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2414|回覆: 0

[論史] 』養生『與』送死『:漢代家庭的生活消費(1)

[複製連結]
沙坡 發表於 2011-12-28 10:1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華文史網
一定的生活樣式反映一定的文化傳統。在以家庭爲本位的中國古代社會」個人消費不占重要地位」生活消費通常集中表現爲家庭消費」而.養生j與.送死.則是家庭消費的兩大項目。本文擬結合文獻資料和考古文物資料」對漢代的"養生"與"送死"進行一些考察。全文分三部分:(一)"養生":最低限度的生活消費:(二)經濟收入與"養生"消費的差別;(三)"送死":"富者奢僭,貧者殫財";(四)"養生"與"送死"的社會保障。

    "養生"的消費水平歸根到底取決於各個家庭的財產狀況。但是各個時代維持勞動力再生產所必需的生存消費,有一個最低限度的標準。漢代一個五口人的農民家庭,每年糧食消費約谷149石,加上食鹽和衣服費用,全年最低限度的生活費用約需236.4石,假定這個家庭有土地100畝,按當時平均每畝(小畝)產糧2石計算,其全部收穫用來支付衣食費用尚缺糧36.4石。

    漢代貴族、官吏和地主的基本經濟收入」都大大超過一般農民家庭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生活費用。對於他們來說,『養生』並不是一種單純的生存消費,而是爲了獲得物質上和精神上巨大滿足的享樂消費。就基本經濟收入和生活奢侈的程度而言,排列第一的是貴族,第二是大地主(尤其是商人地主),第三是官吏。

    『送死』是一種特殊的生活消費。漢代盛行厚葬,"送死"被視爲"養生"的延長,成爲誇飾家庭社會地位和財力的一種標誌。追求複製和表現死者生前的生活樣式,是漢代基葬的一個重要特點。不僅富貴人家厚葬奢僭,連一些家境並不富裕的人家也不惜耗盡家產厚葬,這種風氣與當時流行的孝道觀念有關。

    中國封建社會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全部社會關係都帶有封建倫常的色彩。當有的窮困家庭"養生"和"送死"最起碼的消費都無力承擔時,它的宗親族黨和封建國家都有責任予以救濟。這種救濟從一定意義上說來」是中國古代"養生"與"送死"的一種社會保障,但它所起的作用極其有限。廣大農民由於饑寒交迫而流離失所,因此社會生產往往無法正常運行。隨著社會危機的加深,一場農民起義也就必不可免了。

    關鍵詞:生存消費 享樂消費 最低生活費用 基本經濟收入 社會保障


    人類社會的生產和消費相互依存,互爲前提。沒有個人和集團的消費,社會生產就無法進行,人類自身也無從繁衍。

    不同的消費方式反映不同的文化傳統。在以家庭爲本位的中國古代社會,個人的消費不占重要地位,生活消費通常集中表現爲家庭消費,而.養生j和"送死"則是家庭消費的兩大項目。本文擬結合歷史文獻和考古材料,對漢代的"養生"和"送死"進行一些考察。

    一、"養生":最低限度的生存消費

    中國古代所謂"養生",既指自身的物質生活享受,也指子女對父母的奉養乃至整個家庭的生活消費。孟子說:"谷與魚鱉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孟子・梁惠王上】)他所說的"養生",即包括"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孟子・梁惠王上】)的整個家庭的生活消費。【鹽鐵論・本議】說:"隴、蜀之丹漆旄羽,荊、揚之皮革骨象,江南之矽髦竇,燕、齊之魚鹽旃裘,兗、豫之漆絲,養生送終之具也,待商而通,待工而成。"這裡的"養生"也是就各個家庭的生活消費而言的。

    "養生"的消費水平,與人們的消費觀念有關。不同時代和不同地區有不同的生活樣式,由此也產生了各個時代和各個地區之間消費觀念的差異。譬如漢代的南方和北方、東部和西部之間,由於自然條件和文化背景的不同,在衣食住行各方面的消費就有不少差異。但從根本上說來,『養生』的消費水平取決於各個家庭的經濟收入和財產狀況。【漢書・楊王孫傳】說,楊王孫"家業千金,厚自奉養生,亡所不致。"家境不如楊王孫的,就不可能像他那樣消費,由於社會地位和經濟收入不同,漢代家庭"養生"的消費水平可以說干差萬別,我們要對此作出全面和具體的說明是很困難的。但是各個時代維持勞動力再生產所必需的生存消費,大體上有一個最低限度的標準。晁錯說: "人情一日不再食則飢,終歲不製衣則寒。"(【漢書・食貨志】)一個人每天至少要有兩餐,每年至少要制一套衣服,這是維持生存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消費。戰國初期」李悝曾經對農民五口之家必需的衣食費用算過一筆帳。利用文獻記載和出土文物,我們對漢代農民家庭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衣食費用,也可以作一些推測。

    漢代普通家庭的飲食非常簡單,通常是"餅餌麥飯甘豆羹","園菜果z助米糧"(【急就篇】)。糧食和菜蔬都是農民自己耕作的收穫。在估算農民家庭最低限度的飲食消費時,我們甚至可以不考慮菜蔬,只計算人們生存最必需的糧食和食鹽的消費。

    漢代口糧的一般標準,從文獻記載和考古材料中大致可以了解。【鹽鐵論.散不足】說:"十五斗粟,當丁男半月之食。"【鍤ぶ書】說"丁男長女"歲食三十六石"粟。王充【論衡・祀義】說:"中人之體七八尺,身大四五圍,食斗食,f斗羹,乃能飽足,多者三四斗。"崔【政論】說『長吏及其奴從二人每月』食粟六斛"。這些記載都說明漢代成年勞力每月口糧大致是谷三石。按糧食加工消耗率計算,谷三石折糙米一石八升[1]。也就是說,每人每日的口糧是六升左右。【漢書・匈奴傳】載王莽發三十萬士兵出征匈奴,嚴尤上書說:"計一人三百日食,用L十八斛,非牛力不能勝。『L』是用米做的乾糧。"用L十八斛",是指三百日的乾糧用米十八斛,正好也是日食米六升。對於一個成年勞力來說,每日六升口糧恐怕是維持勞動力再生產的最低標準了。這從漢代屯田士卒的口糧供應也可以得到證實。

    漢代邊塞吏卒的口糧和日用衣物都是由國家供給的。居延漢簡所載邊塞吏卒的廩食,有每月"三石三斗三升少"、"三石二斗二升少"、"三石",以及"二石"、"一石九斗三升少"等不同記載。其中,以"三石三斗三升少"的記載最多。吏卒廩食是按每月的天數計算的,因此大月小月自然就會出現差別。楊聯升先生曾經正確地指出,"三石三斗三升少"與"三石二斗二升少"雖是兩種計量,"然苟以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釋之,則每日均爲米六升太半升。"(楊聯1992)但楊先生以"額較多者謂未舂之粟,額較少者謂已舂之米",認爲"二石"與"一石九斗三升少"之廩給爲米而非粟,這個意見卻值得商榷。因爲有的簡文明確記載"二石"與"一石九斗三升少"之廩給是粟。陳直先生認爲"三石三斗三升少"是小石,"二石"是大石,這個解釋就較爲合理(陳直1986)。總之,邊塞吏卒的口糧標準基本上是每月"三石三斗三升少"(小石)。這個口糧標準比內地一般的勞力略高,大概是因爲邊塞勞動條件比較艱苦的緣故。

    勞力每月食糧谷三石,折糙米一石八升。一般家庭每月的食糧消費量又是多少呢?漢代家庭的結構和規模不一,普通家庭有父母妻子型和夫妻子型兩種主要類型。所謂"五口之家",通常即指父母妻子三代型。【春秋公羊傳】宣公十五年何休註:"父母妻子五口爲一家。"江陵鳳凰山十號漢墓出土的鄭里廩簿竹簡,所載農戶人口,如"戶人越人能田三人口六人","戶人青肩能田三人口六人"(裘錫圭1974),大約也是屬於父母妻子型家庭,但第二代兄弟尚未分家。夫妻子型只有兩代,一般是四口左右。居延漢簡所載邊塞戍卒的家庭,不少是這種類型。戍卒在服兵役之前,基本上都是農民。封建國家供給戍卒家庭的食糧標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普通農民家庭爲保證生存和繁衍後代所必需的食糧消費量。漢代人民年齡十五以上至五十六歲稱大男大女,七歲至十四歲稱使男使女,兩歲至七歲稱未使男未使女。漢簡有關簡文表明,大女和子使男每月廩食二石一斗六升大,子使女和子未使男廩食一石六斗六升大,子未使女廩食一石一斗六升大,其間相差都是五斗」未滿兩歲的嬰兒,則廩給一斗。但實際上發給全家的糧食,往往扣掉零頭,只給一個整數。戍卒家屬的這種廩給標準,當然不反映他們每個人的實際吃糧數。但這種官方規定的廩給標準」可以看作是不同年齡段的非丁男人口爲維持生存所必需的最低口糧標準。據此,大體上可以推算出漢代一個普通農民家庭爲維持全家生活所必需的糧食月消費量和年消費量。下面試舉幾個不同家庭結構的例子:父母妻子型的五口之家,如果有兩個大男,兩個大女,一個使男,其糧食月消費量爲(2×3)+(2×2.16)+2.16=12.48石,年消費量爲149.76石:如果有三個大男,兩個大女,其糧食月消費量爲(3×3)+(2×2.16)=13.32石」年消費量爲159.84石。夫妻子型的四口之家,如果有兩個大男,兩個大女,其糧食月消費量爲(2×3)+(2×2.16);10.32石」年消費量爲123.84石;如果有一個大男,兩個大女,一個使男,其糧食月消費量爲3+(2×2.16)+2.16:9.48石」年消費量爲13.76石。

    糧食之外,鹽也是人們維持生存最必需的生活資料。漢政府對邊塞吏卒及其家屬所供應的食鹽,基本上是每人每月三升(【居延漢簡甲乙編】)。趙充國爲屯田上書漢宣帝,談到其部下"萬二百八十一人",每月需要"用鹽三百八斛"(【漢書・趙充國傳】),每人食鹽2.99升,與漢簡所載3升相差無幾。據此估算,四口之家每月需要用鹽12升,全年]44升:五口之家每月用鹽15升,全年I 80升。農家食鹽要從市場購買。居延漢簡有關於粟價和鹽價的記載[2],假定鹽價每斗30錢,粟價每石100錢,四口家全年用鹽折糧4.32石,五口之家全年用鹽折糧5.4石。衣服費用是一個比較難於估算的項目,因爲南方和北方需要的服裝不同,各種衣服耐穿的程度也不一樣.晁錯建議募民實邊,"予冬夏衣,廩食,能自給而止"(【漢書・晁錯傳】)。漢政府發給戍卒的衣服,大約也是冬夏衣俱有。漢簡中記載戍卒領取的衣服,就有單衣、袍、襦、褲、裘、襪等。就一般農民家庭而言,恐怕是很難做到所有家庭成員每年都既制夏衣叉制冬衣的。李悝估算戰國時代農民家庭全年衣食費用的比例,約爲1:1.8(【漢書.食貨志】)。照此比例折算,漢代五口之家一年的衣服費用約需82石糧食,四口之家約需68石糧食。

    我們大體上可以計算出漢代普通農民家庭所需最低限度的生活消費:有兩個大男的五口之家全年約需口糧149石,食鹽折糧5.4石,衣服費用折糧82石,共236.4石。有一個大男的四口之家,全年約需口糧114石,食鹽折糧4.32石,衣服費用折糧68石,共186.32石。對漢代普通農民家庭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生活消費作出量化的估算,有助於我們了解當時各種家庭『養生』消費的差別。一般說來,一個家庭生活消費的水平,取決於它經濟收入的多少。如果一個家庭的經濟收入,達不到它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生活費用,它就不免要陷入饑寒交迫的境地,而且連簡單再生產也無法維持。經濟收入超過必需的最低限度生活費用的家庭,則有可能過上溫飽的日子。超過得越多,日子也越好過。

小黑屋|舉報|桂ICP備2022007496號-1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

關於我們|網站地圖|華韻國學網|國學經典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