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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刑不上於大夫 禮不下於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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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傳統 發表於 2019-7-21 12:2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華韻點評:關於『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民』的解讀,華韻國學論壇里曾有多個帖子論及,如十條容易誤解的成語及俗語重大誤解的10條經典語句不要錯誤理解『刑不上大夫』這句話等。

對於此章句之理解,需要先理解『俱五刑而不用』這篇文章的主旨:儒家的政治理念是人文教化,而非刑罰齊民。士大夫作爲接受教化程度最高的階層,應當以上刑爲恥辱,也就是說,刑不上大夫,是對大夫階層講的,並非對政府機關;同理,禮不下庶民,是對平民百姓講的,是降低對平民的禮教要求。實質上,這句話是基於現實條件做出的折衷措施,首先,不管是古今中外,平民百姓接受的教化非技能教育人文教化,都是遠遠比不上菁英階層的;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先秦時期,以禮治爲主,禮教是刑罰的主要依據,刑不上大夫,是現實的寫照,而禮不下庶民,則是釋放相當的自由給庶民階層。

雖然歷代聖賢多有針對該經典語句的詮釋,然而畢竟其字面意思確實容易令人誤解,不結合當時的具體情況,是無法準確瞭然其本意的。

文化傳統【孔子家語】微學習
本文授權摘自【孔子家語通解】 作者:楊朝明;導讀:文傳君
孔子怎麼解釋『刑不上於大夫,禮不下於庶人』
導讀

本篇主要談論『刑不上於大夫,禮不下於庶人』的問題。對於刑罰、禮儀之於大夫、庶人,孔子認爲並不是一般人所認爲的『大夫犯罪,不可以加刑;庶人之行事,不可以治於禮』。在孔子看來,管理君子,重要的在於以禮教化,在於『御其心』,使其明於『廉恥之節』,所謂『刑不上大夫』,仍然使大夫『不失其罪』。至於庶人,因爲其忙於勞作,哪裡能夠充分習於禮儀,所謂『禮不下於庶人』,是不責求他們禮儀完備而已。

本篇在【漢書·賈誼傳】中有值得參考的記載:

古者禮不及庶人,刑不至大夫,所以厲寵臣之節也。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廢者,不謂不廉,曰『簠簋不飾』;坐污穢淫亂男女亡別者,不曰污穢,曰『帷薄不修』;坐罷軟不勝任者,不謂罷軟,曰『下官不職』……

面對世說紛紜的解讀和爭執,我們應該讀原典、悟原理,而不是人云亦云的想當然。聖人立言,是有其系統性的考慮的,只是我們沒有發現而已。

【家語原文】

冉有問於孔子曰:『先王製法,使刑不上於大夫,禮不下於庶人。然則大夫犯罪,不可以加刑;庶人之行事,不可以治於禮乎?』孔子曰:『不然。凡治君子,以禮御其心,所以屬(zhǔ)之以廉恥之節也。故古之大夫,其有坐不廉污穢而退放之者,不謂之不廉污穢而退放,則曰「簠(fǔ)簋(guǐ)不飭」;有坐淫亂男女無別者,不謂之淫亂男女無別,則曰「帷幕不修」也;有坐罔上不忠者,不謂之罔上不忠,則曰「臣節未著」;有坐罷(pí,通『疲』)軟不勝任者,不謂之罷軟不勝任,則曰「下官不職」;有坐干國之紀者,不謂之干國之紀,則曰「行事不請」。此五者,大夫既自定有罪名矣,而猶不忍斥然正以呼之也。既而爲之諱,所以愧恥之。是故大夫之罪,其在五刑之域者,聞而譴發,則白冠厘纓,盤水加劍,造乎闕而自請罪,君不使有司執縛牽掣而加之也;其有大罪者,聞命則北面再拜,跪而自裁,君不使人捽(zuó)引而刑殺之也,曰:「子大夫自取之耳,吾遇子有禮矣。」以刑不上大夫,而大夫亦不失其罪者,教使然也。所謂禮不下庶人者,以庶人遽(jù)其事而不能充禮,故不責之以備禮也。』

冉有跪然免席⒆,曰:『言則美矣!求未之聞。』退而記之。

【注釋】

簠(fǔ)簋(guǐ)不飭:簠、簋,古代食器,後主要用作禮器,放黍、稷、稻、粱。【周禮·地官、舍人】:『凡祭祀,共簠、簋,實之陳之。』鄭玄註:『方曰簠,圓曰簋,盛黍、稷、稻、粱器。』飭,王肅註:『飭,整齊也。』全句意思是『簠、簋不整齊』,這裡是一種委婉的說法,後世常用『簠簋不飭』作爲彈劾貪官的用語。

簠、簋

簠、簋

【白話通解】

冉有問孔子:『先王制定法令,使刑罰不對上施行於大夫,禮儀不對下實行於平民。既然這樣,那麼大夫犯了罪就不能處以刑罰,平民爲人處事就不用遵行禮儀了嗎?』

孔子說:『不是這樣的。凡是治理君子,用禮儀來駕馭他們的思想,是爲了把懂得禮儀廉恥的節操觀點灌輸給他們。所以古代的大夫,其中有犯了不夠廉潔、行爲污穢罪,而被放逐的,不說他們因不夠廉潔、行爲污穢而被放逐,而說「簠簋不整齊」;

有犯了淫亂、男女無別罪行的,不說他們淫亂或男女關係曖昧,而說「帳幕沒有整理好」;

有犯了欺騙君上、心不忠誠的罪行的,不說他們欺騙君上、心不忠誠,而說「臣子的節操不夠顯明」;

有犯了軟弱無能、不勝任工作的罪行的,不說他們軟弱無能、不勝任工作,而說「下屬官吏不稱職」;

有犯了違反國家綱紀的罪行的,不說他們違反了國家綱紀,而說「沒有請示而擅自行事」。

這五個方面,大夫自己已經確定了罪名了,但還不忍心從正面稱呼這些罪名,進而爲他們避諱,是爲了使他們感到羞愧和恥辱。因此大夫所犯罪行,屬於五刑範圍內的,如果聽說罪行暴露,他們便戴著用獸毛作纓的白帽子,托盤盛水,上面放上劍,親自前往宮闕請罪,君主也不讓官吏捆綁牽引而凌辱他們;其中有犯了重罪的,接受君命便向北面跪拜兩次,然後自殺,君主也不派人揪按而加以刑殺,只是說:「大夫你是自取其罪,我待你也算是有禮了。」刑罰不對上施於大夫,大夫卻也逃脫不了罪責,這是教化的結果。所說的禮儀不對下實行於平民,是由於平民忙於勞作,不能充分地行禮,所以不要求他們禮儀完備。』

冉有聽了這番話,激動地離開坐席,恭敬地說:『先生講得真好啊!冉求我從來沒聽說過。』回去後便記下來孔子的這番話。

論之語者 發表於 2019-7-21 19:28 手機頻道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當時的『刑』不是我們現在意義上的,而是特指五種肉體上的刑罰,包括割鼻子、陽具、手、腳等,作爲士大夫是要上朝的,如果讓這樣的人出現在朝堂上是沒有『禮儀』的,因此春秋之前的貴族犯大罪的,要麼是處各種方式的死刑,要麼出奔他國。至於『禮不下於庶人",不是說庶人就可以不講『禮",相反,對於庶人,也得講『禮",也就是說『禮』是每個人都得遵守的,況且當時的『禮"還包括法的內涵。:
遊客  發表於 2019-7-21 14:44
我的天,原來這句話不是孔子講的,早在『先王』就有了,連孔子弟子都誤解!孔子的解釋,在孔子家語裡吖
遊客  發表於 2019-7-21 14:50
其有大罪者,聞命則北面再拜,跪而自裁

剖腹之自罰,是不是來自這裡吖
延章 發表於 2019-7-22 09:04 手機頻道 | 顯示全部樓層
論之語者 發表於 2019-7-21 19:28
其實當時的『刑』不是我們現在意義上的,而是特指五種肉體上的刑罰,包括割鼻子、陽具、手、腳等,作爲士大 ...

孔子自己的解釋裡面,對於庶人,不必責之以備禮
遊客  發表於 2019-8-5 14:47
其實沒那麼複雜,古代人用詞,根本沒有誰上誰,誰下誰這種語法,完全是現代人的語法解釋,把原意都改了,實在愚蠢至極。上,就是天,引申爲尊崇的意思。這裡名詞動用而已!下同理。
延章 發表於 2019-8-5 14:51 手機頻道 | 顯示全部樓層
遊客 183.37.172.x 發表於 2019-8-5 14:47
其實沒那麼複雜,古代人用詞,根本沒有誰上誰,誰下誰這種語法,完全是現代人的語法解釋,把原意都改了,實 ...

這句話在孔子的時代就被誤解了
遊客  發表於 2019-8-5 14:52
延章 發表於 2019-8-5 14:51
這句話在孔子的時代就被誤解了

你這一說,把我難住了。孔子時代確實有人這麼問孔子。但是如果看鄭玄的解釋跟我說的則是完全一致的。孔子治學一以貫之,不同於學者訓詁如許慎。所以我只能猜測,孔子是教育家,講求教育策略,因人施教,有人這麼問,他就順意解釋。反倒比直接回答更爲可說,更有說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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