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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究] 東西曹考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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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丘 發表於 2011-12-15 09:4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華文史網
三 魏晉南北朝公府、州府的東西曹


    魏晉南北朝時期,中央決策行政體制沿著東漢以來的軌跡繼續發展,並發生了重大變化:東漢時期的太尉、司徒和司空等三公,已經喪失實權,成爲虛銜;作爲輔助皇帝進行決策和實施政務的權力機構是中書、門下和尚書等三省。在地方行政體制方面,州、郡、縣三級行政機構已經形成,都督製發展成熟。其時州刺史、郡太守多帶將軍稱號,治民而又領兵;同時,以軍將爲都督,督一州至數州,或一郡至數郡,往往又兼任軍府所在地的州刺史或郡太守,表現出地方政權軍事化的明顯特徵。這個時期,西曹、東曹的設置範圍進一步朝著擴散和下移的方向發展,而上述中央和地方政制的變化,對這一過程給予了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此外,這個時期政權更迭頻繁,造成各個政權之間政製發生差異的因素較多,也增加了當時東西曹設置情況的複雜性。下面,我們就此期東西曹的設置和運作情況,分類加以敘述。


  1. 魏晉南朝公府的東西曹


    三國西晉時期,名號爲公的高官群體呈擴大趨勢。當時的丞相,或稱相國,不常置;置則多系權臣居此職。丞相之下,曹魏、孫吳均有太尉、司徒、司空等三公官,蜀漢曾以許靖爲司徒。曹魏又曾置太傅、太保、大司馬、大將軍等,位在三公之上;孫吳、蜀漢僅有大司馬和大將軍。綜上可知,三國時除丞相、相國之外,實際上是七公並置[11] (p81~83)。西晉建立之初,尊寵禪代功臣,凡八公同時並置,盛況空前。
    除正式的公以外,三國西晉時還廣置『從公』,這是導致公位群體擴張的另一個主要途徑。所謂從公,即文武高官以本官加『開府儀同三司』名號,從而獲得等同於三公的地位和相應的權利。關於開府儀同三司的淵源,【晉書】卷二四【職官志】稱:『開府儀同三司,漢官也。殤帝延平元年,鄧騭爲車騎將軍,儀同三司;儀同之名,始自此也。及魏黃權以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開府之名,起於此也。』[12] 同篇還論及以開府而位爲從公者,主要是高級武將,文官僅限於帶左右光祿、光祿三大夫等散號者。洪飴孫【三國職官表】於曹魏開府儀同三司有考,稱:『儀同三司,無員,魏加官,景初三年初置。加是官者皆以本官開府。可考者八人。』[13] (p1315)以上晉志、洪表論述開府儀同三司的淵源和範圍,甚爲明晰、準確。
    曹魏時諸公及從公設置僚屬的情況,史不備書。西晉建立以後,對從公以上設置僚屬有明確的制度規定,【宋書】卷三九【百官上】稱:
    晉初凡位從公以上,置長史、西閣、東閣祭酒、西曹、東曹掾、戶曹、倉曹、賊曹屬各一人;加兵者又置司馬、從事中郎、主簿、記室督各一人,舍人四人;爲持節都督者,置參軍六人。[14]
    【晉書・職官志】所記略同,但細節較詳備。晉初諸公及從公府的基本建制爲僚屬八人,包括長史和西、東閣祭酒各一人,西、東曹掾各一人,戶、倉、賊曹屬各一人,相當精簡。同東漢太尉府相比,置曹數由十二曹減爲五曹,掾屬由二十四人減爲五人,這反映出諸公及從公處理政務的職能確實很有限;當然,這也正是諸公及從公得以廣爲設置的前提條件。就內部關係而言,西、東曹置掾,其餘三曹置屬,西、東曹仍然保持著較高的地位。
    東晉南朝以降,公位群體依舊龐大,與曹魏西晉無異;但諸公及從公名號虛銜化的傾向更加明顯,甚至成爲『贈官』。在設置僚屬方面,據【宋書・百官上】記載:『江左以來,諸公置長史、倉曹掾、戶曹屬、東西閣祭酒各一人,主簿、舍人二人,御屬二人,令史無定員。領兵者置司馬一人,從事中郎二人,參軍無定員;加崇者置左右長史、司馬、從事中郎四人,掾、屬四人,則倉曹增置屬,戶曹置掾,江左加崇,極於此也。』公府僅置倉、戶二曹,傳統上作爲公府基本配置的西、東曹已經裁撤,這意味著諸公及從公基本上喪失人事處置權,其處理政務的職能更爲有限。然而,宋志載錄的情況似乎僅爲一般的制度規定,它對普通身份的諸公及從公當然具有約束力,但對特殊身份的諸公以及從公,卻未必有效。東晉南朝時公府的東西曹實際上並未絕跡,而是在一定範圍內繼續存在。
    西曹方面:東晉初,謝尚爲司徒王導西曹屬;宋末,顧憲之爲太尉蕭道成西曹掾,沈昭略爲相國蕭道成西曹掾;齊末,陸杲爲相國蕭衍西曹掾;梁武帝時,張種爲中衛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西昌侯蕭淵藻西曹掾,蕭淵藻同時兼任中書令、侍中;梁元帝時,陸山才爲征東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王僧辯西曹掾,王僧辯同時兼任尚書令、江州刺史。東曹方面:東晉會稽王司馬道子爲驃騎將軍,『加開府,領司徒』,其府中設有東曹[12] (卷六十四),[14] (卷四十二);宋文帝時,沈文季爲太尉江夏王劉義恭東曹掾;齊武帝時,張稷爲大司馬豫章王蕭嶷東曹掾;齊鬱林王時,孔逭爲衛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武陵王蕭曄東曹掾;梁武帝時,陸爲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臨川王蕭宏東曹掾,張種被選爲征西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益州刺史武陵王蕭紀東曹掾,未就職;陳後主時,孔紹忠爲鎮衛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鄱陽王陳伯山東曹掾。以上西曹6例,東曹7例;由於公府的西曹和東曹向來是同時並置,所以我們可以看作是東晉南朝公府置東西曹共計13例。從這些例子看來,當時有資格設置東西曹的有兩類人。一是非宗室的權臣,其中王導是東晉江左政權的奠基人之一,倍受諸帝尊寵,不僅居中樞重地,見待禮節也過於群臣,因而不能以普通諸公看待。其他如宋末的蕭道成、齊末的蕭衍、梁末的王僧辯等,也都是朝廷的實際當權者。一是位望崇顯的宗室諸王(個別爲侯),他們也掌握著中央或地方的重要權力。在影響東晉南朝政局走向的各種因素里,宗室諸王和非宗室權臣是兩支決定性的力量,這兩類人享有設置東西曹的特權,是否暗示著東西曹在掌握權力上的重要意義呢?


    2. 兩晉南朝司徒府的左西曹


    西晉的諸公及從公府一般設置五曹,但司徒府是一個例外。【晉書・職官志】:『司徒加置左右長史各一人,秩千石;主簿、左西曹掾屬各一人,西曹稱右西曹,其左西曹令史已下人數如舊令。』司徒府比一般公府多出一個左西曹,有掾屬各一人,由此形成左、右西曹對應的局面。司徒加置左西曹,與司徒領選有關。『司徒府領天下州郡名數戶口簿籍。』[15] (卷十六)九品中正制確立以後,司徒府便承擔起選任州郡中正,主持中正品第人物及用黃紙寫定品第供吏部採用等職責[16]。司徒操縱中正品第與吏部主持銓選,是當時選官制度中互相銜接、缺一不可的兩個環節。我們不清楚司徒府左、右西曹的分工情況,但加置左西曹,應是爲了充實人手,以便司徒操縱州郡中正品第人物。
    東晉南朝時期,司徒府依然保持著與其他公府的差別。【宋書・百官上】:『司徒若無公,唯省舍人,其府常置,其職僚異於余府。有左右長史、左西曹掾、屬各一人,余則同矣。余府有公則置,無則省。』司徒府無論有無司徒公其人,都常置不廢,其緣由在於司徒府掌握著選舉的重要環節,不可一日或缺。當無公時,司徒府很可能由吏部代領。司徒府常置不廢,『余府有公則置,無則省』,這是兩者歧異處之一。其時一般公府僅置倉、戶二曹,由西晉時五曹撤去三曹,司徒府在保留倉、戶二曹,撤去另外三曹的同時,仍然較一般公府多置一個左西曹,這是兩者歧異處之二。
    司徒左西曹在兩晉南朝存在的情況,史籍留下了如下記錄:西晉劉卞爲司徒左西曹掾;東晉庾登之爲司徒左西曹屬;顧琛『祖履之,父矗並爲司徒左西曹掾』[17] (卷三十五),時間當在兩晉;顧覬之『父黃老,司徒左西曹掾』[17] (卷三十五),時間當在東晉;宋張岱『爲司徒左西曹』[17] (卷三十一);齊顧敝爲司徒左西曹掾;梁孔奐爲司徒王僧辯左西曹掾,等等。需要說明的是,這個時期有關『司徒西曹』的記載集中在西晉,東晉以後僅見一例,即上述東晉初謝尚任司徒王導西曹屬,這一例出現的條件比較特殊。所以從總體上看,西晉司徒府與東晉以後司徒府在建制上的差異,還是很清楚的。


    3. 兩晉南北朝州府的西曹


    兩晉南北朝時期,東西曹的設置範圍有一個重大變化,就是各州普遍設置西曹。【宋書】卷四○【百官下】記南朝州府屬官云:
    今有別駕從事史、治中從事史、主簿、西曹書佐、祭酒從事史、議曹從事史、部郡從事史;自主簿以下,置人多少,各隨州,舊無定製也。……別駕、西曹主吏及選舉事,治中主眾曹文書事。西曹,即漢之功曹書佐也。祭酒分掌諸曹兵、賊、倉、戶、水、鎧之屬。[14]
    同篇還載錄有東漢州府屬官制度。拿南朝制度與漢製作比較,兩者之間的因革之處是顯而易見的:別駕、治中、部郡從事史及主簿等主要屬官,南朝均因襲漢代;南朝州府設有西曹、議曹及兵、賊、倉、戶、水、鎧等曹,漢代僅有兵曹、功曹、簿曹,前者倍於後者。就南朝州府的西曹而言,其直接淵源就是漢代的功曹書佐。不過,西曹在很長時期里都是公府專設的下屬機構,州府借用這個名稱,不能不認爲是某種歷史機緣起了作用。漢末軍閥多以軍號開府,同時兼領所割據州的州府事務,軍府與州府一地並置,軍府主導州府,那麼當兩府的某些機構職能相同時,軍府所屬的機構就有可能獨自擔負起共同的職能,從而使州府所屬的機構空虛化。當時軍府西曹與州府功曹的關係,大概就是如此。而正是這種關係,混淆了兩者的界限,使兩者在一定條件下互相置換成爲可能。此外,從漢末到魏晉,政治版圖統一的時間不長,地方州鎮權力增長的趨勢不斷強化,最終州府地位上升,西曹、議曹及兵、賊、倉、戶等漢代的公府曹,或者名稱被州府借用,或者被納入州府系統。因此,從這層意義上說,兩晉南北朝州府的西曹,仍然可以看作是漢代公府西曹的擴散與下移。
    兩晉南北朝州府普遍設置西曹,史籍記載頗豐,無需羅列。就大的方面而言,首先在政區分布上,兩晉南朝的荊州、揚州、江州、湘州,東晉南朝的僑州豫州、徐州、南徐州、兗州、雍州,南朝增置的郢州,北朝的司州、雍州等,都有設置西曹的史實記錄。其次,州府西曹的主事者,一般稱『西曹書佐』或『西曹主簿』,這與公府的西曹掾屬稱呼不同,體現了州府與公府的差別。再次,南朝有一特殊現象,即某些州設有專職的『送迎西曹』,例如宋初荊州人龔祈,『鄉黨舉爲州迎西曹』[14] (卷九十三),宋明帝時有『兗州都送迎西曹解季遜』[14] (卷八十五);梁時到洽『爲南徐州迎西曹行事』[17] (卷二十五)等等。州府設置送迎西曹,與當時官場普遍盛行的『送故迎新』風氣有關⑤。
    以上所揭示,均爲魏晉南北朝時期東、西曹存在的主要形態。此外,由於十六國北朝政權與東晉南朝有很大差異,它們對漢魏舊制的繼承既不全面,並且即便是採用舊制,隨意性也較大。因而在東、西曹的設置上,十六國北朝有一些不尋常的現象,在此作一概說。
   其一,十六國政權的一些統治者,有採用東、西曹的現象,如石勒屬下有東曹掾傅遘,禿髮仗詞糲掠形韃艽郵率保姚興所署的撫軍將軍屬下有東曹屬姜虬等等。其二,北魏的太子東宮曾設東西曹,例如殷紹『給事東宮西曹』[18] (卷九十一),韓麒麟『爲東曹主書』[18] (卷六十),均在拓跋晃以太子身份監國時,當爲一時特例。其三,北朝還有在郡、縣設置西曹的現象,例如房景伯爲清河太守,署郡民劉簡虎之子爲西曹掾,時在北魏中期;北齊制度明確規定,郡、縣一律設置西曹。這種在郡、縣設置西曹的現象,恰好反映了北朝採用漢魏舊制時的隨意性,因爲北朝郡、縣的西曹相對於傳統意義上的公府西曹,除了借用名稱之外,基本上沒有什麼聯繫。
    魏晉南朝公府東、西曹掾的地位大體上與東漢相當。據上田早苗氏研究,魏晉以後的清官官品應是指七品以上,而作爲清官的五、六、七品的起家,是參照東漢的六百石起家(外戚的子弟和徵召)與比四百石的起家,根據社會的變化而稍加修改形成的[19] (p16)。晉宋之制,公府掾、屬位列第七品。梁朝採取十八班官階,以班多者爲貴,其中司徒左西曹掾、司徒屬,皇弟皇子公府掾屬,均爲八班,相當於六品。陳承梁制,司徒左西曹掾屬,皇弟皇子公府屬,亦爲六品。一般說來,由包括東、西曹掾在內的公府掾屬起家,是除高門士族之外的普通士族子弟的入仕途徑。至於此期州府西曹的主事者,地位則較低,通常爲第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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