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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究] 宋代中央官制:宰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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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鄰 發表於 2007-8-29 15:2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網絡
宋代的中樞機構,真正握有最高行政權者是『宰執』。所謂『宰執』,即宰相與執政之統稱。宋代的宰相稱中書門下平章事,副職稱參知政事。參知政事也稱爲『執政』,這是趙匡胤爲牽制宰相而設置的。據李燾【長編】卷5所記,宋太祖登位後,仍留用後周宰臣范質、王溥等爲相,及范質等求退之後,雖以趙普爲門下侍郎、平章事,但未行宰相署敕之事。當時有大臣認爲宰相虛位,應以尚書省長官行宰相署敕之權,但有的大臣不同意,說平章事即宰相之任。那時加封爲平章事者,還有多人,但都是在朝外的『使相』之類(宋制,親王、樞密使、留守、節度使兼侍中,中書令、同平章事,都稱爲使相,但不預聞政事)。因此趙普獨擅宰相之權。宋太祖要給趙普設置一個副職,但想不出合適的名稱,便問翰林學士陶b:相『下宰一等有何官?』陶b回答說,唐代曾有參知機務、參知政事之稱。於是便以薛居正、呂餘慶爲參知政事。這是宋太祖乾德二年(公元964年)時的事。當時設置的參知政事地位還很低,據【長編】卷5載:『不宣制,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止令就宣徽使廳上事,殿廷別設■(zhu1n,音磚)位於宰相後,敕尾署銜降宰相數字,月伴雜給皆半之。』政事堂是宰相議事辦公的地方,參知政事連宰相的辦公廳都不能進,可見沒有多大權力。後來,宋太祖看到趙普爲政專斷,爲了加強對宰相的牽制,便提高參知政事的地位和職權。開寶六年(公元973年)詔薛居正、呂餘慶與趙普『更知印擁班奏事』,以分其權。到了太宗時,又進一步提高參知政事的地位。據【長編】卷37載:至道元年(公元995年)正月戊子,太宗詔曰:
自今參知政事宜與宰相分日知印,押正衙班。其■位先異位,宜合而爲一。遇宰相、使相、親王得議軍國大政,並得升都堂。
都堂就是政事堂。參知政事原來與宰相在地位和職權上的差別,至此完全消除。這就形成了對宰相的有力牽制。所以宋代常以『宰執』並稱。參知政事一名雖沿自唐代,而唐代的參知政事並非常制,凡以他官而居宰相職的,即稱爲參知政事。也有稱爲參預朝政,參議朝政。而宋代所設的參知政事,則成爲宰相副職之定製。參知政事地位的提高,是宋代統治者削弱宰相之權,並使之與宰相互相牽制從而加強皇權的重要措施。
概而言之,宋代宰相制度大體有五次變動。
第一次是北宋初,宋神宗元豐以前。如上所述,就是這時期的變化情況。名義上與唐代沒有什麼不同,但實際上卻有很大區別。主要在於宋代設中書、樞密、三司分掌政、軍、財三大務,宰相之權爲樞密使、三司使所分取。宰相、樞密使、三司使三者的事權不相上下,不相統攝。宰相之權既已分削,又設參知政事互爲牽制,相權益弱,而皇權卻由此加強。另一方面的變化是,中樞機構中三省制已進入衰落荒廢的階段。職權的轉移,是三省制消亡的先聲。
第二次是宋神宗元豐五年(公元1082年)開始的官制改革,史稱元豐改制。元豐改制撤銷中書門下,恢復唐初三省制度,置三省長官――尚書令、中書令和門下侍中。不過,這三個官位只是虛設,從不授人。又仿照唐制,用尚書左僕射、右僕射代行尚書省的職權;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代行中書令的職權,他們是正宰相。這時,參知政事的名稱被取銷,而增設了四名副宰相,即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丞、尚書右丞。
第三次是宋徽宗政和年間(公元1111――1118年),蔡京任宰相,自稱『太師』,總領門下、中書、尚書三省之事,改尚書左、右僕射爲『太宰』、『少宰』,由太宰兼門下侍郎,少宰兼中書侍郎。欽宗靖康年間,又廢除太宰和少宰,改爲尚書左僕射和右僕射。
第四次是南宋高宗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正式以左僕射和右僕射兼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爲正宰相,又將門下侍郎和中書侍郎改爲參知政事,爲副宰相。還取消尚書左、右丞的官稱,大體上恢復了宋初的制度。
第五次是孝宗乾道八年(公元1172年),又改左、右僕射兼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爲左、右丞相,參知政事照舊。除去中書令、侍中、尚書令的虛稱。門下併入中書,稱中書門下。左右宰相主中書事,兼尚書省之長,六部直屬於宰相,尚書省之制已廢於無形,實際上這也是三省合一。從此,左右宰相成爲全國最高的行政長官,尚書省只掌握六部,奉命執行政務。當時大臣虞允文、梁克家爲首任左、右宰相併兼樞密使。
除宰相之外,尚有『平章軍國重事』一職。【宋史・職官志一】說,哲宗元v中,置平章軍國重事,以文彥博、呂公著相繼任之。其位在宰相之上,專以處高德老臣,以示寵幸,五日或兩日一朝,非朝日不至都堂(政事堂)。但這一官職只是一種最高榮譽職位,並沒有多少『軍國重事』可管。南宋時,情況有些變化,寧宗開禧元年(公元1205年),韓腚腥紋秸戮國重事,『所預者廣』,『所任者專』,獨擅朝政。理宗時,權奸賈似道也升任『太師,平章軍國重事』,竊位日久,恩寵日隆,位在丞相之上。於是,『平章軍國重事』便獨攬軍、政大權,出現了軍政合一的定製,而宰相則屈居於副職的地位。
宋初的宰相稱爲中書門下平章事,這是沿襲唐代的,中書門下的長官編制不固定,大致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和參知政事同時不超過五人。或三相一參,或三相而無一參。太宗以後,以三相二參或二相二參居多。
唐代以三省長官爲宰相,在政事堂辦公。政事堂先設於門下省,後遷至中書省,最後乾脆就改稱爲『中書門下』。宋初雖門下、中書、尚書三省的名稱照舊,但這些與唐代之制已大不相同。首先是宰相不專用三省長官;其次是三省的職權已轉移。唐代三省分掌定策、封駁和執行之權。但宋代三省的權力被削弱。這個削弱,與『宰相不專用三省長官』有關。【宋會要輯稿・職官一】就記載了元豐改革官制以前,三省權力旁落,官署冷清的情形:『中書省、門下省者,存其名,列皇城外兩廡、官舍各數楹。中書省但掌冊文、覆奏、考帳,門下省主乘輿、八寶、朝會、報版、流外、考校諸司附奏挾名而已。』至於尚書省,實際上自唐末五代就已經逐漸荒廢了,至宋代就更是名存實亡。因此,北宋前期經常有大臣建議恢復尚書省的地位。例如宋太宗淳化二年(公元991年)九月,右諫議大夫王化基上疏言五事,其一便是『復尚書省』。他建議『廢三司,止於尚書省設六尚書分掌其事。』唐代的尚書省分掌吏、戶、禮、兵、刑、工六部,掌握行政、財政、司法、儀禮的大權。至宋代,官吏的選用,另設審官院,『除授者皆出中書,不復由吏部』。戶部則歸於三司。這樣,行政權歸於政事堂,財政權移歸三司。三司的設立,是宋太祖收回財政權的重要措施之一。王化基廢『三司以實尚書省』的建議,自然不被採納。但是爲了搪塞眾議,宋太宗對尚書省長官的地位也給予某些提高。淳化三年(公元992年)升尚書令於三師之上。然而,這並沒有提高尚書令的職權,何況尚書令又很少授人。因此,到至道、大中、祥符年間(公元995年―1061年),不斷有大臣提出恢復尚書省制的問題,但均未有結果,這個問題至神宗元豐改制以前,一直爭論不休。實際上,尚書省職權之分割,是宋代分散中樞機構的權力而強化皇權的反映。正是這種變化,在其後促成了三省制的消亡而演進爲一省制。
文章來源:【歷代職官沿革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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