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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兩部【唐書】的取材與思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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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滿茶半 發表於 2012-3-2 11:3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華文史網
二、【新唐書】的編纂特點與思想傾向 在『二十四史』中,就編纂體例而言,【新唐書】的編纂具有不容忽視的重要地位。現行的【新唐書】,本紀10卷,志50卷,表15卷,列傳150卷,亦有分卷、分篇不同的情況,應當注意。從其編排來看,與【舊唐書】相比較,給人最突出的印象就是:本紀篇幅驟減,新增表的篇幅大,志、傳的篇幅略多。這一變化,恰恰表現出歐陽修、宋祁『刊修』【新唐書】的特點。
1、 編纂特點,歷來總結較多,歸納起來大體有四:
其一,人們常常引用蘇軾的評語,『本紀法嚴而詞約,多取【春秋】遺意』。章學誠總結『二十四史』義例時,這樣評論【新唐書】的本紀:『遷、固以下,本紀雖法【春秋】而中載詔誥號令,又雜【尚書】之體。至歐陽修撰【新唐書】始用大書之法,筆削謹嚴,乃出遷、固之上,此則可謂善於師【春秋】者矣。』[29]
其二,恢復立表,是【新唐書】在編纂上的重要貢獻。【宰相表】3卷,按年代記述唐代290年宰相的任免、死亡,不僅可以清楚人員變動,還能從中見到唐代宰相制度的一些演變情況,這是【百官志】做不到的。【方鎮表】6卷,每卷各記7個地域方鎮的變化情況,共42個地域。每地皆起睿宗景雲元年,迄哀帝天v四年,逐年記述節鎮的設置、分並,對於了解唐代中期以後方鎮情況大有裨益。【舊唐書】雖有記載,卻混雜在【地理志】中,不便把握。遺憾的是,它沒有像【宰相表】那樣列出各地歷任節度使的姓名。【宗室世系表】1卷2篇,對於了解皇室宗親的家世很有幫助。以表爲線索,結合人物列傳,能夠知道李姓宗親的分枝、沿流以及在各個時期的重要史事。【宰相世系表】5卷11篇,再結合其它材料,很容易了解魏晉南北朝至唐代世家大族勢力如何爲寒門庶族逐漸取代的歷史。其中,有不少不見於列傳的人物,對於唐代史事的考訂是有幫助的。【新唐書】恢復立表,影響著此後官修史書的編纂,以後各史都有各類表譜,使紀傳史中這一體裁得到充分發展。
其三,改進書志,『較舊書爲精彩一變』。【禮樂志】12卷,合舊禮儀、音樂二志爲一。記敘重點在禮,共10卷,較舊志多3卷,並改變舊志不以『五禮』記述的做法,按『貞觀、開元』的『五禮之文』損益而成。樂則附於禮,爲2卷,減舊志2卷。【儀衛志】1卷2篇,是在『尊君而肅臣』的思想下新增加的。所涉服飾、兵仗之類,頗有助於考古。【車服志】1卷,在舊志基礎上有所增減,互有詳略,當以舊志參考新志,加以補充。【歷志】6卷9篇,相當於舊志的3倍。舊志僅記唐代前三次曆法,新志詳載『唐終始二百九十餘年,而歷八改』的經過及其內容,完整地反映了唐代曆法的演變。書中特別備錄了價值頗高的一行【歷議】12篇,標誌著唐代曆法理論的水平和所達高度。關於前三次曆法的內容,也應兩志互校。【天文志】3卷,多舊志1卷,互有詳略,可以彼此補充、訂正。【五行志】3卷,與舊志多所不同,所記自然災害現象大大超過前者,增多2卷。【地理志】7卷8篇,記述州郡建置沿革,詳細考察了自太宗至昭宗時的置廢始末、領隸廣狹、戶口盈耗。各州縣之下,附綴其等第,分爲輔、赤、畿、望、緊、上、中、下八等,甚至標得更細,有『上輔』、『次赤』、『赤上輔』等以表示其高下與繁華。在比舊志更完整地反映唐代地理沿革情況之外,它的意義還在於廣泛吸收歷來優良傳統和各種建議,把編纂體例大大向前推進了。就考察唐代地理沿革而言,兩志誰也取代不了誰。【選舉志】2卷,爲舊志所無,但也不是新志首創。在『二十四史』中,最先是【舊五代史】創設,然後才是【新唐書】。不過,它是新書新增三個志中寫得最好的一個,把關係唐代政治而又複雜的科舉制度理出一個頭緒。所涉材料,大多見於【舊唐書】有關列傳和【職官志】。【百官志】4卷5篇,與舊志3卷各有千秋。新志對舊志有增有減,其增者大都是新的補充,而且很有用,但也有重要的失誤。舊志開篇所敘高祖至肅宗時官制的變遷、官品表以及各品級的職事官、散官、勛官、爵的名目等等,差不多整整1卷竟被新志一筆勾銷,實在大不應該。新志所增宰相制度、翰林學士制度沿革很有用處,卻又嫌太簡。對於唐代後期發展起來的使職,未加記載是其一大缺陷。【兵志】1卷,是新書所創,主要記述府兵制的沿革、邊防制的演變、禁軍權勢的膨脹,附以馬政。總的來說,這是新增三志中寫得最差的一志,不少史實都沒有講清楚。【食貨志】5卷,多舊志3卷。新志用1卷載錄文武百官的俸祿制度,爲舊志所無。它如屯田、邊鎮、和糴等門類,也是舊志所無。至于田制、租庸調製、稅法、鹽鐵、轉運、鑄錢、榷估、常平、義倉等等,新舊志都有記述,但又是異多於同。新志爲避免重複,又補充了新的資料。新志對舊志的刪改,卻又造成文意差別,而且失掉某些重要史事。【刑法志】1卷,較舊志爲簡,當以舊志爲主,考以新志,求得對唐代刑律的完整了解。【藝文志】4卷,多舊志2卷。其目錄學意義尤爲重要,每個類目都分『著錄』與『未著錄』兩部分,將記藏書與記著作兩種不同性質的目錄有機結合在一起。『著錄』,指玄宗開元時毋【古今書錄】原有著錄,即舊志照錄的3060部、51852卷書,屬唐代藏書;『未著錄』,指新書纂修者依據宋代藏書增補的唐代著作,即【藝文志】總序所說,『唐之學者自爲之書者,又二萬八千四百六十九卷』(按:據志內小序『不著錄』的卷數統計,爲27127卷),屬唐代著作。這些『未著錄』的書,正是舊志所錄毋【古今書錄】之後的著作,恰好彌補了舊志『僅據開元經籍爲之志』的不足。
其四,擴充列傳,『其事則增於前,其文則省於舊』。『事增於前』,前面已經敘及。而『文省於舊』,從改變舊書『頗涉繁蕪』的角度來說固無可議,但兩位『刊修』因爲個人文學好惡而使【新唐書】『文省於舊』,就不能不受到指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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