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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學灌水] 古代男女春天要不淫亂就會被處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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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元之治 發表於 2013-4-12 20:0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中新網博客
我是個只談風月,不談風雲的傢伙。 
  談風雲很危險,風雲說白了就是政治。我等小民,活着不過是圖個三飽一倒,操那份閒心幹嘛?
  而風月你怎麼談都很安全,寫金瓶梅的人都沒有掉腦袋,我們還怕什麼?楊老師今夜寂寞,想寫點文章,但又怕惹事,於是,效仿李銀河先生,寫點涉性之文,估計平安無事吧。
  中國第二大正經人孟子說:『生之謂性』、『食色,性也』。可見,即使聖人,也知道性愛的重要。
  古人對性是相當開放的,起碼不亞於今天的美國。畢竟美國還沒有一條法律督促青年男女必須做愛婚配。而中國古代,還真有過這樣的規定。
  【周禮.媒氏】有這樣一段文字:
  『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不用令者,罰之。』
  這段文字告訴我們,春暖花開的時候,沒有婚配的年輕男女要在一起親熱勾搭,『奔淫不禁』。如果不勾搭,還要受到處罰。
  第一次看到這段文字,我除了表示羨慕,也有一點憤怒,我知道,這條規定的出台,倒不是為了滿足老百姓的欲望,而是出於繁殖人口的需要,對當權者來說,催人做愛,就是逼人配種。只有人口增多了,國家的力量才會更大。而當權者,才會『人多勢眾』。
  好像【史記】上也記載了一個『州閭之會』的情景。大意是,青年男女在一起喝酒聊天,打情罵俏,等到了晚上,大家喝的都春心蕩漾的時候,組織者就把大堂上的燭光吹滅,每個人都把衣服脫了,心曠神怡起來。
  這個場面我無法無想像,但我估計,要在今天,有關部門是要來過問一下的,而且,按一個人五千塊的罰款的標準,還能創收不少。
  簡單地說了上面兩件事,可以看出來:俺們的老祖宗們不全是柳下惠那樣的『性排斥者』,其實,大多數人還是很『能玩』的。也是這種『能玩』的精神,才創造了博大精深的中華文明,並繁衍出佔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炎黃子孫。
  真的,這不是什麼丟臉的事!性和吃飯、喝水一樣重要,性快樂是老天賜予人類的恩惠。我們來到這個世界上,忍受了太多的苦難,擁有一份這樣銷魂的快感,有什麼不好?
  中國頭號正經人孔子是很明白這個道理的,他對性並不拒絕。他編訂的【詩經】中,涉及大量性的內容,很多貌似高雅的詩句,細細品味起來,多少有點兒童不宜。
  所以,自南宋開始,道學家們對【詩經】的批評窮凶極惡,特別有個叫朱熹的偽君子,此人對【詩經】更是咬牙切齒。【國風】有二十幾首作品被他斥為『淫奔者之辭』。而對於【鄭風】,他更是瘋狂地咒罵,他認為鄭人的詩歌有些簡直是女人賣騷之作,真是不要臉到家了。
        來源:中新網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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