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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王國維『二重證據法』蘊義與影響的再審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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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世 發表於 2010-10-18 13:0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南開學報
    摘要:王國維的『二重證據法』,一直得到學界的讚揚,然而深入審視,實乃以新的文字資料參證古籍文獻資料,不必看作『二重證據』,其中以商代君主世系推想『夏后氏世系之確實』,更是嚴重的邏輯錯誤。『二重證據法』是針對『古史辨』派提出的反對理念,在中國現代史學史上起到阻斷史學革命、將傳統史學過早銜接於新史學的作用。此後史學界在上古史的研究中,將『二重證據法』的負面作用擴大、濫用,造成不良的影響,應當及早摒棄。  
    關鍵詞:王國維   二重證據   古史辨   考古學

    王國維是20世紀初期傑出的史學家,早在1917年,他就通過辨識甲骨文字、破解其中歷史信息而撰成【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續考】等重要論著,取得了確證殷商君王世次的重要學術成就。1925年,他又高調提出所謂『二重證據法』的命題,成為學術史上被多數人評價極高的史學方法。然而細檢眾論,隨聲者多、考實者寡,對於『二重證據法』這個影響重大的問題,理應置於大的學術背景及史學史的進程中重新審視。

    一、『二重證據法』風靡於世的時代因緣
    歷史學在其持續發展之中,史料範圍的擴充乃是一個必然的推進過程。早在西漢,據說就在孔宅舊居牆壁內拆出先秦古字錄寫的【尚書】,西晉時期,河南汲郡魏襄王墓出土【汲冢紀年】等古字史籍,都曾經用於研究和考訂歷史。在考據學興盛的清乾嘉時期,廣泛利用各種資料考史已經蔚成風氣,錢大昕、孫星衍、王鳴盛等學者以及乾隆朝官修【西域圖志】,均有利用金石文字等史料治史的實例。王鳴盛說:『恆獨處一室,覃思史事……又搜羅偏霸雜史、稗官野乘、山經地誌、譜牒簿錄,以暨諸子百家、小說筆記、詩文別集、釋老異教,旁及於鐘鼎尊彝之款識、山林冢墓、祠廟伽藍碑碣斷闕之文,盡取以供佐證。』[1]這已經從史學理念上認識到治史應當運用多方面的資料共同驗證。在王國維之前,已有孫詒讓據甲骨文論斷『作冊』乃為官名,糾正近兩千年間說經解史的一項訛誤,而眾所周知:羅振玉更在利用甲骨卜辭考訂史事上取得豐富成果。王國維的古史考訂,正是承襲乾嘉至清季歷史考據家治學的方法,又得之於羅振玉的引導、資助而取得突出成就。
    1913年,王國維【明堂廟寢通考】初稿中首次提出了『二重證明法』的概念,他說:
    宋代以後,古器日出。近百年之間,燕秦趙魏齊魯之墟,鼎彝之出,蓋以千計,而殷虛甲骨乃至數萬。其辭可讀焉,其象可觀焉。由其辭之義與文之形,參諸情事,以言古人之制,未知視晚周、秦漢人之說何如?其徵信之度,固已過之矣……然則晚周、秦漢人之書遂不可信歟?曰不然!晚周、秦漢之際,去古未遠,古之制度、風俗存於實事者,較存於方策者為多,故制度之書或多附會,而其中所見之名與物,不能創造也。紀事之文或加緣飾,而其附見之禮與俗,不能盡偽也。故今日所得最古之史料,往往於周秦、兩漢之書得其證明,而此種書亦得援之以自證焉。吾輩生於今日,始得用此二重證明法,不可謂非人生之幸也。[2]
但是,這裡『二重證明法』的命題沒有引起什麼反響,甚至王國維自已後來也從【明堂廟寢通考】文中刪去了這段議論,[3]並未重視。此後從1914年年底,王國維開始涉足於甲骨學,學術大進,【生霸死霸考】、【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太史公行年考】、【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續考】、【殷周制度論】等力作頻出,學術聲望直線上升。1925年,王國維就任清華國學研究院導師,開【古史新證】之演講課,在【總論】中重新提出『二重證據法』理念,此次表述與1913年之說意旨一致,但語句頗有不同,且錄其文於下:
    吾輩生於今日,幸於紙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種材料,我輩固得據以補正紙上之材料,亦得證明古書之某部分全為實錄,即百家不雅馴之言,亦不無表示一面之事實。此二重證據法,惟在今日始得為之。雖古書之未得證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證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斷言也。[4]
    這就是幾十年蜚聲於中國史學界、考古學界的所謂『二重證據法』,歷來論者對之讚不絕口,極少質疑的意見也被淹沒於鼓吹的聲浪之中。為什麼1925年提出的『二重證據法』,與1913年的『二重證明法』命運截然不同,能夠風靡於世而享譽至今呢?擇要而言,有三大因緣:
    第一,王國維此時已經具有很高的學術名氣,其【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續考】等著述利用甲骨文資料,將商代君王世系考證得確然明晰,且與【史記】等古籍記述一一對照,很是吻合,有這項突出的成就作後盾,對王氏關於史學方法的論述起到有力的烘托作用。這一點相當重要,但還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第二,1925年王國維重提『二重證據法』,實際有着明確的針對性,即出於反對1923年興起的『古史辨』派疑古學風,不點名地將批評的矛頭指向顧頡剛以及倡導『堯舜禹抹殺論』的日本學者白鳥庫吉、內藤湖南等人。而顧頡剛倡導的『古史辨』派之學,是衝擊舊史學上古史體系的學術運動,具有偉大的思想解放意義。同時因『疑古過勇』而未免個別問題上矯枉過正,於是不僅遭到守舊學者的激烈反對,某些具有新思想的學者由於種種複雜原因一時也難於接受。但是在新思想大有傳播、『聖王』油彩已經褪落、『孔孟之道』靈光不再的歷史條件下,守舊派對『古史辨』派的抵禦是十分乏力的,這時節,只有王國維的考訂成果證明了【史記】記述殷商史事的可信度,成為維護舊古史系統的一捆救命稻草,王國維也正好站出來標榜『二重證據法』以反對『古史辨』派,其名聲大噪,蓋緣於此。
    第三,1925年表述的『二重證據法』與1913年的說法相比,已經策略性地披上了『新』學的外衣。例如1913年提出『故今日所得最古之史料,往往於周秦、兩漢之書得其證明,而此種書亦得援之以自證焉』,立足點是『所得最古之史料』;1925年則曰『幸於紙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而『地下之新材料』被許多人理解為現代性的考古學成果。當時中國的考古學已經興起,為學術界新生事物,得到廣泛關注與推重,特別是王國維講課時所面對的年輕一代學者,思想上更趨於求新。這個表述上的細微變化,獲得了接受新學術思想影響群體的青睞。但在實質上,『雖古書之未得證明者,不能加以否定』的斷言,比起1913年坦言古籍『或多附會』、『或加緣飾』更為守舊,與極力反對『古史辨』派的人們靈犀相通,故能左右逢源,廣得讚譽。
    這樣分析,並非深文周納。1922年【東方雜誌】刊載題名抗父的【最近二十年間中國舊學之進步】[5]一文,據學界考訂,該文章乃王國維代筆撰成,該文敘述羅振玉、王國維等利用出土銅器、漢晉竹簡、金文、甲骨文考證古史的成就,大力讚揚,但從標題上概括為『中國舊學之進步』,是王國維當時仍以『舊學』自居。至1925年暑期,即開講【古史新證】的同一年,王國維在清華國學研究院作【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國新發現之學問】[6]講演,其宗旨、內容與抗父之文基本相同,只是為了突出一個『新』字,刪去先前談到的王先謙等人以傳統治史方法所取得的成績,而將自己的學術定為『新發現之學問』。可見這種隱『舊』標『新』的變動,是有意作出的調整。
    以上第二、第三兩項原因,使『二重證據法』乘着新興考古學的之風而擴大影響,也得到守舊學者的首肯。而第一條原因,使顧頡剛等『古史辨』派學者,也不能不對其取得的學術成就由衷稱許。但是,不能因為王國維獲得具體的歷史考證成就,就不加分析地追捧他的史學方法論理念,因為史學方法論屬於理論的層次,在學術史、科學史上做出顯著具體成就卻得出荒謬理論的學者,早已不乏其例。因此,必須對『二重證據法』予以嚴格的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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