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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反思] [摩羅]強勢文化話事國際 民族文化是國家利益勿自我妖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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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 發表於 2012-9-18 10:3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由於各國綜合實力及文化勢力不同,它們在國際社會所擁有的影響力和話語權遠非均等。強勢國家與弱勢國家的不同權力、不同地位構成了國際框架中的等級秩序。各國既相互合作、相互依存,又有或隱或現的相互博弈、相互遏制。合作是相對的,競爭與博弈是絕對的。這是我們討論國與國之間文化關係的基本語境。


  強勢國家常將自己的文化描述為唯一合理、唯一正當的文化,甚至樹立為標準,以此批評弱勢國家的文化,否定其文化正當性,並進而按照自己的利益改造之。弱勢國家如何看待強勢國家的文化權力和影響,如何在認可其優勢和影響的同時,堅信本土文化的正當性,堅守本土文化的權力,堅持以本土文化資源與強勢文化相競爭、相博弈,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


  每個民族都是在與其他民族的征戰、衝突、博弈、妥協中成長的,是在與其他民族爭奪生存資源和發展空間的緊張關係中創造文化的。每個民族都希望通過創造自己的神靈、自己的神話、自己的學說、自己的學術體系論證自己的優越性,增加自己的競爭優勢和制勝力量,實現利益最大化。所以,文化從其起源上,就是創造主體用以建構自身正當性、維護自身權利、增加自身利益、擴展自身影響的工具,是進可以攻擊他者、退可以護衛自身權益的武器。總之,民族文化是民族利益的表達形式。


  在近代以來形成的“民族國家”文明形態中,一個國家的文化權利,就是國家主權和國家利益的組成部分。民族國家不是一個空殼,它是由人群、領土、政權、社會組織、生產方式、文化傳統等等共同組成的綜合性實體,國家主權就體現在對這一切因素的正當性和主體性的堅定維護,並確保這一正當性和主體性受到國際社會的尊重,而不允許其他國家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對其正當性和主體性予以否定、侵犯或摧毀。


  百餘年來,中國社會在國際交往中最為沉痛的教訓,就是沒有認識到民族文化就是民族利益的表達形式,沒有認識到文化主權是國家主權和國家利益的組成部分。從辛亥時期和五四時期的知識精英,到今天知識界一些自稱公共知識份子的人物,幾乎都全面認可西方國家對中國歷史傳統和文化的否定、批評、妖魔化描述,並在此基礎上,對自身的文化傳統、文化資源進行比西方更徹底、更脫離事實真相的否定、批評、妖魔化描述。


  事實上,一個民族的核心利益,深深隱藏在其文化密碼之中。漠視自己的文化,將他者文化放在神龕裡頂禮膜拜,結果就會將他者的標準看作高於自己的標準,將他者的利益訴求看作高於自己的利益訴求,最終導致對自身利益的損害與放棄。百餘年來,中國幾代知識份子對文化的錯誤認識,對文化安全和文化主權的漠視,給中國的發展與崛起,帶來了負面影響。


  歷史已翻開新的一頁,世界格局正在產生變化,東西方力量對比正朝著均衡化方向發展。力量的均衡可能導致文化地位、文化影響力及話語權的均衡。東西方國家在文化方面平等相處的那天,但願不是遙遠的夢想。

▲(作者是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文化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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