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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 古代反腐讲究“软硬兼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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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世 发表于 2011-11-15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人民网
贪官赃吏一代“胜”过一代  


  看来,戒石铭与皮场庙都没能阻止历代统治的腐败,而贪官赃吏倒是一代“胜”过一代,而且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的金银化,贪官污吏的胃口也越来越大,行贿、贪污、盗窃、敲诈也越来越方便。  


  明朝笔记《万历野获编》里总结说,唐宋的贪官,一般的赃物还是以实物为主,除田产外,如“元载(唐代肃、代两朝宰相)胡椒八百斛,蔡京蜂儿三十七秤,王黼黄雀堆至三楹,童贯剂成理中几千斤,贾似道果子库内口糖霜亦数百瓮”。  


  而到了元明清时代,则以追求金银为主了。《廿二史记》里统计说,元朝阿合马利用职权,侵吞大量金银,夺取民产。而明朝武宗时,大太监刘瑾被抄家时,发现“大玉带八十束,黄金二百五十万两,银五千余万两,他珍宝无称”。奸相严嵩,广受贿赂,他的儿子严世蕃家,“埋金于地,每百万为一窟,凡十数窟”。后来被抄家时抄出的“黄金可三万余两,白金二百万余两,他珍宝服玩所至又数百万”(《明史・奸臣传》)。可这样的贪官比起清朝的和|来,只抵得一个零头。和|家产达八亿两白银,抵当时国库二十年收入。


      (作者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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