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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梁啓超與何炳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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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土伯呀 發表於 2007-4-25 11:1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學術研究
1902年,梁啓超發表著名的文章【新史學】,開啟了中國20世紀早期新史學思潮。梁啓超因此成為中國早期新史學的代表人物。22年後,也就是1924年,何炳松翻譯的美國人魯濱孫的【新史學】由商務印書館出版,結束了中國經日本引進西方史學理論的歷史。何炳松由於介紹西方史學理論的成績,特別是熱心介紹和宣傳美國新史學派的理論而著名於史學界,被譽為『中國新史學派的領袖』。何氏去世後,有人評價說:『何先生的史學是與梁任公先生並稱的。任公先生以西洋史學方法治中國史,而何先生則以中國史學方法治西洋史』。(【悼惜何柏丞先生】,【何炳松紀念文集】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06月出版)作為史學家,梁啓超與何炳松在20世紀前半葉都產生了重要影響,都為新史學的產生和發展作出了開拓性的貢獻。在紀念梁啓超的【新史學】發表一百周年之際,我們不能不也想起了何炳松。
梁啓超與何炳松在史學研究上有頗多相似之處。
第一,他們都在史學理論上具有較多的貢獻,都重視引進和吸收國外的史學理論,並力求與中國傳統史學理論融匯貫通。
梁啓超關於史學理論的研究可分為前後兩個時期,前期的代表作是【中國史敘論】(1901)、【新史學】(1902);後期的著作則有:【中國歷史研究法】(1922)、【研究文化史的幾個問題】(1923)、【中國歷史研究法補編】(19261927)等。這些著作在當時都是非常有影響的。【中國史學敘論】是梁氏計劃撰著的新的中國通史的導論,【新史學】是對【中國史敘論】的補充和擴展,二者有着緊密的聯繫。【新史學】所表述的史學思想以及在中國史學界起到的振聾發聵的作用,標誌着中國史學由傳統向近代的轉變。其20年代的史學理論著作,雖然在歷史觀上有所倒退,但與世紀之初的『鹵莽疏闊』相比,顯然是更加成熟了,如對傳統史學的態度,對西方史學的吸收,都比過去有了更多的辯證觀點。
何炳松編譯的史學理論及歷史研究法著作有:【新史學】(1924)、【歷史教學法】(1926)、【歷史研究法】(1927)、【通史新義】(1930)等,這些著作雖不能完全代表何氏的史學理論,但至少反映他的學術傾向。有的著作像【歷史研究法】、【通史新義】,並不是單純的翻譯之作,在編譯過程中,何氏注意將西洋史學原理與中國傳統史學對比。如【歷史研究法】一書,在闡述西方史學理論時,『遇有與我國史家不約而同之言論,則引用吾國固有之成文。書中所有實例亦如之』。在【通史新義】中,何氏還敘述了『中國史學之發展』。即使是【新史學】那樣的完全翻譯之作,何氏也作了一篇相當長的導言,對書的內容進行了詳細的評介,把其中的一些原理與劉知幾的【史通】、章學誠的【文史通義】相對比。可見,何氏在編譯過程中,有意識地把他認為是正確的西洋史學原理吸收到中國史學理論中來,使之最終成為中國的東西。於此同時,他也撰著了一些史學理論文章,如【論史學】、【歷史研究法】、【歷史上演化問題及其研究法】、【怎樣研究史地】、【歷史教授法】等。這些文章中的觀點,明顯地帶有西洋史學理論的痕跡,但已經過了何氏的消化,形成了他自己的較為系統的理論認識。
梁啓超早年宣傳變法,變法失敗後逃至日本,以後又到檀香山、澳洲、美洲開展變法宣傳和組織工作。19191920年,他到歐洲遊歷,歷時一年多。他前期的史學理論著作,吸收了日本史學理論的某些成果,如他的【新史學】與日本浮田和民的【史學原論】在結構和標目上均有相似之處,就說明這一點。而他後期的史學理論又受到歐洲史學理論的影響,如郎格諾瓦和瑟諾博司合著的【史學原論】,伯倫漢的【史學方法論】等。在巴黎期間,梁氏請留法學生李宗侗為他講【史學原論】,對西方史學理論的虛懷吸收由此可見。何炳松留學美國數年(19131916),獲政治學碩士學位,接受美國新史學派的史學理論,所翻譯的著作以這一派的居多。但對歐洲的史學理論,他也酌情吸收,如【通史新義】就吸收了郎、瑟二氏【史學原論】和伯倫漢【史學方法論】的觀點。由於梁、何二氏對中國傳統史學均有深厚的修養,注意將西方理論與中國傳統史學理論相聯繫,所以在他們的著作中很少有那種生吞活剝之印跡。
第二,他們都重視編著中國通史。一般地說,通史反映了人們對歷史的整體認識,因此,也最能說明一個時代的史學成就。梁啓超、何炳松都對編著中國通史表現了濃厚的興趣。對梁氏來說,中國通史一直是他最高的治史追求。【中國史敘論】、【新史學】與他編撰新的通史有着直接的關係。以後寫的有關地理、民族、年代等方面的文章,都是為編撰通史服務的。在【三十年自述】中,他說:『欲草一中國通史以助愛國心之發達』(飲冰室文集,卷十一)。他還擬有【中國通史目錄】,並與章太炎通信,討論中國通史的編纂問題。在他的殘稿存目中有『國史稿』、『中國通史稿』。晚年著作【太古及三代載記】等都是他著述中國通史的一部分。他講【中國歷史研究法】,重在論述通史的做法。【中國歷史研究法補編】則重在論述專史的做法。因為他通過幾年的編撰實踐,清醒地認識到『做通史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專史沒有做好,通史更做不好。』梁氏重視史學理論研究,但與中國通史在心目中的地位相比,史學理論不過是他的『治史之器』。何炳松研究史學理論,其歸宿點也是通史的編纂。他把自己編著的歷史研究法著作命名為【通史新義】,就清楚地表明了這一點。他說:『新史學的最後目的自然在要求一部「盡善盡美的」全國國民都應該也都能閱讀的通史』。他也論述了通史與專史的關係,說『專史家必須與通史家合作起來,我們才可希望做出一部理想的人類社會進化史』。(【歷史上之演化問題及其研究法】,【何炳松論文集】,商務印書館1990年版,第201頁)何氏以後到商務印書館工作,擬了一個中國通史計劃,預定請國內若干歷史學者們通力合作。全書分作二百多章,每章自成一書,可惜只出版了三四十本即遇到『一・二八』事變,商務印書館被毀,這個計劃沒有實現。
第三,他們都對建設中國史學史學科,懷有自覺的意識和高度的責任感。作為近代意義的學科,中國史學史產生於20世紀20年代。梁啓超、何炳松對此均做出了開拓性的貢獻。梁啓超最早明確地把中國史學史作為一門專史提出來。在【中國歷史研究法補編】中,他把『史學史』視為文化專史中『學術思想史』的一個分支,比較詳細地論述了『史學史的做法』。認為中國史學史最少要特別重視四個方面:一史官,二史家,三史學的成立與發展,四最近史學的趨勢,並圍繞着這四個方面,第一次對中國史學史進行了比較系統的論述。何炳松1925年就與郭斌佳合作,翻譯美國紹特韋爾著的【西洋史學史】,目的是為編撰【中國史學史】作資鑒,他對劉知幾、章學誠做了深入的研究,對中國史學的發展作了分期,撰著了【浙東學派溯源】,立志寫出一部【中國史學史】。雖然由於諸多原因,他的專著沒有完成,但他對中國史學史學科的熱心提倡和有計劃的探討,卻促進了這門專史的進一步發展。梁啓超和何炳松,都是中國史學史學科開創時期的代表人物。
從文獻上看,梁啓超與何炳松似乎沒有直接的交往。然何炳松在給梁氏弟子姚名達的書信中,談到過梁啓超,他說:『足下得任公先生為師,誠大幸事。任公先生為吾輩先進,才高學博,素所仰望。唯其主張史事上有因果關係,尤未敢苟同耳』。他舉出了歷史學與自然科學的不同,說明『史家事業在於追溯源流,不在推求因果也』。並希望姚名達向梁氏陳述他的意見。此信寫於192411月,這時,姚名達在清華國學研究院正師從梁啓超學習,何炳松任職於上海商務印書館。姚氏是否將何炳松的意見傳達給梁氏,不得而知,不過梁氏以後的確改變了他關於歷史因果關係的看法。所謂歷史的因果關係,是梁氏在【中國歷史研究法】中談到的。他說:『史者何?記述人類社會賡續活動之體相,校其總成績,求得其因果關係,以為現代一般人活動之資鑒者也。』何氏上述歷史不存在因果律的理由,梁氏在【研究法】中也談到了,說自然科學的事項與歷史事項的不同有三:其一,自然科學的事項,常為反覆的,完成的;歷史事項反是,常為一度的,不完成的。其二,自然科學的事項,常為普遍的;歷史事項反是,常為個性的。其三,自然科學的事項,為超時間空間的;歷史事項反是,恆以時間空間關係為主要基件。但他認為,不能把歷史的因果律同自然科學中的因果律同等看待。也就是說,上述三點,並沒有妨礙他承認歷史的因果律。可事過一年,在【研究文化史的幾個問題】中,梁氏即不再堅持歷史有因果律了,說:『我去年著的中國歷史研究法,內中所下的定義便有「求得其因果關係」一語。我近來細讀立卡兒特著作,加以自己深入反覆研究,已經發覺這句話完全錯了』。他檢討自己說:『當我著歷史研究法時,為這個問題,着實惱亂我的頭腦。我對於史的因果很懷疑,我又不敢撥棄他。』『我那時的病根,因為認定因果律是科學萬不容缺的屬性,不敢碰他,所以有這種矛盾不徹底的見解』。這樣,在歷史的因果律問題上,梁氏與何氏又走到了一起。由於他們都認為歷史的發展和演化,是人類心理活動的結果,所以,他們對『心理研究法』都極為推崇,認為是『最正當的社會史研究法』,而看不到社會經濟的發展是歷史前進的根本動力,因此,他們找不到歷史的規律性,最終在歷史是否是科學的問題上,陷入了迷茫和矛盾。
梁啓超與何炳松,是20世紀前期在史學理論方面有突出成就的史家,由於他們對唯物史觀存有偏見,他們終於沒有邁進歷史科學的殿堂,對歷史學的科學性質,始終不能理直氣壯地予以肯定,他們歷史觀的局限性由此也就顯露出來。因此,繼續將歷史學向更高處推進,就不是他們的史學理論所能承擔的了。史學呼喚新的理論。
作者:周文玖
學術研究 】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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