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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文革中王元化提:法家思想非法治是君主本位主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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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之治 發表於 2012-7-2 23:2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中外书摘
七十年代末,他写作上出现了第一个高潮期。多年积累的研究成果,犹如井喷般地磅礴而出。除去前面讲到过的《韩非论稿》外,引人注目的还有《龚自珍思想笔记》。以我一个门外人的体会,这篇文章也许可以说是《韩》论的继续。(说老实话,我在这一部分讲到元化学术思想方面的成就,全属班门弄斧。这只是从一个尊敬他的门外人,来讲一些自己对于他学术品格的感受)。“四人帮”将龚自珍也定为法家,元化认为这是“将政治强加于学术的虚伪”,他这篇文章的目的在于还他本来面目。他还写了一系列论黑格尔美学的文章,特别是其中关于“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中,有关“知性”的发挥和论述,引起文艺理论界的极大兴趣。他在这一时期的压阵之作当属“文心雕龙”研究。元化关于“文心雕龙”的研究,采取了以两方古典哲学、美学与中国古代文论相互阐释的方法,不但另辟了蹊径,取得了带有开创性的成果,由此奠定了他在学术界的地位,而且大大推动了国内国际对于“文心雕龙”的研究,使得这一尘封已久的中国古代文论的瑰宝重放光彩,也由此使得“文”学研究变成了一门显学。
进入九十年代,元化更加远离一切杂务,摒除了种种干扰,真正静心于学问之间。他思考的中心则已从文学转向文化史、思想史。其中最重要的成果是不是可以说是对于政治民主和对于新文化传统两个方面的再思考?他对这两个方面的再思考,是不是可以说都涉及了各自的最根本的方面?关于前者,他于1992年写成的《与友人(李锐)论公意书》和后来陆续完成的《社约论三篇》,对于一直被人们奉为法国大革命宪章、民主法典的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和卢梭所主张的“公意说”,提出了质疑和深入探究。他说“公意被解释作比每个社会成员本身更准确无误地体现了他们应有却并未认识到的权利,――其实质不过是悍然剥夺了个体性与特殊性的抽象普遍性。以公意这一堂皇名义出现的国家机器,可以肆意扩大自己的职权范围,对每个社会成员进行无孔不入的干预。”“卢梭在设想公意超越了私意和众意,从而可以通过它来体现全体公众的权利、意愿和要求的时候,他原来是想通过它来为人类建立一个理想的美好社会,可是没有料到竟流为乌托邦的空想,并且逐渐演变为独裁制度的依据。”请原谅我引用了这么长的两段话。这几篇文章,不知别人如何,对我可说是如醍醐灌顶,轰毁了自己对于民主、自由的极其浅薄的理解,并引发我的重新思考。
关于后者,那就是他对于五四运动的再思考。自1966年起,他多次就《对“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再认识再估价》的问题进行演讲。他在肯定“五四”在个性解放、人的觉醒等方面所作出的贡献的同时,还认为“五四”只是停留在民主的表层,那时的民主思想是先天不足的。他提出要对当时流行的四种观念进行再认识,一是庸俗进化论观点,二是激进主义,三是功利主义,四是意图伦理。他不但在文章中,而且在大会小会上反复阐明自己的这些观点。这些观点令人耳目为之一震,引起了学界的不同意见的争论。最为可贵的是,他在进行历史的回顾和理论总结的时候,不回避对于自己过去的认识也进行严肃的反思。他对历史的批判是尖锐的,对自己的剖析也是无情的。他说自己是“五四”运动的儿子,这场文化运动的正面的、负面的影响他都接受过。尽管他后来屡受“左”风的打击,几乎是摧毁性的打击,但他坦承自己也曾激进、也曾偏狭、也曾“左”过。他不对自己“文过饰非”。对这一点,我非常敬重。现在文坛学界,不乏挂羊头、卖狗肉的人,说的是一套,做的是一套,对别人是一套,对自己又另是一套。元化先生在学术上做到了心口如一,对人对己如一。这是需要勇气的,无论是在道德上还是在学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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