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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研究] 國學博士論壇理學與詞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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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啟功 發表於 2016-9-15 00:0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國學博士論壇:理學與詞壇

    陳麗麗,女,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2010級博士生。本文出自其博士論文【南宋孝宗時期詞風嬗變研究】。

    博士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諸葛憶兵

    通訊評委:武漢大學教授 王兆鵬  杭州師範大學教授 沈松勤

    宋代被譽為華夏文化登峰造極之世,其中哲學領域的理學與文學領域的詞最為矚目。南宋淳熙年間,位於鉛山的鵝湖,無論在哲學史還是文學史上,都為後世留下了深刻印記,其原因是兩次著名的『鵝湖之會』:一是淳熙二年(1175年),呂祖謙發起,朱熹與陸九淵展開討論;二是淳熙十五年(1188年),辛棄疾與陳亮、朱熹相約,朱熹未至,辛、陳相會後產生一系列【賀新郎】同韻唱和。這兩次鵝湖會雖無必然聯繫,但卻微妙地反映出南宋前中期的思想文化風貌,即理學與詞學的活躍。淳熙(1174—1189年)乃南宋最為鼎盛的階段,【癸辛雜識】曾言及『道學之名,起於元祐,盛於淳熙』。作為宋代文學代表的曲子詞,在該階段同樣達到高峰,辛棄疾、姜夔登上詞壇,陸游、范成大、張孝祥、陳亮等也創作頗豐,不少崇尚理學之士置身於填詞行列。

    詞作為音樂娛樂文學,多為花間尊前的產物,似乎與哲學範疇相距甚遠,然而早在唐代敦煌詞中便出現與佛、道有關的內容。北宋中葉,周敦頤等援佛入儒,對儒學進行革新,逐漸形成理學,南渡後,理學開始滲透詞壇中。值得注意的是,佛、道二家在文學中往往超越了其哲學及宗教規範,譬如北宋惠洪、佛印、仲殊等僧侶不顧教規戒律,作起艷詩、艷詞來絲毫不遜於風流放浪的文人士大夫。相比之下,理學自產生以來,在詩、詞中的表達則顯得規矩、守成。

    作為儒學的新發展,理學在紹興以後逐漸占據了科考重要位置,『道統』『道學』觀念在淳熙年間已完全形成,不少文人士大夫深受理學思想影響。張春義【宋詞與理學】把有理學師承關係,並有一定詞作、詞論存世者認定為理學家詞人,其中經歷乾淳時期的有40家。這些理學家詞人及其創作呈現出兩個顯著特點:

    第一,理學家詞人官職、社會地位普遍較高。王十朋、趙汝愚為進士第一;史浩、魏杞、周必大皆為孝宗朝宰輔;胡銓、韓元吉、楊萬里、張栻、丘崈、樓鑰等亦為朝廷重臣。值得一提的是,該時期理學家詞人在政治主張和性格特徵上也表現出高度統一:多為忠正、耿直之士,基本屬於抗戰一派。較高的身份地位通常會帶來較大的社會影響,他們對曲子詞內容、格調的偏好,自然對當時詞壇風尚,尤其是高層文人創作圈有一定導向。

    第二,理學家詞人整體上對艷情較排斥。有詞作存世的38位理學家詞人近2/3無艷詞流傳,朱熹、王十朋、倪偁、李壁為代表。紹興十一年(1141年)宋金和議,次年朝廷廢弛樂禁,社會經濟及娛樂生活迅速復甦,歌舞宴飲、都市浮華再度繁榮,曲子詞也極為興盛,然而艷情詞比例卻始終沒有恢復到北宋水平,甚至退居到詠物詞、哲理詞之下。這種與北宋迥異的創作風尚使得南宋詞壇越來越偏離晚唐五代至北宋的本色風貌。究其原因,南渡後已在精英階層流行起來的理學思想可以說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綜觀乾淳時期詞壇風貌,理學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其一是禮義道德對『詞為艷科』傳統的衝擊。理學在孝宗時期已滲入到社會思想文化諸多層面,詞人創作中亦有明顯體現。清人李元玉【南音三籟·序言】明確指出:『趙宋時,黃九、秦七輩競作新聲,字戛金玉;東坡雖有「鐵綽板」之誚,而豪爽之致時溢筆端。南渡後,爭講理學,間為風雲月露之句,遂遜前哲。』如果說南宋初期因家國之變、朝廷樂禁使得艷詞創作環境遭到嚴重破壞,那麼到了孝宗年間,盛世氣象已備,【武林舊事】所載臨安酒樓歌妓的景況絲毫不遜【東京夢華錄】中的汴梁風情,然而與歌舞娛樂相伴的艷詞卻相對低落,以至於坊間書商刊刻歌本時,更多選取北宋傳統詞作,【草堂詩餘】便是證明。

    社會娛樂對艷情詞的大量需要與文人創作明顯減少的矛盾,與乾淳時期理學在文化精英階層的迅速發展呈現出一致性。紹興後,不少士人受到理學浸染,並體現在創作中。以朱熹為例,【晦庵詞】現存19首,從形式上看,有回文、聯句、栝、次韻等技巧;內容上有寫景、詠物、述懷、壽詞眾多主題,然而卻沒有一首艷情之作。朱熹曾在【答孫敬甫】中表達自己的詞學態度:『小詞,前輩亦有為之者,顧其詞義如何。若出於正,似無甚害。然能不作更好也。』可見這位大儒雖填詞,但卻對詞體持保守甚至貶斥態度。曾豐淳熙戊申年(1188年)為黃公度詞集作序時談道:『凡感發而輸寫,大抵清而不激,和而不流;要其情性則適,揆之禮義而安。非能為詞也,道德之美,腴於根而盎於華,不能不為詞也。』(【知稼翁詞序】)詞本是娛賓遣興、供歌妓演唱的工具,曾豐竟把禮義、道德作為其根本,比朱熹有過之而無不及。四庫館臣稱其『蓋事講從羅洪先游,日以討論心學為事。文章一道,非所深研。……其他詩文,雖間有好奇之癖,要皆有物之言,非膚淺者所可企及』。可見曾豐對道學的重視遠遠超過文學,禮義、道德自然成為其詞學思想的核心。

    當詞與道德相聯繫時,必然會排斥並遠離艷情娛樂傳統。龐元英【談藪】有則記載:謝直沉迷娼女,一再受到陸九淵指責,甚至搬出『名教』進行說教。由此可見孝宗時期,理學家們已明確表示出對聲色艷情的排斥以及對禮義、道德的追求。在這種思想作用下,文人士大夫們必然會對情色之事有所收斂,縱然在習性上、現實生活中未必能十分節制,但付諸文字時,往往不會像北宋柳永、歐陽修、黃庭堅那樣無所顧忌、肆意宣洩。尤其在許多理學家詞人筆下,已看不到詞為艷科的文體特徵。

    其二是理學術語、理學思想對詞體的滲透。總觀南宋前中期詞作,理學的影響直接以兩種形式呈現在作品中:一是以理學之語入詞,以詞來闡理;另一種是把理學思想融入詞中,使詞帶有理學哲義。前者如沈瀛【醉落魄】二首,通篇理學術語,完全以詞來闡述『格物致知』『純全天理』『非禮勿言』『克盡私心』等理學觀。這種純學理之詞,在兩宋詞壇極為少見,清代藏書家丁丙指出:『子壽詞勁氣直達,頗思矯滌纖麗之習。唯好作理語,終與斯道去之遠耳。』(【善本書室藏書志】)相似的還有汪莘之詞,【四庫總目提要】謂其詞:『稍近粗豪,其中【水調歌頭】二首,至以「持志」「存心」為題,則自有詩餘,從無此例。苟欲講學,何不竟作語錄乎?』可見後人對以詞闡理的作法並不認同。

    相比之下,把理學思想巧妙融入詞中的現象更為多見,如朱熹【念奴嬌·用傅安道和朱希真梅詞韻】,其中『絕艷誰憐,真心自保,邈與塵緣隔』數語,一方面寫出梅花的高潔峻雅,另一方面闡釋了理學家的理想人格。儘管葉適、陳亮等事功一派滿懷報國激情,但不少理學家把閒淡、高潔、寡慾視為理想風範。孝宗時期的山林之趣、退隱生活之作明顯多於前代,陶潛甚至成為詞中出現頻率很高的意象,與當時這種理學思想的蔓延不無關係。

    眾所周知,詞體在南渡之後,從內容到藝術風格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作為一種音樂娛樂文學,詞體在宋代的地位相當於當今的流行歌曲,很長一段時間內被視為『余技』『小道』。即便是這樣一種文體,隨着理學的不斷發展,南宋時期也被打上了明顯的烙印,由此足見儒學對傳統社會文化的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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