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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 【墨子】卷22節喪(節用下)詩解5聖王之法簡葬淺葬短喪不誤從事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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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性暢情 發表於 2022-8-26 17:4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題文詩:
故古聖王,制葬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體;
衣衾三領,足以覆惡;及其葬也,下毋及泉,
上毋通臭,壟若參耕,之畝則止.死則既已,
葬矣生者,必無久哭,疾而從事,人為所能,
以交相利.此聖王法.今執厚葬,久喪者曰:
厚葬久喪,雖既使不,可以富貧,眾寡定危,
治亂然此,聖王之道.墨子曰否!昔者堯北,
教乎八狄,道死而葬,蛩山之陰,衣衾三領,
谷木之棺,葛以緘之,既葬後哭,滿坎無封.
已葬而後,牛馬乘之.舜西教乎,七戎道死,
葬南己市,衣衾三領,谷木之棺,葛以緘之.
已葬而後,市人乘之.禹東教乎,九夷道死,
葬會稽山,衣衾三領,桐棺三寸,葛以緘之,
絞之不合,通之不坎,土地之深,下毋及泉,
上毋通臭.既葬乃收,餘壤其上,壟若叄耕,
之畝則止.若以此若,三聖王者,觀之厚葬,
久喪果非,聖王之道.故三王者,貴為天子,
富有天下,豈憂財用,之不足哉!以為如此,
葬埋之法.聖王真情,身體力行,利民為本.
故古聖王制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體;衣衾三領,足以覆惡。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壟若參耕之畝,則止矣。』死則既已葬矣,生者必無久哭,而疾而從事,人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此聖王之法也。今執厚葬久喪者之言曰:『厚葬久喪,雖使不可以富貧、眾寡、定危、治亂,然此聖王之道也。』子墨子曰:『不然!昔者堯北教乎八狄,道死,葬蛩山之陰,衣衾三領,谷木之棺,葛以緘之,既而後哭,滿坎無封。已葬,而牛馬乘之。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南己之市,衣衾三領,谷木之棺,葛以緘之。已葬,而市人乘之。禹東教乎九夷,道死,葬會稽之山,衣衾三領,桐棺三寸,葛以緘之,絞之不合,通之不坎,土地之深,下毋及泉,上毋通臭。既葬,收餘壤其上,壟若參耕之畝,則止矣。若以此若三聖王者觀之,則厚葬久喪,果非聖王之道。故三王者,皆貴為天子,富有天下,豈憂財用之不足哉!以為如此葬埋之法。』
譯文所以古代聖王制定埋葬的原則,即是:棺木三寸厚,足以讓屍體在裏面腐爛就行;衣衾三件,足以掩蓋可怕的屍形就行。及至下葬,下面不掘到泉水深處,上面不使腐臭散發,墳地寬廣三尺,就夠了。死者既已埋葬,生人不當久哭,而應趕快就業,人人各盡所能,用以交相得利。這就是聖王的法則。
現在堅持厚葬久喪主張的人說道:『厚葬久喪即使不可以使貧者富、寡者眾、危者定、亂者治,然而這是聖王之道。』墨子說:『不然。從前堯去北方教化八狄,在半路上死了,葬在蛩山的北側。用衣衾三件,用普通的楮木做成棺材,用葛藤束棺,棺材已入土後才哭喪,壙穴填平而不起墳。葬畢,可以在上面放牧牛馬。舜到西方教化七戎,在半路上死了,葬在南己的市場旁,衣衾三件,以普通的楮木做成棺材,用葛藤束棺。葬畢,市人可以照常往來於上。大禹去東方教化九夷,在半路死了,葬在會稽山上,衣衾三件,用桐木做三寸之棺,用葛藤束住,雖然封了口但並不密合。鑿了墓道,但並不深,掘地的深度下不及泉,上不透臭氣。葬畢,將剩餘的泥土堆在上面,墳地寬廣大約三尺,就行了。如果照這三位聖王來看,則厚葬久喪果真不是聖王之道。這三王都貴為天子,富有天下,難道還怕財用不夠嗎?而他們認為這樣做是葬埋的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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