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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学研究] 【潜夫论】卷11忠贵诗解1帝王爱民臣利济民天官不私犯民必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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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性畅情 發表於 2022-3-18 13:5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潜夫论】卷11忠贵诗解1帝王爱民臣利济民天官不私犯民必罚
题文诗:
世有莫盛,之福又有,莫痛之祸.处莫高位,
不可以无,莫大之功.窃亢龙之,极贵未尝,
不破亡也.成天地之,大功未尝,不蕃昌也.
帝所尊敬,天之所甚,爱者民.今人臣受,
君之重位,牧天之所,尊敬甚爱,焉可以不,
安而利之,养而济哉?君子任职,则思利民,
达上则思,进贤是以,功孰大焉?故居上而,
下不重也,在前而,后不殆也.书称天工,
人其代之,王者法天,而建官自,公卿以下,
至于小司,非天官?明主不敢,故以私爱,
忠臣不敢,以诬能.窃人之财,犹谓之盗,
况偷天官,以私己乎?以罪犯人,必加诛罚,
况乃犯天,得无咎乎?五代建侯,开国成家,
传嗣百世,历载千数,明主皆以,能当天官,
功加百姓.周公东征,后世追思,甘棠,
人不忍伐,见爱如是,岂欲,害之者哉?
此其后之,封君多矣,或不终身,或不期月,
​莫陨坠,其世无者,载莫盈百,是何也哉?
【原文】
世有莫盛之福,又有莫痛之祸。处莫高之位者,不可以无莫大之功。窃亢龙之极贵者〔2〕,未尝不破亡也。成天地之大功者,未尝不蕃昌也〔3〕。【注释】
〔1〕后汉书本传作『贵忠』。○铎按:本篇叙录云:『位以德兴,德贵忠立。』忠于一人而贼于兆民者,则不得谓之忠。盖忠可贵,而有辨焉。贼于民者,天罚之。天罚之,实民罚之也。凡言天者,托之以说教耳。
〔2〕『者』字旧脱。
〔3〕注见思贤篇。
【原文】
帝王之所尊敬〔1〕,天之所甚爱者,民也〔2〕。今人臣受君之重位,牧天之所甚爱〔3〕,焉可以不安而利之,养而济之哉〔4〕﹖是以君子任职则思利民〔5〕,达上则思进贤〔6〕,功孰大焉﹖故居上而下不重也,在前而后不殆也〔7〕。书称『天工人其代之〔8〕』,王者法天而建官〔9〕,自公卿以下,至于小司〔10〕,辄〔11〕非天官也﹖是故明主不敢以私爱,忠臣不敢以诬能〔12〕。夫窃人之财,犹谓之盗〔13〕,况偷天官以私己乎〔14〕﹖以罪犯人,必加诛罚,况乃犯天,得无咎乎〔15〕?【注释】
〔1〕本传作『夫帝王之所尊敬者天也』。按春秋繁露郊义篇云:『天者,百神之君也;王者之所最尊也』。○铎按:当从本传,天、民韵。
〔2〕襄十四年左传:「师旷曰:『天之爱民甚矣!』」
〔3〕襄十四年左传:「师旷曰:『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汉书鲍宣传云:『为天牧养元元。』
〔4〕汉书高帝纪十一年诏曰:『贤人已与我共平之矣,而不与吾共安利之可乎﹖』晁错传云:『知所以安利万民,则海内必从矣。』易系辞下传云:『万民以济。』
〔5〕桓六年左传云:『上思利民,忠也。』说苑建本篇云:『贤臣之事君也,苟有可以安国家利民人者,不避其难,不惮其劳,以成其义。』政理篇云:『知为吏者,奉法利民。』
〔6〕汉书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贤人在上位,则引其类而聚之于朝。』楚策:「苏子曰:『忠臣之于君也,必进贤人以辅之。』吕氏春秋赞能篇云:『功无大乎进贤。』
〔7〕文子道德篇:「老子曰:『居上而民不重,居前而众不害。』」
〔8〕皋陶谟。○铎按:已见思贤篇。(言人代天理官,不可以天官私非其才)
〔9〕后汉书刘玄传:「李淑云:『三公上应台宿,九卿下括河海,故天工人其代之。』」论衡纪妖篇云:『天官百二十,与地之王者无以异也。地之王者,官属备具,法象天官,禀取制度。』桓八年公羊传疏引春秋说云:『立三台以为三公,北斗九星为九卿,二十七大夫内宿部卫之,列八十一纪以为元士,凡百二十官焉。』
〔10〕按后汉时有上司、小司之称。中论谴交篇云:『下及小司,列城墨绶,莫不相商以得人,自矜以下士。』小司,谓官职之卑者。其称上司者,皆谓司马。光武改司马为太尉,故太尉称上司,见后汉书郎顗、刘恺、杨震传,及后汉纪章帝元和三年。若史弼传云:『承望上司,诬陷良善』,吴佑传章怀注引陈留耆旧传云:『佑处同僚无私书之问,上司无笺檄之敬』,则皆以为上官之通称矣。
〔11〕『辄』疑『孰』。
〔12〕管子法法篇云:『明君不以禄爵私所爱,忠臣不诬能以干爵禄。』○铎按:诬能,谓本无能而自以为能。荀子君道篇:『臣不能而诬能,则是臣诈也。』韩非子二柄篇:『君见好,则群臣诬能。』语皆本于管子。
〔13〕僖廿四年左传介之推语。
〔14〕○铎按:僖二十四年左传『偷』作『贪』。俞樾云:「『贪』读为『探』。探,取也。『偷』亦『取』也。」刘文淇曰:「『偷天』或左氏旧说。」
〔15〕○铎按:遏利篇云:『盗人必诛,况乃盗天乎﹖得无受祸焉﹖』注见彼。
【原文】
五代建侯,开国成家,传嗣百世,历载千数〔1〕,皆以能当天官,功加百姓。周公东征,后世追思〔2〕,召公甘棠,人不忍伐,〔3〕见爱如是,岂欲私害之者哉〔4〕﹖此其后之封君多矣〔5〕,或不终身,或不期月,而莫陨坠,其世无者,载莫盈百,是人何也哉〔6〕﹖【注释】
〔1〕注见思贤篇。
〔2〕诗破斧。
〔3〕诗甘棠。
〔4〕史记商君传集解引新序云:「昔周、召施善政,及其死也,后世思之,『蔽芾甘棠』之诗是也。尝舍于树下,后世思其德,不忍伐其树,况其身乎﹖」今新序佚此文。
〔5〕史记乐书云:『封君世辟。』
〔6〕『而莫』以下,文有脱误。按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叙引杜业说云:『昔唐以万国致时雍之政,虞、夏以之多群后飨共己之治。汤法三圣,殷氏太平。周封八百,重绎来贺。成王察牧野之克,顾群后之勤,知其恩结于民心,功光于王府也,故追述先父之志,录遗老之策,高其位,大其寓。至其没也,世主叹其功,无民而不思。所息之树且犹不伐,况其庙乎﹖是以燕、齐之祀与周并传,子继弟及,历载不堕。岂无刑辟﹖繇祖之竭力,故支庶赖焉。迹汉功臣,亦皆割符世爵,受山、河之誓。百余年闲,而袭封者尽,或绝失姓,或乏无主,朽骨孤于墓,苗裔流于道。以往况今,甚可悲伤。』此文自『五代』以下,大恉本于彼。『是何也哉』见劝将篇,此『人』字亦疑衍。○铎按:『莫』下疑脱『不』字。『世无』疑当作『抚世』,语见下文及德化篇。『也』疑当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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