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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功] 【周易參同契】版本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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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酒當歌 發表於 2015-12-23 02:1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參同契】是我國東漢時代的一部煉丹專書,很早就流傳到日、英、美、俄羅斯等國,受到國外許多著名學者的重視。要對本書進行研究,首先得了解它的版本。筆者試作介紹如下:

晉代,葛洪在【抱撲子內篇·遐覽】中曾經記載過【魏伯陽內經】一卷,這卷書很可能就是【參同契】。葛洪在【神仙傳·卷二】中說:『伯陽作【參同契】,五行相類,凡三卷。其說是【周易】,其實假借爻象,以論作丹之意,而世之儒者,不知神丹之事,多作陰陽注之,殊失其旨矣』。可見晉代時【參同契】已經被分為三部分。

在唐代,【昭德先生郡齋讀書後志·卷二·道書類】中說:『【日月玄樞論】一卷,右唐劉知古撰。明皇朝為綿州昌明令。時詔求丹藥之士,知古謂神仙大藥,無出【參同契】,因着論上於朝』。這時【參同契】始被朝野重視。

五代時,後蜀彭曉著【參同契分章通真義】三卷。把【參同契】三卷分為九十章,用來與『陽九之數』相對;【鼎器歌】一篇,與『水一之數』相應。彭曉開始對【參同契】進行了分章分句。明代的彭好古說:(【參同契】)經,傳淆亂,始於真一子(彭曉)。這種指責是沒有根據的。因為彭曉是個洞明丹理的人,決不會妄加改動。

彭本【參同契】流傳到南宋,已經『差錯衍脫,莫知適從』,面目俱非了。在這種情況下,儒學大師朱熹不得不託名為『空洞道士鄒訴』來『考辨正文,引證依據』,使【參同契】的本子固定下來。這就是近代【四庫全書】中所收的【考異】o同時代著名的研究【參同契】學者還有陳顯微(抱一子),著有【參同契解】三卷。

在元代,研究【參同契】的著名學者,有俞琰(林屋山人)和陳致虛(上陽子)。陳有【參同契分章注】。俞撰【參同契發揮】與【參同契釋疑】,這二書對【參同契】的研究和考證有了新的進展。【參同契發揮】下捲雲:『愚嘗紬繹是說,嘆世代寥遠,無從審定,是耶非耶,皆不可知。忽一夕於靜定之中,若有附耳者云:魏伯陽作【參同契】,徐從事箋注,簡編錯亂,故有四言,五言、散文之不同。既而驚悟,尋省其說。蓋上篇有乾、坤、坎、離、屯、蒙,中篇復有乾、坤、坎、離、屯、蒙;上篇有七,八、九、六,中篇復有七、八、九,六……文義重複如此,竊意三人各述一篇之說,未必不然,而經注相雜,則又不知孰為經,孰為注也。予欲以四言、五言、散文,各從其類,分而為三,庶經、注不相混淆;以便後學參究。然書既成,不復改作。姑誦所聞於捲來,以俟後之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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