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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施甸發現明代紙質地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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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世 發表於 2011-9-15 23:2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雲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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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地契

  近日,施甸縣太平境內發現一份保存完好的明代弘治2年(公元1489年)紙質土地買賣契約,距今已有523年。是該縣境內迄今爲止發現最早的一份紙質類文檔。
  據介紹,今年3月份,施甸縣文管所在野外調查中意外發現一份明代弘治2年(公元1489年)的一份土地買賣契約的複印件,後經多方尋找,於8月在該縣太平鎮思臘村上回龍小組的楊品相家找到了這份由他家世代保管的明代契約。
  楊品相告訴晚報記者,小時候他就聽老人講購買思臘莊(地名)這塊地時還寫了購買契約,但他並沒有見到過,直到1964年,他才見到了他家買思臘莊的這份土地契約。長輩告訴他要好好的保存好契約,1982年,父親才將這份契約交給了他保存。
  記者看到,這份紙質的契約保存完好,主體是毛筆書寫的契約內容,左上角貼有印花稅稅票,左下角貼著官方的認可文書。
  契約記載了在明代弘治2年,思臘楊氏宗祖楊和出資紋銀1200兩,向永昌府屬施甸長官司西山石柵土舍莽壯等人購買思臘寨、阿朗寨、烏木朗寨的山寨、田地,約等於施甸縣原等子鄉110平方公里的國土面積。清代乾隆35年設龍陵廳,該區域劃爲龍陵廳管轄,此契約在民國11年(公元1922年)經過龍陵廳龍陵縣出具驗契證明,成爲得到當時官方認可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買賣契約,1962年成立施甸縣後該區域屬施甸轄區。
  據施甸縣文物保護管理所所長楊升義介紹,這份契約距今已有523年,是施甸至今發現的最古老的一件文字依據,在保山、在雲南也不多見,它反映了明代中期民間的土地買賣現狀,對研究當時的歷史、民族、土地制度等具有重要的研究價值,再加上年代久遠,紙質文檔保存不易而顯難得。『該契約的發現對於研究明代中期的歷史、民族、土地制度等具有重要的意義。』本報記者 崔敏
  楊元梅 郭金燦 攝影報導
 

        來源:雲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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