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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言文學] 淺析生成語言學語義觀.認知語言學語義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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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天道化 發表於 2013-5-2 18:5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中國漢學網
五、認知語言學――語義爲中心  
  語義研究是語言研究的一個重要方面。但語義研究歷來是語言研究中最薄弱的環節。『意義問題是當今人文科學研究的核心問題。對人類而言,人類世界從本質上講就是意義的世界。一個沒有意義的世界,絕對不是一個「人」的世界。語言是人類認知能力的一種體現,語義是認知語言學研究的焦點,這已成爲認知語言學家的共識。』(文旭,2007:35)  
  認知語言學以語義爲中心,將語義研究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認爲語言的意義與認知有著最密切的關係,而詞法、句法是受語義制約的。認知語義學認爲意義不是直接反映外部世界,而是反映人對外部世界的認識。認知語言學以語言所傳達的語義爲起點,並以語義貫穿始終。在認知語言學家看來,所謂的語義實質上是語用或廣義的包容語用的語義,不同於喬姆斯基僅限於與句法接口的語義。他們認爲語義部分才是句法生成的基礎。  
  認知語言學將語義分析放在首位是因爲它認爲,如果語言的主要功能是範疇化,那麼,意義必將是最主要的語言現象。語義之所以包羅萬象,是因爲如果語言是一個對世界範疇化的系統,那麼,就沒有必要再設立一個不同於將世界知識與語言形式聯繫起來的語義結構層次。  
  認知語言學認爲,語義不是基於客觀的真值條件,而是對應於認知結構。表層形式的句法結構又直接對應於語義結構。語法是詞語概念內容的結構化。這深刻揭示了語義和語法之間的『血肉』關係,也可以理解爲語義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語法。這也是揭示一種語言共性和個性的重要窗口。認知語言學認爲語義才具有生成性,認爲詞法、句法不是自主的,是受功能、語義和語用因素支配和制約的。這一點與生成語言學的語言觀形成了鮮明的對立,喬姆斯基認爲,句法是一個自足的系統,是人類的一種先天機制,後天的語言習得是代入一些參數,主張語義跟句法脫鉤,語義是語言表達在某一階段代入的東西。  
  六、認知語言學――語義內在論  
  認知語言學家對意義的研究也是沿著內在論方向進行的,與喬姆斯基一樣都認爲語言和認知存在於人們的頭腦里,語義必須按照心理現象來描寫。認知語言學家的一個重要口號是『Meanings are in the head(意義在人們的頭腦里)』(王寅,2005:195),這一觀點就明確表明他們對語義的基本態度也是基於內在論的,與喬氏的內指性有某些共識。  
  認知語言學的最基本觀點是:在世界與語言之間存在認知這一中介,語言形式是體驗、認知、語義、語用等多種外在因素促動的結果;同時還認爲意義是基於體驗和認知的心理現象,不能脫離人們的身體特徵和生理機制、神經系統。對於意義的看法,他們還有一個口號:『Meanings are on the embodied basis(意義基於體驗)』(王寅,2005:197)。語言的語義是一個從語言表達到某些心理實體的映射。  
  認知語言學認爲,人類語言是後天習得的;語言不是自治的而是基於體驗和認知基礎上形成的。因此,語義雖是存在於頭腦之中,但其根源不是天賦的,而是來源於身體經驗,人與客觀世界的互動認知,來源於使用者對世界的理解,在推理過程中人的生理構造、身體經驗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認知語言學還認爲,語言的意義不限於語言的內部,而是來源於人與客觀世界互動的認知,來源於使用者對世界和文本的理解。意義取決於理解,產生於解釋者主體與文本之間的辨證關係。在認知語言學家看來,人類這一最重要的認知特點正是他們與喬姆斯基理論在意義內在論上的根本差異之所在。  
  認知語言學說雖與喬姆斯基理論都研究心智,表面上看同屬內在論,但對於心智的來源、表徵的方法、研究的內容、得出的結論等方面存在一系列根本性分歧。儘管兩者都持語義內在論,但認知語言學家與喬姆斯基所主張的先天的和自治的內在論存在巨大差異。前者的最基本觀點是:在世界與語言之間存在認知這一中介,語言形式是體驗、認知、語義、語用等多種外在因素促動的結果;同時還認爲意義是基於體驗和認知的心理現象,不能脫離人們的身體特徵和生理機制、神經系統。喬姆斯基那種先天的、自治的內在論正是認知語言學批判的靶子。  
  七、結語  
  生成語言學認爲,句法是自主的,可以獨立於語義而運行;語法就是形式的運算,可以由系統規則來描寫,而語義是次要的附加特徵。恰恰相反,認知語言學認爲,語義是語言的主要成分,以感知表徵的形式出現,早在語言完整進化之前就已經存在。語義圖式的結構制約著可能的語法結構形式。  
  生成語言學認爲語義只有解釋性,語法是自主的,具有生成性,所以完全撇開語義因素而研究語法的轉換規則。生成語言學假定句法是自足的,語義和交際功能對句法規則進行干預的可能性從一開始就被排除,這與生成語言學的研究目標是一致的,即『用符號操作的數學系統來描述語言,這種數學系統的主要對象是抽象符號的運作,至於符號的意義和系統外的其它因素都不予考慮』(藍純,2001:16~17)。在喬姆斯基看來,語義學是附著於語法規則系統之上的從屬性的獨立部分。(盧植,2006:256)  
  認知語言學家認爲語義不能在語言系統內部的聚合和組合關係中去尋找,語義根植於語言使用者的知識及信念系統之中。語言的意義是一個認知結構,一般說來,我們只有在人的認知結構中才能理解一個語言形式的意義。  
  認知語言學認爲語義不是基於客觀的真值條件,而是對應於認知結構,表層形式的句法結構又直接對應於語義結構。語言的意義不限於語言內部,而是根植於人與客觀世界的互動的認知,根植於使用者對世界的理解和信念。語義不僅僅是客觀的真值條件,還跟人的概念結構及其形成過程有直接的關係。例如『橫看成嶺側成峰』,客觀上是同一座山,由於人的觀察角度的變化就形成兩個不同的心理意象,也就形成兩個不同的概念。  (作者:楊衛東 戴衛平)
    
  參考文獻:  
  [1]Chomsky,N.Syntactic Structure[M].Monton:The Hague,  
  1957.  
  [2]Chomsky,N.Aspects of the Theory of Syntax[M].Cambridge:  
  MIT Press,1965.  
  [3]Chomsky,N.Language and Nature (Mind,vol.104,413)[M].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  
  [4]藍純.認知語言學:背景與現狀[J].外語研究,2001,(3).  
  [5]劉宇紅.認知語言學:理論與應用[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  
  社,2006.  
  [6]盧植.認知與語言[M].上海: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2006.  
  [7]寧春岩.關於意義內在論[J].外語教學與研究,2000,(4).  
  [8]束定芳.認知語義學[M].上海: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2008.  
  [9]王寅.認知語言學探索[M].重慶:重慶出版社,2005.  
  [10]文旭.語義、認知與識解[J].外語學刊,2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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