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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 【墨子】卷29非命(中)诗解1三法本圣原书用政安危治乱在上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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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發表於 2022-9-20 16:02 手机频道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墨子】卷29非命(中)诗解1三法本圣原书用政安危治乱在上发政题文诗:
子墨子曰:凡出言谈,文学之道,则不可不,
先立义法.言而无义,犹立朝夕,于员钧上,
虽有巧工,必不得正.然今天下,情伪未可,
得而识也.故使言有,三法何也?有本之者,
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本之考,天鬼之志,
圣王之事;於其原之,征先王书;用之奈何?
发而为刑.此言三法.今天下之,士君子或,
以命为有,或以为亡.我所以知,命之有亡,
以众人之,耳目之情,知有与亡.有闻有见,
之谓之有;莫闻莫见,之谓之亡.然胡不尝,
考百姓情?自古及今,生民以来,见命之物,
闻命之声,亦尝有乎?未尝有也.若以百姓,
为愚不肖,耳目之情,不足为法;然则胡不,
尝考诸侯,传言流语?自古及今,生民以来,
亦未尝有,闻命之声,见命体者.然胡不尝,
考圣王事?古之圣王,举孝子而,劝之事亲,
尊贤良而,劝之为善,发宪布令,以教诲民,
明赏罚以,劝善阻恶;若此则乱,者可使治,
危者使安.若以为之,不然昔者,桀之所乱,
汤乃治之;纣之所乱,武王治之.此世不渝,
而民不改,上变政而,民易于教,其在汤武,
则治其在,桀纣则乱.安危治乱,在上发政,
则岂可谓,有命乎哉!曰有命者,亦不然矣.
【原文】
子墨子言曰:凡出言谈、由文学之为道也(2),则不可而不先立义法(3)。若言而无义,譬犹立朝夕于员钧之上也,则虽有巧工,必不能得正焉。然今天下之情伪,未可得而识也。故使言有三法。三法者何也?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其本之也?考之天鬼之志,圣王之事;於其原之也?征以先王之书;用之奈何?发而为刑。此言之三法也。

     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为亡(4)。我所以知命之有与亡者,以众人耳目之情,知有与亡。有闻之,有见之,谓之有;莫之闻,莫之见,谓之亡。然胡不尝考之百姓之情?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尝见命之物、闻命之声者乎?则未尝有也。若以百姓为愚不肖,耳目之情,不足因而为法;然则胡不尝考之诸侯之传言流语乎?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尝有闻命之声、见命之体者乎?则未尝有也。

     然胡不尝考之圣王之事?古之圣王,举孝子而劝之事亲,尊贤良而劝之为善,发宪布令以教诲,明赏罚以劝沮。若此,则乱者可使治,而危者可使安矣。若以为不然,昔者桀之所乱,汤治之;纣之所乱,武王治之。此世不渝而民不改,上变政而民易教,其在汤、武则治,其在桀、纣则乱。安危治乱,在上之发政也,则岂可谓有命哉!夫曰有命云者,亦不然矣。

【注释】
(1)此篇与【非命上】意同。(2)由:当作『为』。(3)于:此处通『乌』,疑问词。(4)此句下失『或以命为有』一句。
【译文】
墨子说:『凡发表谈话、写文章的原则,不可以不先树立一个标准。如果言论没有标准,就好象把测时仪器放在转动的陶轮上。即使工匠很聪明,也不能得到正确的答案。然而现在世上的真假,不能得到辨识,所以言论有三种法则。』哪三种法则呢?有本原的,有推究的,有实践的。怎样求言论的本原呢?用天帝、鬼神的意志和圣王的事迹来考察它。怎样推究言论呢?用先王的书来验证它。怎样把言语付之实践呢?用它来作为标准。这就是言论的三条标准。
    现在天下的士人君子,有的认为命是有的,有的认为命是没有的。我之所以知道命的有或没有,是根据众人所见所闻的实情才知道有或没有。有听过它,有见过它,才叫『有』,没听过,没见过,就叫『没有』。然而为什么不试着用百姓的实际来考察呢:自古到今,自有人民以来,有曾见过命的形象,听过命的声音的人吗?没有过的。如果认为百姓愚蠢无能,所见所闻的实情不能当作准则,那么为什么不试着用诸侯所流传的话来考察呢?自古到今,自有人民以来,有曾听过命的声音,见过命的形体的人吗?没有过的。
那么为什么不用圣王之事来考察呢?古时圣王,举拔孝子,鼓励他事奉双亲;尊重贤良,鼓励他作善事,颁发宪令以教诲人民,严明赏罚以奖善止恶。这样,则可以治理混乱,使危险转为安宁。若认为不是这样,古时侯,桀所搞乱的,汤治理了;纣所搞乱的,武王治理了。这个世界不变,人民不变,君王改变了政令,人民就容易教导了。在武王时就得到治理,在桀、纣时则变得混乱。安宁、危险、治理、混乱,原因在君王所发布的政令,怎能说是『有命』呢?那些说『有命』的,并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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