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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中國古代軍事思想發展過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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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元之治 發表於 2010-12-8 14:1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百度
⒉形成時期。大約從公元前8世紀至前3世紀,即春秋戰國時期。中國由奴隸制向封建制轉化,社會處於大動盪、大變革、大發展中。爭霸、兼併、統一戰爭激烈,用兵數量增多;鐵兵器應用日益廣泛,軍事技術和築城等均有進步;軍制上,步兵、騎兵、水師逐漸分離為獨立兵種,步、騎、車配合作戰,形式多樣;打破了"兵民合一"兵制,出現了募兵制和郡縣徵兵制;戰爭指揮複雜,要求高,將帥專職化;學術上百家爭鳴等,促進了中國古代兵學的發展。以【孫子】為代表的一大批兵書的誕生,標誌着中國古代兵學理論體系的初步確立。對戰爭的認識逐步深化春秋時期人們已經認識到,"師直為壯,屈為老";"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者也"(【左傳・宣公十二年】);"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孫子・計】)。戰國時兵學家進一步將戰爭區分為"義"和"不義",指出:"禁暴救亂曰義"(【吳子・圖國】),"義者,兵之首也"(【孫臏兵法・下編・將義】),並由此確定了自己對戰爭的基本態度:"殺人安人,殺之可也;攻其國愛其民,攻之可也;以戰止戰,雖戰可也"(【司馬法・仁本】);"兵者,所以誅暴亂、禁不義也"(【尉繚子・武議】)。對戰爭的起源問題,提出"兵之所自來者上矣,與始有民俱"(【呂氏春秋・孟秋紀】)的觀點。對戰爭的起因問題,認為由於人民眾、財貨寡、事力勞、供養薄,故民爭而不免於亂,已注意到從社會政治、經濟生活中探討戰爭的起因。在對戰爭與政治、經濟、地理的關係和制勝因素的認識上,指出國家安危"在德不在險"(【史記・孫子吳起列傳】);"戰法必本於政勝"(【商君書・戰法】);"以武為植,以文為種"(【尉繚子・兵令上】);"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孫丑下】);兵要在乎"善附民"(【荀子・議兵】)。戰國時期的軍事家們進一步提出軍事改革的要求,主張廢除世卿世祿制,獎勵軍功,尤重耕戰,強調富國強兵,"顯耕戰之士"(【韓非子・和氏】);視富國為強兵之本、之先、之急,即"甲兵之本必先于田宅"(【管子・侈靡】)。以法家為代表的一些思想家主張為統一而進行戰爭,對社會進步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形成系統的建軍理論突出反映在將、法、教方面。【孫子】提出將帥必須具備"智、信、仁、勇、嚴"的條件,對軍隊組織編制、將官職責、軍備物資、費用等也都有嚴格要求,管理要"令之以文,齊之以武",把"士卒孰練"作為勝負的重要條件等,奠定了中國古代建軍理論的基礎。其後戰國軍事理論家更進一步豐富了它的理論內容。【吳子】要求將帥總文武,兼剛柔,具備理、備、果、戒、約的素質;【尉繚子】強烈批評世將制度,提出將帥要有威、惠、機、戰、攻、守、無過等全面修養;【六韜】不僅考察將帥個人的條件,而且強調統帥機關整體素質的互補和提高;【韓非子】主張從基層中選拔有實戰經驗的人為將領;等等。在軍事法制方面,出現了許多關於作戰、內務、紀律等法規性的文獻,體現了以法治軍、以治為勝的思想特點。同時強調以仁為本,恩威並用,賞罰嚴明,認為"善將者,愛與威而已"(【尉繚子・攻權】);要愛護士卒,甘苦與共;賞不逾時,罰不遷列;要"刑上極,賞下通"(【六韜・將威】),和軍同欲。在軍隊的教育訓練方面,提出"用兵之法,教戒為先"(【吳子・治兵】);要"因便而教,唯利而行"(【管子・兵法】);簡募良材,料民選卒,依勇力、技藝分別編組,按級訓練;裝備要精良等。從本質上說,這是以法家的法治思想為主、吸取儒家仁學理論的某些成分而形成的適應當時軍隊特點的建軍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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