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1618|回復: 0

[史學] 浅析古代传抄活动对知识传播的影响(1)

[複製鏈接]
对酒當歌 發表於 2012-10-16 23:3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中国文史网
论文摘要:传抄是中国含代知识复制最根本的方式,有其产生发展的渊源,对后世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传抄活动的主要动力是基于为拄圣继绝学而“立言”,或是宗教信仰的“修功业”,或是作为知识人谋生的手段。一于余年的传抄活动,在传播知识和文化的同时,对传抄者的思想、著述方式也生产了深刻影响,述而不作引经据典的思维模式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们的创造性,影响了近代知识产权思想的产生。
    知识是人类思想、经验的总结,作为知识载体的书籍的传抄、传播活动,是人类知识乃至文明传承的重要方法。我国古代的文献资料浩如烟海,在印刷术广泛应用之前,手工的抄写活动,是文献复制、传播的主要形式。文献传抄活动,受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传抄介质的进步影响比较大,它肇始于汉代,兴盛于六朝,直至隋唐,在宋代印刷术得到广泛应用之后而成为非主流形式。但由于手写本、抄本资料具有的特殊意义,直到明清时期,以手写传抄方式复制的文献资料仍受到特殊的关注,因而,手写传抄活动得以延续。


       一、传抄活动发展的社会背景


    秦汉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图书的需求促进了藏书事业的发展,也推动了以简帛为载体的书籍的生产,促进了书籍生产唯一方式―传抄活动的发展。秦汉时期的最高统治者对藏书事业,特别是官藏图书,是较为重视的,即使是推行文化禁锢政策的秦始皇和文化素养不高的汉高祖刘邦,也不例外。
    西汉时期更是广开献书之路、征遗书于天下,进而建藏书之策、置写书之官,并鼓励民间广置经籍、讲学授徒,于是到了东汉,都城市肆中就有了专门的“书市”,人们能够方便地购买到要看的书籍。百年之间国家征集的图书已“积如丘山”。后来,随着造纸技术的发展完善及普遍应用,引起了图书载体的革命,人们通过传抄的方法,制作写本书,增加自己的收藏。
    隋唐时期,特别是六至七世纪之间,是我国写本书发展的极盛时期。这一时期的图书主要是依靠抄写。学者士人对自身著作流传后世的期望、藏书文化的初步形成、科举取士制度形成的大范围儒家经典读者群等,与邻近诸国的文化交流等都对图书抄写的数量与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两宋至明清,是我国图书事业空前发达的时代,由于科举考试、官府及私人藏书的需要推动了图书在种类和数量上的骤增,尽管这个时期雕版印刷术逐步发展并成熟,但写书、抄书仍然是产生图书、复制图书的重要手段之一。而且,手抄书多是孤本、善本,历来为藏书家和学者所重视。

       二、传抄活动发展的动力

    封建社会“三不朽”的思想是驱使传抄活动发展的重要动力。自秦汉至明清,官府、私人的书籍传抄活动生生不息乃至蓬勃发展,有其重要的思想基础,即封建社会“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思想。历代官府不惜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编纂卷帆浩繁的书籍,其根本目的是传播统治者的思想,历代的正史中,核心的内容之一就是记录统治者的“立德”、“立功”、“立言”之事迹。通过这些书籍的编纂和传播也为封建社会建立了“三不朽”的标准,推动士子们前赴后继地为这个“崇高”理想而努力。《春秋左传注疏》记载:“鲁有先大夫曰减文仲,既没,其言立,其是之谓乎。豹闻之,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而“三不朽”中,“立言”尤为重要,因为“古之不朽有三,立德立功立言。然德有厚薄,功有浅深,未必并行而俱远也。而能使千载之下闻而知之者,犹若见而知之是,岂非立言?君子之力哉!故夫子曰:言之无文行之不远。”另外,对于统治者来讲,“立言”的重要性还在于“为往圣继绝学”。历代封建统治者为抬升自己的“正统性”,无不通过“立言”标榜自己统治思想是“为往圣继绝学”,而立言的重要途径就是组织编纂、传抄大量的典籍,从而建立以儒家经典及相关阐释为代表的统治思想理论体系。从历代正史的编撰也可以窥见这种一脉相承的思想,唐代以后按照经、史、子、集分类方法来划分文献,其中经、史是儒学经典和正史,而子、集则是先秦以来诸子百家及个人编纂、著述的著作,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统治者和个人在三不朽方面的追求。
    自汉至明清,历代政府组织的抄书活动不可胜数,仅举几个典型的案例,如前所述,汉代的大规模抄书活动,南北朝时期的大量抄写佛经活动;宋仁宗嘉佑年间,一次抄书一万六千余卷;而《永乐大典》的抄写仅抄书手就有二千六百六十九人;《四库全书》著录图书三千四百余种,七万九千多卷,其中子、集分别为一万七千多卷和两万六千多卷,占总书的总卷数的近百分之六十,为了完成抄写工作,先后选拔三千八百二十六人,每人每年要抄写三十余万字。历代民间薪火相传的私人抄书、藏书活动,在完成自身学习、教育目的之外,通过编撰自己的著作,也实现了“立言”的追求。“三不朽”的精神追求,推动着政府、个人传抄活动的蓬勃发展。
    基于宗教信仰的“修功业”,是传抄活动尤其是佛教、道教经籍传抄活动的动力之源。(东汉至隋唐)“佛教经典传人中国后,民间流传有抄写佛经能祈福攘祸的说法,形成抄书的风潮。”虔诚的信众为着“修功业”目的,而抄写或请人抄写特定的宗教典籍,以实现“祈福攘灾”的理想。

    魏晋南北朝是佛教、道教蓬勃发展的时期,宗教典籍的翻译、传抄、传播则起到了助推佛、道发展的作用。北朝诸帝皆阪依佛门,佛经成为皇家藏书的重要部分。隋文帝时期,抄写佛经13万卷,修治故经400部,“开皇元年,…并官写一切经,置于寺内;而又别写,藏于秘阁。天下之人,从风而靡,竞相景慕,民间佛经多于六经数十百倍”。《隋书・经籍志》中的著录,收道家经典377种,共1216卷;佛教经典1950种,6198卷,佛经总数几乎达到《经籍志》的二分之一,卷数约占六分之一,从这些数量庞大的宗教典籍,也可窥见当时以手工方式传抄的盛况。也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形成了以抄经为功德、鼓励信众大量复制经卷的抄经“功德观”,这种信仰的内心动力驱使着某些信众不遗余力地去抄写宗教典籍。另外,古人的一些抄经修功业还与传统的孝道相关。唐宋八大家之一的王安石,曾因其弟王安国“养母尽力。丧三年,尝在墓侧,出血和墨,书佛经甚众”而大加赞赏。苏轼也曾专门写文颂扬友人朱寿昌弃官寻母的高尚行为,其叙日:“…有大长者,曰朱寿昌。生及七岁,而母舍去。长大怀思,涕泣追求。刺血写经,礼佛忏悔。”苏轼也在父母亲的忌日抄写佛经,以寄托追思之情。有人对此做过专门的研究,不赘述。
    以抄写作为谋生手段乃是一部分传抄者从事传抄活动的动力之一。印刷术被发明之前,书籍的传播、销售完全靠人工抄写复制,于是就出现了以此谋生的职业,只是在不同时期其从业者的身份、称谓不同而己。在我国古籍中,从事该类职业的人称谓“佣书人”、“书人”、“书手”、“书工”、“群书手”,或者以职业的性质来代替,如“佣书”、“书本”、“楷书”等。另外,对于专事抄写经书者,则称谓“经生”,其传抄活动称为“写经”。有学者考察,对从事传抄这个职业者最多的称谓是“书手”,指古代官府里从事文字抄写之大小官吏,具体负责誊录公文、缮写典籍、抄写经文等事务。最早从事该类职业的人,应是史官。《汉书・艺文志》说“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纪言,右史纪事。”由于文书档案的记录、编辑都是由史官承担,所以随着史官权职的逐步分化最终导致专事抄写角色的出现。
    汉代成帝时,在太常寺设置“写书之官”,职责是将整理的国家图书进行缮写,所以就是实际上的“佣书人”。《后汉书・班超传》记载:“家贫,常为官佣书以供养”。这是史籍中第一次以“佣书”出现的明确记录。从这两个记录看,这些早期的佣书是政府行为。《三国志》记载,阐泽“家世农夫,至泽好学,居贫无资,常为人佣书”,说明当时以抄写为业的不仅仅服务于政府,也有为私人服务的情况,应该说为私人服务的情形应该更多。
    六朝时期,政府设有负责抄书事务的青吏,一些高官养着抄书人。《魏书・蒋少游传》载少游因佣书而知名,“性机巧,颇能画刻”,“以墉写书为业,……后被召为中书写书生”。又《北齐书・张景仁传》载,景仁“幼孤家贫,以学书为业,遂工草隶,选补内书生。”同书《赵彦深传》载,(赵彦深)“初为尚书令司马子如贱客,供写书。子如善其无误,欲将人观省舍’,。《宋书・吴喜传》亦载,喜少时知书,“领军将军沈演之使写起居注”。显然,此时佣书人亦备受青睐。《云岌七签》载(刘宋陶贞宝)“家贫,以写经为业,一纸直价四十”。在北方,佣书业也很盛行。《魏书・崔光传》载崔光“随父徙代。家贫好学,昼耕夜诵,佣书以养父母”。同书《崔亮传》载崔亮“居家贫,佣书自业”。至隋初,长安佣书业依然兴隆。《隋书・沈光传》载(沈光)“家甚贫篓,父兄并以佣书为事”。
    东晋人王嘉所撰小说集《拾遗记》记载汉安帝时,王溥“家贫不得仕,乃挟竹简插笔于洛阳市佣书。美于形貌,又多文辞,来嗽其书者,丈夫赠其衣冠,妇人遗其珠玉。一日之中,衣宝盈车而归,…称为善笔而得富。”此事虽不足信,但它毕竟是社会生活中工于抄写的一个侧面反映。《隋书》记载“增校书郎员四十人,加置楷书郎员二十人,从九品,掌抄写御书。这很明确说明了抄写人员是具有一定职位的人员,并且享有一定的待遇,尽管这个职位有些低,但已经是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职业。
    唐朝是“写本时代”最为鼎盛而又高度重视史学工作的时代。为了保证史书的修撰,当时曾在官方最重要的修史机构史馆配备了各种人员,“书手”即其中之一职位。《新唐书・艺文志》记载,“贞观中,魏征、虞世南、颜师古继为秘书监,请购天下书。选五品以上子孙工书者为书手,缮写藏于内库,以宫人掌之”。鉴于当时缺书的情况,唐政府选定专业抄书之人,命名为“书手”,专事抄书。《新唐书・百官志二》对史馆的后勤人员也有记载:“有令史二人,楷书十二人,写国史楷书十八人,楷书手二十五人,典书二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熟纸匠六人”。这说明从事典籍传抄的人员,具有一定的职位。

小黑屋|举报|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