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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關於宋代在我國封建社會中所處地位的考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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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天道化 發表於 2012-2-23 09:5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華文史網
其次,有宋一代出現的另一社會問題是土地買賣的機會增加,地權轉移頻繁,造成了雙重的社會效果。
前面說過,迄於唐代,土地買賣還不是到處可見的,門閥地主的土地主要不是靠購買而得。至宋則不然,隨著世族勢力的衰亡和品官地主的興起,地主階級內部各階層的流動和新陳代謝加快,做爲主要生產資料的土地很難長期穩定在一定人員的手中,地權轉移加快。同時,商品經濟的發展,也日漸使土地捲入商品交換領域,進行買賣成了公開合法之事。顧炎武對此觀察的很深刻,他說:漢代稱兼併土地的人爲『豪民』,唐稱爲『兼併之徒』,而宋以下,『則公然號爲田主矣。』[19]由被指稱『兼併之徒』到公然譽爲『田主』,變化可謂昭然。地權轉移加速,帶來兩種社會效果:一方面,是產生了新的土地兼併。北宋仁宗時,『承平寢久,勢官富姓,占田無限,兼併冒偽,習以成俗,重禁莫能止焉。』[20]南宋時,情況更有發展,大將張浚,至少有田六十萬畝。陸九淵說:『然在一邑中,……所謂農民者,非佃客莊,即佃官莊,其爲下戶,自有田者亦無幾。所謂客莊,亦多僑寄官戶,平時不能贍恤其農者也。』[21]土地兼併的結果,必然導致大量自耕農喪失土地,引起農民的反抗。宋代有些農民起義,即因此而發。另一方面,它又有助於消除以往的莊園農奴制,使地主與農民的關係朝著以租佃關係爲主的方向發展。誠如漆俠同志所說:『由土地買賣而引起的土地轉移的加劇,使一些老牌地主受到重大打擊,一些握有雄厚貨幣力量的商人轉化爲地主,這對於破壞世世代代的主奴關係、發展封建租佃制是有利的。』[22]前面說過,宋代農民所受的封建束縛有所削弱,有了轉佃的自由,就和這種土地商品化的趨勢有直接關係。
關於農民起義提出的『均貧富』口號,我們也應作兩面觀。一方面,它說明宋代農民和整個封建社會的農民一樣,受著相當沉重的奴役和剝削,他們難以維持起碼的生活條件,因而提出如此大膽而響亮的口號。另一方面,我們也不難想見,這個口號在唐代是不可能提出的。那時,廣大無地農民是門閥地主的部曲、徒附,全部人身都由莊園主支配,世世代代處於農奴地位,談不上經濟上有什麼平等、獨立的要求。迄於宋代,農民所受的封建人身束縛日漸松馳,他們在反抗地主剝削和壓迫的鬥爭中進一步在經濟領域提出要求,完全是合乎規律的事情。
總之,對於宋代社會出現的土地兼併及農民起義提出的新口號,應該看作是封建社會在發展進程中所出現的現象,它是封建社會基本矛盾在新歷史階段的表現,表明了宋代仍存在著嚴重的社會問題、存在著階級的對抗。不過,我們沒有理由把這些視爲封建社會已『江河日下』的標誌和徵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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