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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論息縣在中國縣制史上的地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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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月 發表於 2012-12-28 18:2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歷史春秋網
三、以楚滅之『權』為春秋『第一縣』,缺乏立論根據
究竟誰是華夏『第一縣』,長期以來並非沒有爭論。史家顧頡剛先生早在20世紀30年代就曾確認:春秋『第一縣』是楚武王攻滅權國後設立的『權縣』,而非其子文王所置之申縣或息縣。【左傳】莊公十八年在追述往事時,曾這樣寫道:『初,楚武王克權,使斗緡尹之。以叛,圍而殺之,遷權於那處,使閻敖尹之。』
顧頡剛在【春秋的縣】中認為:『在這段文字裏,雖沒有說明滅權以為縣,但他設置「尹」的官,和此後楚的「縣尹」一樣,則實是建立權縣的證明。這是從【左傳】記載中找尋出來的第一個縣。』
顧氏的上述見解,贊同者不少,非議者亦不乏其人。何浩先生在其【楚滅國研究】一書中對顧氏的觀點展開了駁辯。他首先從文字學的角度對【左傳】等史籍中的『克』、『尹』等字作了深入解析,論證了當時的權國並未滅亡。繼而又用比較研究法以大量的史例說明:斗緡是以監使(如周初的三監)的身份而非以縣尹的身份看管權地141 92~98。但何氏又以遷權的那處為楚縣的『濫觴』,則仍是缺乏史實依據的。
何浩攻訐顧頡剛之非,雖多有精彩之見,但缺點是未能擊中要害。顧氏認定權為春秋『第一個縣』,要害在於他不明楚縣的特徵所在,缺少立論的基本依據。如本文第二部分所述,楚縣的第一個特徵是『縣尹』實行任免制。任免制的特點是任、免交替,有多屆縣尹相銜相接。而所謂的『權縣』,治之者I准獨一任,繼任者為誰已了無下文,這怎麼能證明那裏已推行了縣尹的任免制呢?辯者可能會說:斗緡死後不是有閻敖其人來管理權人嗎?這裏需要指出,閻敖管轄之地在那處而非權地,故不可稱其為『權尹』。更重要的是:無論斗緡或閻敖,他們在權地和那處,均未推行過徵收軍賦以建立地方兵團的舉措,而這正是楚國『縣制』最典型的一個特徵!至於『縣制』的特徵之三――『縣師』常被楚王用來參與對外征戰,在有關權與那處的史料中,更是見不到這方面的任何蹤影!立論要以史實說話。所謂的『權縣』既然不具備『縣制』的一切特徵,顧氏立論的謬誤顯而易見。
一句話:楚武王滅權之後並未在那裏設縣。所謂權為春秋『第一縣』的美譽,純屬子虛烏有!即令當時楚之那處,也不曾顯現出『縣制』的任何徵象。事實只能是:誕生於春秋前期的第一批縣邑,仍為楚之申、息。申、縣二縣乃是當時天下最早的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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