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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明亡之辨及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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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受學 發表於 2011-11-2 09:0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華讀書報
作者:李潔非


    崇禎死了。他在李自成軍攻陷皇城時,毅然自縊。作為皇帝,這樣死去史不多見,說到歷來以身殉國的皇帝,他算一個。


    崇禎的死,被當成明朝滅亡的標誌。姑以【現代漢語詞典】為例,這部已印三百餘次、總發行量據信超過四千萬冊、流傳極廣的辭書,於其卷末【歷代紀元表】,將明代的起迄標註為『1368-1644』,所列最末一位君主即是思宗朱由檢,也即通常人們所說的崇禎皇帝。對此,大中學校歷史教材如出一轍,每位學生所得知識,都是在崇禎上吊的那天,明朝滅亡了。


    然而,這並非事實。


    崇禎的死與明朝滅亡之間,不能劃等號。史家以崇禎死國為明亡標誌,是為求簡便而將歷史以整數相除。真實的歷史卻往往不是整數,還有許多的事實,如同隱藏在小數點後面的數字,只求整數,這些事實就被抹去或省略。對專業治史者來說,求整數只是一種簡化,他們對歷史的了解,不會受此影響。然而,以外的人卻不免陷入錯誤知識而且並不自知,他們會認真地以為,在崇禎自盡或者清兵進入北京那一刻,明朝就此亡掉。這是一個佔據現在絕大多數人頭腦的錯誤知識。


    當時的情形,其實是這樣的:


    4月25日清晨,崇禎死後,北京為李自成所佔。大順軍控制了黃河以北、山海關以南,包括陝、晉、魯、北直隸和約一半河南在內的數省區域。如果手頭有明朝版圖,你立刻可以直觀地看到,這是一片不大的區域;而且,這種控制並不牢固,總的來說還相當脆弱。


    5月22日(甲戌日)至27日(己卯日),明軍吳三桂部和滿清聯軍,與李自成大戰於山海關一片石,將後者擊潰。李自成敗退北京,於5月29日匆匆稱帝,『是夜,焚宮殿西走。』  


    一周之後,清軍進入北京。但是,大順軍潰逃所留下的地盤,並未立即納入滿清控制之下。在一段不短的時間內,滿清對原屬明朝疆土的掌控微乎其微;大致,僅北直隸(以今河北為主)一地而已。其左近處,晉、陝兩省尚在爭奪中(與李自成),而河南和山東的大部,一時間滿清、大順和大明誰都不能據有,互有交錯。至於此外的廣邈地方,滿清乾脆連一隻腳印也還不曾留下。


    反觀此時明朝,雖旬月中,京都兩番易手,從朱姓先改李姓,復改愛新覺羅氏,但亦僅此而已。所謂巨變,除了京都周遭可算名副其實,其他地方都談不上。關外(所謂『建州』)後金崛起已近三十年,陝晉之亂也有十多年,張獻忠1640年就攻打了四川……這些,均不自1644年始。如果說明朝是個爛攤子,則崇禎在世即已如此,而他殉國之後,暫時也沒有變得更糟。


    大部分地區,到此仍是明朝之天下。自荊楚以至浙閩,從淮河迄於粵、桂、滇,都還姓朱。它們不單面積廣大,尤其重要的是,皆系中國富饒之地,天然糧倉幾乎悉數在此(除天府之國已成甌脫),工商於茲為盛,稅賦根基未嘗動搖,換言之,在這亂世之中,明朝財力仍屬最強。對此,當時一位民間戰略家『布衣陳方策』,上書史可法,這樣分析形勢:


    東南歲輸糧米數百萬,金錢數百萬以供京邊,動稱不足。今我糧運、銀運盡行南還,賊將存倉之餘粒、栲索之金為泉源乎?賊其飢矣,貧矣。  


    言下之意,北事失利未必只有害處,一定意義上,竟也等於甩掉個包袱。北地苦瘠,物產不豐,遷都後,一直靠南邊通過運河輸血供養。如今,南方錢糧再不必北輸,『盡行南還』,豈非卸掉大大的包袱?這位陳布衣又說:


    舉天下之大,賊僅竊十之一二,我猶居十之八九。且賊瘠我肥,賊寡我眾,賊愚我智,賊飢我飽,賊邊我腹……  


    語氣稍嫌輕浮,所論則大皆事實。


    此外,明朝為兩京制,北京之外,還有南京。朱棣以北京為京師後,南京舊制保存未變,從六部到國家禮器一應俱全。過去二百多年,這種疊床架屋的配製不免糜耗冗費,誰承想,當初這因朱棣篡位而形成的制度,現在意外起到『系統備份』的作用,使明朝免於崩潰。事實上,因着南京這套備用系統的存在,面對京師淪陷乃至國君殞命,明朝所受到的打擊並非想像的那麼嚴重。


    最後再看武裝力量。福王南京稱帝後,史可法對兵力重新部署,將江北明軍主力設為『四鎮』,每鎮兵額3萬,四鎮兵力計12萬。但這是計餉的定額,每個年度『每名給餉二十兩』,12萬部隊一年耗銀240萬兩,而朝廷整個財政年入620萬兩 ,此已用掉三分之一強,所以必須嚴格控制額度。然而,計餉的兵額並不是各鎮實際兵力。【小腆紀年附考】有一處提到,『四鎮之兵不下數十萬人』,絕非區區之12萬;另一處說,單單四鎮中最強的高傑所部,便計『十三總兵,有眾四十萬』 。四鎮之外,明軍主力還有一個『巨無霸』,這便是駐紮湖北的左良玉部。左部之強,四鎮加起來也抵不過――『良玉兵無慮八十萬,號稱百萬』 (陳方策給史可法上書中,也說『左鎮擁兵數十萬』)。以上數字應有水分,未足信憑,但反過來說,朝廷出於財政原因所定下的江北四鎮各3萬、楚鎮5萬餘兵力的額度,同樣不代表真實的數字。因各鎮實際兵力原不止此,何況他們為增強自身實力,還都有擴軍之舉。例如,『(劉)澤清在淮安,選義坊之健者入部,肆掠於野。(淮揚巡撫田)仰無如何,乃為請餉。』 但朝廷拿不出錢來,對軍紀的敗壞,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除了搶掠,軍方還在各地自行徵稅,『時四鎮私設行鹽理餉總兵監紀等官,自劃分地,商賈裹足,民不聊生。』 其實,『私設』二字無從談起,在史可法的『四鎮』規劃中,『仍許各境內招商收稅,以供軍前買馬置器之用』 一語,載於明文,可見並非『私設』。


    就是說,這時明朝軍隊有『賬面內(計餉)』和『賬面外(未計餉)』之分。後者超過前者多少,沒有翔實數據,但依『傳聞』推想,多上幾倍大概不成問題。而『賬面內(計餉)』兵力,【三桓筆記】提供了確切的數字:


    江北四鎮:各3萬,共12萬。


    楚鎮:5萬餘。


    京營:6萬。


    江督、安撫、蕪撫、文武操江,鄭鴻逵、鄭彩、黃斌卿、黃蜚、卜從善等八鎮:共12萬。  


    以上合計35萬。如按多三倍算,明朝實際兵力這時仍超百萬。這樣估計似乎並不誇張。


    盡有天下膏腴之地、國家組織完好、擁兵百萬――這樣一個朝廷,距『滅亡』二字不亦遠乎?而它的對手或敵人:李自成已經潰不成軍;張獻忠始終抱定流寇哲學;滿清剛剛入關、立足未穩,且與李自成繼續纏鬥、脫不開手。四大勢力的處境,明朝可謂最好。


    所以,雖然教科書為求簡便可以把1644年當作一個重要標識,作為史實我們卻應知道,這一年明朝不僅仍然健在,而且底氣頗足。它的確遭遇嚴重危機,但不能與『滅亡』混為一談。對它來說,類似的危機過去就曾有所經歷。1449年,『土木之變』致英宗被俘,嚴重性相仿,明朝卻起死回生,又延祚二百年。那麼,怎見得1644年最終不可以是另一次『土木之變』?


    為何費這些筆墨,反覆辨析不當以1644年為明亡標誌?第一,這知識本身是錯的,是年,明朝不過死了一位皇帝,卻很快又有了新皇帝,國家機器繼續運轉。第二,雖然政治中心從北京轉到南京,並且失去對黃河以北的控制,但這政權既不支離破碎,更沒有陷於流亡境地,某種意義上,其客觀條件比對手們更優越。第三,倘若以為明朝隨着崇禎自縊而亡了,不知道至此它其實仍然活得好好的,甚至有能力和大把的機會去收復失地、重整山河,那麼我們不光在史實上出錯,實際也無法搞懂明朝怎樣滅亡以及為何而亡。


    申明1644年明朝未亡,不單是弄清史實或糾正一個錯誤知識。不能因滿清佔領了北京,就立刻將它奉為中國權力的正統。僅以北京的得失為這樣的標誌,既有誇大之嫌,更是提前用後事看當下。1937年,中國也曾失去國都,是否可說中國就此亡國?這一類比,因後續歷史的不同,也許不甚恰當;然而僅就1644年而言,其實並無不可。對清朝在中國歷史的260年整體存在如何定義,可另外討論,但在1644年,它是入侵者,是漢民族的敵人,是中國正統權力的顛覆者,對此歷史原態沒有含糊其詞的必要。


    關注這個問題,不必說確與民族感情有關,南明這段歷史兩次形成熱點,一次在清末民初,一次在抗日時期。前者本身就是民族原因所致,滿清統治中國後,嚴厲禁蔽明末真相,將明史截斷於崇禎之死,由清廷欽定的【明史】只寫到莊烈帝(崇禎),也就是說,今之所謂明亡於崇禎的框架,正是來自滿清。與此同時,滿清決然封殺弘光、隆武、永曆等南明諸朝,以及清初『明遺民』有關這段的史著,為此不惜製造一起又一起文字獄。這種遮蔽與掩殺,一直維持到同光之際,因其自身強弩之末才漸有鬆弛。所以,一旦清室遜位、進入民國,與排滿思潮相呼應,學界立即湧起挖掘、修復這段歷史的強烈願望。等到日寇侵華、國府西遷,相似的情境再次觸動歷史記憶和心靈體驗,使人們從新的層面看待和感悟明末。這種記憶與體驗包含民族認同和精神溯源的可貴价值,正像明末清初諸多愛國者,每每追憶着岳飛、文天祥去激勵自己那樣。這時,崇禎死後的明代歷史,隱然具有如何看待中華正統的意味。雖然國運日蹇、虎狼在前,愛國志士卻不改堅貞,且不說國猶未亡,即便江山易手,國統也猶存心中――這是黃宗羲、王夫之、顧炎武、談遷、方以智等許許多多『明遺民』所樹立的榜樣和傳統。較之於此,輕言滿清佔據北京、明朝即告滅亡,置歷史於何地,又令先賢情何以堪?


    歷史是遠遠而來的大河,穿山越嶺,走過不同路段,滾滾向前。這種向前並非對過去的拋卻,相反,所歷之處的大地精華會流動在整條河流之中,攜往未來。唯有這樣看,歷史才是莊重和有尊嚴的。之所以斤斤計較明代是否亡於1644年,不在於時間上區區一、二年之差,而在于堅持歷史的倫理層面不苟且。若干年中,這種苟且已達於荒唐。諸如王昭君從悲情人物變成光明使者、岳武穆失去『民族英雄』光環。起李陵、文天祥、左懋第等於地下,他們似乎已然面目無光。順此邏輯,則洪承疇、吳三桂之徒,有朝一日是否將被膜拜為促進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的功臣?其實,不久前某電視劇中的施琅形象塑造,已露此端倪。這背後,是一種實用主義歷史觀,取捨只問是否有利當下、合乎現實需要。其實不必如此,如前所說,歷史有不同路段,完全可以分而論之。今日怎樣、當時如何,各予尊重,有何不可?為何非要強史就今、驅策歷史為現實服務?這做法,於現實或有若干便利,而從中華民族長遠利益看,卻割裂傳統、造成歷史倫理淆亂、致使一些重要而基本的是非闕如。


    拗正這種偏差,不妨自重新確認明末歷史始:在1644年,不管論以統序,還是質諸實際,滿清並不具備南京的權威性,更不要說取代它。明朝作為當時中國之權力正統,至少維持到1645年6月18日(舊曆五月二十五丙午),亦即弘光皇帝朱由崧被俘返回南京,明京營總督、忻城伯趙之龍和禮部尚書錢謙益向全境臣民正式下達投降書的那一天。這是滿清真正成為中國統治者的時刻;此後,南部雖有隆武、永曆等政權繼續存在,但我們可以認為,奉明朝正朔的歷史到此已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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