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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宋代茶馬皆為國之重器:千年前的中國經濟武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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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鄰 發表於 2010-1-13 08:3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華網論壇
北宋西北地區的茶馬司經營茶馬互市的主要辦法是:一、在當時茶葉的主要產區四川榷茶,嚴格規定所有茶葉都必須按官價賣給有關部門,然後由政府統一把所收購的茶葉運送至熙秦地區換取馬匹。茶馬司計在四川地區設置買茶場41處,在陝西設置買茶場32處,在熙河路設置買馬場6處。後來陸續增設熙河(治所今甘肅臨洮)、岷州(治所今甘肅西和)、通遠軍(今甘肅環縣)、永寧寨(今甘肅甘谷)等處買馬場,以收茶買馬,進行民族貿易。二、在四川至熙河沿途設立水陸茶遞鋪,招募附近居民並差發成都府路廂兵充當腳夫,從事茶葉運輸。三、在政府開展茶馬貿易的前提下,鼓勵商人販運茶葉,商人在產茶州縣向官府交納茶價和商稅後,就可以領取運銷一定數額的茶葉專賣憑證--茶引,按茶引所規定的具體數量,將茶葉運送到熙秦等地茶場。四、嚴禁內地商販私自販運茶葉出境與少數民族直接進行交易,同時也規定少數民族只能在官場買茶,違反者除了沒收貨物外,還要依法受到處理,地方官吏監督不嚴者,也要受到相應的處罰,採取嚴刑峻法來保證茶馬互市的正常進行。
    正如當時在熙州任知州的王韶所言,在熙河開邊過程中,『通遠軍自置市易司以來,收本息錢五十七萬餘緡』,收到了比較明顯的經濟效益,減輕了政府在軍費開支方面的壓力,同時也收到了一定的社會效益。據稱在熙州設置市易司後,『熙河人情甚喜』,各族首領的子女『連袂圍繞漢官踏歌』,他們說,『自今後無仇殺,有買賣,快樂作得活計,不被木征來奪人口牛馬』。茶馬互市的正常開展,受到了各族的熱烈歡迎。北宋西北經濟的繁榮,在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內地軍事物資的大量支援,其軍事和政治意義明顯大於純粹的經濟意義。如當時以永興軍(治所今陝西西安)、秦州等地為重要據點的西北市場,就是與西北諸族的茶馬貿易,以及為抗擊西夏貴族在秦鳳(治所今甘肅天水)、環慶(治所今甘肅慶陽)、涇原(治所今甘肅平涼)和河東路駐紮了40萬以上的軍隊,這需要大量物資轉輸過來,於是這個地區就成為一個重要的交換場所,從而形成了西北市場網絡。與西北諸族茶馬互市,主要由北宋政府掌握。這是當時北宋經營陝西乃至西北的一個顯著特點。
    在宋夏開展榷場貿易的同時,二者之間還存在傳統的貢賜貿易,成為榷場貿易的一個補充,也使二者之間的政治聯繫進一步加強,這種貿易遠遠超過了經濟貿易的涵義。【西夏書事】卷29記載,西夏崇宗(1086~1139年)時,西夏派遣使者『入京,賜予、貿易得絹五萬餘匹,歸鬻之民,價值五六千。再以他物計之,一次所獲不下三十萬緡,故以進奉為利』。貢賜貿易儘管非等價交換,卻反映了當時民族貿易形式的多樣化。
    南宋時,陝西熙秦(治所今甘肅天水)地區淪陷,西北地區的買馬場僅僅剩下秦州買馬司管轄的西和州宕昌寨買馬場和階州(今甘肅武都)的峯貼峽買馬場2處,茶馬互市的重點由西北地區轉向了西南少數民族地區。『洮州蕃馬或一月或二月一至焉,疊州蕃馬或半年或三月一至焉。皆良種也』。南宋時戰馬主要依賴秦州和川北地區。成都、利州路11州所屬的23個茶場,每年產茶在2,102萬斤左右,再加上每年買馬絹帛值約合249萬緡,其中的約50~80%主要用於秦州和川北購馬。如果考慮由此而涉及的人力、物力及商品流通等因素,由西北地區茶馬貿易所帶動的是一個比茶葉和紡織品等商品的流通要廣泛得多的經濟領域,其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是十分顯著的。正如史書所言,當時『皆以互市為利,宋朝曲示懷遠之恩,亦以是羈縻之』。這應該引起足夠重視。
    宋、遼、金對峙時期,民族間的貿易除了民間正常的活動外,就官方來說,主要通過『榷場』來進行,榷場成為不同民族政權間貿易的特定場所。當宋太祖平定江南時,就開始了民族間的官方互市,以適應民族經濟發展的需要。宋太祖曾經在宋朝的邊界揚州、漢陽等處設置榷署,開展民族互市。宋朝對於遼代,則採取比較自由的互市,主要由邊界守臣和商人進行。宋太宗太平興國四年(979年)軍事攻滅北漢,但伐遼歸於失敗,宋朝對於榷場更加重視,往往根據自己的需要和形勢變化單方面決定榷場的開放或禁閉。而比較正常的榷場管理體制,隨着景德元年(1004年)『澶淵之盟』之後顯得正規化。遼國要求推進榷場貿易,而宋朝基於各方面的考慮,只是將官方控制的榷場限定在雄州(治所今河北雄縣)、霸州(治所今河北霸縣)、安肅軍(治所今河北徐水)、廣信軍(治所今廣西梧州)、代州(治所今山西代縣)等地方進行。但是,遼代的民族互市並沒有僅僅限於宋代,它採取了比較靈活的多邊貿易,如在同南宋互市的同時,還保持着與西北少數民族乃至與高麗的貿易。金朝在與宋夏無戰事的和平時期,比較注意雙方的民族貿易,當時主要在沿邊設置榷場進行商品交換。史稱:
    自南北通和,始置榷場,凡榷場之法,商人貨百千以下者,十人為保,留其貨之半在場,以其半赴南邊榷場博易,俟得南貨回,復易其半以往,大商悉拘之,以俟南賈之來。蔡、泗、唐、鄧、秦、鞏、洮州,鳳翔府置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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