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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理論] 中醫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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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光 發表於 2019-5-19 09:0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必讀聲明 / 必讀聲明 本站所有醫藥學內容僅供學習參考,不能視作專業意見,不能替代執業醫師的當面診治,不得依據任何文字內容自行用藥,否則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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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國傳統文化尤其是古代哲學思想的影響,在大量臨床實踐活動的基礎上,中醫學以樸素的唯物論和辯證法爲指導,以儒家道家所倡導的『中和』平衡思想爲思維主線,以司外揣內、取象比類、演繹歸納等爲認知方法,以陰陽、五行等作爲人體生命過程或現象的說理工具,以糾偏救弊作爲調理或治療理念,逐步形成了系統、完整的理論體系。因此,可以說中醫學是一個人體認知經驗哲學思維化的產物。其中,『和』的觀點與方法體現於人體生理、病理及治療等的全過程,特色鮮明。茲把『和』在中醫學的應用作一梳理、概述。

和是中國傳統文化倡導的理想狀態

國語】言:『聲音相保曰和』,可見其本義是『聲音相應』,如『唱和』『曲高和寡』等(讀hè)。之後,其義被逐步深化並提升成爲事物之本和天地法則,即『和實生物,同則不繼』(【國語】),也常引申爲人際關係之和、國家政事之和,如和諧、和順、溫和、平和、和解、和暢(讀hé)。【說文解字】曰:『和,相應也,從口、禾聲』,說明和是一個形聲字。

在古代哲學中,『和』常以合和或中和的形式出現。合和所表達的含義即整體協調,意在闡發自然及社會萬事萬物相互關聯、相互依存、和諧相處、相輔相成的關係,此即【周易】所言之『太和』的境界。中和即儒家確立『用中致和』的宇宙萬物的行爲規範。中,即不偏不倚,無太過、無不及的平衡狀態,如【中庸】認爲:『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道家也視『和』爲宇宙萬物化生的基本規律,如『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爲和』(【道德經】),『積陰不生,積陽不化;陰陽交接,乃能成和』(【文子】)。其他如『天地之氣,莫大於和。和者,陰陽調』(【淮南子】),『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爲人,和乃生,不和不生』(【管子】)等,都把『和』作爲自然界應遵循的最高法則。

由此可知,『和』是先哲的自然觀,是萬物之間關係的理想狀態。儘管其認知受生產力發展水平與條件的限制,但從整體、長遠的角度看,這種在『天人相應』『天人合一』思想指導下的自然觀無疑蘊含著一種大智慧。

和是中醫學的基本思維方式

與『和』相關的思想與理念,在中醫學中得到了充分體現,甚至被作爲一種標準或目標。【黃帝內經】即把『和』視爲生命活動的最佳狀態,如把身體健康的人稱爲『陰陽和平之人』(【靈樞·通天】)或『平人』(【素問·調經論】);提出養生的重要法則是『法於陰陽,和於術數』(【素問·上古天真論】);認爲健康的前提是『凡陰陽之要,陽密乃固。兩者不和,若春無秋,若冬無夏。因而和之,是謂聖度』(【素問·生氣通天論】);指出『血氣不和,百病乃變化而生』(【素問·調經論】),只有順應自然,才能『內外調和,邪不能害』(【素問·生氣通天論】),因爲『從其氣則和,違其氣則病』『氣相得則和,不相得則病』(【素問·五運行大論】)。至於調治,應『疏其血氣,令其調達,而致和平』(【素問·至真要大論】),『陰盛而陽虛,先解其陽,後瀉其陰而和之』(【靈樞·終始】)。

張仲景進一步發展和充實了【內經】『和』的思想,在【傷寒論】中明確提出『凡病……陰陽自和者,必自愈』。

和是中醫學的基本治療原則和具體治療方法

基於【內經】和張仲景的學術思想,後世中醫學家逐漸完善了關於『和』的應用體系。金代成無己根據張仲景用小柴胡湯治療少陽證的機理,首度提出了和解少陽法。他在【傷寒明理論】中言:『傷寒邪氣在表者,必漬形以爲汗;邪氣在里者,必蕩滌以爲利;其於不外不內、半表半里,既非發汗之所宜,又非吐下之所對,是當和解則可矣。小柴胡爲和解表里之劑也。』明代張景岳則對『和』的思想和方法有著獨到而精確的認識,認爲:『氣之在人,和則爲正氣,不和則爲邪氣』(【類經】),提出『凡氣有不正者,皆賴調和』(【景岳全書】),並進一步拓寬了和法靈活應用的視野與範圍,指出:『和方之制,和其不和者也。凡病兼虛者,補而和之;兼滯者,行而和之;兼寒者,溫而和之;兼熱者,涼而和之。和之義廣矣,亦猶土兼四氣,其於補瀉溫涼之無所不及,務在調平元氣,不失中和之爲貴也。』清代戴北山提出了在溫疫治療中用和法的觀點,謂『寒熱並用謂之和,補瀉合劑謂之和,表里雙解謂之和,平其亢厲謂之和。所謂寒熱並用者,因時疫之熱有它邪之寒,故用此法以和之也……所謂補瀉合用者,因時邪之邪氣實,人之正氣虛,故用此法以和之。』程鍾齡把『和法』作爲『八法』之一,在【醫學心悟】中分析道:『傷寒在表者,可汗;在里者,可下;其在半表半里者,惟有和之一法焉。仲景用小柴胡湯加減是已。然有當和不和誤人者,有不當和而和以誤人者。有當和而和,而不知寒熱之多寡,稟質之虛實,臟腑之燥濕,邪氣之兼併以誤人者,是不可不辨也』。他還強調和法的靈活運用,即『由是推之,有清而和者,有溫而和者,有消而和者,有補而和者,有燥而和者,有潤而和者,有兼表而和者,有兼攻而和者。和之義則一,而和之法變化無窮焉。知斯意者, 則溫熱之治,瘟疫之方,時行痃瘧, 皆從此推展之,不難應手而愈矣。世人漫曰和解,而不能盡其和之法,將有增氣助邪,而益其爭,堅其病者,和云乎哉!』

和法的分類

根據歷代醫家運用『和』的思想指導不同的臨床實踐可以將和法分爲三類:①狹義者單指和解少陽,如成無己之見;②廣義者一般包括兩個含義,即和解與調和,和解者針對邪在少陽的半表半里證,調和者針對臟腑、陰陽、氣血、營衛、寒熱、升降等相互間關係的各種紊亂,如肝脾失調、肝胃不和、心腎不交、營衛不和、氣血逆亂、寒熱錯雜、虛實夾雜等,如戴北山之論;③泛義者則指『和其不和者』,不和包括病變中的各種失和、失調、失衡狀態,通過治療以達復歸平和的目的,如張景岳、程鍾齡均持此觀點。

和法的應用

在【傷寒論】中除了用小柴胡湯和解少陽之外,還有另外所指:①祛邪的力度,即與峻猛相對而言的和緩,如【傷寒論】387條:『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當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湯小和之』;252條:『太陽病,若吐,若下,若發汗後,微煩,小便數,大便硬者,與小承氣湯和之則愈』;213 條:『若腹大滿不通者,可與小承氣湯微和胃氣,勿令至大泄下』等。其中,桂枝湯與小承氣湯較之麻黃湯、大承氣湯,作用明顯相對和緩。此如清代周學海所言:『和解者,合汗下之法而緩用也。』②用藥的力度,即不可太過,以和爲度,如『病痰飲者,當以溫藥和之』(【金匱要略】),即言用溫藥助陽化飲,而不能專事燥烈溫補,法度宜『和之』。此如【金匱要略方論本義】所論:『言和之則不專事溫補,即有行消之品,亦概其例義於溫補之中,方謂之和之,而不可謂之補之益之也。蓋痰飲之邪,因虛而成,而痰亦實物,必可有開導。總不出溫藥和之四字,其法盡矣。』

綜上所述,『和』作爲中國古代哲學的一個基本理念,反映了先賢對待世界所遵循的基本準則和奉行的基本態度。在中醫學中,『和』被作爲一種健康狀態、臨證追求的目標與治療法度,並引申成爲一個治療原則——和法及一個具體的治療方法——和解(少陽)法。

根據正邪發病說,中醫學的治法總體無非祛邪與扶正兩類。筆者認爲,『亂者宜和』,正邪相爭所致的各種紊亂均宜通過補瀉法而『和』之,即處理好紊亂雙方的關係,把握好鬥爭與妥協的法度。在多數情況下,『和』主要用來表述治療的目的或用藥的力度。對小柴胡湯和解少陽的觀點雖有爭議,但考慮到歷史的因素與固化的認識,『和解少陽』的提法或可沿用,而泛化了的『和』法則無多少實際意義。

(朱光 河南中醫藥大學)
(註:文中所載藥方和治療方法請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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