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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宋代士大夫政治對皇權的限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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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舟 發表於 2011-12-2 14:3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論劍歷史門戶網
宋代皇帝優禮士大夫,就是爲了與其共同治理天下。『藝祖皇帝有言曰:「設科取士,本欲得賢以共治天下。」』趙宋統治者必須依靠知識分子爲其治理國家,才能鞏固統治。趙匡胤定下的這個調子,爲以後的士大夫紛紛發揮,漸漸消磨去其本意,使之更適合自身利益,反而成了制約皇權的理論基礎之一。士大夫對此的解釋與發揮,分三種形式。   


    第一,由『共治天下』變爲『共天下』。如上所引,宋太祖原話本意是『共治天下』。宋神宗時,大臣文彥博也言『爲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也。』南宋陳淵又言:『夫士大夫,天子所與共理者也。』後變爲『共天下』。如魏了翁上書云:『臣聞人主所與共天下者,二三大臣也。』這一有意無意的更改,意味著士大夫不僅不滿足於與皇帝共治天下,而且要共有天下。  


    第二,由少數變爲多數士大夫與皇帝『共天下』。魏了翁言共天下『二三大臣』,所指是皇帝身邊的宰相,也即由君主專制變爲少數權貴專政,但尋即有人提出新觀念。宋理宗時監察御史洪天錫曾上書憤然而言:『上下窮空,遠近怨疾,獨貴戚臣閹享有富貴耳。舉天下窮且怨,陛下能獨與數十人者共天下乎?』向皇帝提出警告:只依靠信用少數權貴是難保天下的,應共享富貴才能長享富貴。至宋度宗時,更有臣僚言:『政事由中書則治,不由中書則亂,天下事當與天下共之,非人主所可得私也。』天下不是皇帝一人的天下,因而天下之事不能由皇帝獨裁,要與政府即士大夫共同商議裁決才能治理好。暗示著天下是皇帝與士大夫共有的天下。  


    第三,共同享有治理天下的功名。乾道年間,宋孝宗一度獨攬權綱,『事皆上決,執政惟奉旨而行,群下多恐懼顧望。』徐誼因而上書說:『若是則人主日聖,人臣日愚,陛下誰與共功名乎!』皇帝獨裁,大臣淪爲事務官,在宋代是不正常現象,因而士大夫要從皇帝手中奪回應有權力,治天下的功勞和名位應與士大夫分享。  


    共天下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對皇帝而言是與士大夫共天下,對士大夫而言是與皇帝共天下。士大夫不甘於作皇帝的附庸奴僕,增強了主人翁的角色意識和使命感,比以往任何時期都更強烈地體現了『治國平天下』的儒家精神。對此,皇帝一般是認可的,對士大夫集團是尊重的,前引『不殺大臣及言事官』的特殊禮遇外,另有兩例很能說明問題。程顥曾與宋神宗一起討論人材問題。宋神宗當時感到人材不足,表示:『朕未之見也。』程顥當場指責道:『陛下奈何輕天下士?』宋神宗馬上『聳然』連聲道:『朕不敢!朕不敢!』又如高宗曾明確說道:『朕學問安敢望士大夫!』有自知之明,不敢妄自尊大。  


    共天下的具體表現,不是士大夫集團承擔著朝廷各部門、地方各級政府的職權,而是大政方針的制定,不能由皇帝一人獨斷。宰相杜范認爲:『凡廢置予奪,(君主)一切以宰執熟議其可否,而後見之施行。如有未當,給、捨得以繳駁,台、諫得以論奏。是以天下爲天下,不以一己爲天下,雖萬世不易可也。』在多數情況下的決策,體現了這一精神。『國朝以來,凡政事有大更革,必集百官議之,不然猶使各條具利害,所以盡人謀而通下情也。』形成了朝省集議制度。甚至進一步向下延伸,廣泛徵求吏人的意見:『太宗留意金谷,召三司吏李溥等二十七人對崇政殿,詢以計司利害。』三司長官也不自做主張,有決策甚至召集百姓討論。如陳恕爲三司使時,『將立茶法,召茶商數十人,俾各條利害。』熙寧年間,『其議財也,則商估市井屠販之人,皆召而登政事堂』。如此充分徵求意見,儘可能地完善出台的政策,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決策開明化或『民主化』。  


    無論是皇帝與士大夫共天下還是士大夫與皇帝共天下,都意味著天下不再是皇帝一人的,比君主獨裁無疑是進步的,適應了歷史發展,應予肯定。同時還應指出,這是皇帝與士大夫集團之間互相依賴、互相利用、共同統治、共享富貴的關係,利益一致,目的一致,都是爲了更有效地統治人民。宋神宗與文彥博的一段對話很能說明問題。在討論變法時,宋神宗說『更張法制,於士大夫誠多不悅,然於百姓何所不便?』文彥博答道:『爲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也。』士大夫與百姓是對立的,士大夫的利益是第一位的,皇帝應首先考慮士大夫的利益而不是百姓的利益。這就是共天下的階級實質。  


三、對皇帝的激烈抨擊與勸諫  


    宋代士大夫在限制皇權的鬥爭中,始終做著頑強的努力,而宋代皇帝在被『批龍鱗』『犯天顏』之際雖時有震怒,多數情況下允許甚至鼓勵直言。如宋太宗不僅多次鼓勵臣下直言,並將左、右補闕改爲左、右司諫,左、右拾遺改爲左、右正言。立此『新名』,『使各修其職業』。從制度上增強諫官的監察機制。何坦言:『大載我宋之祖,容受讜言,養成臣下剛勁之氣也。朝廷一黜陟不當,一政令未便,則正論輻湊,各效其忠。雖雷霆之威不避也。』宋仁宗曾從另一角度說過:『近世士大夫,方未達時,好指陳時事,及被進用則不然。是資言以進耳。』葉適也說:『前世之臣,以諫諍忤旨而死者皆是也;祖宗不惟不怒,又遷之以至於公卿。』就是說,敢於陳指時事,是升官的一個途徑。表明皇帝鼓勵直言。  


    宋代士大夫在內心深處並未把皇帝當做神聖,而是當做人看待。韓琦曾對宋神宗說:『先帝,臣所立;陛下,先帝兒子。做得好,臣便面闊;做得不好,臣亦負慚愧。』儼然以恩相長輩自居,但無論皇帝還是大臣,並不以爲跋扈。王安石在一封書信中說:『貴爲天子,富有天下,苟不能行道,適足爲父母之羞。』皇帝行爲不端,照樣遺羞於天下。從這點出發,皇帝會犯錯誤,犯錯誤應予批評,也就正常了。  


    宋太祖曾迷惑於一女色,在群臣批評後決意擺脫,竟借該女熟睡之際親手殺害。韓琦在審閱【三朝聖政錄】時發現此事,大爲不滿:『此豈可爲後世法!己溺之,乃惡其溺而殺之,彼何罪?使其復有嬖,將不勝其殺矣。』遂刪去。毫不客氣地指責宋太祖不能自律和濫殺無辜。又如漳州通判王邁,對宋理宗直斥宋寧宗:『天與寧考之怒久矣。曲櫱致疾,妖冶伐性,初秋逾旬,曠不視事,道路憂疑,此天與寧考之所以怒也。隱、刺覆絕,攸、繾鴣瑁綱淪法叮上行下效,京卒外兵,狂悖迭起,此天與寧考之所以怒也!』借天怒表述了他對宋寧宗的不滿。宋理宗時,樞密副都承旨王伯大,進對時說:『陛下親政,五年於茲,盛德大業未能著見於天下,而招天下之謗議者,何其籍籍而未已也?議逸欲之害德,則天下將以陛下爲商紂、周幽之主!』公然將宋理宗比做暴君昏君。  

  
    許多批評落到實處,仍是責怪皇帝濫用權力。趙普曾對宋太祖言:『刑賞,天下之刑賞,非陛下之刑賞。』士大夫們再三指出,皇帝濫用權力即是亂政。富弼對宋神宗言:『內外事多陛下親批,雖事事皆是,亦非爲君之道。況事有不中,咎將誰執?必致請屬交走,貨賄公行,此致亂之道,何太平之敢望!』他要皇帝明白,即使你英明,每一件事都處理得當,也是不對的,況且並不能事事正確,必將遺患致亂。宋寧宗初,皇帝『今日出一紙去宰相,明日出一紙去諫臣』,士大夫感到不妥,既危及自身利益,又被剝奪了應有職責。監察御史吳獵便上書,『謂事不出中書,是謂亂政!……陛下毋謂天下爲一人私有,而用舍之間,爲是輕易快意之舉!』宋仁宗曾直接行使司法權,近臣有罪,不交司法部門審訊判決。諫官王贄挺身而出,指責道:『情有輕重,理分故失,而一切出於聖斷,前後差異,有傷政體,刑法之官安所用哉?請自今悉付有司正以法。』宋仁宗只好返回權力。更多的情況下,士大夫們竭力向皇帝灌輸納諫的意識。他們反覆提出『人主不可求勝於天下,不可廢天下之公議』;『人主不可以自用』;『崇儒納諫,人主之大利』。如知諫院傅堯俞上書宋英宗:『竊見士大夫以至吏民,皆以陛下爲不納忠諫。陛下以睿聖之資,而得此聲於天下,豈不惜哉!』如此千言萬語,實質上就是一句話:皇帝應虛心接受士大夫的意見與批評,不可獨裁和妄自尊大。   


    面對士大夫的直言極諫,宋代皇帝並非置若罔聞,其言行不得不有所收斂。宋仁宗即言:『台諫之言,豈敢不行!』宋徽宗出示玉製酒具對大臣說:『欲用此,恐人以爲太華……先帝作一小台才數尺,上封者甚眾。朕甚畏其言!』宋光宗時,給事中謝深甫屢屢抵制皇帝的不當委任,致使每逢左右近臣私下請求恩命時,宋光宗便說:『恐謝給事有不可耳!』由此可見,宋代士大夫的直言敢諫,造成了一個強大的輿論力量使皇帝感到畏懼,在很多情況下有效地制約著皇權。宋人屢有諫人主易、言大臣難的議論,表明了皇帝納諫、士大夫敢諫的良好政治風氣。  


四、對皇帝命令的抵制  


    士大夫制約皇權的另一直接有效的方式,即抵制、拒不執行皇帝的命令。宋真宗曾遣使持手詔來見宰相李沆,欲封劉氏爲貴妃。李沆竟當著使者的面將手詔焚燒,並讓使者傳話:『但道臣沆以爲不可!』此事遂罷。焚詔之舉,表明毫無商量餘地,也表明對宋真宗不妥當旨意的蔑視。又如樞密使杜衍『務裁僥悻,每內降恩,率寢格不行,積詔旨至十數,輒納帝前。』宋仁宗說:『凡有求於朕,每以衍不可告之而止者,多於所封還也。』宋代政治體制中還專門有一制約機制,即封駁制度。知制誥、中書舍人、給事中、封駁司等,都具有封駁詔命的職權,比前代有大的發展。如『唐制惟給事中得封駁。本朝富鄭公在西掖,封還遂國夫人詞頭,自是舍人遂皆得封駁。』所謂封駁,即拒不起草、拒不頒行皇帝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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