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7439|回复: 0

[国学热点分享] 中央一号文件严打的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

[复制链接]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延章 发表于 2018-4-13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央一号文件

中央一号文件

中央一号文件

2018年2月4日,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文件明确提出,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

制止非法宗教活动

制止非法宗教活动

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宣传会

这是2017年8月以来,国家有关部门第三次高规格关注宗教问题。

2017年8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并宣布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2017年11月3日,国家宗教局、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发文,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

宗教界人士支持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那么,非法宗教活动及境外渗透活动包括哪些?

非法宗教活动包括非法宗教(邪教)的活动,及非法的宗教活动。

非法宗教(邪教)的活动

灵仙真佛宗

又称“灵仙真舍总堂”,是由美籍华人卢胜彦(台湾嘉义县人,1982年定居美国西雅图)于1979年在台湾创立的,总部设在美国西雅图雷藏寺。卢胜彦打着宗教的旗号,自称“活佛”、“佛主”。该组织以“法天、法地、法人”的原则,杂以明清以来民间“会道门”的“灵机神算”等术欺世惑众,蒙骗群众。“灵仙真佛宗”崇拜“十方三世一切佛、一切菩萨”。其主张通过实修、证悟,企图达到所谓“超越种种烦恼,超越自己的欲望,超越一切”的幻想。

呼喊派

呼喊派是打着基督教旗号活动的邪教,因以聚会时让信徒大声呼喊为手段、煽动信徒狂热情绪而得名,于1979年渗入大陆后迅速蔓延,并衍生出“全能神”、“被立王”等邪教。

门徒会

又称“三赎基督”、“三赎教”、“旷野窄门”、“旷野教”、“二两粮教”、“蒙头教”或“蒙头会”,由陕西省耀县农民季三保(原名季忠杰)于1989年建立。该组织自称是基督教,将其非法活动称为“传福音”。“门徒会”把当今世界说成是一个黑白颠倒的社会,号召信徒起来夺取政权。其歪理邪说一是宣扬“祷告治病”,使成员拒医拒药而死亡;二是大搞“赶鬼治病”,以暴力侵害致人死亡;三是实施精神控制,致人精神失常,家破人亡;四是散布邪说,制造社会恐慌,破坏群众的生产生活。“门徒会”宣扬末世论、“吃生命粮”等歪理邪说,胡说“信教可以每人每天只吃二两粮,不用种庄稼”,等待“洪水灭世”,准备“升天”。五是欺骗成员,非法敛财。“门徒会”歪曲盗用《圣经》,偷梁换柱,凡《圣经》中的“耶稣”全部用“三赎”(指季三保)来代替。他们只许读“门徒会”编印的书籍资料,如《闪光的灵程》、《慈祥的母爱》、《圣灵与奉差》、《复活之道》、《会务安排》等。

全能神

全能神

全能神

全能神

又称“东方闪电”、“实际神”,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从邪教组织“呼喊派”分化演变而来。教主赵维山,原系“呼喊派”骨干成员。赵歪解《圣经》,编造“全能神是唯一真神,以东方女性的形象再次道成肉身显现”等邪说,树立了一个“女基督”作为自己的傀儡,秘密传播、发展成员,逐步建立和形成了全能神邪教组织。2000年赵潜逃美国,以“宗教迫害”名义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政治庇护,并获批准。近年来国内已发生了多起“全能神”邪教杀人、伤人、骗敛钱财的案件。

三班仆人派

又称“真理教会”,由徐文库(原名徐双福,化名徐圣光、徐孟生、程谋子、王恩存、桑孟良)于1986年创立。他打着基督教“真理教会”的旗号,自称“神的仆人”、“基督的肉身”,到东北传教,创建组织。因在传教时经常引用《马太福音》中有关“主要按着仆人的才干,分别给他们一千、二千、五千两银子,各自去管理”的记载,解释为“神现今在教会里按着三种不同的等级,给同工不同的能力、权柄来管理教会”,而被称为“三班仆人派”。为达到发展组织、控制成员、聚敛钱财的目的,“三班仆人派”先后在全国十几个省市制造杀人案件17起,共杀害21人,伤4人,社会危害极大。

统一教

统一教全称“世界基督教统一神灵协会”,由韩国人文鲜明于1954年在韩国釜山创立。1999年改名为“世界和平统一家庭联合会”。2008年4月,文亨进为“世界和平统一家庭联合会”会长。“统一教”在教义上严格控制信徒并以建立所谓“理想家庭”为名,随意对教内男女信徒指定婚配,以达到对教徒人身控制的目的。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统一教”以投资赞助、旅游、参观访问等名义频繁对我国进行渗透活动,其下属机构“国际教育基金会”曾在国内部分城市打着文化交流、教育合作等名义进行渗透活动;“世界和平统一家庭联合会”曾经秘密在北京、天津、广州、沈阳、西安等主要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开展非法传教活动。鲜文大学也试图通过与我高校合作,拉拢中国学生入教;清心国际医院谋求以与我境内医疗、旅游机构合作的方式向我渗透。

观音法门

由释清海于1988年在台湾以“中华民国禅定协会”名义注册成立。释清海,俗名张兰君,女,1950年5月出生于越南,英籍华人。释清海标榜自己是“清海无上师”,等同于释迦牟尼、耶稣基督、安拉真主等。目前,“观音法门”邪教组织境外渗透活动加剧,境内外勾联活动突出,境内邪教骨干传播邪教物品、借教敛财活动频繁。其主要活动是以“素食救地球”相标榜,在境办兴办“素食店”、“天衣天饰”从事“以商养教”活动。西方国家一些媒体对“观音法门”的邪教行为也有所揭露。

心灵法门

2000年前后,澳大利亚华侨卢军宏创办“心灵法门”,他自称观音菩萨化身,48个法身可入梦救人。他以佛教的名义公开招收弟子,用祛病、消灾、消业等邪说作为诱饵,每年非法敛财数亿元。中国佛教协会呼吁佛教信众自觉抵制“心灵法门”的不良影响,马来西亚11家主要佛教团体也发表联合文告,指出“心灵法门”是附佛外道。目前,卢军宏已被有关部门采取限制入境措施。

全范围教会

由徐永泽(2000年4月逃亡美国)于1984年4月建立。该组织大肆散布谣言邪说,将全范围解释为“大、广、深”,意即包括地球上的所有重生得救的人们。该组织以徐所著《教会基本建造草案》为纲领,提出“实现中国文化基督化、全国福音化、教会基督化的国度,与主一同掌权”。宣扬“信主不等于拯救灵魂”,要在聚会时大声哭泣,表示“向主忏悔认罪”,“才能重生得救”,散布“世界将到尽头,灾难就要降临”、“信主能治病”等谣言。

创造丰盛

2018年1月12日,中国反邪教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披露了一家名叫“创造丰盛”的“身心灵”辅导机构。报道指出,该机构创始人张馨月自称“慈禧转世”,能“通灵”,可以做“远程能量治愈”,并借“宇宙能量”之名敛财近10亿。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这一唬人的机构也得到了警方严厉的打击。目前,“创造丰盛”头目张馨月已经逃到海外,现定居加拿大。

中华大陆行政执事站

由王永民(原“呼喊派”人员)于1994年创立。王自任“独一执事”,并组成了以他为首的5人领导核心,建立了“中华大陆行政执事站”组织。王永民宣称“‘中华大陆行政执事站’的建立就是要扩大行政人员,壮大神的联合体,推倒撒旦的行政,建立主天国度。同时宣扬“世界末日”,“末世已经来临,1999九九归一,神国将要建立”。

血水圣灵

全称为“耶稣基督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布道团”,又称“圣灵重建教会”,总部设在台湾。其头目左坤,男,1930年10月生。其设立之初,台湾当局认定其具有邪教倾向而予以挤压。为逃避打击,左坤由台湾移民至美国。近年来,该教也积极向境内渗透、发展组织,并疯狂向国内信徒敛财,左坤本人则是“财”、“色”俱好的人物。

除上述组织外,中国反邪教协会还指出,“灵灵教”、“华南教会”、“被立王”、“主神教”、“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圆顿法门”、“新约教会”、“达米宣教会”、“天父的儿女”等邪教组织在我国境内也有传教、聚会、滋事等活动。

非法的宗教活动

  • 以宗教为由影响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干预行政、司法、计划生育政策和遗产分配,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 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信教、封斋、礼拜;或以斋戒为借口干涉群众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强迫妇女进寺礼拜和戴面纱。
  • 由未经爱国宗教团体聘任、无宗教教职资格证书的人员组织、主持宗教活动、举行宗教仪式。
  • 未经批准,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进行有组织的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人员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地方讲经布道、聚众进行宗教活动。
  • 未经批准,擅自从外地搬请宗教教职人员。未经批准,擅自邀请内地宗教教职人员来我区进行宗教活动。
  • 自封传道人,随意发展教徒。擅自祝圣神职人员。擅自接受国(境)外宗教组织的祝圣。
  • 非法开办教经班(点),修道班、神学班,未经批准私带学经人员。
  • 未经批准,在各级各类学校和非学历机构开设宗教课程或进行其他宗教活动。
  • 强迫、唆使、纵容、放任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礼拜、学经、封斋。
  • 给未领结婚证者以念“尼卡”等宗教仪式结婚,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而以念“三个塔拉克”就离婚等方式干预婚姻。
  • 恢复或变相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搞“教主”继承,放口唤,派阿訇,收宗教课税。
  • 在宗教活动场所架设高音喇叭进行宗教活动。
  • 利用参加婚礼、葬礼、家庭聚会,以及“麦西来甫”等机会,进行“太比力克”等讲经布道活动。
  • 以“阿拉力”和“哈拉木”为名宣扬、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干扰正常的宗教活动。
  • 内地非法宗教组织以派遣人员、培训骨干和提供资金等方式,拉拢我区信教人员,培养地下势力,建立非法宗教组织。
  • 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活佛转世”,以及跨地区进行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
  • 蓄意挑拨不同宗教、不同教派之间或同一教派内的纷争、制造混乱。
  • 未经批准,擅自编辑、翻译、出版、印刷、复制、制作、发行、销售和传播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
  • 未经批准,利用数字出版和互联网、手机、移动存储介质等媒体宣扬、传播宗教。
  • 非法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收听、收看、传播境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
  • 擅自组织、参加非由伊斯兰教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组织的赴国外朝觐活动。
  • 未经批准,擅自接受国(境)外组织或个人宗教性捐赠。接受境内非法宗教组织宗教性捐赠。
  • 未经批准,擅自参加国(境)外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擅自与国(境)外宗教组织联系进行宗教活动和交往等。参加境内非法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等。
  • 境外组织和个人以经商、旅游、讲学、留学、文化交流以及给受灾地区捐款、捐资助学、扶贫帮困、防病治病等为名,进行宗教传教活动。
  • 未经登记和批准,私设活动点。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或者修建其他建筑变相用以宗教活动。以出资修建为由把持操纵寺院。
  • 未经批准,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境外渗透活动

境外渗透活动主要是指境外宗教渗透,即境外宗教极端思想,或境外反华势力,利用宗教作为遮掩,向国内渗透,培育极端宗教势力,及反华反动势力。

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主要表现形式及苗头

  • 鼓吹除了真主以外,不服从任何人,公开抵制政府管理,歪曲、诋毁党和国家政策,损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等国家法定证件。
  • 妄断“阿拉里”和“哈热木”,将清真与非清真延伸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例如:宣扬政府资助盖的房子是“哈热木”、办的学校是“哈热木”、扶贫的家电是“哈热木”、发的钱是“哈热木”,内地企业生产的生活用品是“哈热木”,给汉族人打工挣来的钱是“哈热木”,政府投资修筑的路是“哈热木”,政府发放的救济物资是“哈热木”等。
  • 歪曲和否定党和政府办的宣传媒体,宣扬和实施“不能看电视、听广播、读报刊”等。
  • 以维护宗教为由,追逐、辱骂、恐吓、殴打穿着时尚的群众。
  • 以“异教徒”、“宗教叛徒”、“民族败类”等,辱骂、排斥、孤立不信教群众、党员干部、爱国宗教人士。
  • 煽动群众不服从计划生育政策,宣扬处理已经怀孕的胎儿的人是异教徒,采取节育措施的女人做的饭不能吃,结婚男女领结婚证是“哈热木”;干涉婚礼中音乐、舞蹈等传统喜庆习俗,干扰他人穿婚纱、装饰婚车,宣扬看着贴照片的结婚证的“尼卡”不算数,穆斯林子女不能与共产党员的子女相互结婚。念“尼卡”重婚,或以三个“塔拉克”方式离婚。
  • 干预办理丧事的传统习俗,宣扬父母或其他亲人去世后子女、亲属不得哭泣,为死者过“乃孜尔”是“哈热木”,宣扬不能为死者修建墓碑,破坏“四老人员”的墓碑、墓地等。
  • 自称信奉伊斯兰教,但又阻挠他人进清真寺,鼓动他人不进清真寺;在宗教活动中宣扬极端思想的;组织、煽动他人无正当理由跨清真寺参加宗教活动。
  • 违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做礼拜、封斋、留大胡须、蒙面、穿着吉里巴甫服饰(蒙面罩袍)等。唆使、纵容未成年人学经、封斋。
  • 不与饮酒吸烟的亲朋好友、父母来往,无正当理由突然不参与正常社会交往,或采取辱骂、恐吓、殴打、伤害等手段强迫他人禁烟禁酒,损毁烟酒商店。
  • 带有政治目的,暗中或公开资助被打击处理的危安犯罪人员亲属。
  • 干预麦西来甫、踢足球、打篮球、歌舞表演等文化体育活动;利用群众聚集时机,进行非法“台比力克”活动、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
  • 恐吓、干涉他人合法经营,破坏娱乐场所和娱乐设施等。
  • 利用语音声讯台、网络社交工具等新媒体进行非法教经、非法“台比力克”活动,制作、传播、下载非法宗教宣传品或暴恐音视频的。
  • 宣扬不能跟随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阿訇、毛拉)做礼拜,称他们是政府的走狗,爱国宗教教职人员带培的塔里甫和政府培养的塔里甫都是政府的特务,是走狗。
  • 鼓吹煽动“圣战”,散布反汉排汉言论,煽动民族仇视,宣扬不做礼拜的人是异教教徒,宣扬把头发、胡须染成红色是“圣行”,宣扬不做礼拜只要参加“圣战”死了就会进天堂,歪曲“吉哈德”含义,强调“吉哈德”就是对异教教徒进行圣战。
  • 破坏义务教育法规,蛊惑和诱导群众,强迫、唆使、纵容、放任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信教、学经、封斋和从事宗教活动,强迫子女缀学,诋毁“双语”教育、赴内高班上学等政策,宣扬强迫穿校服、推行“双语”教学、让孩子学汉语是政府的民族同化政策,消失语言等于消灭民族。
  • 歧视不信教公民,煽动消费歧视、价格歧视,拒绝为不信教公民提供消费服务。
  • 利用手机的销售和服务环节,向手机多媒体卡等移动存储介质存储、下载、复制反动有害信息的。
  • 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微信发布、上传或接收、复制、查阅、下载、摘抄宣扬“圣战”、“迁徒”、“伊吉拉特”等宗教极端思想,煽动民族仇恨。
  • 以宗教名义干预司法,如参与财产分割、邻里纠纷、交通事故等。
  • 利用丧葬期间在妇女群体中进行非法“台比力克”活动。
  • 其他宗教极端思想外在表现突出的。

小黑屋|举报|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