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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兩部【唐書】的取材與思想(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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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世 發表於 2012-3-2 11:3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華文史網
至於【冊府元龜】,據陳垣、岑仲勉、唐長孺等多人考察,一致認爲:【冊府元龜】所載唐五代史事,采自唐五代各帝實錄及【唐年補遺錄】。在這些原始材料已經亡佚的今天,我們對讀兩部【唐書】,無論紀、志、傳,發現新書增舊書者,只要見於【冊府元龜】的,均可視其曾爲【新唐書】編修官採錄過。
關於【新唐書】採錄【太平廣記】的問題。太平興國三年,500卷【太平廣記】纂成。六年,詔令鏤版,頒行天下。這說明,其書在詔修【新唐書】之前已有刻本。經過對照,可以認爲【新唐書】採錄【太平廣記】者不少於30傳。新書列女傳增舊書22傳,有9傳采自【太平廣記】。一種情況如房玄齡妻盧、符鳳妻玉英、高憋女、殷保晦妻封絢、周迪妻等傳,分別錄【太平廣記】卷二七O【婦人一】盧夫人、符鳳妻、高彥昭女、封景文、周迪妻等條原文,幾乎隻字不差。另一種情況如李母、堅貞節婦李、高逼耷亍⒍尉誘昶扌壞卻,分別據【太平廣記】卷二七一【賢婦】李母、鄧廉妻、高逼蓿卷四九一謝小娥傳等條縮寫而成。其它所增20餘傳,採錄【太平廣記】的情況,一是節錄原文縮寫而成,如新書卷一九一吳保安、卷一九五章全益等傳,分別節錄【太平廣記】卷一六六吳保安、卷一六八章孝子諸條;二是兼采【太平廣記】所記,充實到傳中,如新書卷一一二石抱忠、卷二O O鄭欽說等傳,分別採摘【太平廣記】卷二五五石抱忠、卷三九一鄭欽悅諸條部分記事或主要記事。
在列舉了以上例證之後,需要說明一點。清代學者李慈銘在【新唐書札記】中幾次提到讀【新唐書・隱逸傳】,認爲宋祁『文好爲古澀,昔賢病之,然以傳高隱諸公,則筆墨簡潔,肖爲其人,殊可尚也。』特別指出:舊書不載朱桃椎等人,宋祁『補之,覺山水清靈,拂拂紙上』。其實,【新唐書・隱逸・朱桃椎傳】沿自【太平廣記】卷二O二,最早見於【大唐新語】卷一O,三者文字幾乎無差。李慈銘自謂『辛酉歲(1861),又以【唐大詔令集】、【太平廣記】考核一過』,似應注意到朱桃椎傳的史源。其眼光銳利地指出該傳『上雲被裘曳索,下雲夏則裸,冬緝木皮葉自蔽,未免矛盾。此傳僅八行寥寥百七十二字,尚不能無誤,是其疏處』[15]。這正是【新唐書】雜采野史、小說而失察的一個弊端。
新傳比原有舊傳事跡增多,採錄【太平廣記】的情況也爲數不少。如舊書周興傳雖爲正傳,僅百餘字。新傳雖爲附傳,字數卻增多爲舊傳2倍,所謂『請君入甕』的典故,即沿自【太平廣記】卷一二一周興條,最早見於【朝野僉載】。
通過上述考察,應當得出的基本結論是:
其一,『事則增於前,文則省於舊』固然是【新唐書】比較【舊唐書】的顯著特徵,但『事增於前』原本就應該,這是在正式編纂之前即已經明確了的基本要求。
其二,一般來講,兩部【唐書】記事相同,引用舊書較比引用新書更接近歷史實際一些。這是因爲,新書有過『文省於舊』的文字加工,不是原始記錄的原貌。
其三,在眾多原始文獻尚存的情況下,對於新書的『事增於前』需作認真、具體的考察。1、如果所增記事在【唐會要】、【冊府元龜】、【文苑英華】、【太平寰宇記】等書以及【資治通鑑】、【唐大詔令集】中有相同的記載,則可以作爲信史引用。2、新增於舊者,如果僅見於雜史或小說家言,則需要費一番考證不可,如上所舉新書隱逸增朱桃椎事。【通鑑考異】對諸多雜史、小說的取捨,是有助於認識新書如何增於舊書的。司馬光纂修【資治通鑑】較少引用【新唐書】『事增於前』者,正是他在大量考異基礎上形成的一種取捨態度。
清代沈德潛等兩【唐書】考證跋語,很有助於我們認識兩部唐史的價值取向:
舊書以完善勝,故司馬氏作【通鑑】往往取之。
新書以識見勝,故朱子作【綱目】往往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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