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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傅子】卷10重爵祿詩解爵祿分定重用德貴功多者厚祿尊官德淺功寡薄祿卑官賢不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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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3-9-18 22:14 手機頻道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傅子】卷10重爵祿詩解爵祿分定重用德貴功多厚祿尊官德淺功寡薄祿卑官賢不得志
題文詩:
爵祿,國柄之本,貴富所由,不可不重.
然爵非德,不授祿亦,非功不與.二教既立,
則良士,不敢以賤,德受貴爵,勞臣不敢,
以微功受,重祿況無,德無功而,敢虛干爵,
祿之制乎.然則先王,用爵祿不,可謂輕矣.
爵者位之,級而祿者,官之實也.級有等而,
稱其位也,實足利而,周其官此,立爵祿,
之分爵祿,之分定必,明選其人,重用之德,
貴功多受,重爵大位,厚祿尊官,德淺功寡,
輕爵小位,薄祿卑官.厚足以衛,宗黨薄足,
以代其耕,居官奉職,坐食於人,不敢以私,
利經心既,受祿於官,或營私利,則公法,
繩之於上,而顯議廢,之於下是,以仁讓之,
教存廉恥,之化行貪,鄙之路塞,嗜欲情滅,
百官各敬,其職大臣,論道於朝,公議日興,
私利日廢.明君必順,善制而後,乃至致治,
非善制之,能獨治也,必須良佐,有以行之.
故治其民,不省其事,事繁職亂;知省其職,
不知節,厚其祿則,下力既竭,上猶未供.
薄其祿則,吏競背公,義營私利,此教之所,
以必廢而,不行也凡,欲為治者,無不欲其,
吏之清也,不知所以,致清而求,其清此猶,
滑其源而,望流之潔.知所以,致清則雖,
舉盜跖亦,不敢為非.不知所以,致清則雖,
舉夷叔必,犯其制矣.夫授夷叔,以事而薄,
其祿近不,足以濟身,遠不足以,及室家父,
母餓於前,妻子諉後,不營則骨,肉之道虧,
營之則奉,公之制犯,骨肉,虧則怨毒,
心生則仁,義之理衰.使夷叔有,父母存無,
以致養必,不採薇於,首陽顧公,制而守死.
由此言之,吏祿不重,夷叔必犯.棄家門委,
於公朝,榮不足以,宗人,祿不足以,
家室,骨肉怨內,交黨離外,仁孝道虧,
名譽利損,能守志不,移者鮮矣.主不詳察,
聞其,交離於外,薄其名必,時黜其身.
家困身黜,不移之士,不顧私門,之怨不憚,
遠近之謫,死而後己,不改其行,上不見信,
於君下不,見明於俗,遂委死於,溝壑而莫,
之能知也,豈不悲夫!天下知為,清之若此,
則改,而從俗矣.清者化而,為濁善者,
變陷於非,若此而能,以致治者,未之聞也.
題解

重爵祿,即重視爵位和俸祿。本篇指出國家應該善加利用封爵位和授俸祿的權利以實現國治。並闡述了『厚祿養廉』的道理。
【原文】

爵祿者,國柄[199] 之本,而貴富之所由,不可以不重也。然則爵非德不授,祿非功不與。二教[200] 既立,則良士[201]不敢以賤德受貴爵,勞臣[202] 不敢以微功受重祿,況無德無功而敢虛干[203] 爵祿之制乎。然則先王之用爵祿,不可謂輕矣。夫爵者位之級,而祿者官之實也。級有等而稱其位,實足利而周其官,此立爵祿之分也。爵祿之分定,必明選其人而重用之,德貴功多者受重爵大位[204] ,厚祿尊官[205] ,德淺功寡者,受輕爵小位,薄祿卑官[206] ,厚足以街(街作衛)宗黨[207] ,薄足以代其耕,居官奉職者坐而食於人,既食於人(既食於人四字無),不敢以私利經心,既受祿於官,而或營私利,則公法[208] 繩之於上,而顯[209] 議廢之於下,是以仁讓之教存,廉恥之化行,貪鄙之路塞,嗜欲之情滅,百官各敬[210] 其職,大臣論道[211] 於朝,公議日興,而私利日廢矣。明君必順善制而後致治[212] ,非善制之能獨治也,必須良佐[213] 有以行之也。
【注釋】
[209]顯:公開。
[210]敬:謹慎,不怠慢。
[211]論道:謀慮治國的政令。【周禮. 考工記序】:『或坐而論道。 』鄭玄注:『論道, 謂謀慮治國之政令也。』
[212]致治:使國家在政治.上安定清平。
【譯文】
封爵授祿,是國家權力的根本,也是實現富貴的正路,不能不予以重視。既如此,就應是無德的不授爵位,無功的不給俸祿。這兩條規矩確定了,賢良之士不敢以微德接受高貴的爵位,敬業的臣子不敢以微小功績接受重祿,何況無德無功的人,怎敢白白地追求爵位和俸祿呢?可見先王封爵授祿,不能說是輕率的。爵是地位的等級,祿是官職的實際收入。品級有等差而各稱其位,收入滿足利益而合於其職,這是建立爵祿的原則。建立爵祿的原則既已確定,就一定要公開選用合適之人並予以重用。品德高尚、功勞大的人,就授予重爵高位,享受厚祿高官;德行淺薄、功勞少的人,就授予低爵小位,享有薄祿低官。使俸祿之厚足以庇護宗族之人,俸祿少者足夠和自身耕種的收入相等。居官任職的人,靠百姓供養,不敢只圖私利。既然做官享受俸祿,卻有人營謀私利,就上有國法制裁,下有百姓議論而名聲掃地。因此仁愛禮讓的教化常存,知廉恥的風氣暢行,貪婪邪鄙的路子被堵塞,奢求欲望之火被熄滅。百官敬業盡職,大臣在朝廷論政,公正議論之風盛行,追逐私利的行為日漸廢止。明君必須推行善政,才能達到社會安定。並不是只有好的制度就能大治,還必須有賢臣去推行善政。
【原文】

故(故作欲)治其民而不省其事。則事繁而職亂。知省其職而不知節其吏(吏作利)。厚其祿也,則天(無天字)下力既竭而上猶未供。薄其祿也,則吏競背公義。營私利,此教之所以必廢而不行也。凡欲為治者,無不欲其吏之清也,不知所以致清而求其清,此猶滑其源而望其流之潔也。知所以致清,則雖舉盜跖[214] ,不敢為非。不知所以致清,則雖舉夷、叔[215],必犯其制矣。夫授夷、叔以事而薄其祿,近不足以濟其身,遠不足以及室家,父母餓於前,妻子諉[216] 於後,不營則骨肉之道虧,營之則奉公之制犯,骨肉之道虧,則怨毒之心生,怨毒之心生,則仁義之理衰矣。使夷、叔有父母存無以致養,必不採薇於首陽,顧[217]公制而守死[218] 矣。由此言之,吏祿不重,則夷、叔必犯矣。夫棄家門委身於公朝,榮不足以庇宗人,祿不足以濟家室,骨肉怨於內,交黨[219] 離於外,仁孝之道虧,名譽之利損,能守志而不移者,鮮矣。主(主上有人字)不詳察,聞其怨興於內,而交離於外,薄其名,必時黜[220] 其身矣,家困而身黜,不移之士,不顧私門之怨,不憚遠近之謫,死而後己,不改其行,上不見信於君,下不見明於俗,遂委死溝壑而莫之能知也,豈不悲夫!天下知為清之若此,則改行而從俗矣。清者化而為濁,善者變而陷於非,若此而能以致治者,未之聞也。
【注釋】
[213]良佐:賢能的輔佐。
[214] 盜跖:跖,音值,相傳為古時的大盜。名跖,一作跖。【莊子●盜跖】:『盜跖從卒九千人,橫行天下,侵暴諸
侯。』
[215] 夷叔:伯夷、叔齊的並稱。
【譯文】
想治理百姓,卻不精簡政事,就會導致事務繁多而職責混亂。知道精簡官職,卻不知道節制財用,增加他們的俸祿,則在下位者財力已盡,而君上還沒有充分的供給。這樣俸祿微薄,則官吏競相違背公義、謀求私利,這就是教化廢棄不能推行的原因。凡是想治理國家的人,都想求得官吏清廉。不知怎樣使官吏清廉,卻茫然責求其清廉,這如同攪混水源,卻希望河流清澈。知道如何使官吏清廉,即使舉用盜跖為官,他也不敢做壞事;不知道怎樣使官吏清廉,即使舉用伯夷、叔齊,他們也定會違犯禁制。如果交給伯夷、叔齊政事,卻只給微薄的俸祿,近不能養活自身,遠不夠贍養全家,父母受餓,妻子兒女沒飯吃,他們不營謀私利則養家餬口都有虧缺,營謀私利則違犯奉公守法的規矩。養家餬口尚有虧缺,就會有怨恨之心。有怨恨之心,仁愛禮義的道理就喪失了。
假如伯夷、叔齊有父母在,又無力贍養,他們一定不去首陽山採薇充飢、顧念公制而守節以死。由此說來,官吏俸祿不足,即使伯夷、叔齊也必犯禁令。官員們離開家庭,投身朝廷,如果榮耀不足以蔭庇宗族,俸祿不足以贍養全家,親骨肉在家裏埋怨,朋輩與他分手,仁愛孝敬的做人原則虧欠,美名聲譽受損,卻還能堅持志節不動搖,這樣的人實在太少了。君主不詳細體察實情,聽到其內有家人埋怨,外有朋友背離,便鄙薄其聲名,-定會隨時貶黜他們。家庭窘困且被貶黜,忠貞不移的人,不顧自己家族的埋怨,不怕遙遠的貶謫,死而後己,不改其品行,結果上不被君主信任,下不被世俗理解,遂委身死於溝壑,沒有誰能了解他,豈不可悲嗎!天下人如果知道為官清正會如此,就會改變志行而順從世俗了。清廉者變得污濁,賢良者改變操守而從事非義之事,如此而能達到天下太平的,從未聽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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