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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杜甫身许双峰寺,门求七祖禅新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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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竹客 發表於 2012-4-18 15:3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潮因网
禅宗早期的传承本来属于学派的传承,即"法统"。东晋佛陀跋陀罗译《达摩多罗禅经》卷上(14)和僧v(445-518)《出三藏记集》卷九的一节文字可能是最早记载佛教法统的两种文献。《出三藏记集》谓:"佛涅磐后,阿难曲奉圣旨,流行千载。先与同行弟子摩田地,摩田地传与舍那婆斯。……传此法至于Y宾,转至富若蜜罗,富若蜜罗亦尽诸漏具足六通,后至弟子富若罗。……昙摩罗从天竺来,以是法要传与婆陀罗,婆陀罗与佛陀斯那。佛陀斯那愍此旃丹无真习可师,故传此法本流至东州。"(15)这里描述的就是一种师承关系,并非确定某人为某祖。但唐代以后禅宗、天台等佛教宗派,把来自印度佛教的法统观念与中国传统的祖宗崇拜观念结合起来,形成所谓"祖统"。表面上看,"祖统"似乎也是师承关系,但实质上,它更强调"以弟子嗣师由子,其事死送葬,礼如父母",也就是说,出家人俨然在寺院中建立了一个大家族,其关系与其说是师徒,不如说是父子。这是禅宗受中华文化影响的最重要表现之一。白居易(772-846)所作《西京兴善寺传法堂碑铭(并序)》(16)中的一段记述就鲜明地表露出佛门中的宗法观念:
  有问师之传授,曰:释迦如来欲涅磐时,以正法密印付摩诃迦叶,传至马鸣,又十二叶传至师子比丘及,二十四叶传至佛驮先那,先那传圆觉达摩,达摩传大宏可,可传镜智璨,璨传大医信,信传圆满忍,忍传大鉴能,是为六祖。能传南岳让,让传洪州道一,一谥曰大寂,寂即师之师。贯而次之,其传授可知矣。有问师之道属,曰:由四祖以降,虽嗣正法有冢嫡,而支派者犹大宗小宗焉。以世族譬之,即师与西堂藏、甘泉贤、勒潭海、百岩晖俱父事大寂,若兄弟然,章敬澄若从父兄弟,径山钦若从祖兄弟,鹤林素、华严寂若伯叔然,当山忠、东京会若伯叔祖,嵩山秀、牛头融若曾祖伯叔,推而序之,其道属可知矣。
  此节文字极富"玄机",可"参"之处甚多。首先,它表明在白居易那个时代,禅宗的"祖统"观念已经相当牢固。印度的传承本来出于后来的"追认",是把"法统"视为"祖统",并没有什么根据,因此无论是二十四祖,还是二十五祖、二十八祖等,彼此谁也说服不了谁,只能同时并存。值得注意的是"能传南岳让"一语,虽没有明确指认怀让为七祖,但此文以怀让一系为六祖嫡传的意思是相当明确的。下面说的"支派者犹大宗小宗焉"更一语透露了禅宗祖统与中国传统宗法制度的关系。事实上,白居易这里并非只是"以世族譬之",而是深刻道出禅宗门派之分的真实内涵。
  中国宗法制度中有所谓"五宗",是指为始祖后者为大宗,为高祖、曾祖、祖、父后者为小宗,大宗一、小宗四,合称为五宗,其说见于《白虎通义》卷八"宗族"。《礼记》卷三二"丧服小记"第十五:"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祢也。"唐孔颖达(574-648)《礼记正义》谓:"小宗有四,或继高祖,或继曾祖,或继祖,或继祢,皆至五世则迁。""’五世’者,谓上从高祖,下至玄孙之子。此玄孙之子,则合迁徙,不得与族人为宗。故云’有五世则迁之宗,其继高祖者’。此五世合迁之宗,是继高祖者之子,以其继高祖之身,未满五世,而犹为宗。其继高祖者之子,则已满五世,礼合迁徙。"(17)所谓"祢"指父庙,《春秋公羊传》卷一"惠公者何,隐之考也"句何休注:"生称父,死称考,入庙称祢。"
  要之,所谓别子为祖,继别为宗,是指在层级分封制下,长子承袭父亲之君位或侯位,未能继位的次子或称公子、庶子、支子,除留居父国担任某些要职者或未成年者外,其余将受封并世代食采于另地。在父系亲属集团的世系上,他们被其后裔尊奉为始迁于该地的始祖,因其有别于继承君位的长子,故称为别子。到别子的第二代,其位亦由长子继承,遂成继别者,尊奉为宗(18)。这是中国传统观念中"祖宗"两字的由来和本意。
  禅宗的传承显然采用了这一宗法制度。刘禹锡(772-842)《牛头山第一祖融大师新塔记》(19)谓:
  初,摩阿迦叶受佛心印,得其人而传之,至师子比丘,凡二十五叶而达摩得焉。东来中华,华人奉之为第一祖。又三传至双峰信公,双峰广其道而歧之:一为东山宗,能、秀、寂其后也;一为牛头宗,严、持、威、鹤林、径山其后也。分慈氏之一支,为如来之别子。
  这里指出:禅宗至四祖道信即出现支派,东山宗为其正宗嫡传,牛头宗则为别子。这样,道信的继承人弘忍为五祖,而道信的"别子"法融为牛头宗"初祖"。可见,禅宗宗派的分化完全是以宗法制度为依据的。禅宗祖统观念来自于中国传统宗法制度且何以只立七祖之原因,宗密(780-841)《中华传心地禅门师资承袭图》的一段话说得更加明确:"’既荷泽为第七祖,何不立第八乃至九十?后既不立,何妨据传衣为凭,但止第六?’答:’若据真谛,本绝名数,一犹不存,何言六七?今约俗谛,师资相传,顺世之法,有其所表。如国立七庙,七月而葬,丧服七代,福资七祖(道释皆同),经说七佛,持念遍数,坛场物色,作法方便,礼佛远佛,请僧之限,皆止于七;过则二七,乃至七七,不止于六,不至八九。’"(20)六祖慧能后形成的所谓"五家七宗"采用的也是这一祖统结构,它们如同一个祖先的各个支裔,并行发展,在后世又不断形成自身的统系。后来禅宗公认的"大宗"显然是南岳怀让、马祖道一、百丈怀海至临济义玄一系,其他四宗沩仰、云门、曹洞、法眼为"小宗",恰好是大宗一、小宗四,这应该不是巧合。下面试对禅宗祖统分化的过程作出一些推断:
  佛教僧团毕竟不同于真正的家族,谁为长子、谁为庶子,并非自然形成的,实际上是模糊不清的。在禅宗内部,要确定哪一宗为"大宗",哪一宗为"小宗",很可能出现争执。如果以谁先入师门为标准,那么固然可以减少争执,但禅宗为了传法的需要,又要求将"大法"传给最能领悟其宗旨的人,并非先入师门者就一定能得法。这样,兼有"传法"与"传祖"双重功能的"祖统"便出现危机。很清楚,四祖道信之下已分出"东山"、"牛头"两系;五祖弘忍下神秀与慧能的南北宗之分更十分突出,神会与普寂的"七祖"之争,其核心即在于此。
  禅宗确立"大宗"的标志是采取所谓"传衣"的方式。根据史料记载,弘忍确实将象征着禅门正统的法衣传予慧能,但是,弘忍是一位对这种传法方式之弊端有着深刻体会的人,因此,他在传衣给慧能时,特别叮嘱:"昔达磨初至,人未知信,故传衣以明得法,今信心已熟,衣乃争端,止于汝身,不复传也。"(21)这显然是一个托辞,其真实含义是要求慧能:自他之后改变禅宗一脉单传的局面。按照弘忍的设想,禅宗应至六祖而止,慧能之后不再有七祖,其各弟子平等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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