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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原始時代有沒有愛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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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丘 發表於 2010-10-11 11:1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國學網――中國經濟史論壇


    杜玉亭先生的【基諾族傳統愛情文化】(以下簡稱為【愛情文化】),向我們提出並回答了三個問題:原始時代有沒有愛情?愛情的上限在哪裏?愛情是什麼?這正和我們的一些想法相關,因此也想就這個『三愛』問題說上幾句話。

    一、原始時代有沒有愛情

  摩爾根對人類婚姻制度的出現形式,提出了血婚制、伙婚制、多偶婚制、單偶婚制的發展線索,並認為只有到了文明時代的單偶婚制,才出現了愛情.而在此前的血婚制、伙婚制、多偶婚制的原始時代,只有性的關係,還沒有發展出『愛情』這樣的高級情感。這種歷史發展觀在當時有很大的權威性,不僅馬克思在自己的人類學筆記中做了摘要,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更是主要根據摩爾根的研究成果而寫就的。恩格斯對他的史前史的種種觀點大都作了肯定,其中也包括性、愛與婚姻的關係問題。然而.隨着人類學資源的發現、對比和情理性推斷,其所提出的許多問題都受到了挑戰。而【愛情文化】一書,則針對原始時代沒有愛情的觀點做出了有力的否定。
    在摩爾根看來,在古代社會,『男子尋找妻子,並不像文明社會中那樣出於愛情,他們對愛情一無所知,他們還沒有發展到足以理解愛情的地步。』這就是說,在古代社會(實指原始時代),只有性和婚姻,沒有愛情。他甚至認為,像父母包辦這樣的婚姻,也都沒有愛情可言。摩爾根的斷言,他的實例,成了恩格斯的理論根據:
    『在中世紀以前,是談不到個人之間的性愛的。不言而喻,體態的美麗、親密的交往、融洽的旨趣等等,曾經引起異性之間性交的欲望,因此.同誰發生這種最親密的關係,無論對男子還是對女子都不是無關緊要的。但是,這距離現代的性愛還很遠很遠。』
    『在我們所知道的一切家庭形式中.一夫一妻制是現代的性愛能在其中發展起來的唯一形式。』『在中世紀以前,是談不到個人的愛情的』。對於我國來說,這一觀念成了一種經典觀念。在許多研究原始社會的著作裏都有反映,如林耀華的【原始社會史】等等。
    像當時的許多學者一樣,杜玉亭一開始也是把這一理論作為經典加以切記的。但是,深入的考察卻提供了相反的事實,正是這一點,促使他把這個罕見的反映了原始時代愛情特點的實存事例,做成了一個經典範例。
    杜玉亭首先詳細描繪的,是基諾族青年男女愛情發展過程的三部曲:始發的、秘密的、通過眉目傳情而實現交往的『巴漂』階段,這是自己愛上對方又試探對方能否相愛的過程;一旦達成,就進入繼起的、公開的、可以親吻相愛的『巴寶』階段,這時男女雙方(及其家庭)都可以互贈禮物.互相幫助,這是在社會生活與生產活動中、在『尼高左』(公房)裏與其他青年夥伴在玩耍交往中發展的階段:通過這個感情深化過程,就進入了完成的、可以實現性交往和同居的『巴勒』、『巴裏』階段。『巴勒』是『性的追求』,『巴裏』是『戀人同居』.這就進入了青年男女的性愛交往過程。
    『巴裏』階段是一個轉折點。如果通過性關係雙方熱戀『有增無減』.更加相互依戀.不為外界的引誘和阻力所動,就會『海誓山盟,願意結為終身伴侶』,於是走向婚姻。並且.『巴裏』是走向婚姻的必經前提。如果不是這樣,男女雙方都有可能又與其他夥伴開始了一個新的『巴漂』戀愛過程。
    這些描述讓我們看到,即使在當代,愛情雖然蒙上了種種社會和心理外衣.但其內在的由初始到成熟的典型發展過程也不過如此。這就是說.在戀愛過程方面,除了進入愛情的社會生活和思想內容不同之外.就其愛的實現過程和情感特點來說。與現代沒有什麼區別。
    從一個更深的層次看,這一愛情過程.是這樣一種完美的體現形態:它以人生理的『性』(性成熟與性要求.來源於動物性的身體)為內容、以人心理的『愛』(感官言語以及精神性的大腦)為形式、而以兩性社會結合體的『婚』(產生社會的基本結構)為形態的統合體。人正是在這種『性、愛、婚』的二三元統合體中完成『人的生產』和生命的代際延續的。基諾族的愛情三部曲,向我們傳達出的正是這樣一種完美的『人的生產』前提的構建過程。這樣,性一愛一婚三元一體,是完美愛情的真實體現。其中,無可否認,『性』是這一切的深層基礎。
    對這一透露了原始時代愛情特點的婚戀形態,杜玉亭總結出如下五個特點:第一,『基諾族的婚姻是自由戀愛.並非父母包辦』;第二,『戀愛雙方的年齡基本相當』;第三,『基諾族戀愛的三階段反映了性愛的自然發展過程,所以,一切正常的人都能經歷作為性愛特性的熱戀』;第四。『婚姻的基礎是性愛而不是經濟地位和社會權利』;第五,『在愛情從低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中,有一系列互相考驗的步驟,而且,雙方在決定結為夫妻前享有充分選擇的餘地』。
    這五點所表明的,是一種自然的、沒有任何愛情以外考慮的、純粹的愛情。它表明,在生產簡單、社會單純的原始社會,愛情以它直接的應有的形式表現出來,並且,男女在成年禮即有了性本能之後,先有愛後有性,愛和性的結合即『性愛』是其婚姻的基礎。可以說,這是真正完美的愛情,是愛情的應然狀態或應然狀態的愛情。它可以用『性-愛-婚』的三元統合來概括。
但是,像這樣的以『性-愛-婚』的三元一體的完整形態體現出來的愛情或者說婚姻,並非在任何時代、任何社會都可能實現。特別是所謂文明社會,大量出現『性-愛-婚』的不完整狀態:有性無愛、有愛無性的婚姻,有性無婚、有愛無婚的關係,性暴力、性壟斷(後宮)的大量出現等等,以及由此產生的形形色色的愛情悲劇。這倒反襯出原始時代單純愛情的可貴和不易。

    二、原始時代愛情的強烈與泛化

    上述實證考察,不僅可以證明原始時代有愛情,而且結合筆者的了解,可以說,原始時代的愛情的強烈和纏綿程度也不亞於當代。【愛情文化】研究了基諾族戀愛中由於某種原因而不能結婚的人.雙方互贈的禮物可以一直保留到墳墓。其生時不能結婚,死後也要到『祖先世界完婚』。這種終生相戀,產生了『動人肺腑的巴什長歌』。這種愛情的強烈持久,使我想起了同為原始社會末期(但出現了貧富分化)的傈僳族愛情長調【重逢調】。其男女主角年輕時相戀、重逢時女方已成他人妻的男女主人翁的對唱相當感人.男方歷數其為了聘禮而經歷的種種磨難,女方歷數其種種等待和思念,情調淒迷委婉、強烈動人。傈僳族傳統文化中,男孩女孩十二三歲後就要住到公房.男女青年戀愛結婚也大體類似於基諾族。其【重逢調】不能不反映了原始時代青年男女相愛的一往情深。
    原始時代的愛情不僅是強烈的,更是瀰漫一切的,愛情是原始社會生活中普照一切的光,這是我對傈僳族民間文學進行深入調查後的切身感受。
基諾族傳統愛情文化中有一種『神性愛情』.說的是『當事男子在山地農業或狩獵中.奇遇神女求愛的預兆,繼之是神魂不寧的病態.經巫師卜定是鐵匠、祭司、巫師三位神女中的哪一位,當事人即按傳統備辦結婚禮物擇定吉日與神女舉行婚禮。』婚後,『當事人便由此取得巫師資格。』巫師、祭司和鐵匠這些神性人物都要通過與神女的愛情和婚姻才算合法,才能被承認,這不是一種簡單的現象。它表明,這種在人問通行的愛情是如此重要,以至於宗教性的巫師、祭司資格,要靠與神女的愛情和婚姻來保障。這不僅是愛情的宗教化,也是宗教的愛情化。由於宗教信仰的神聖性,也給愛情披上了神聖的外衣,愛情取得了神聖的地位,人們的信仰假愛情而合法化。它表明,愛情不僅充滿人的生活世界,它也進入了人的原始宗教信仰世界。它不僅是生活實踐關係,也為宗教信仰關係提供合法依據。而在我所調查的傈僳族中。一方面.生活中不僅男女青年愛唱情歌。一般人也都喜歡唱情歌,說情話。不僅在生活中、交往中充滿情意,而且在生產活動中也充滿了情意。這就是說,愛情不僅發生在生活中,它也泛化到一切生產實踐活動中。沒有哪裏不充盈着愛情。而且,這種生產中的愛情,唱的不是哪一對青年的愛情故事,而是一夥青年的愛情成長過程(我當時就想,這是不是伙婚制的遺語)。對於一個原始民族特別是沒有外敵需要以血保衛、生活平衡的情況下,愛情和婚姻是人們生活的主要內容。而生產,不過是為了生活的必要手段而已,生產不是目的。愛情、性、婚姻,人的、氏族的交往活動,才是生活的主要目的和體現形式。   
人對世界的基本生存掌握關係。不外認識關係(頭腦專有的方式),實踐關係,宗教信仰關係和藝術審美關係四種。換句話說,人對世界的全部掌握關係.人的生活的一切方面.不外這四大方面。而上面的考察表明,原始時代的性、愛和婚姻。除了生活的直接表現之外,都不能不以文學藝術的審美形式表現出來(情歌即是它的體現),但是,不僅僅如此,上述事實還表明,在原始時代,愛情還直接進入了認識關係(生產過程包括對生產和事物的認識)、生產實踐關係和宗教信仰關係的世界,即愛情進入或者說泛化到了人的一切生存活動之中。再神聖、再勞累、再嚴肅的事情皆莫能外。所以,在原始時代,不僅有愛情,愛情還可以以它的本然形態出現:不僅可以以本然形態出現,還是一種普照的光,滲透和泛化到了生活的一切領域。這是原始生活的歡樂、幸福和令人嚮往之所在。
(作者 苗啟明 劉向民 ,原載【新華文摘】2009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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