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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論封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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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舟 發表於 2012-6-13 11:1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華文史網
這裡討論的『封建』,是關於社會性質的研究。『社會性質』是由占主導地位的生產方式所決定的。在馬克思主義的理論中,生產方式(Produktionweise )的經濟學意義指特殊的生產資料與特殊的勞動力的結合關係。本文試圖討論關於『封建』意義的歷史發展及其本質意義,這對於我國古代歷史的研究應當是有意義的事情。對於這樣一個重要的理論問題,這裡提出一些初步看法供專家參考。

    一、『封建』意義的歷史發展

    作爲社會性質的『封建』,與中國古史上的『封建』一詞的意義有一定的區別,這可以說是學界的共識。然而,西方的『封建』被近代的學問家們翻譯過來的時候,採用了中國傳統的『封建』一詞,兩者在意義上有沒有什麼共通之處,卻應當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

    封建、封建主義(Feudalism)是歐洲近代用語, 是歐洲古典時代所未有的,專家曾經指出『中世紀的西歐人並不知道有我們今天所說的封建制度』(註:馬克思【關於封建社會的一些新認識】,【歷史研究】1997年第1期。)。它最初見於中世紀的拉丁文書籍,嚴復(1853―1921)於1901年翻譯亞當•斯密【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譯名爲【原富】,南洋公學譯書院1901年出版)時將它譯爲『拂特』,並在按語中敘述其制(註:從這個按語看,嚴復所譯稱的『拂特』,實即歐洲中世紀的封建之制。)。

    本世紀初, 嚴復於1903 年翻譯愛德華•詹克斯【政治制度史】(1900,E dward Jenks A History of Politics )(譯名爲【社會通詮】)一書時正式採用『拂特封建』和『封建』之詞來對譯Feudalism。關於這個對譯的錯誤之處,日知先生做了深入的分析(註:日知【中西古典文明千年史】第184―189頁,吉林文史出版社1997年版。),他說:

    『問題的中心,Feudalism問題,只能是中世紀的問題, 這個問題無關於歐洲古代,也無關於中國古代,用古典中國很少見的「封建」與之對譯,不對。但本世紀初年的這種誤譯,不久就在國內外大爲流行,至今將近一個世紀,經過五四運動、人民解放戰爭,不正確的譯名,被用於正確的鬥爭的場合,已成慣常了,不好輕率改動了!今天,只要做到一點,不要在古典中國文明文化的任務中放進這種誤譯,還古典文獻中的「封建」以正確的解釋,「殖民建邦」,古典時代的事業,而不是中世紀歐洲的「拂特」,就可以了。今後翻譯中國古典文獻時,並注意不再用外來的屬於歐洲中世的Feudalism去對譯就好了。(同上書第188頁)』

    日知先生的見解是很深刻的,但似乎迴避了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如何對待大量的馬克思主義文獻的相關對譯問題;二是既然用『封建』一詞對譯Feudalism是錯誤的,那麼該如何譯才正確呢? 日知先生提出『方便處加「中世」標識,作「中世封建」也可以,不加也無妨,約定俗成可也』(註:日知【中西古典文明千年史】第190頁。侯外廬先生也曾提出過類似的看法,見【論中國封建制的形成及其法典化】,原載【歷史研究】1956年第8期,引自【中國古代史分期問題討論集】第62頁,三聯書店1957年版第539頁。)。然而這樣說來仍然沒有擺脫『封建』的圈子,因爲說『中世封建』依然是『封建』,照此類推似乎還應當有『古代封建』、『近代封建』,反而使『封建』的行用範圍更廣。按照日知先生和侯外廬先生的說法,『封建』一詞的對譯是錯誤的,只是由於行用已久而不得不如此。其實按照科學最講認真的原則,既然是錯誤的,就應當更正,『行用已久』並非堅持錯譯的過硬理由。

    愚以爲用『封建』一詞進行對譯是可行的,並非是一個錯誤,在嚴復的時代能夠用這個詞進行對譯,可謂是一個創造。應當看到,對於封建、封建主義的認識有一個歷史的發展的過程,我們不可以用今天對於封建、封建主義的認識來要求嚴復,嚴復不可能有馬克思主義的關於封建、封建主義的概念。就馬克思主義理論本身來說,關於封建主義的理論也有一個發展的過程,在上個世紀,西方學者關於『封建』的概念主要指一種政治、法律制度,核心是指封君與臣屬的人身依附關係,馬克思和恩格斯也受了這種觀點的影響,所以在他們關於『封建』的理論中有許多是在強調這種屬於政治的法律的人身依附關係,但是又在許多地方,從經濟學的角度強調封建的生產關係、封建的土地關係,這是我們在研究關於封建問題時所應當注意的。

    我們現在的關鍵問題是用科學的標準來考察這個對譯是否正確的問題,應當在馬克思理論的指導下創立有中國特色的關於封建主義的理論。我們所理解的作爲社會形態的、社會性質的『封建』,既不是歐洲中世紀的封建(即嚴復所稱的『拂特』),也不是中國古代在『封邦建國』意義上的封建,而應當是符合馬克思主義理論原則的『封建』及『封建主義』的定義。

    許多專家對於創立有中國特色的封建主義理論作出過重要貢獻,侯外廬先生就是其中很突出的一位。侯外廬先生從春秋時代的文獻里相關記載研究出發,指出『封建』有三點意義:(一)『封建是爲監視下民(直接生產者)的制度;(二)封建是以土地耕種爲要件的制度;(三)封建是在土地與生產者結合的「邑」之下,以保持氏族貴族延續的制度。』而且『封建親戚,以蕃王室之說,是戰國時代的造說……,在戰國末年儒家集國語所湊成的【左傳】才把周代封建的制度有源有本地描畫出來,而到漢代儒家則把這一封建制度造到三代,更推及黃帝。』『「封國」非封建制度。』(註:侯外廬【中國古代社會史】第113―116頁,新知書店1948年版。)從其所舉封字古義看,『封』實與土地有關,這是大可引起我們注意的事情。封字古義爲在田地疆界上封土植樹以爲疆界標識,【左傳】【周禮】等皆有這方面的記載。【說文】訓封字之義爲『爵諸侯之土』就古制而言,是準確的。封可以代表封國,如偽古文【尚書•蔡仲之命】『予命爾侯於東土,往既乃封』,即爲一例。【詩經•烈文】謂『烈文辟公,錫茲祉福,惠我無疆,子孫保之。無封靡爾邦,維王其崇之。念茲戎功,繼序其皇之。』侯外廬先生說:『這裡的「封靡」之義頗難索解,似謂勿把疆界亂爲封樹。』(註:侯外廬【中國古代社會史】第117―118頁,新知書店1948年版。)關於『建』,見於魯頌,指建立侯國。封邦建國在周公制禮的時候已經成爲系統的規範的制度,然而用『封建』一詞概括其事卻遲至春秋初年,魯僖公二十四年(前636年)周僖王想聯合狄人伐鄭, 周大夫富辰諫謂:『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認爲因周與鄭之間存在著『封建』關係,所以周應當與鄭親善而不可聯狄伐鄭。

    在分析『封建』一詞時,過去專家們多以爲它只是以封邦建國爲形式的政治制度,從而與作爲社會形態的『封建』似乎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其實,我國上古時代的封建,形式上是政治權力的封建,而實質上是對於勞動力和土地的分配,並且這個分配是按照等級層次爲標準而進行的依次分配。關於這方面的材料見於彝銘和文獻者甚夥,人們多耳熟能詳,故而不在這裡羅列。我只想在里指出一點,那就是封建之制最終的著眼點在於對於勞動群眾的控制,【白虎通•封公侯】謂『王者即位,先封賢者,憂民之急也。故列土爲疆非爲諸侯,張官設府非爲卿大夫,皆爲民也』,即道出了其中奧妙。按照馬克思主義關於生產關係的理論,生產資料的所有及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結合的方式,是爲生產關係的核心內容,周代的封建之制恰恰在這方面作出了系統的規定。從這個角度說,嚴復在本世紀初就採用了『封建』一詞進行譯作,實爲天才創造。『封建』一詞長期行用不廢,與此應當是有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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