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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八王之亂』爆發原因試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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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天道化 發表於 2010-10-19 11:4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國傳統文化網

『八王之亂』[1]是西晉統治集團之間一場爭權奪利的激烈鬥爭,開始是宮廷政變,後來演化成大規模的屠殺戰爭。在這之前,階級鬥爭、民族鬥爭本來並不尖銳,社會秩序是比較穩定的。干寶描述說:『太康之中,天下書同文,車同軌,牛馬被野,餘糧棲畝,行旅草舍,外閭不閉。……故於時有天下無窮人之諺。』[2]【晉書・食貨志】也說:『平吳之後,……天下無事,賦稅平均,人咸安其業而樂其事。』這些話雖有極大誇張,卻並非子虛烏有。而從『八王之亂』開始後,情況就大不同了。規模比較大的少數民族起義和流民起義,接踵而起,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迅速激化,不過二十幾年,一個強大的帝國就土崩瓦解了。很明顯,『八王之亂』是西晉滅亡的一個關鍵性事件,所以古今論述它的不乏其人,筆者在這裏想僅就爆發的原因談一點粗淺的意見。

                      一

  不少人認為,『八王之亂』是晉武帝大封同姓諸王,建立了許多王國所造成的。這種看法符不符合歷史情況呢?
  大家知道,曹魏王朝控制諸王十分嚴厲。封國小,地方窮,戶口少,所謂『子弟王空虛之地,君有不使之民』[3]。特別是諸王沒有實權,『寮屬皆賈豎下才,兵人給其殘老,大數不過二百人』[4]。而且『設防輔、監國之官以伺察之』,諸王行動沒有自由,『遊獵不得過三十裏』[5]。有一次曹植與曹彪從洛陽回封國,兄弟二人因為很久不見,『欲同路東歸,以敘隔闊之思,而監國使者不聽』。曹植氣憤地寫了首詩咒罵[6]。然而也只是罵罵而已,絲毫無濟於事。由於曹魏王朝控制諸王如此之嚴,『王侯皆思為布衣而不能得』[7],因而西晉初年一些大臣都把這看成是曹魏之所以輕易被取代的根本原因,認為這種制度使得諸王毫無力量藩衛中央,中央太孤立了[8]。正是在這個認識的基礎上,晉武帝『懲魏氏孤立之敝,故大封宗室』[9],前前後後大約封了幾十個同姓王。要是單從這個指導思想看,賦予諸王的權力應該很大,然而事實不然。因為一項政治制度的建立不可能超越它的時代條件。在西晉,這些條件主要是:第一,從秦漢以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適合於封建經濟基礎,已經逐漸完備,不可移易。王國的權力不可能擺脫這一羈絆。第二,經過東漢末年的戰亂,社會經濟一直未能完全恢復,全國人口到太康元年,包括吳、蜀在內,也才只有1,616萬[10],和西漢末年2,900多萬比,相差甚遠。王國的規模和制度必然要受它制約。由於這兩個條件,儘管西晉諸王極受尊重,行動也自由得多,然而就實權看,比起曹魏諸王來,卻沒有也不可能有根本的變化。
  西漢初年,『藩國大者,夸州兼郡,連城數十』[11]。而西晉只不過『封諸王以郡為國』[12]。而且這個『國』並不全部屬於他,『名山大澤不以封,鹽鐵金銀銅錫,始平之竹園,別都宮室園囿,皆不為屬國』[13]。而對封給他的地區,也無權收取全部民戶的賦稅。如中山國有戶32,000,中山王睦食戶只有5,200;平原國有戶31,000,平原王o食戶只有11,300;梁國有戶13,000,梁王肜食戶只有5,358;太原國有戶14,000,太原王食戶只有5,496;東平國有戶6,400,東平王食戶只有3,097,等等[14]。同時,即使諸王所食之戶,大部分剝削收入也要歸晉王朝,諸王只能到手一部分,大體是三分之一[15]。由於財權太小,於是便發生了這樣的事情:中山王睦『遣使募徙國內八縣受逋逃、私占及變易姓名、詐冒復除者七百餘戶,冀州刺史杜友奏睦招誘逋亡,不宜君國』[16]。招誘逋亡,漢魏以來屢見不鮮,是貴族、官僚和豪族大地主與封建王朝爭奪勞動力的慣用伎倆,並不奇怪。奇怪的是中山王睦招誘的是自己封國內的勞動力。表面看來,是自己挖自己的牆腳,其實,正好反映諸王財權太小,王國範圍內的賦稅剝削大部分被晉王朝攫去了,諸王不夠揮霍,所以要另謀生財之道。挖,實際上是挖晉王朝的牆腳。
  在官吏的任用上,王國也受極大限制。西晉剛建立時,曾允許諸王『皆自選其文武官』[17]。然而說是『自選』,其實並不能隨心所欲,而要受晉王朝的監督。【晉書・梁王肜傳】:『時諸王自選官屬,肜以汝陰上計吏張蕃為中大夫』,因為蕃『素無行』,犯了法,結果肜『為有司所奏,詔削一縣』。所以有些王也就不敢、不願自選官吏。【晉書・齊王攸傳】:齊國『長吏缺』,攸拒絕自選,下令說:『至於官人敘才,皆朝廷之事,非國所宜裁也』。【晉書・琅邪王拼】:封東莞郡王,時晉武帝『特詔諸王自選令長,票砣茫不許』。在這種情況下,諸王官屬的任命權大概不久又交還了晉王朝。【晉書・吾彥傳】:吳平後歸晉,『時順陽王暢驕縱,前後內史皆誣之以罪。及彥為順陽內史,彥清身率下……。暢不能誣,乃更薦之,冀其去職』。這是內史由晉王朝任命的明證。如果順陽王自選,顯然就不會發生『乃更薦之,冀其去職』的問題了。【晉書・段灼傳】:泰始、咸寧間上書,建議諸王除特殊情況外,『每十五以上悉遣之國。為選中郎、傅、相,才兼文武,以輔佐之』。中郎或即中尉之誤[18],是王國三卿之一;『傅』即諸王師,因避晉景帝司馬師諱,有時稱傅;『相』即王國相[19]。段灼的話,反映這些主要屬官已全由晉王朝配備了[20]。【晉書・劉頌傳】:太康年間上書建議賦予諸王以實權時說:『至於境內之政,官人用才,自非內史、國相命於天子,其餘眾職及死生之斷,谷帛資實,慶賞刑威,非封爵者,悉得專之。』這段話反過來也就證明當時諸王已被取消了從內史、國相到『其餘眾職』的任命權了。
  至於軍隊,王國的數量並不多。【晉書・地理志】記載是大國五千人,次國三千人,小國一千五百人。而且是由晉王朝配備的。【晉書・職官志】稱:諸王『其未之國者,大國置守土百人,次國八十人,小國六十人』。及至議遣諸王就國,荀勖又說:如諸王就國,『國皆置軍,官兵還當給國,而闕邊守』[21]。這裏曰『置』,曰『給』,而且要動用邊防軍,可證不是諸王自行豢養的私兵[22],而應是晉王朝調撥的官軍。這些官軍調撥給諸王后,和晉王朝維持一個什麼樣的關係,史無明文,但根據以下事實,可以作一個推測。第一,曹魏諸王國的軍隊雖然少,也是由中央王朝調撥的,而他們常常被徵發調走。【三國志・魏書・陳思王植傳】注引【魏略】:『是後大發士息,及取諸國士。』曹植因為原來得到的士兵才一百五十人,後來士兵的子弟已被調走三批,『其遺孤稚弱,在者無幾,而復被取』,所以上書抗議,方才免除徵發。但這只是一種特恩,按制度是可以調走的。第二,西晉的高級文武官員常常由皇帝『加兵』,作為一種榮寵[23]。如【晉書・杜預傳】:『以預為安西軍司,給兵三百人、騎百匹。』【晉書・衛傳】:遷司空,領太子少傅,『加千兵百騎,鼓吹之府』。【晉書・汝南王亮傳】:為太宰,錄尚書事,『給千兵百騎』。【晉書・楊駿傳】:『置參軍六人、步兵三千人、騎千人』。【賈充傳】:『給……兵萬人、騎二千』。這種加兵與王國軍隊有不少共同點。首先,賜給時也是曰『置』,曰『給』,與調撥軍隊給王國的提法相同。其次,主要任務是護衛長官,與王國軍隊護衛諸王相同。如【晉書・楊駿傳】;賈后發動政變,『殿中兵出,燒駿府,……駿兵皆不得出』。【晉書・汝南王亮傳】:楚王瑋攻亮府,『帳下督李龍白外有變,請距之。……長史劉准謂亮曰:……府中俊V如林,猶可盡力距戰』。駿、亮府中之兵當即晉王朝所加之兵[24]。然而這些加兵並不屬於私人,長官一離任,就和他不發生關係了。如上引衛『加千兵百騎』,後告老免職,所加之兵也就撤銷了。至惠帝時方才作為榮寵,『復千兵』。甚至未離任時,晉王朝也有權免去這部分軍隊。如【晉書・齊王攸傳】:遷驃騎將軍,『後驃騎當罷營兵,兵士數千人戀攸恩德,不肯去,遮京兆主言之,(武)帝乃還攸兵』。西晉驃騎乃虛號,並不主兵[25]。罷營兵當即罷所加之兵[26],故下面說『帝乃還攸兵』。然還兵乃特恩,可罷所加之兵乃制度。這些說明,『加兵』的最後支配權仍屬晉王朝。第三,當時吳國實行領兵制度,由君主賜給將領以士兵,死後子弟繼續統率,形成世襲。但這些士兵並不屬私人,仍屬孫吳王朝,君主有權奪回,改賜他人[27]。所賜諸王之兵似乎也是如此。【三國志・吳書・孫傳】:天紀二年,『立成紀、宣威等十一王,王給三千兵』。而陸抗上書反對,認為『諸王幼沖,未統國事,可且立傅相,輔導賢姿,無用兵馬,以妨要務』[28]。要求孫收回,交他統率,抵禦西晉。可見按制度是可以收回的。從以上曹魏、西晉、孫吳的三項制度來推測,西晉王國的軍隊恐怕必要時同樣可由晉王朝調動。
  總之,西晉的諸王無論財權、政權、軍權都受晉王朝的限制和控制,實際只不過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下一種特殊的地方機構而已。所以諸王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都留在京師陪伴皇帝,而不樂意就國。後來實在不得已被迫就國時,『皆戀京師,涕泣而去』[29]。『就國』有時甚至於成為削弱權力、勾心鬥角的一種手段。如晉武帝因為弟齊王攸威望高,怕他留在京師自己死後會奪太子之位,便下詔一再催促他『就國』[30]。又如楚王瑋為衛將軍,領北軍中候,汝南王亮和衛『以瑋性狠戾,不可大任,建議使與諸王之國,瑋甚忿之』[31]。這樣的王國,用劉頌的話就是『法同郡縣,無成國之制』。他認為建立這樣的王國『適足以虧天府之藏,徒棄谷帛之資,無補鎮國衛上之資也』[32]。既然起不到『鎮國衛上』的作用,難道能掀起『八王之亂』的大風浪嗎?所以我認為,說晉武帝大封同姓諸王是『八王之亂』的原因,理由是不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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