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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葡萄牙人也曾是“倭寇”:明朝被遗忘的盗贼(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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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之治 發表於 2010-7-20 09:5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纵欲的困惑:大明朝的另类史
特别可恨的是,葡萄牙人在放火烧杀抢劫财货之外,他们与“倭寇”最大的不同,就是喜欢大量俘掠平民,转送海上贩卖为奴。  

   二十七年(1548年),盘踞双屿岛的葡萄牙、日本浪人、中国海盗的据点被明军攻克,这伙贼人暂时退出浙江,逃往福建的金门(当时称浯州屿)集结,转至福建为祸。不久,即发生了在诏安附近的走马溪之战。  

   溪位于诏安县东南,里面有一个避风港,名曰东澳,大批走私海盗船常在此聚集,故此又称“贼澳”。明军在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正月二十六日,从走马溪发兵船,进剿这批海盗。葡萄牙等盗贼先是持“鸟铳”上山阻击,但被明朝伏兵打下山去,只能逃回船上。明将卢镗亲自擂鼓督阵,指挥水军进攻,包围了七只敌船。经过激烈战斗,“生擒佛郎国王三名,倭王一名”以及其余“黑番鬼”等人共四十六名。  

   在明朝人的眼中,这些人“俱名黑白异形,身材长大。”可见,除葡萄牙白人外,其中还有充当他们奴隶打仗的黑人俘虏。明朝人当时很少见黑人,看见这样的人种,自然视为异形“黑番鬼”。但所谓的“佛郎机国王”和“倭王”,不过是海盗高级头目。同时,被杀海盗中还有数十名中国人。  

   由于朱纨巡抚的举措触犯了闽浙豪氏富商的利益,这些人在朝中又有不少亲贵作靠山,便有御史弹劾朱纨杀掠来明朝进行正当贸易的“满剌加人”。明明是佛郎机(葡萄牙)盗贼,朝中御史颠倒黑白,诬称朱纨滥杀与明朝有藩贡关系的贡使和商人。  

   明廷下诏逮朱纨入京,朱巡抚悲愤自杀。“自(朱)纨死,海禁复驰,佛郎机遂纵横海上无所忌。”而先前在走马溪战役中指挥得力的卢镗等将领,也被逮捕下狱。  

   海禁解除后,明朝沿海贸易飞速发展,特别是浙东一带,海盗、商人角色互换十分快,赚大钱就当“商人”;如果赔了,他们就干没本买卖做“海盗”,一时间乱七八糟。  

    明廷廷发觉这样下去会出大事,只能把卢镗等人从监狱放出来,调兵遣将,在两浙闽广江淮一带四处征兵集饷,准备打击海上侵扰势力。结果,人心思乱,沿海贼民纷纷入海,“倭寇”大起。所谓“倭寇”,其实真倭只有十分之二三,中国人占绝大多数,其间也有不少葡萄牙人。对此,笔者会在下篇专门讲平倭的章节中详细叙述。  

    可以 肯定的是,葡萄牙人绝对是最早煽诱“倭寇”的主凶,他们流窜到哪里,哪里就会冒出“倭寇”。在浙江、福建受挫后,葡萄牙人只能窜至广东谋求“发展”。这些贼人,沿海乱泊乱窜,杀人放火强奸的同时,掳掠平民,可谓是坏事作绝,所以当地人称他们为“番鬼”(现在广东人仍称洋人为“鬼佬”)。  

   掩人耳目费心机――窃据澳门的“佛郎机”  

   澳门,在明朝时称为“壕境”,有时也作“濠境”,其实原名是“境”。大家都知道“生”是壮阳美味,“镜”本指壳一处滑润部分,因其平滑如镜,称为“镜”。而壕镜澳,正是因为当地地形似“镜”而得名,明人有时也称之为“香山澳”。此地之所以又被称作“澳门”,是因为,“澳者,泊口也”,此澳有南台北台,“台者,山也”,两山相对,峙立如门,所以称为“澳门”。但是,澳门英译为“Macao”,葡译为“Macan”,白话为“马交”(音为“马考”),这又是如何而来呢。原来,葡萄牙人初入澳门,见有大庙,当地人称“妈阁”,即妈祖庙。“妈阁”一词由“娘妈角”庙转音而成,葡人本来是问地名,当地人以为是问庙名,便以白话答说是“妈阁”,葡人就认定此地叫“Macan ”。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有一伙葡萄牙人在澳门靠泊,佯称是外国贡使,由于海水打湿上贡物品,希望当地官员允许他们上岸晾晒。当时在澳门有话事权的是明朝海道副使汪柏,他收受异宝贿银后,就答应了这些人的请求。  

   由此,葡萄牙人在此上岸,先是搭帆布帐蓬,逐渐得寸进尺,运砖搬瓦,聚屋成落,慢慢扩大规模。临时帐蓬,逐渐成为永久居所。  

   其实,当时汪柏正是奉命剿海贼驻军于附近,他明明知道这伙人就是朝廷最最痛恨的“佛郎机”,但受人钱财要办事,便告诫他们千万别称自己是“佛郎机”。只要有利可图,自己称作“大狗鸡”也可以,葡萄牙人当然一口应承,当时他们真的还挺低调。  

   不久,这些贼洋人又把中国人同伙何亚八一伙人出卖,向明军通风报信,使得汪柏一举镇压了何亚八海盗组织。为此,汪柏更觉自己离间分化得计,下令完全允许葡萄牙人留住当地。另外一方面,这些葡国人能进献嘉靖帝拜道所用的龙涎香,平时还按照规矩缴纳税银,皆使明朝地方当局认定他们“有用”。特别该道的,葡人个个都是行贿高手,洋烟洋酒洋美人加上海外奇珍异宝不停往当地官员衙门里送,明朝地方官员们不能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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