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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科學] 醫保定額弊超利 廣州病患因強制出院亡 監管制度無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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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12-12-6 10:1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2012-12-06  09:13  來源: 金羊網-新快報                                                                                                                                                      

醫保定額弊超利 廣州病患因強制出院亡 監管制度無可替代

醫保定額弊超利 廣州病患因強制出院亡 監管制度無可替代

圖1/1

漫畫:王雲濤
  ●中科院博士稱母親因『醫保定額』被強制出院
  ●院方稱病人為異地醫保,不涉及『醫保定額』問題
  ■新快報記者 羅仕
  中科院廣州地化所博士龔曉峰的母親吸着氧氣從四川趕到擁有『古中醫療法』的廣州市慈善醫院求醫。龔曉峰說,正當病情有所好轉時,醫生要龔母出院一周才能重新入院。剛出院不久的龔母卻因病死亡。龔曉峰認為醫院因為『醫保定額』強制母親出院導致其死亡,醫院卻表示龔母達到出院標準才讓其出院。
  龔曉峰說法
  母親出院未超過62小時又入院
  龔曉峰系中國科學院廣州地球化學研究所在讀博士,龔母患風濕性心臟病已20多年。『我在CNKI(專業學術期刊網)上搜索到,古中醫療法對風濕性心臟病有效果。於是讓母親從四川來廣州治療。』龔曉峰說。
  今年10月17日,龔母乘火車吸着氧氣來到了廣州入住廣州市慈善醫院。入院一周以後,病情出現好轉,臉色、胃口、下肢水腫情況都有所改善了,可下床在家屬攙扶情況下輕度活動。
  正當全家人為母親病情好轉高興的時候,11月6日(龔母住院第20天),醫生要求龔母辦理出院手續。龔曉峰在微博里說:『因為我母親是醫保病人,醫生讓我父親馬上辦理一個轉院手續(即假出院手續)才能繼續住院,我父親即去辦理了手續。隨後醫生通知我父親由於醫院新的規定住院一般不超過17天時間,讓我父親去退錢,必須出院一周才能重新入院。』龔曉峰說:『當時母親病情確實有一些好轉,但由於大便次數多導致氣虛,白天需要間歇性吸氧,晚上需要一直吸氧。另外母親心衰嚴重,需要睡枕很高,賓館不具備這樣的條件;在廣州也沒有親戚,也沒地方煲中藥。』龔曉峰說,雖然自己苦苦哀求,但醫院在病床空閒的情況下,還是堅持要求母親出院7天後再入院。
  11月9日凌晨,龔母出院未超過62個小時後出現發高燒,龔曉峰馬上打車將母親送往醫院,當天早上轉到重症室。11月17日凌晨,龔母病情繼續惡化,17日15時因搶救無效死亡。
  龔曉峰認為,醫院因為『醫保定額』要求母親強制出院,導致母親死亡,醫院須承擔責任。
  院方說法
  患者病情穩定達到出院標準
  近日,記者走訪了廣州市慈善醫院,該院中醫經典臨床應用研究基地科室主任顏芳否定了因為『醫保定額』強制龔母出院的說法。『根本沒有這回事,病人在住院期間病情明顯好轉,達到出院標準,我們才讓其出院。』他表示,因為風濕性心臟病治療不能『一蹴而就』,病人不可能痊癒,在病人病情穩定的時候,醫生按照衛生部規定的出院標準讓其出院。
  至於醫院有沒有病人只能住院17天的規定,顏芳否認有這樣的規定,並表示沒有要求龔母出院7天後再入院。顏芳說:『醫院按照衛生部的要求,會儘可能縮短住院周期,使資源得到有效利用。』
  他同時表示,龔母為四川醫保,來廣州治病為異地醫保,全自費,根本不涉及到『醫保定額』的問題。
  廣州市人社局巡視員鄭玉華指出
  因『醫保定額』趕病人確實存在
  『個別醫院將這個指標還分解到科室,那就很麻煩了,你說一個肺炎病人、一個支氣管炎的病人,一個腦出血的病人,他的費用肯定是不一樣的,當你用同一個平均定額和衡量的時候,這個科室肯定就會趕人。這是醫改對醫院的管理問題,超出了醫保的能力。』
  ——鄭玉華說
  何為『醫保定額』?11月20日,廣州市人社局醫保處處長張學文曾表示,『醫保部門的定額,是一年對醫院所有參保人住院全部病人費用,平均下來計算的。』他打了一個比方,『比如一個醫院有1萬個病人,醫院當年醫療費總支出是1億元的話,那麼該醫院每個病人定額就是1萬元。但這不是說每個病人都用到了1萬元,可能13個人的費用,遠遠超過1萬,而87個人的費用,又低於1萬。』
  張學文說,醫保定額制度本是為控制醫院濫用醫保,對醫院的總體規範,從來沒有具體到每個人的數額。但在醫院的執行中,出現了新問題。『假如一個醫院的定額為1萬元,在定額制度下,有醫生給病人看病,一看才花了4000元,就又給病人搞兩個檢查,花足1萬元。原來是100個病人中,87個花得少的病人補足13個花得多的病人,這樣一來,醫院的費用肯定超了。』
  廣州市人社局巡視員鄭玉華在此前向市人大的匯報中也曾表示,廣州市目前確實存在病人達到『醫保定額』,在病人不夠出院標準,醫院趕病人,出院後再入院,賺取平均定額數的情況。
  『我們從來沒有告訴醫院,到了平均定額,你就應該出院。因為這是一個平均定額,是拉平的定額。但是個別醫院將這個指標還分解到科室,那就很麻煩了,你說一個肺炎病人、一個支氣管炎的病人,一個腦出血的病人,他的費用肯定是不一樣的,當你用同一個平均定額和衡量的時候,這個科室肯定就會趕人。這是醫改對醫院的管理問題,超出了醫保的能力。』鄭玉華說。
  網友吐槽
  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點評
  這個也是新醫改出現的問題
  在母親去世後,龔曉峰通過長微博將自己母親的遭遇發布出來,引來了眾多網友的圍觀,網友們紛紛就『分解出院』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醫生哥波子(廣東省衛生廳廖新波):這個也是新醫改出現的問題。普遍否?還不知道。
  @不典型醫生(知名醫生):這事太普遍了,只不過因此而發生的惡性事件還不多,醫保給醫院定指標,比如均治費用3年零增長,醫院給科室定指標,所以醫生不敢收重病人,因為收了一個重病人必須要動員3~4個本不需住院的輕症病人沖費用。@柳葉刀客721(知名醫生):作為一名醫生,對此現象很痛心,也很無奈,去年我的親戚在山東因肺癌晚期,醫保患者被多家醫院拒收,後好不容易住到附近的醫院,但住院兩周必須出院一周,當時患者已離不開吸氧,回家特別不方便。但醫院沒辦法,不但限制平均住院日,還限制該醫院每年收治醫保患者人次。
  @stassiazh:回覆@醫生哥波子廳長,很誠實地跟您說,確實普遍,我們江門、中山、佛山、珠海的同行大家聚一起都在吐槽這個醫保政策,收病人越多虧得越多,病人危重虧得更多!去年起我們醫院就為醫保超額焦頭爛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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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12-9 09:42 | 顯示全部樓層
醫保定額之爭不能迷信指標    來源  羊城晚報   作者  劍 客

報載,廣州一位博士的母親因風濕性心臟病從四川到廣州某大醫院求醫,病情有所好轉後按醫生要求出院,不料出院不足3天又發病,最終病亡。博士懷疑醫院因為『醫保定額』強制母親出院導致其死亡,醫院則堅稱是患者達到出院標準才讓其出院。這起醫療糾紛中的是是非非暫且不論,由『醫保定額』所引發的問題卻再次引起各方關注。

何為『醫保定額』?就是某家醫院一年所有參保人住院費用的平均數。比如一家醫院收治1萬個住院醫保病人,當年醫療費總支出是1億元,那麼該醫院每個病人定額就是1萬元。醫保定額制度的本意是為了控制醫院可能出現的濫用醫保,只有對醫院的總額要求,沒有具體到每個人的數額。但在執行過程中,醫院為防總額超標,往往將醫保定額作為每個醫保病人的費用上限,要求醫生控制住院費用、住院時間甚至醫保患者的收治數量,導致部分醫保患者住院困難,或者入院後在用藥、治療上遭受『二等公民』待遇。

醫保部門的規定不能說沒有道理———醫保資金是全體參保人的,醫保部門當然有義務當好公共資金的『守夜人』。但是,醫院面臨的現實困難也不是矯情———醫保部門對超額部分不予支付,墊錢的買賣肯定長久不了。『一抓就死,一放就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可謂是我們的特色。為了保證醫保總額不超標,醫院就將指標分解到科室,落實到個人;醫生為了保證自己的病人不超額,可能會讓費用即將超標的病人半途出院,然後再入院;為了『消化』危重患者高額的超標費用,可能拉上若干本無需住院的醫保患者入院以攤平費用;倘若醫保總額已超標,甚至以各種理由推諉醫保病人……

理論上說,醫保支付若能做到『一對一』的個性化服務,實報實銷,所有的問題即可迎刃而解,但目前條件下的監管難度使其難以實施。前段時間輿論熱議『探索單病種付費』、『臨床路徑』等手段,以期通過治療的標準化達到費用的可控化,無疑都是有益的思路。但別忘了一點,制度並非萬能的。過分迷信制度,簡單求助於指標,常常使得醫療問題『按下葫蘆浮起瓢』。患者的個性化,決定了醫療過程和收費模式很難絕對地標準化。我們當然要設法堵塞制度的漏洞,但過度的懷疑和防範,會無謂地增加社會的成本。其實,每個醫務人員的基本職業道德和操守,才是醫療過程順利實施的最終保障。就像食品生產者一樣,如果他鐵了心要把不能吃的東西加到食品里去,那真的是防不勝防。無論如何,醫保定額的缺陷,不應該讓患者的利益成為犧牲品。(作者是醫療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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