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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研究] 鲁迅:英雄主义的文学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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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世 發表於 2012-6-9 17:3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作者: 白振奎

  鲁迅(1881―1936),我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著名学者。名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1898年入南京江南水师学堂,又考入江南陆师学堂附设路矿学堂。1902年赴日留学,先后在东京弘文学院、仙台医学专门学校学习日语、医科,因“幻灯片事件”触发,深感疗救国民的灵魂胜于医治肉体的创痛,遂弃医从文,从此一心从事“改造国民精神”的文学创作活动。先后在北京大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任教(兼职),任厦门大学国文系教授、中山大学文学系主任等职。1927年10月后定居上海,以文学创作为业。以1927年为标志,鲁迅的思想发生了飞跃,由前期的服膺进化论转向阶级论为主导。1930年“左联”成立时,被推荐为常委,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左翼文化运动的主将。1936年10月病逝于上海。
  作为一代文学先锋和学术大师,鲁迅将文艺创作同启蒙立人结合起来,将学术探究同社会使命联系起来。其文学研究观照视角,经历了从早期的个性叛逆、决绝复仇、孤独牺牲的英雄,向后期无产阶级的革命英雄转变。这个转变,折射出了思想者鲁迅艰难追求的心路历程。
  在鲁迅博大、纷繁的文学世界和学术殿堂里,“英雄”构成其言说核心话语和关键意象,并成为一个意象系列。与“英雄”内涵相同或相通的意象,有天才、英哲、战士、猛士、过客、傻子、狂人、狮虎、鹰隼、枭、小青虫;与此相反或对立的意象系列,包括庸众、群众、看客、奴才、叭儿狗、癞皮狗、苍蝇等等。在宽泛的意义上,两个意象系列内部,各意象是可以互相替代的。
  
  一、鲁迅心目中的英雄品格
  
  鲁迅心目中的英雄品格,可概括为个性的反抗、决绝的复仇、孤独的牺牲等三大特征。
  1、个性的反抗
  对古今中外文化中的各种破坏形象、叛逆形象,鲁迅都引为同道,垂以青眼。在西方,卢希飞勒、撒旦、凯因,《浮士德》中的魔鬼靡菲斯特,是挑战现存社会秩序和规范的,鲁迅却在他们的精神中,看到了一种个体独立精神的张扬。对于独具个性、持论反抗的思想家或思想界战士,他也情有独钟。对于尼采,鲁迅无限敬仰地说:“若夫尼遥斯个人主义之至雄杰者矣,希望所寄,惟在大士天才;而以愚民为本位,则恶之不殊蛇蝎。意盖谓治任多数,则社会元气,一旦可隳,不若用庸众为牺牲,以冀一二天才之出世,递天才出而社会之活动亦以萌,即所谓超人之说,尝震惊欧洲之思想界者也。”鲁迅进而提出“掊物质而张灵明,任个人而排众数”(《文化偏至论》)的激进主张。对于易卜生,鲁迅取其“敢于攻击社会,敢于独战多数”(《〈奔流〉编校后记(三)》)的个性品格:不仅欣赏易卜生及其笔下的英雄――斯托克曼医生,而且《人民公敌》中先觉者与庸众对立的思想,也启迪了鲁迅对中国现实的深入思考。《摩罗诗力说》中,他介绍这部戏剧:“伊氏生于近世,愤世俗之昏迷,悲真理之匿耀,假《社会之敌》以立言,使医士斯托克曼为全书主者,死守真理,以拒庸愚,终获群敌之谥。自既见放于地主,其子复受斥于学校,而终奋斗,不为之摇。末乃曰,吾又见真理矣”,并发出“地球上至强之人,至独立者也”的慨叹。毋庸置疑,斯托克曼医生,正是鲁迅心目中个性反抗的英雄。“摩罗诗派”,也是鲁迅心摹手追的对象。摩罗诗派,是十九世纪初期盛行于西欧及东欧,以拜伦与雪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浪漫诗派。鲁迅接受了摩罗诗人的文学观,介绍、评论了拜伦、雪莱、普希金、莱蒙托夫、裴多菲等八位浪漫派诗人。这八位诗人或是爱国诗人,或是复仇诗人,或是处在异族统治下的诗人,总之,都是反抗现存社会秩序的叛逆。摩罗诗派,也是鲁迅英雄观的理论来源之一。
  2、决绝的复仇
  鲁迅曾说过:“会稽乃报仇雪耻之乡,身为越人,未忘斯义。”(《致黄苹荪》)复仇成为鲁迅鲜明的个性特点,鲁迅念兹在兹的是英雄的复仇,并在一系列文学作品中,描绘了心目中的复仇英雄形象。
  散文诗集《野草》,塑造了不为敌人巧言迷惑、清醒刚毅的战士形象。文中,“但他举起了投枪”句,凡五见,足见鲁迅为文之用心――他心目中的英雄就应该决绝、坚毅,不为外物所动。决绝的复仇贯穿了鲁迅一生出处,贯穿了其文化品格。他神往于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精卫填海”、夸父逐日、历史上的“荆轲刺秦”;《故事新编》中,复活了眉间尺割头复仇的故事;《女吊》中,为那些做童养媳,备受虐待,以致投缳的女鬼们作传,刻画了女吊复仇的灵魂。凄厉的女鬼,面目不再狰狞,而是令人同情和感佩。
  提倡决绝的复仇,既是其个性使然,又有时代大潮的烙印。鲁迅的青少年时代,排满思潮正盛,光复会、兴中会、同盟会、武昌起义、辛亥革命,在在不离“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时代主题,这对于鲁迅文化品格的形成,是不可忽视的因素。英国诗人拜伦,是鲁迅早年最为服膺、最为钦敬的一位英雄诗人。除了英雄惺惺相惜因素外,复仇乃是两位英雄的共性。鲁迅后来回忆道:“那时Byron之所以比较的为中国人所知,还有别一原因,就是他的助希腊独立。时当清的末年,在一部分中国青年的心中,革命思潮正盛,凡有叫喊复仇和反抗的,便容易惹起感应。”(《杂忆》)鲁迅所言不虚,当时的大潮是排满复仇。例如,拜伦的《哀希腊》诗,就有梁启超、马君武、苏曼殊、胡适等大家,为之翻译成汉语,一首外国诗,遭遇如此殊荣,大概在历史上是少有的吧。其原因就在于拜伦支援希腊独立,获得了半殖民地社会背景下有识之士的青睐。
  3、孤独的牺牲
  鲁迅笔下的改革者、革命者,都难免孤独的命运。因为改革者、革命者的思想观念要先于大众,他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与大众迥异,甚至站在大众的对立面。孤木难撑,动辄得咎,理想幻灭和肉体牺牲都将不期然而至。
  鲁迅的孤独可分为两个层面。一是缺乏同道的寂寞。在鲁迅笔下,麻木的大众和孤独的英雄,有时用对立的“看客”和“过客”替代。第二个层面,是没有真正对手的悲哀。敌手虽然荆天棘地,但绝非与英雄构成真正较量的“狮虎”,而是人格萎缩的“癞皮狗”式人物,抗争的悲剧意义大打折扣。“寂寞新文苑,平安旧战场。两间余一卒,荷戟独彷徨”(《题〈彷徨〉》),鲁迅用诗歌传达内心的荒诞与悲凉;《故事新编》中的后羿每天只能射杀乌鸦,是英雄无用武之地、荷戟彷徨的象征,是鲁迅本人孤独抗争的悲凉心境的写照。
  英雄就要承担牺牲的命运。西方的先觉者:“一梭格拉第也,而众希腊人鸩之,一耶稣基督也,而众犹太人磔之。”(《文化偏至论》)神话中盗火给人类带来光明的普罗米修斯也是这样的牺牲者,鲁迅以其自喻:“人往往以神话中的Prometheus比革命者,以为窃火给别人,虽遭天地之虐待不悔,其博大坚忍正相同。但我从别国里窃得火来,本意却在煮自己的肉的,以为倘能味道较好,庶几在咬嚼者那一面也得到较多的好处,我也不枉费了身躯……”(《“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在中国,为中华民国的建立奉献了一切的革命者,他们的悲凉命运令鲁迅感慨不已:“他们都在社会的冷笑恶骂迫害倾陷里过了一生;现在他们的坟墓也早在忘却里渐渐平塌下去了。”(《头发的故事》)牺牲,古今中外的英雄几乎无一幸免,似乎成为宿命。孤独的牺牲,反衬了社会现实的残酷,彰显了英雄行为的崇高感。
  
  二、中国古典文学的英雄视角观照
  
  作为启蒙英雄,鲁迅认识到改造国民精神,当以文艺为先锋。他坚信:“文艺是国民精神所发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的灯火。”(《论睁了眼看》)那次著名的“幻灯片事件”,对于鲁迅的影响可以说是转折性的,导致他弃医从文。他最终认识到:“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疑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呐喊・自序》)
  
 樓主| 济世 發表於 2012-6-9 17:30 | 顯示全部樓層
  持了英雄的视角来观照中国传统文学,鲁迅对中国传统文学精神的判断,同他的同辈学人陈独秀、胡适近似,基本持悲观、否定态度。1917年陈独秀在《新青年》上发表《文学革命论》,提出了“三大主义”,将中国传统文学概括为“贵族文学”、“古典文学”、“山林文学”,主张建设“国民文学”、“写实文学”、“社会文学”;胡适在《国语文学史》和《白话文学史》中,把传统文学归结为“文言文学”、“白话文学”或“贵族文学”、“平民文学”的二元对立。鲁迅则将传统文学概括成“庙廊文学”和“山林文学”,或者是“帮忙文学”、“帮闲文学”。一言以蔽之,是儒家文学观“温柔敦厚”哺育的结果,是“英雄文学”的对立面。关于中国文学的传统精神,鲁迅的总体判断是:
  中国之诗,舜云言志;而后贤立说,乃云持人性情,三百之旨,无邪所蔽。……然厥后文章,乃果辗转不逾此界。其颂祝主人,悦媚豪右之作,可无俟言。即或心应虫鸟,情感林泉,发为韵语,亦多拘于无形之囹圄,不能舒两间之真美;否则悲慨世事,感怀前贤,可有可无之作,聊行于世。倘其嗫嚅之中,偶涉眷爱,而儒服之士,即交口非之。况言之至反常俗者乎?(《摩罗诗力说》)
  “颂祝主人,悦媚豪右”或“心应虫鸟,情感林泉”,都与反抗、复仇、牺牲的英雄品格背道而驰。
  尽管鲁迅对文学史的宏观精神持批判态度,但落实到微观的作家、作品层面,则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他对一些作家作品的关注或肯定,其眼光多投注在有反抗、复仇、牺牲精神的特质上。
  1、从屈原到嵇康、阮籍
  鲁迅肯定屈原的自投汨罗、不屈而死:“惟灵均将逝,脑海波起,通于汨罗,返顾高丘,哀其无女,则抽写哀怨,郁为奇文。茫洋在前,顾忌皆去,怼世俗之浑浊,颂己身之休能,怀疑自遂古之初,直至百物之琐末,放言无惮,为前人所不敢言。”但他未能倾心赞美屈原,是因为:“然中亦多芳菲凄恻之音,而反抗挑战,则终其篇未能见,感动后世,为力非强。”(《摩罗诗力说》)屈原具有妥协性,不是鲁迅心目中完美的英雄。
  从《摩罗诗力说》开始,打破中国文学的和谐理想,寻求反抗、叛逆、复仇的文学,成为鲁迅的审美理想。用这种审美理想衡量,鲁迅更多地认同古代具有反抗、破坏、复仇精神的人物。由此生发,鲁迅最喜爱以嵇康、阮籍为代表的魏晋名士,对嵇、阮等人的笑傲竹林、醉心玄境的人生意蕴、潇洒风姿多予赞美。而嵇、阮身上最令鲁迅倾心的,还是他们的反抗精神。鲁迅最喜爱的古人是嵇康,甚至已经达到偏爱的程度。鲁迅先后校勘《嵇康集》达十数遍,并撰有《〈嵇康集〉逸文考》、《〈嵇康集〉著录考》、《〈嵇康集〉序》、《〈嵇康集〉跋》、《〈嵇康集〉考》等文。鲁迅对嵇康最倾慕、最神往的,是嵇康身上所表现出的英雄品格。嵇康以自然对抗礼教,以崇高抗衡猥琐,就是死,也死得潇洒绝俗。广陵曲散、风流不绝,鲁迅引嵇康为异代知己!
  刘勰《文心雕龙・才略》说:“嵇康师心以遣论,阮籍使气以命诗。”这“师心”和“使气”,是士人自觉意识的标志,正道出了嵇、阮的真性情。嵇、阮是愤世嫉俗的,阮籍将满腔的幽恨化为《咏怀》诗八十二首;嵇康不礼权贵,触怒时忌,玉石俱焚。
  2、陶渊明
  陶渊明为人,与阮籍、嵇康相近,也具有不平之气。鲁迅对陶渊明的关注,关键在于陶诗中精心营构了复仇的英雄意象,如《咏荆轲》中写“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对代人复仇一去不返的志士荆轲充满敬仰;《读山海经》其九写“夸父诞宏志,乃与日竞走……余迹寄邓林,功竟在身后”、其十写“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对逐日的夸父和复仇的精卫都礼赞有加。这些是陶渊明诗歌中的“金刚怒目”之作。
  1935年底,朱光潜在《中学生杂志》发表《说“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答夏D尊先生》一文,提出诗歌的最高境界在于“静穆”:“艺术的最高境界都不在热烈”、“‘静穆’是一种豁然大悟,得到归依的心情……这种境界在中国诗里不多见,屈原、阮籍、李白、杜甫都不免有些像金刚怒目,愤愤不平的样子。陶潜浑身是‘静穆’,所以他伟大。”正式提出了“静穆”的美学理论。
  鲁迅反对朱氏的“静穆”理论。他认为,历来的伟大作者,没有一个浑身是“静穆”的。进而阐述道:“《陶集》里有《述酒》一篇,是说当时政治的。这样看来,可见他于世事也并没有遗忘和冷淡,不过他的态度比嵇康、阮籍自然得多,不至于招人注意罢了”、“陶潜总不能超于尘世,而且,于朝政还是留心,也不能忘掉‘死’。”(《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陶渊明的诗歌有两种风格,朱光潜关注的“悠然见南山”的闲适,鲁迅则指向了不平之鸣。鲁迅又进而阐述:“除论客所佩服的‘悠然见南山’之外,也还有‘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之类的‘金刚怒目’式,在证明着他并非整天整夜的飘飘然。”(《“题未定草”六》)这就可见,鲁迅的喜爱陶渊明,除了因为陶渊明象征了魏晋人的天姿纵放,更是因为陶渊明的诗歌世界里有刺秦的荆轲、复仇的精卫、挑战太阳的夸父,有“以乳为目,以脐为口”不屈而死的刑天,他们都是英雄。
  鲁迅欣赏陶渊明的“豪放潇洒”,更关注其“金刚怒目”。这种偏重,和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社会状况密切相关,折射了鲁迅的英雄视角。对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不少人来说,现实是不堪忍受的,鲁迅的弟弟周作人和友人林语堂都想在文艺中寻求精神家园以逃避现实。朱光潜是这一作家群体的一员。鲁迅与他们论争,表面上是文艺观的龃龉,实则是人生观的异辙。
  3、小品文
  鲁迅对古代小品文的意见,似乎将文学的功利性推到了极致。他认为:“生存的小品文,必须是匕首,是投枪,能和读者一同杀出一条生存的血路的东西;但自然,它也能给人愉快和休息,然而这不是‘小摆设’,更不是抚慰和麻痹,它给人的愉快和休息是休养,是劳作和战斗之前的准备。”(《小品文的危机》)
  基于一贯的英雄文学观,鲁迅独树一帜地对战斗的小品文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小品文的生存,也只仗着挣扎和战斗的。……唐末诗风衰落,而小品文放了光辉。但罗隐的《谗书》,几乎全是抗争和愤激之谈;皮日休和陆龟蒙自以为隐士,别人也称之为隐士,而他们在《皮子文薮》和《笠泽丛书》中的小品文,并没有忘记天下,正是一塌糊涂的泥塘里的光辉和锋芒。明末的小品虽然比较的颓放,却并非全是吟风弄月,其中有不平,有讽刺,有攻击,有破坏。”(《小品文的危机》)同样基于反抗战斗的视角。
  反之,对于周作人、林语堂等人的提倡“独抒性灵”而回避社会责任的明清小品,鲁迅也顺便予以讽刺:“现在大家所提倡的,是明清,据说‘抒写性灵’是它的特色”,“这经过清朝检选的‘性灵’,到得现在,却刚刚相宜,有明末的洒脱,无清朝的所谓‘悖谬’,有国时是高人,没国时还不失为逸士。逸士也得有资格,首先即在‘超然’,‘士’所以超庸奴,‘逸’所以超责任:现在的特重明清小品,其实是大有理由,毫不足怪的。”(《杂谈小品文》)周、林诸人特重风花雪月的明清小品,正可归入鲁迅所谓“帮忙文学”之列。
  如果说,周作人、林语堂偏好的是明清,鲁迅则高扬魏晋;明清小品独抒性灵,超功利特点很突出,魏晋的代表则是嵇康、阮籍,和陶渊明的“金刚怒目”式,功利性极强。对于逃避社会责任、英雄气质缺失的明清小品,鲁迅口诛笔伐。
  
  三、后期英雄观的转变
  
  鲁迅的英雄谱系中,有神话传说中的英雄,如普罗米修斯、精卫、夸父、刑天;有在现实生活中改造社会的政治英雄,如拜伦、孙中山;有在精神领域吹响启蒙号角的思想英雄,如尼采、易卜生:也有在文学殿堂里为国人招魂的诗人英雄,如西方的雪莱,中国的嵇康、阮籍。在他们身上,都大体体现了个性的反抗,决绝的复仇,孤独的牺牲等文化品性。对英雄的崇敬,对英雄的赞美,贯穿了鲁迅的文艺观、人生观。鲁迅本人的一生,不仅在文学创作中呼唤英雄,在学术研究中寻找英雄,也在现实生活中讴歌英雄。鲁迅不仅以英雄视人,也以英雄律己。英雄,可以说是鲁迅精神的代名词。
  随着人生境界的扩大和对当时国内的形势的了解,鲁迅心目中的英雄,后期标准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正如唐|先生在《鲁迅风》创刊号上概括的,鲁迅“由嵇康的愤世,尼采的超人,配合着进化论,进而至于阶级革命论”。因感受到人民群众觉醒反抗的现实,孤独反抗的英雄逐渐为无产阶级革命英雄代替。鲁迅自言:“后来又由于事实的教训,以为惟新兴的无产者才有将来,却是的确的。”(《二心集・序言》)可以说,鲁迅心目中前期的英雄是孤军奋战的勇士,是决绝的天才;后期的英雄则转向无产阶级的革命英雄和劳苦大众。看了东北抗日义勇军的事迹后,在致萧军、萧红的信中,他说:“义军的记载看过了,这样的人才可以称为战士。”(《致萧军、萧红》)前期孤独的“过客”不见了,代之以大众的觉醒、反抗。他的文章中破天荒地出现了“同志”的字眼,发表于1931年4月25日《前哨》(纪念战死者专号)上的文章中说:“中国的无产阶级革命文学在今天和明天之交发生,在诬蔑和压迫之中滋长,终于在最黑暗里,用我们的同志的鲜血写了第一篇文章。”(《中国无产阶级革命文学和前驱的血》)这个宣言,标志着鲁迅的文艺观的巨大转变,也表明了其英雄观的渐趋成熟。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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