒有形式就沒有內容。
目前鄉村喪葬禮俗改良的重點,應該是在尊重民眾選擇的基礎上,規範喪禮議程,防止過度鋪張,重點在於恢復民間長期以來被毀傷的文化元氣。譬如某些鄉村在喪葬儀式上跳脫衣舞等,正是長期以來鄉村的優良傳統文化被人爲破壞,所導致的正氣虛衰和邪氣盛行的結果。同時,喪葬改良固然要強調節約,但也不能強調過頭,孔子早就指出,過於草率的喪葬既不能體現人道尊嚴,更不能發揮教化功效。
禮樂文明是中華民族的永恆記憶,經過百餘年破壞之後,今日之中國,與禮樂文明四字相稱的禮儀活動已經近於絕跡。而在窮鄉僻壤中保留下來的傳統喪葬禮儀,堪稱禮樂文明遙遠的絕響,值得每個炎黃子孫珍惜。這種歷經三千年風風雨雨頑強傳承至今的禮俗,如果毀在今天,是這一代人的恥辱,上對不起列宗列祖,下對不起子孫後代,堪稱民族文化的千古罪人。
我們還要指出,這種打著喪葬改革和文明喪葬旗號的舉措,不是文明而是破壞文明,是沿著『破四舊』的思路破壞傳統文化,與習主席倡導家教家風建設,與復興優秀傳統文化的歷史趨勢背道而馳。它還會嚴重挫傷基層群眾的感情,導致基層幹群關係的對立。正如最近一位村民對強制推行一日喪的村幹部說的:『你們幹什麼不好,竟然不允許人家哭爹?!』可以斷言,連這點殘存的喪葬禮俗都要清除乾淨,結果只會導致鄉村傳統文化的進一步瓦解,導致外來宗教在鄉村的加速傳播,並對鄉村的文化傳承和道德建設產生極爲不利的影響。這是一切關心和關注鄉村發展的人們所不願意看到的。

學者聯名(按年齡序齒排列):

余敦康(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所研究員)
牟鍾鑒(中央民族大學教授)
張祥龍(北京大學教授、山東大學教授)
林安梧(台灣慈濟大學教授)
李景林(北京師範大學教授)
黎紅雷(中山大學教授)
解光宇(安徽大學教授)
傅有德(山東大學教授)
黃玉順(山東大學教授)
王愛平(華僑大學教授)
顏炳罡(山東大學教授)
王琛發(馬來西亞道理書院院長、知名華人殯葬禮儀專家)
韓星(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鮑鵬山(上海開放大學教授)
趙法生(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所副研究員)
楊春梅(曲阜師範大學教授)
干春松(北京大學儒學院教授)
梁濤(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方朝暉(清華大學教授)
吳飛(北京大學教授)
劉樂恆(武漢大學副教授)
 樓主| 懋基 發表於 2019-5-18 08:07 | 顯示全部樓層
每個政策的踐行,不管是實現了宗旨,還是背叛了宗旨的,都必須建立在已經形成,或即將形成的利益機制之上。利益並不是勢態,但是勢態確實體現了某些利益。
沙舟 發表於 2019-5-27 21:31 | 顯示全部樓層

火葬政策是違背正統倫理的,主要表現在一些民眾的抗衡方式:

漢民追捧伊斯蘭成穆斯林引關注
@天山王大豪:
在河南周口地區,有幾個村莊的漢民爲了避免死後被火葬,集體信仰伊斯蘭教,還在回民的幫助下建立了清真寺。這事是我在一篇文章中看到的,摘錄如下:河南搞喪葬改革,一些漢族不接受火化,農村牴觸嚴重,有人想皈依伊斯蘭教。漢族幹部還沒有特別反對,一些回族幹部及清真寺社首不樂意了,說:『你們不是誠心入教,想入教沒門兒,死後該咋燒還咋燒。』
但是,在周口地區,有幾個村莊集體回歸伊斯蘭教。周口回民幫他們建了清真寺,上頭找麻煩,新老回民集體抵制,空前團結,安拉的援助來臨,終於保住了清真寺。如今,這幾個村莊清真寺都有了阿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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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爲避免火葬而選擇信仰伊斯蘭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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