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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淺析古代傳抄活動對知識傳播的影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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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酒當歌 發表於 2012-10-16 23:3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中國文史網
論文摘要:傳抄是中國含代知識複製最根本的方式,有其產生發展的淵源,對後世也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傳抄活動的主要動力是基於為拄聖繼絕學而『立言』,或是宗教信仰的『修功業』,或是作為知識人謀生的手段。一於餘年的傳抄活動,在傳播知識和文化的同時,對傳抄者的思想、著述方式也生產了深刻影響,述而不作引經據典的思維模式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們的創造性,影響了近代知識產權思想的產生。
    知識是人類思想、經驗的總結,作為知識載體的書籍的傳抄、傳播活動,是人類知識乃至文明傳承的重要方法。我國古代的文獻資料浩如煙海,在印刷術廣泛應用之前,手工的抄寫活動,是文獻複製、傳播的主要形式。文獻傳抄活動,受社會經濟文化發展水平、傳抄介質的進步影響比較大,它肇始於漢代,興盛於六朝,直至隋唐,在宋代印刷術得到廣泛應用之後而成為非主流形式。但由於手寫本、抄本資料具有的特殊意義,直到明清時期,以手寫傳抄方式複製的文獻資料仍受到特殊的關注,因而,手寫傳抄活動得以延續。


       一、傳抄活動發展的社會背景


    秦漢時期,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對圖書的需求促進了藏書事業的發展,也推動了以簡帛為載體的書籍的生產,促進了書籍生產唯一方式―傳抄活動的發展。秦漢時期的最高統治者對藏書事業,特別是官藏圖書,是較為重視的,即使是推行文化禁錮政策的秦始皇和文化素養不高的漢高祖劉邦,也不例外。
    西漢時期更是廣開獻書之路、征遺書於天下,進而建藏書之策、置寫書之官,並鼓勵民間廣置經籍、講學授徒,於是到了東漢,都城市肆中就有了專門的『書市』,人們能夠方便地購買到要看的書籍。百年之間國家徵集的圖書已『積如丘山』。後來,隨着造紙技術的發展完善及普遍應用,引起了圖書載體的革命,人們通過傳抄的方法,製作寫本書,增加自己的收藏。
    隋唐時期,特別是六至七世紀之間,是我國寫本書發展的極盛時期。這一時期的圖書主要是依靠抄寫。學者士人對自身著作流傳後世的期望、藏書文化的初步形成、科舉取士制度形成的大範圍儒家經典讀者群等,與鄰近諸國的文化交流等都對圖書抄寫的數量與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兩宋至明清,是我國圖書事業空前發達的時代,由於科舉考試、官府及私人藏書的需要推動了圖書在種類和數量上的驟增,儘管這個時期雕版印刷術逐步發展並成熟,但寫書、抄書仍然是產生圖書、複製圖書的重要手段之一。而且,手抄書多是孤本、善本,歷來為藏書家和學者所重視。

       二、傳抄活動發展的動力

    封建社會『三不朽』的思想是驅使傳抄活動發展的重要動力。自秦漢至明清,官府、私人的書籍傳抄活動生生不息乃至蓬勃發展,有其重要的思想基礎,即封建社會『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思想。歷代官府不惜耗費巨大的人力物力編纂卷帆浩繁的書籍,其根本目的是傳播統治者的思想,歷代的正史中,核心的內容之一就是記錄統治者的『立德』、『立功』、『立言』之事跡。通過這些書籍的編纂和傳播也為封建社會建立了『三不朽』的標準,推動士子們前赴後繼地為這個『崇高』理想而努力。【春秋左傳註疏】記載:『魯有先大夫曰減文仲,既沒,其言立,其是之謂乎。豹聞之,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而『三不朽』中,『立言』尤為重要,因為『古之不朽有三,立德立功立言。然德有厚薄,功有淺深,未必並行而俱遠也。而能使千載之下聞而知之者,猶若見而知之是,豈非立言?君子之力哉!故夫子曰:言之無文行之不遠。』另外,對於統治者來講,『立言』的重要性還在於『為往聖繼絕學』。歷代封建統治者為抬升自己的『正統性』,無不通過『立言』標榜自己統治思想是『為往聖繼絕學』,而立言的重要途徑就是組織編纂、傳抄大量的典籍,從而建立以儒家經典及相關闡釋為代表的統治思想理論體系。從歷代正史的編撰也可以窺見這種一脈相承的思想,唐代以後按照經、史、子、集分類方法來劃分文獻,其中經、史是儒學經典和正史,而子、集則是先秦以來諸子百家及個人編纂、著述的著作,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統治者和個人在三不朽方面的追求。
    自漢至明清,歷代政府組織的抄書活動不可勝數,僅舉幾個典型的案例,如前所述,漢代的大規模抄書活動,南北朝時期的大量抄寫佛經活動;宋仁宗嘉佑年間,一次抄書一萬六千餘卷;而【永樂大典】的抄寫僅抄書手就有二千六百六十九人;【四庫全書】著錄圖書三千四百餘種,七萬九千多卷,其中子、集分別為一萬七千多卷和兩萬六千多卷,占總書的總卷數的近百分之六十,為了完成抄寫工作,先後選拔三千八百二十六人,每人每年要抄寫三十餘萬字。歷代民間薪火相傳的私人抄書、藏書活動,在完成自身學習、教育目的之外,通過編撰自己的著作,也實現了『立言』的追求。『三不朽』的精神追求,推動着政府、個人傳抄活動的蓬勃發展。
    基於宗教信仰的『修功業』,是傳抄活動尤其是佛教、道教經籍傳抄活動的動力之源。(東漢至隋唐)『佛教經典傳人中國後,民間流傳有抄寫佛經能祈福攘禍的說法,形成抄書的風潮。』虔誠的信眾為着『修功業』目的,而抄寫或請人抄寫特定的宗教典籍,以實現『祈福攘災』的理想。

    魏晉南北朝是佛教、道教蓬勃發展的時期,宗教典籍的翻譯、傳抄、傳播則起到了助推佛、道發展的作用。北朝諸帝皆阪依佛門,佛經成為皇家藏書的重要部分。隋文帝時期,抄寫佛經13萬卷,修治故經400部,『開皇元年,…並官寫一切經,置於寺內;而又別寫,藏於秘閣。天下之人,從風而靡,競相景慕,民間佛經多於六經數十百倍』。【隋書・經籍志】中的著錄,收道家經典377種,共1216卷;佛教經典1950種,6198卷,佛經總數幾乎達到【經籍志】的二分之一,卷數約占六分之一,從這些數量龐大的宗教典籍,也可窺見當時以手工方式傳抄的盛況。也就是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之下,形成了以抄經為功德、鼓勵信眾大量複製經卷的抄經『功德觀』,這種信仰的內心動力驅使着某些信眾不遺餘力地去抄寫宗教典籍。另外,古人的一些抄經修功業還與傳統的孝道相關。唐宋八大家之一的王安石,曾因其弟王安國『養母盡力。喪三年,嘗在墓側,出血和墨,書佛經甚眾』而大加讚賞。蘇軾也曾專門寫文頌揚友人朱壽昌棄官尋母的高尚行為,其敘日:『…有大長者,曰朱壽昌。生及七歲,而母捨去。長大懷思,涕泣追求。刺血寫經,禮佛懺悔。』蘇軾也在父母親的忌日抄寫佛經,以寄託追思之情。有人對此做過專門的研究,不贅述。
    以抄寫作為謀生手段乃是一部分傳抄者從事傳抄活動的動力之一。印刷術被發明之前,書籍的傳播、銷售完全靠人工抄寫複製,於是就出現了以此謀生的職業,只是在不同時期其從業者的身份、稱謂不同而己。在我國古籍中,從事該類職業的人稱謂『傭書人』、『書人』、『書手』、『書工』、『群書手』,或者以職業的性質來代替,如『傭書』、『書本』、『楷書』等。另外,對於專事抄寫經書者,則稱謂『經生』,其傳抄活動稱為『寫經』。有學者考察,對從事傳抄這個職業者最多的稱謂是『書手』,指古代官府里從事文字抄寫之大小官吏,具體負責謄錄公文、繕寫典籍、抄寫經文等事務。最早從事該類職業的人,應是史官。【漢書・藝文志】說『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舉必書,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紀言,右史紀事。』由於文書檔案的記錄、編輯都是由史官承擔,所以隨着史官權職的逐步分化最終導致專事抄寫角色的出現。
    漢代成帝時,在太常寺設置『寫書之官』,職責是將整理的國家圖書進行繕寫,所以就是實際上的『傭書人』。【後漢書・班超傳】記載:『家貧,常為官傭書以供養』。這是史籍中第一次以『傭書』出現的明確記錄。從這兩個記錄看,這些早期的傭書是政府行為。【三國志】記載,闡澤『家世農夫,至澤好學,居貧無資,常為人傭書』,說明當時以抄寫為業的不僅僅服務於政府,也有為私人服務的情況,應該說為私人服務的情形應該更多。
    六朝時期,政府設有負責抄書事務的青吏,一些高官養着抄書人。【魏書・蔣少游傳】載少游因傭書而知名,『性機巧,頗能畫刻』,『以墉寫書為業,……後被召為中書寫書生』。又【北齊書・張景仁傳】載,景仁『幼孤家貧,以學書為業,遂工草隸,選補內書生。』同書【趙彥深傳】載,(趙彥深)『初為尚書令司馬子如賤客,供寫書。子如善其無誤,欲將人觀省舍」,。【宋書・吳喜傳】亦載,喜少時知書,『領軍將軍沈演之使寫起居注』。顯然,此時傭書人亦備受青睞。【雲岌七簽】載(劉宋陶貞寶)『家貧,以寫經為業,一紙直價四十』。在北方,傭書業也很盛行。【魏書・崔光傳】載崔光『隨父徙代。家貧好學,晝耕夜誦,傭書以養父母』。同書【崔亮傳】載崔亮『居家貧,傭書自業』。至隋初,長安傭書業依然興隆。【隋書・沈光傳】載(沈光)『家甚貧簍,父兄並以傭書為事』。
    東晉人王嘉所撰小說集【拾遺記】記載漢安帝時,王溥『家貧不得仕,乃挾竹簡插筆於洛陽市傭書。美於形貌,又多文辭,來嗽其書者,丈夫贈其衣冠,婦人遺其珠玉。一日之中,衣寶盈車而歸,…稱為善筆而得富。』此事雖不足信,但它畢竟是社會生活中工於抄寫的一個側面反映。【隋書】記載『增校書郎員四十人,加置楷書郎員二十人,從九品,掌抄寫御書。這很明確說明了抄寫人員是具有一定職位的人員,並且享有一定的待遇,儘管這個職位有些低,但已經是具有一定社會地位的職業。
    唐朝是『寫本時代』最為鼎盛而又高度重視史學工作的時代。為了保證史書的修撰,當時曾在官方最重要的修史機構史館配備了各種人員,『書手』即其中之一職位。【新唐書・藝文志】記載,『貞觀中,魏徵、虞世南、顏師古繼為秘書監,請購天下書。選五品以上子孫工書者為書手,繕寫藏於內庫,以宮人掌之』。鑑於當時缺書的情況,唐政府選定專業抄書之人,命名為『書手』,專事抄書。【新唐書・百官志二】對史館的後勤人員也有記載:『有令史二人,楷書十二人,寫國史楷書十八人,楷書手二十五人,典書二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熟紙匠六人』。這說明從事典籍傳抄的人員,具有一定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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