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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宋代史學與長編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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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知 發表於 2012-3-14 11:2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華文史網
中國歷史學發展到宋代,有種迥乎以往的現象,散發出濃郁的『史學自覺』精神,融入了強烈的時代特質。且不說其著作之豐、成就之高,而僅就其體制創新及蘊涵的極切關注社會歷史命運的強烈意識,亦足現歷史學之生命力了。
    處於兩宋特殊時代的歷史家們,涌動着一個偉大的抱負,那就是,要通過研究歷史來干預政治、關注國家的命運,從而使歷史學解決刻不容緩的現實問題,關乎國計民生,進而完就自己的人生理想和抱負。這個自覺精神是以長編法引入史學領域而貫注成功的。它表現於兩個方面:其一,幾乎所有史學大家都把主要精力奉獻於當代史的研究和著述,對當代史賦予異乎尋常的關注;其二,在研究撰著當代史時,長編法作為一種編纂方法不斷得到應用、充實、提高,成為一種體例,給一千餘年來衰微不振的編年體史學注入新的活力。
    有關宋代歷史的三部最基本的著作,皆以長編法的體例告功。李燾的【續資治通鑑長編】,記北宋九朝史,有九百六十卷之宏;李心傳的【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繼長編之體制,專述宋高宗一朝歷史,達二百卷之浩;徐夢莘的【三朝北盟會編】,載徽宗、欽宗、高宗三朝歷史迭變,亦二百五十卷之富,皆蔚為大觀,構成我們今天研究兩宋社會歷史的最基本最完備的資料,並對以後的歷史學產生了各方面影響。至於其他著作,如【建炎以來詔旨】、【靖康要錄】等,亦是長編體之產物。南宋的這些史學大家,如此青睞長編法,這不能不是一個令人深思的課題。

    長編法考索

    長編法創製於北宋史學大家司馬光。司馬光及其助手在撰著千古名著【資治通鑑】時,有一套嚴密的寫作修纂程序。即先作叢目(大事記),再製成長編,最後刪修定稿,井然有序,步步銜接。可見,所謂長編,本來是司馬光組織編寫【通鑑】的一個中介程序、一種編纂方法。從一種寫作步驟、程序、方法,一躍而成為後來史學家尊奉的體例,這首先在於長編法的基本特點。司馬光在【答范夢得書】中,對如何搞好長編作了詳細說明:
    其修長編時,請據事目下所該記新舊紀、志、傳及雜史、小說、文集、盡檢出一閱,其中事同文異者,則請擇一明白詳盡者錄之;彼此互有詳略,則請左右採獲,錯綜詮次,自用文辭修正之,一如【左傳】敘事之體也:此並作大字寫出。若彼此年月、事跡有相違戾不同者,則請選擇一證據分明、情理近於得實者修入正文,余者注於其下,仍有敘述所以取此舍彼之意(先注所舍者云『某書云云』,『某書云云』,『今按某書證驗云云』,或無證驗,則『以事理推之云云,今以某書為定』;若無以考其虛實是非者,則云『今兩存之』。其【實錄】、【正史】未必盡可據,雜史、小說未必皆無憑,在高鑒擇之。)
    大抵長編寧失於繁,毋失於略。
    從司馬光的要求可知,長編法的基本特徵是:第一,對收集於叢目中逐一事目下的有關資料進行系統全面的審察,為資料的鑑別和篩選奠定基礎,對記載相同而文辭不一者,要『擇一明白詳盡者錄之』;對記載詳略不一者,要『左右採獲,錯綜詮次』,關鍵是『自用文辭修正之,一如【左傳】敘事之體也,』並且要用『大字寫出』。這實質上是遵循中國編年體史書之祖【左傳】的體制,在對資料的審察、比較、選擇之後,發揮史家之史才,撰就編年體史書的過程。『大字寫出』,正好構成編年體的正文,即主幹和骨架。第二,對不同性質材料的處理。司馬光主張要辨別資料的虛實是非,注重事理證據。他十分強調要全面佔有資料,並規定了書寫體例,來排比資料,從體例上規定了鑑別資料的統一方式。在鑑別資料時,首重證據,不許鑿空架虛,即使虛假的資料,也要用真實的證據去否定它,並先羅列出宜否定的、不實虛妄的記載,再列出應肯定的資料、證據,有時還要說明理由。遇到年月、事跡互相矛盾不同時,在無說服力的憑據的情況下,則須依據事理作出判斷;在驗證無據、事理難推的情況下,則必須將記載互異的兩種甚至多種資料,並存待考。這樣,證驗、事理、並存三種要求,構成長編法中鑑別資料工作的特點。從而杜絕了以個人好惡取捨資料、臆斷判定的錯誤和不嚴肅的學術作風,為最後修成正式的編年史打下牢固的基礎。第三,對官私著述的分析態度。從叢目的確定,到正文的『錯綜詮次』,即用大字寫出者,基本依據是官修史書,這是首重官修史書的態度。但是,對小說、雜史、文集等,司馬光主張要深入仔細研究,以學術眼光和嚴肅態度『高鑒慎擇』,實事求是地決定取捨,不以官私為最高取捨標準。除了以上三點,司馬光還提出了製作長編的總傾向『寧失於繁,毋失於略』,首重長編的資料性。
總之,司馬光為其巨著【資治通鑑】的成功,對寫作編纂的中介環節--長編,制定了頗具章法的體例要求。長編法的最基本特點是對叢目以下的各種資料進行鑑別詮選,取材的標準是圍繞着總的宗旨和治史精神定出的,正緣於此,【通鑑】才得以成功。而南宋的史學家則從形式上和治史精神上繼承了司馬光創製的長編法,又有所創新和發展,從長編法引出長編體,作為一種獨立的史書體裁,為此付出了辛勤的勞動,並完成了三部長編體史學巨著:【續資治通鑑長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三朝北盟會編】,使長編體卓然史學之林。

    【長編】【要錄】【會編】與長編法

    宋代知識分子的最偉大抱負是『治國平天下』,為世所用,但往往缺乏實際行動,形成了舉世高談議論的風氣,四川二李(李燾、李心傳)與江西徐夢莘摒棄了這一惡習,專重關乎治亂經邦的史學,潛心於史,則從另一方面弘揚了治學的宗旨和精神。
    毋庸諱言,他們的治史精神和方法受到了司馬光的濃厚的感染。
    繼承司馬光長編法而撰成長編體史書的第一位偉大史家是李燾。這位出生於徽宗政和五年(1115),卒於南宋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的史學家,經歷了南北宋之交那場『王國多難』的歷史巨變,亡國之恨每在念中。從二十歲以後,即『博極載籍,搜羅百氏,慨然以史自任』,[1]把關注現實、鑑戒當世的報國激情傾注於治史。
    據說司馬光完成【資治通鑑】之後,還有志於撰寫北宋建國以後的歷史,但精力有限或是政治原因,總之,此願未遂。李燾不僅繼承了司馬光這種重視近代史、當代史的精神,而且付諸實踐。不論從他自稱『精力幾盡此書(【長編】)』『網羅收拾垂四十年』[2]還是張蛩概括的『平生生死文字間,【長編】一書用力四十年』,[3]都表明李燾把一生主要精力投入了本朝史的研究和著述上了。
    【續資治通鑑長編】起自太祖建宋,止于靖康亡國,詳記北宋九朝168年史事,有960卷之富,是繼司馬光之後長編法的最重要實踐。李燾對長編法作了深入研究,他說:『臣竊聞司馬光之作【資治通鑑】也,先使僚屬採摭異聞,以年月為叢目,叢目既成,乃修長編』[4]所以,他寫【長編】時,嚴格按照從叢目到長編的寫作程序,先充分收集資料。對日曆、實錄、正史、會要、敕令、御集、百司專行指揮、寶訓,百家小說、私史、行狀、墓誌等官私材料盡行羅致,使『一代書萃見於此』[5]並且作十枚木櫥,每櫥作抽屜匣二十枚,每屜以甲子志之,凡本年之事有所聞,必歸此匣,分月日先後次第之,井然有條。這是一種優秀的排比資料的方法。
    第二步工作是考辨取捨。李燾認為司馬光從作長編到撰寫成【資治通鑑】是經歷這步工作的,他說『所見所聞所傳聞之異,必兼存以求其是,此文正長編法也。』[6]這是最關鍵的一個程序,是體現史家治史精神和學識的工作,舍此,則長編將不成為長編,只能說是資料匯編,而不為著述。所以,李燾對長編的這個關鍵程序投入了大量心血。在這個工作中,他有一個基本的標準,即主取官書、博採私書。比如,從注文看,他在撰寫太祖、太宗兩朝史時,使用了國史、實錄、會要、寶訓等官修史書和文書檔案,以及各種文集、筆記、墓誌、行狀等等私書,總計百種左右,但從使用頻率上講,官書佔了八百餘次,而私書則遠遜於此,尤其是正文部分,雖未註明,但實質上是採用自官修史書,這個量是極大的。[7]當然,官修史書因為皇權干預,史官避諱等因素,也存在許多不可信之處。李燾在作【長編】時,對此進行了深入研究、細緻的考察,使用他們時不主一本,而且還以私家著述與之相互參正,考論異同。對私家著述,李燾在【長編】時,不因人廢書,像對待官書一樣,採取謹慎態度,作為考辨和去偽存真之手段,或是將歧異記載分別存於注文,『兼存以求其是』,以待後人研究。
    嚴格遵循長編法的義例和體例,是【長編】得以成功的另一重要因素。李燾的【長編】,『義例悉用(司馬)光所創立』[8]除了實事求是、考證異同,不以自己好惡決定取捨外,也不以已意變亂是非。他明確堅持,自己不是僅僅亦步亦趨地學習司馬光去寫【續資治通鑑】,而是要把長編法作為史書體裁,編著【續資治通鑑長編】,『其篇帙或相倍蓰,則長編之體當然寧失於繁,猶光志云爾』[9]所以他在寫作【長編】時,能夠以兩種或多種資料考辨一事一書,存於注文,用『四存四刪』的原則處理繁簡問題,使【長編】大而得當,長而不冗。在正文中,往往通過敘事表達自己的政治傾向和取材傾向、見解,注文則列出異同說法和考辨根據,間加按語,成就了一部高質量的長編體當代史。清人孫原湘說:
    『此書真一代良史也。今即其所舉最大事者數條考之。至於升寶之禪,首采吳僧文瑩之說及蔡槨【直筆】,然後參以程德元(玄)傳及【涑水紀聞】,傳疑也。其於涪陵之貶,引【建隆遺事】而實之,……以明傳聞之說未可全棄,著實也。於澶淵之盟,則引陳瑩中之言,以為寇準之功不在於主親征,而在於畫百年無事之策。向使其言獲用,不惟無慶曆之悔,且可無靖康之禍。其意直謂靖康之事,皆由景德誤之,原禍始也。……於熙寧之更新,元v之圖舊,則尤旁參互審,辨異析同,使邪正心跡纖毫莫隱,尤人所難言。凡此數事,淺識既不能言,拘儒又不敢言,而文簡(李燾)以宋臣言宋事,獨能斷南、董之筆,授【春秋】之義,發憤討論,使眾說咸歸於一,厥功不在司馬氏下矣。』[10]
    清人朱彝尊更論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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