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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研究] 韓愈集注本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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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受學 發表於 2012-6-9 17:2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作者: 楊國安

  由於在宋初思想文化重建過程中的重要地位,也由於與宋代詩文發展內在趨勢的深刻契合,韓愈的文集盛行於宋代。錢鍾書先生曾在【談藝錄】中說:『韓退之之在宋代,可謂千秋萬代,名不寂寞矣。』指出了慶曆之後韓愈在宋代思想文化界的顯赫地位。『千家注杜,五百家注韓』,更是中國古代文人中少有的際遇。宋代的韓集注釋可以分為部分注釋、通注全集、集注集解三個階段,而作為整個宋代韓集注釋總結的第三階段中,其最有代表性的三種成果就是魏仲舉的【五百家注音辨昌黎先生集】、王伯大的【朱文公校昌黎先生集】、廖瑩中的世彩堂本韓集。由於整個封建後期思想文化運動的結果,三個本子的際遇也經過了升沉變化的過程。
  魏本韓集號稱『五百家注』,自然有着很強的商業廣告色彩,作為一個書商的商業行為,魏本韓集並不足以反映宋代韓學的全貌,但同時它也確實是宋代韓學的淵藪。但魏本在校勘上卻是較為薄弱的,它雖吸收了趙德【文錄】本、歐本、石本和常見各本的優點,但對於最能夠體現宋代韓集校勘水平的方崧卿的【韓集舉正】和朱熹的【韓文考異】,則基本上沒有採用,這在程朱理學成為官方哲學之後,是尤其無法為主流意識形態所接受的。校勘上的這種先天不足,是它後來被王伯大本、世彩堂本韓集取而代之的重要原因。
  隨着『慶元黨禁』的解禁,特別是嘉定更化之後,程朱理學已成為學術主流,朱熹的地位日漸上升,『朱熹的【韓文考異】遂大行於世,甚至駕【舉正】而越之,風靡一時。但【舉正】曾附方崧卿本人在南安軍任職時所刻的韓文流行,而【考異】代之以後,一時間卻無與它配套的韓集。於是,寶慶三年(1227),在南劍州任通判的王伯大遂取單行的【考異】,將其逐條散入韓集相應的正文之下,刊印以行。王伯大所據之韓文底本,謂為州中舊有之板,據其序中所言『此本有集注,有補註,章析句釋,―一明白。』又其卷首所列諸儒姓氏,有樊汝霖、孫汝聽、祝充、韓醇等諸家注。據此,王伯大所用底本有可能就是魏仲舉【五百家注】本。但其取諸家之注,多於題注之下,正文中所采較少,遠不及魏本詳密。王伯大本人又參考前人所為,作音釋附於每卷之後。後來麻沙刻本在翻刻時,更將王伯大所為音釋亦散入正文之下。王編本刻行以後,在宋代以後屢經翻刻,傳本至多,所以清代的顧嗣立說:『是書一出,而魏注遂廢。』(【昌黎先生詩集注】卷首凡例)
  但事實上,王本的價值主要是依附在朱熹【考異】之上的,如果說到注釋,無論是此前的魏本還是以後的廖本,所提供的材料都要比它豐富得多。所以,當明代東雅堂將廖本翻刻之後,在清代居於主流地位的韓集就變為廖本了,『明東吳徐氏東雅堂韓集,藏書者家置一編』(方成【韓集箋正】卷首自序)。清代的兩種重要的韓學著作陳景雲的【韓集點勘】和方成的【韓集箋正】,都是以廖本為主要對象,糾繆補遺,試圖為讀者提供一個更完善的讀本的。直到今天,廖本都是最為通行的本子。
  廖本之能夠取得最後的主導地位,不是偶然的。在宋代最後出現的魏、王、廖三個集注本中,魏本較為廣泛地保存了宋代幾個重要的韓集注本和豐富的注釋、評論材料,但其對於一般讀者或許過於繁複,而且,它在校勘方面對方、朱二校的忽視也不合於時代思想文化發展的趨勢。王本雖獨尊朱注,在某種程度上滿足了普通受眾對權威的尊崇心理,但它在註解方面卻很單薄,相對於宋代豐富的韓集注釋、評論成果,王本也是不能滿足讀者的要求的。而廖本雖然也有種種的不足,但它在這兩方面都達到了一個可以被接受的度。清代韓學家方成在談到此問題時說,魏本『未免失之太繁』,王本『稍有箋疏,不為賅備』,『惟此本錄【考異】之文,節取魏本各注,易於循覽耳』(【韓集箋正】卷首自序)。在一定層面上,解釋了清代此本大行的原因。
  但實際上廖本的命運也是頗為坎坷的。直到明代東雅堂徐氏將其翻刻之前很長一段時間,都寂寞無聞。東雅堂在翻刻時,也有意地削去了原刻的板記,諱去了編者的姓名。所以當清代韓學復興之初,包括一些重要的韓學專家,並不知廖瑩中世彩堂為何物。如顧嗣立在談及廖本時就說:『後復有某氏者,仿朱子【離騷集注】例,悉削去諸家姓氏,彙輯群說,自為一書。其所增益頗多,即今所傳明季東雅堂徐氏翻刻本也。玩其詞氣,大約出自朱子弟子之手。而其人不傳,良可惋惜。』(【昌黎先生詩集注】卷首凡例)而清初另一重要韓學家、著有【昌黎詩集編年箋注】的方世舉和刊行【編年箋注】的盧見曾,也是只知道東雅堂,不知道世彩堂。直到陳景雲【韓集點勘】才將此書始末道破。而幾乎與此同時,中國文化中泛道德主義的傾向,就使得對廖本編排處理上的批評和對其道德上的貶斥錯雜在了一起。
  廖瑩中(?―1275),字群玉,號藥洲,邵武人。登進士第。曾為賈似道門客。度宗時,似道擅權,政事多決於瑩中。德v元年(1275),賈似道革職放逐,廖瑩中相隨不舍,自殺死。廖瑩中曾翻刻法帖多種,其所刻諸經史著作和韓、柳集,校讎、刻印、紙墨皆極精美,即宋刻中亦為難得之珍本。
  廖本韓集刻於度宗咸淳六年(1270)。關於此書編排的宗旨,廖氏在凡例中有所說明,謂:『是集慶元間魏仲舉刊【五百家注】,引洪興祖、樊汝霖、孫汝聽、韓醇、劉崧、祝充、蔡元定諸家注文,未免冗復。而方崧卿【舉正】、朱子校本【考異】卻未附入,讀者病之。今以朱子校本【考異】為主,而刪取諸家要語附註其下。庶讀是書者,開卷曉然。』(世彩堂本韓集卷首凡例)這段話其實是有問題的,在五百家注所引諸家中,他特別提出了洪、樊、孫、韓、劉、祝、蔡七家,這成為後世在談到五百家注時慣常舉的七家,而如果認真加以研究,可以發現,魏本引劉崧注不多,魏本中所稱的『補註』是否出自蔡元定之手也有疑問。但這並不影響其意圖的表達,可以看出,廖氏是以魏本之繁雜和未能充分參考【考異】為憾的。而他所進行的主要工作,主要也在於這兩個方面。
  在前一個方面,他的做法與王伯大相同,採用了簡單化的處理,即直接將朱熹【考異】原文散入正文之下。除【考異】和【考異】所引之【舉正】外,它本概無所取;對於文中異文,也基本上如朱熹的處理,一律用『或』字標示,而不註明異文出處。但它對【考異】也偶爾有所刪節,刪去內容主要是一些多餘的議論。如卷一【感二鳥賦】中『光耀如此』句下,諸本有『可以人而不如鳥乎』一句,方崧卿校從閣本、【唐文粹】,刪掉了此句,【考異】從之,而後面有大段議論,謂方本從閣本、【文粹】刪去此句,頗有『為賢者諱』之意;又謂此句『恐或公所自刊,故且從方本雲』。在廖氏看來,最終既從方本,則前面一段出於猜測之議論就沒有必要了,故予刊略。但這種情形並不多見。
  按照我們的理解,【舉正】和【考異】是各有長處的,【考異】雖有其議論宏通的一面,但在版本的收集、源流的考辨上,是無法與【舉正】相提並論的。廖氏儘管也提到了【舉正】,但他顯然沒有直接利用【舉正】,其中所引【舉正】全部轉引自【考異】,這不僅在其凡例中可以看出,在正文的校勘中也可窺見一斑。如韓集卷七【晚寄張十八助教周郎博土】中『嘆息歲將淹』一句,方校云:『淹當作為。,殘也,沒也;淹,延之意。不可通用。』(【韓集舉正】卷三)【考異】在引錄這段話時,脫『沒也』二字,而世彩堂本韓集亦不參考原文,徑將【考異】文字引入。對【考異】的推重,實際上代表了一種普遍的意識,即隨着朱熹四書學的盛行,朱熹本人已開始被神聖化。所以廖本在校勘方面的做法雖然極為簡單,由於符合主流意識形態,受到的指責卻並不多。
  
 樓主| 山東受學 發表於 2012-6-9 17:27 | 顯示全部樓層
  而在集注方面,廖氏可能費力較多,他在這方面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幾點。首先,就是仿照朱熹【離騷集注】的體例,將卷中注文中所引各家的姓氏一併刪去。魏本韓集於卷首附【評論詁訓諸儒名氏】,正文中校注只出姓,不出名。這已經給後來的研究帶來了麻煩,如其注中所引蔡氏之說,而卷首名氏中有三蔡氏:蔡居厚、蔡元定、蔡夢弼,特別是後面二蔡氏,其一曾『纂注【昌黎集】』,其一曾為『補註』,究竟出自誰手,頗費猜詳。廖本更加變本加厲,削去全部姓名,這無論對一般讀者或是對韓學研究者,都是不夠負責的;如果不是魏本倖存,其流毒於後世不淺。對此,方成【韓集箋正序】中已有所批評。
  其次,補充注釋。廖本在注釋方面,主要採用魏本注,『其注采建安魏仲舉五百家注本為多,間有引他書者,才十之二三』(陳景雲【韓集點勘】跋)。這並不足怪,因為廖本本來的作法就是要『刪取諸家要語』,用簡便的方法裁取出一部適合普通讀者的韓集;儘管其凡例中也說『如集中有關係時政及公卿拜罷日月,更博採新、舊史、唐登科記附益之』,但實際上,洪、樊、孫、韓、祝、嚴等家對於相關之史實考辨已頗詳密,容廖氏措手處不多,在絕大多數時候,他仍然是從各家注中略加選擇而已。所以即使陳景雲這樣的估計也可能還有些太高。
  第三,刪並、改換題注。魏本每篇下差不多均有題注,用以揭示主旨、考證背景,或輯錄評論,是注釋中極重要一部分。廖本在題註上也頗有一些刪並調整,其主要的情形有以下幾種:
  1.兩家或多家題注各有所長,故撮取其主要意思,合併為一注。由於不注各家姓名,廖氏在操作上頗為自由。此種情形是廖本中最常見的形式,隨處可見,故不煩舉例。
  2.魏本詩文題下存多家題注,而所言則大致相同,故廖本於其中只取一說以概之。如韓集卷一【琴操・拘幽操】題下,魏本有祝、孫兩家題注,所述之史實基本相同而孫注較詳,故存之,而刪祝注。又如韓集卷四【送區弘南歸】題下有祝、洪、樊三家注,祝、洪兩家皆言及區姓之來歷,故刪去較略之祝注,而保留洪、樊二家注。
  3.某些注家的題注或考證事實,或發表議論,篇幅略長,而廖氏以為無關題旨,故有刪節。如韓集卷五【將歸贈孟東野房蜀客】樊氏題注引【諱行錄】、【登科記】、【房武墓誌】、韓愈【祭房君文】、孟郊【祭房十五次卿少府】考房氏生平行實,廖本盡刪之,只留五字:『蜀客,名次卿。』韓集卷十六【答崔立之書】,魏本采樊氏題注,除考明事實外,又以極具感情色彩的筆調對韓文之不遇發表感慨,謂『然公所學者,堯舜三代孔孟之道,文則六經古文也;時吏部所試者,時文爾。公以古文為寶,而吏部試以時文。則公之玉蓋未嘗獻也』。廖本將此段文字刪去。卷三十九【潮州刺史謝上表】對樊氏題注的刪節亦屬此類。
  4.廖本對魏本各家題注均感不滿,而採用方、朱系統的解釋。如韓集卷二【醉贈張秘書】,孫、樊兩家題注皆以為張徹。廖本從方、朱說,認為非張徹。
  5.刪去原有之題注,而從正文注釋中擇取相關部分作為新的題注。如卷十一【原鬼】,魏本所用韓醇題注,廖本全刪之,而將文後所附李石之評改為題注。
  6.原無題注或題注較簡略,從正文注釋中擇取重要者轉換為題注。如卷十三【藍田縣丞廳壁記】,魏本無題注,廖本將其『再進再屈於人』下之句注改為題注。卷十五【與孟東野書】,魏本無題注,廖本題注實從魏本『脫汴州之亂,幸不死』句下孫、嚴注刪節而來,交代此書所作之大致年代。卷二十五【張圓墓碣銘】原無題注,廖本將正文中『死途中』句下注引【國史補】有關張園之死的記載改為題注。卷十九【答友人論京尹不台參狀】原有韓醇題注而較簡略。正文中『何況京尹』下有洪氏注,『豈有定製也』下有樊氏注,分別言及台參制度和此事件之因果由來,廖本將三家注合為題注。
  7.將原有之題注轉為句中注,取消題注。如卷九【春雪】樊引沈括對『入鏡鸞窺沼,行天馬渡橋』兩句的評論為題注,廖本變為相應的句中注,無題注。同卷【木芙蓉】孫題註:『水生者為水芙蓉,木生者為木芙蓉。【爾雅】曰:菡萏,芙蓉也。此所謂水芙蓉也。』廖本全刪,無題注。
  以上種種情形中,廖氏進行的刪並改換大多是有其理由的,也大多是可以接受的。但也有一些刪並改動並不合適。如上引韓集卷五【將歸贈孟東野房蜀客】樊氏題注,雖所引材料豐富而語言極簡練,篇幅並不長;刪去全部證據而僅保留結論並不合適。不過,這些對於一般的讀者尚不至於影響理解。但其有些錯誤則是可以誤導讀者的。如卷三【贈鄭兵曹】韓、樊二家題注實相矛盾,韓從『或說』以為鄭兵曹可能就是鄭通誠,而樊意頗以為疑;廖本不加別白,將二題注刪去姓氏後合而為一,令人不解。又如卷四【青青水中蒲】三首,樊、韓、孫三家題注意思本不同,樊引古樂府以比類,韓以為興寄之作,孫以為婦人思夫之意,廖本不顧其齪齷而勉強將三者合為一注,令讀者不知所云。此類『強彼就此,BP不清』的情況,相當多是由於其『不標註家姓名』所致。
  第四,對正文中注釋的刪並。廖序謂魏本『冗復』,主要就在這一部分。所以廖本對文中注釋刪改頗多,除個別情況外,如上文所及將少量題注轉為文中注之外,很少對注釋有所補充。廖本對魏本文中注的刪改,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 文字已從方、朱校本,異於魏本,則原注自無保留之理。如卷一【元和聖德詩】『柴焰噓呵』,韓醇注曰:『柴,燔柴。噓呵,火氣。』廖本『柴』從方本作『紫』,魏本之注釋自無保留之理。同篇『赤鱗黃龍』,孫汝聽注曰:『赤鱗黃龍,皆王者之瑞。漢宣帝時黃龍見廣漢郡,因是改元黃龍是也。』廖本『鱗』亦采方說作『麟』,故刪去原注。
  2. 詞意明白,本無須注者。如卷一【琴操・猗蘭操】『揚揚其香』,孫汝聽注曰:『揚揚,香之遠聞也。』廖本刪之。同卷【南山詩】『吾聞京城南』,孫注『城南』為『長安城南』,廖本刪之。此種情形以刪孫注為多,孫注中確實有一些大可不必注的地方。
  3.刪去部分單純注音釋義的注釋。如卷四【游青龍寺贈崔群補闕】『燃雲燒樹大實駢』魏本註:『駢,並也。祝曰:駕二馬也。莊子:駢拇枝指。○駢,蒲眠切。』廖本盡刪之。卷十四【藍田縣丞廳壁記】『易桷與瓦,墁治壁』,魏本注曰:『補註:墁,泥也。祝曰:【孟子】:「毀瓦畫墁」。註:「畫墁,畫地也。」○墁,莫於切。』同篇『水虢虢繞除鳴』,魏本引祝注曰:『虢虢,【說文】:「水聲也」。除,階也。○虢,古柏反。』廖本刪之。此類情形以偏於注音釋意的祝充注為多。
  4.刪各注中所引的部分書證。受李善注【文選】的影響,後來古書注釋中有重視語源的傳統;而宋人關於杜詩韓文無一字無來處的信念,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韓集注釋中對語源的尋求。祝充、韓醇兩家注對這個方面最為用力,其中也難免有得有失。廖本在這方面有一些刪節。如卷六【符讀書城南】『飛黃騰踏去』,魏本註:『孫曰:【淮南子】:「黃帝時飛黃服皂。」飛黃,神馬也。韓曰:【詩】:「乘彼乘黃。」【選】張景陽【七命】:「整頓雲珞驂飛黃」。』孫、韓共引三書證,廖本刪去前兩條,只保留【文選】中一條。又如卷十六【上宰相書】『孜孜焉亦不為利』,魏本引韓醇注曰:『【孟子】:雞鳴而起,孳孳為善者,舜之徒也;雞雞而起,孳孳為利者,跖之徒也。』這條注釋不僅單純追溯詞語的出處,對於文意的理解也有幫助,但也被廖本刪去。
  5.刪各家注中所引用的部分背景材料或評論材料。魏本各家注釋中常引用一些史志材料闡釋寫作背景、相關的人或事,在篇子中間或篇後有時也引用一些評論,對一句或整篇的作法、技巧或是其中的旨意加以評論或闡發。這是魏本最有價值之一方面。廖本保存了許多重要的材料,也刪去了不少。如卷六【讀皇甫公安園池詩書其後】詩後有孫汝聽和補註兩家注,孫注闡明一篇主旨,補註則引孔平仲、胡仔之語對韓詩中重韻的現象加以總結,廖本全刪之。卷十九【上宰相第二書】,文後引黃唐語對韓愈的道德人格有所批評,廖本或出於對韓愈形象的維護,亦刪之。又如卷二十八【試大理評事王君墓志銘】『發狂投江水』句下,樊汝霖注不知從何處鈎稽出了侯高的生平事跡,如果此材料可信,是極為難得的;而廖本不加辨別說明,徑刪之。
  廖本對五百家注的處理大致如上,其中的是非得失確實有許多可以討論的地方。大概魏本的立足點是為普通讀者提供一簡便的韓文讀本,從這個角度看,廖本基本上是可以接受的。但大量的刪改,即使不出現技術性的錯誤,也必然會減少原本的信息量,降低其在學術研究上的價值。廖本自明、清重新出世以後,一方面被迅速地傳播,一方面又不斷地受到專家學者的批評,這種批評固然有其泛道德主義的立場,但也和廖本自身固有的缺陷有關。從不同的角度考察同一對象,其結論自然是不同的。
  (工作單位:河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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