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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70年来敦煌寺院经济研究概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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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天道化 發表於 2010-10-11 15:3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国学网――中国经济史论坛
         (作者:赵青山)



    摘要:从20世纪30年代以来,很多学者已经开始利用敦煌文书研究敦煌地区寺院经济。时至今日,已有很多论著问世,这些文章涉及范围广,议论程度深。本文就前人的研究工作做一简单的概述,以展示目前这一领域的研究状况和程度。
关键词:敦煌/寺院经济/概述


引言

    由于敦煌文书特殊的历史经历,开创敦煌寺院经济研究这一领域的先驱是日本学者,主要有那波利贞、仁井田升、池田温、藤枝晃、竺沙雅章等等。在20世纪30到60年代,主要研究成果有:那波利贞的《中晚唐时期敦煌地区佛教寺院的碾碾经营》①和《中晚唐时代佛教寺院钱谷布帛类放贷营利经营实况――根据敦煌发现文书》,②藤枝晃的《敦煌的僧尼籍》,③仁井田升《敦煌寺院佃户有关文书――关于人身不自由的规定》,④竺沙雅章的《论敦煌的寺户》⑤和《敦煌的僧官制度》等。⑥80年代除了日本学者外,法国学者也非常关注这一课题的研究,这一时期的主要研究成果有:北原薰的《晚唐五代敦煌寺院经济――以收支决算为中心》,⑦法国学者谢和耐的《五――十世纪中国寺院经济研究》⑧、童丕的《敦煌的借贷――中国中古时代的物质生活与社会》等。⑨
    中国学者对敦煌寺院经济研究要晚于日人,最早涉及这块领域的(就笔者所掌握的材料)是向达先生,他在《中西交通史大纲》中论及了敦煌寺户。在此之后的10年里,敦煌寺院经济研究一直冷冷清清,无人问津。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敦煌寺院经济在国内才掀起了一次小的高潮。姜伯勤先生是这次学术潮流的引领者。姜先生于1972年着手创作《唐代敦煌寺户制度》,先后写了《敦煌寺院文书中“梁户”的性质》⑩和《论敦煌寺院的“常住百姓”》。⑾1982年费时将近十年的力作――《唐代敦煌寺户制度研究》最终完稿,此后又写了《唐西州寺院家人奴婢放良》⑿和《敦煌寺院碾碾经营两种形式》⒀等“系列”文章。在姜先生的影响下,其他学者也开始把眼光投入到这一领域,主要成果有:谢重光《关于唐后期五代间沙州寺院经济的几个问题》(后简称为《几个问题》),⒁台湾学者唐耕耦《伯2032号甲辰年净土寺诸色人破历会计稿残卷试释》等文章。⒂总的来说,20世纪80年代敦煌寺院经济的研究有了苏醒的迹象。但是,这一时期研究成果不够丰富,队伍还显得十分薄弱,研究的领域不宽,国内对这一领域的研究处于刚刚起步阶段。
      国内敦煌寺院经济研究进入20世纪90年代才真正迎来了它的春天。这一时期由于敦煌卷子大量公布和敦煌学国际学术会议的召开,特别英、法、日、俄等国藏敦煌文献的刊布,为我国学者研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条件。这一时期敦煌寺院经济研究呈现出勃勃生机。据笔者所见,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十五年的时间里,发表关于敦煌寺院经济研究的论文主要有:雷学华的《唐代敦煌的寺院经济》,⒃张弓的《唐五代敦煌寺院的牧羊人》,⒄白文固的《中国僧官制度史》,⒅郝春文的《隋唐五代宋初佛教与寺院关系》⒆、《唐后期五代宋初沙州僧尼的宗教收入(一)》⒇、《唐后期五代宋初沙州僧尼的宗教收入(二)》[21]、《唐后期五代宋初沙州僧尼的宗教收入(三)―大众仓试探》[22]和《唐后期五代宋初沙州僧尼的宗教收入(四)》[23]、《唐后期五代宋初敦煌僧人与寺院常住斛斗的关系》(上、下),[24]田德新的《敦煌寺院中“都头”一职》[25]和《敦煌寺院中的都师》[26]、李德龙的《敦煌遗书所反映的寺院僧尼财产世俗化》(后简称《世俗化》)[27]、唐耕耦的《敦煌寺院会计文书研究》,[28]公维章和文澜合写的《敦煌寺院中的会计――直岁》,[29]沙知的《敦煌契约文书辑校》,[30]郑炳林的《唐五代敦煌粟特人与佛教》,[31]苏金花的《试论晚唐五代敦煌僧尼免赋特权进一步丧失――兼论归义军政权的赋税制度》[32]和《唐后期五代宋初敦煌僧人的社会经济生活》[33]等等。这一时期明显的特征就是研究队伍壮大,研究范围扩张,研究深度加深。本文主要从寺院地产、依附人口、管理机构、僧职人员、经济收入支出、承担的赋税和徭役等几方面为专题,分别对70年来的研究成果加以综述。

、关于寺院地产的研究

    中国是典型的农业社会,所以田产在寺院经济结构中必然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关于敦煌寺院田产研究的文章主要有姜伯勤的《唐五代敦煌寺户制度》、谢重光的《几个问题》、李德龙的《敦煌遗书所反映的寺院僧尼财产世俗化》等。
    《唐五代敦煌寺户制度》以吐蕃――归义军时期为历史背景,对敦煌寺院田产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作者认为,吐蕃时期寺院田产分为寺院自营地和寺户分种地。寺院自营地的存在延缓了寺户劳役制的终结。到归义军时期寺院自营地减少,依附人口提供劳役制退居次要地位,寺院土地经营出现了租佃关系。而且由于寺院自营地的普遍缩小,园囿在寺院地产中的比重越来越大。作者对寺院田产结构的精彩划分,对我们了解敦煌寺院土地经营运作提供了捷径。整篇文章还对寺院经营模式、寺院经济结构、寺户上役形式和内容等一系列变化做了精辟解释。
    《唐代敦煌的寺院经济》专门对敦煌寺院田产及其经营形式进行分析。作者认为敦煌寺院拥有大量土地和大批劳动人手,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敦煌寺院庄园经济,敦煌寺院这种庄园经济的性质属于寺院占有制,即寺院全体僧人共同所有制。
    《几个问题》一文的第三部分“沙州寺院经济的经营内容与特点”中指出,归义军既用授地收租的方法剥削百姓,又迫使他们随时为寺院上役的租佃制,是归义军时期沙州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
    《世俗化》一文中指出,由于唐中后期均田制的破坏和寺院经济自身的发展,敦煌寺院土地买卖盛行,寺院常住财产逐渐向个人财产转化。作者认为这是整个唐后期寺院经济的一个缩影,寺院经济与世俗的封建经济趋于同步,世俗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此外还有一些论文略涉寺院土产品研究,主要有:
    冯培红在《唐五代敦煌的营田与营田使考》一文中指出,在唐朝前期,随着均田制的破坏,敦煌地区开始出现营田。该文对敦煌地区的营田制有新的认识,即此地“营田一般由民户承营,无军事性质,故不属于边疆营田的军垦性质”[34]、“官有土地,雇民以耕”。[35]到吐蕃时期,部分营田流向寺内,由“营田夫”(寺户)轮番耕作。作者从寺院田夫与官府营田户的征调方式、地位、自由程度等方面加以区别,认为寺院营田属于寺院私有财产,相对于官府营田较为特殊。
    敦煌寺院地产中除了大田还有园囿。《唐五代敦煌寺户制度》一文中,姜伯勤认为在归义军时期,寺院自营地普遍减少,园圃在寺院地产中的地位越来越重。郑炳林《晚唐五代敦煌园圃经济研究》一文根据敦煌寺院入破历的零星记载钩沉补缺,对园囿的性质种类、分布和种植内容作了系统的研究。作者认为晚唐五代敦煌寺院园囿有两种来源方式,即豪族大姓施舍和寺院自置寺产。文章认为归义军时期每寺都有园囿,园内种植有各种果树、粮食、蔬菜,为寺院提供了充足的食物来源,在剩余之时这些物品还可以对外出售。
    在敦煌寺院地产中除了我们一般认为的种植庄稼的田产之外,还包括牧场和林场。
    郑炳林在《唐五代敦煌种植林业研究》[36]一文中,突破资料匮乏的困难,利用零星记载,对敦煌地区树林种植分布、使用、种类及建筑木材的来源进行了研究。就寺院方面而言,文章指出寺院种植林主要分布在敦煌三窟十七寺及一百余所家寺兰若周围。寺院还是使用木材的大宗。除了自己栽种树木外,寺院还要用麦、粟、布等作价购买木材。
    张亚萍《唐五代敦煌地区骆驼牧养业》一文中就敦煌寺院的饲养、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初步的探讨。乜小红《唐五代敦煌牧羊业论述》对寺院牧羊业也有论及。
    对于寺院各项经营在寺院经济收入中的主次轻重,姜伯勤认为在吐蕃占领时期为布施、地产和利润。到归义军时期变为利润、布施、梁}课和地产。但是谢重光采取了较为谨慎的态度,觉得由于资料缺乏,对于哪一项在寺院经济中所占比重较大,还不能做出确切的判断。作者认为“大体上说,农业是沙洲寺院经济中最主要的部分,高利贷剥削也一直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畜牧业和手工业则是比较次要的和辅助的经营项目。”[37]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学者们对寺院土地的经营形式和历史演变的论证较为充分深入,但在寺院畜牧业方面,文章较少,研究亟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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