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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20世紀前半葉唐代經濟史研究回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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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受學 發表於 2011-4-29 09:0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歷史千年
朱伯康、祝慈壽【中國經濟史綱】[20],是當時的大學教材,分自序、導論和上古經濟、中古經濟(上)、中古經濟(下)、近代經濟四編,在第三編中談及隋唐經濟概論、隋唐經濟之特色、隋唐之國際貿易及工商業和唐代之交通及都市、經濟政策、貨幣制度、工商組織、隋唐之莊園制度及農業、租庸調與兩稅等,廣泛吸收學界成果,所述相當系統完整。當時,還出版了其他一些教材和概述性的經濟史著述,對唐代經濟史均有述論。如歐宗v【中國鹽政小史】[21]第五章專述隋唐五代之鹽政;曾仰豐【中國鹽政史】[22]述及唐代鹽官、鹽禁問題;陳登原【中國田賦史】[23]述及唐代均田制、租庸調製、兩稅法;吳兆莘【中國稅制史】[24]第五章述及唐代田賦、關市之稅、鹽鐵之稅、酒稅、茶稅、其他雜稅、力役、常平及義倉制度等;王孝通【中國商業史】[25]第七章述及唐代都市、市政、商事之法律、各地之商業、商人之種類、官吏之經商、商業之發達、重要商埠、唐代交通、唐代關禁、唐代幣制、高利貸、茶葉之興盛、茶鹽之稅、病商之政、理財家;陳安仁【中國農業經濟史】[26]第九章【唐代之農業狀況】,述及唐代均田制之演變、均田制之破壞與其挽救之法、官吏之職分田、唐代之稅制、唐代之莊田制度、唐代之屯田制度、唐代之水利制度、高利貸的剝削等。這些教材和概述性著述學術價值雖然不是很高,但是也有不少深刻的通識和見解,對傳播唐代經濟史的研究成果發揮了重要作用。


    陶希聖主編的【食貨】半月刊(1934年12月創刊,1937年7月停刊),『網羅了全國各地150多位作者,發表了345篇文章。……作為我國第一份關於社會經濟史的專業性期刊,【食貨】半月刊在組織和推動中國經濟史學科的發展方面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27],有力推動了包括唐代經濟史在內的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食貨】4卷5期還是『唐戶籍簿叢輯』專刊,把當時『中日文書籍雜誌里輯錄的敦煌戶籍丁籍收羅在一起』,直接推動了唐代籍帳制度的研究。陶希聖還在北京大學法學院建立中國經濟史研究室,編印【唐代經濟史料叢編】,共印刷出【土地問題】、【寺院經濟】、【唐代之交通】三種,【土地法令】、【唐代之都市】、【工商業與貨幣】、【動盪中的唐代經濟】、【財政制度】五種正在印刷之中,由於『七七事變』爆發,日寇侵占北平,沒有能夠印刷出來。1971年,【食貨】在台灣復刊,才最終印出。



    二


    在這一時期,以郭沫若、呂振羽為代表的中國馬克思主義史學家,開始以馬克思主義的唯物史觀理論和社會經濟形態理論作為指導,來研究中國歷史的發展變化,揭示經濟發展在社會發展進程中的基礎性地位和決定性作用,揭示中國歷史的發展進程及其規律,創建中國馬克思主義歷史學,在唐代經濟史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奠基性成就,並奠定了後來研究的正確路徑。


    郭沫若的論文集【中國古代社會研究】[28],遵循唯物史觀的基本原理,根據物質資料生產方式的發展變化來闡明中國古代的歷史,第一次把帝國主義入侵以前的中國歷史敘述為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幾種生產方式有規律遞替的歷史,對中國古代歷史的發展階段作了一個勾畫――『大抵在西周以前就是所謂「亞細亞」的原始共產社會,西周是與希臘羅馬的奴隸時代相當,東周以後,特別是秦以後,才真正的進入了封建時代』。是中國馬克思主義歷史學的第一部重要著作[29]。呂振羽發表【中國經濟之史的發展階段】(【文史】創刊號,1934年),專門論述了『中國經濟發展之階段的劃分』,認為中國經歷原始社會之後,殷商時期進入奴隸制社會和青銅器時代,西周時期進入初期封建社會即領主制封建社會,『在生產領域,奴隸經濟已退出支配的地位,而讓渡給了農奴經濟;原來的奴隸主,也已如實的讓位給了封建領主。』東周時期即春秋時期,是領主制封建制『發育完成的時代,而且最典型。無論在階級剝削關係的內容上所表現的,抑其上層建築之諸形態上所表現的,均系如此。』到了『戰國時代,中國封建社會內部所包含的一種變化,已開始成長。一方面,新興地主經濟之暫時確立,和商業資本的抬頭,一方面原來的封建貴族之大批的沒落。因而直到周秦之際,這種內部的變化的因素已經存在,舊封建領主所支配的農奴經濟,不能不讓渡到新興地主的農奴經濟;因而建築於其上層的封建領主的政權,當然不能完全符合新興地主的要求。秦始皇的地主支配之封建國家政權,便在這個基礎上建立起來的。』自秦代開始,中國社會進入地主制的封建社會,『系專制主義的封建社會』,『由秦代一直到鴉片戰爭前夜,這種經濟性質的內容,並不曾改變,只在封建經濟的體制內連續的發展,但並不曾中斷。』也系統地論述了中國歷史所經歷的幾種社會經濟形態。呂振羽還出版了【史前期中國社會研究】[30]和【殷周時代的中國社會】[31],闡述了中國原始社會、殷商奴隸制社會和西周封建制社會理論。范文瀾【中國通史簡編】[32],雖未論及唐代,但也明確使用了原始公社時代、原始公社制度、奴隸占有制時代、封建制度時代、官僚主義中央集權的封建制度等概念。其它重要成果,有翦伯贊【關於歷史發展中之「奴隸所有者社會」問題】(【中山文化教育館季刊】第3卷3期,1936年秋季號)、【殷代奴隸制度研究之批判】(【勞動季報】第6期,1935年)和鄧雲特【論中國社會經濟史上的奴隸制度問題】(【新世紀】第1卷3期,1936年)等。郭沫若和呂振羽的論著,『不但是中國馬克思主義史學的奠基之作,而且對於運用馬克思主義研究中國經濟史也有開創意義』[33]。


    具體到唐代經濟史研究,呂振羽發表長篇論文【隋唐五代經濟概論】(【中山文化教育館季刊】第2卷4期,1935年冬季號),該文運用馬克思主義社會經濟形態理論和階級矛盾階級鬥爭觀點,考察了隋唐五代直至宋朝王安石變法期間的社會經濟矛盾和政治變動,分析了這一期間社會經濟的構成、性質、生產組織形式及其剝削關係,着重論述了農民經濟(包括佃農經濟)、小地主經濟和大地主經濟之間的利益衝突、矛盾鬥爭和消長變化,闡述了經濟因素在這一時期政治變動和社會發展中的決定性作用,是運用唯物史觀研究唐代經濟形態和政治變動的最早論文之一。該文指出:『「安史之亂」為小土地所有者和大地主利益衝突之爆發。天寶以後,大地主商人的土地兼併之猛烈的進行,和小土地所有者農民之不斷的無產化,以及小土地所有者偏倚的負擔,於是引出了小地主與大地主之間利益的衝突,農民與地主間之階級的仇視,均呈劇烈化;同時在唐代地主經濟復興的基礎上,而隨來的商業資本和高利貸資本的發展,以及海外貿易的擴大,招來了外國商業資本及高利貸資本和中國地主階級的商業――高利貸資本相勾結聯合,來宰割本國的佃農和小土地所有者。因而便引發王仙芝、黃巢等所領導的農民的大叛亂,由於地主階級本身對農民的叛亂鎮壓之無力,於是便去引進沙陀和突厥(東土耳其)來為其平定叛亂。然而結果上,農民的大集團勢力雖在這本國地主階級和引進的外國勢力的聯合襲擊之下而歸於消滅了,卻不曾解除了矛盾;同時地主階級只有能力去引進外國的勢力,卻沒有力量去排出外國勢力,從而在鬥爭的局勢中反增加了一個新的因素,從此便引進了所謂「五代」的「紛亂」。「宋代」的統一以後,到「王安石變法」,為此一長期「混亂」的一個結束點,小地主經濟的優勢,於此得到確立。這直到宋的沒落,歷史的運動本身又躍進了一步。』 谷霽光【秦漢隋唐間之田制】(【南開政治經濟學報】第3卷3期,1938年)[34],不僅考察秦漢隋唐之間土地制度的具體內容,且以發展的眼光闡述期間的變化情形,又以聯繫的觀點注重從政治需要、財政考慮和社會組織各方面說明土地制度的產生、內容及演變。由於以唯物史觀做指導,所論『北魏均田制的頒布,系在遷就事實,兼救時弊,於是成為一富有伸縮性而不徹底的空泛法令。實行結果,自不免發生事實上的困難,而制度本身亦不免引起其它弊病,終於未能解決國計與民生兩大問題。』到隋唐時期,『均田制隨政治而走入另一階段』,『仍然未能達到制度所期望的目標』,實為精闢之卓見。該文最後指出:『封建國家本身構成為一大地主,又節級成為大中地主,官吏和豪富亦然。大小官吏和豪族富家,一般均享受等差田數。這種封建經濟機構組成以後,農民只能得到小塊耕地,許多人無地而為佃農或者浮游在外,飢餓死亡,一向被封建文人歌頌的幾種田制,其實情不過如此。』又可謂一針見血。王亞南【支持官僚政治高度發展的第一大槓桿――兩稅制】(【時與文】第2卷11期,1947年)[35],運用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分析兩稅法,把兩稅法改革與封建社會經濟權力變化、官僚政治變化等聯繫起來研究,認為:『封建社會的經濟權力,歸根結底是建立在田制稅收上』,在封建社會中,『田制稅法不但體現着支配階級對被支配階級之間的剝削榨取深度,同時也體現着支配階級內部對那種榨取物分配的實況』。指出『均田制度及其伴行的租稅制度的失敗,不僅說明流通經濟相當發達的官僚社會,不可能再把土地與農民束縛定着起來,不使變賣,不使移轉;並還說明這種社會由長期因緣積累所逐漸形成的門閥及其有關的社會政治勢力,再不會允許把他們已經領有或將要取得的土地所有權力,交由中央政府統制支配。所以,為了適應這兩種客觀情勢,唐代統治者經驗到維持統治的最安穩最聰明辦法,不在壟斷土地分配權,以長期控有賦稅源泉,而在承認既成土地所有關係,以改進賦稅收入。這即是代替均田制及其租庸調體制而出現的所謂楊炎兩稅法。』『兩稅法都分明是建立在一種事實上,即中央政府統制土地所有權的分配為不可能,乃不得已而從賦稅方面予以限制。』由於馬克思主義的完整性、科學性和先進性,中國馬克思主義史學對唐代經濟史的研究迅速取得重要成就,並為建國後的繼續研究奠定了堅實基礎和正確方向。



    三


    總之,這一時期學術界在唐代經濟史文獻資料的搜集整理和理論闡釋方面篳路藍縷,成績卓著,原創性地提出並論證了許多重要課題,包括唐代社會性質、社會經濟形態、經濟發展狀況及變化、土地制度、戶籍制度、賦役制度、財政制度、寺院經濟、階級關係、農村農業農民(三農)、手工業、商業、貿易、都市、市場、貨幣、交通、漕運、人口等等,為唐代經濟史研究提出了眾多基本概念和主要範疇,還特別注重唐代三農問題的研究,洵屬可貴,影響至今。這一時期,學界展開了社會史大論戰,由當時中國革命的性質問題而去探討當時中國社會的性質問題,由當時中國社會的性質問題而去探討中國社會史的發展問題,就中國歷史上的社會經濟形態展開爭鳴論難,也就中國經濟史研究的理論和方法問題進行了討論和探索,馬克思主義的唯物史觀尤其是社會經濟形態理論對各派學者都產生了重要影響,使包括唐代經濟史研究在內的中國經濟史研究,一開始就走上了社會經濟史研究的軌道,不是孤立地就經濟論經濟,而是從各種社會關係中把握經濟的發展,把經濟史作為整個社會發展史的一個基礎部分,或者說把社會發展視作一個由一定經濟基礎所決定的有機整體來研究,並形成了相沿至今的傳統[36]。在這樣的一個大環境中,唐代經濟史研究呈現出了十分活躍的局面,卓有成效地進行了多方面的開創性探索,從理論方法的探討到研究領域的拓展,都取得了顯著成就,在學術風氣和學術領域諸方面都有重要創新,形成一個研究高潮,基本建構起了唐代經濟史研究的學術框架和學術體系,具有重要的奠基意義和學術史意義,並對後來的繼續研究產生了重要影響,直到今天,當時所提出的許多基本範疇仍是學界探討的重要課題。


    在取得重要成就的同時,也不是沒有缺憾。當時的中國內憂外患,動盪不寧,對學術研究造成了諸多困難,不少論著無論就史料搜集還是理論解釋,都顯得有些粗疏,對唐代經濟思想的研究也注意不夠,似乎沒有專論成果發表。當然,學術研究和著述是一項永遠存有遺憾的活動,尤其是在學術體系的初創階段,沒有缺憾更是不可能的,後來人沒有任何理由苛求於拓荒的前行者。(作者:劉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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